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居民避難行為特性
居民避難行為與受災地區內有無指定避難據點、避難據點的數量與 面積及避難據點的周圍道路情況有關,因此會產生不同的避難方式,其 目的為當災害發生時,避免居民因避難行為的混亂而造成更大的傷亡。
圖 2-2-1 避難據點與避難行為關係圖
資料來源:江崇誠等人(2001),社區救災避難據點與救災避難路徑之調查與設置 原則之研究。
在避難行為上,對於不同環境條件之地區也會有不同的避難方式,
為求取避難者在遭遇最小障礙而能安全抵達避難據點,針對避難行為與 受災區域內之避難據點的情形,而有不同的指定方式,參見圖 2-2-1:
一、初期避難型:地震發生初期,短時間內進入避難據點完成避難 行為的避難類型。
二、二次避難型:地震過後,居民無法回其居住地而必須移往指定 避難據點做二次避難。
三、接近避難型:此類型因避難路徑的危險而無法進行遠距離的避 難行為。
四、分散避難型:避難時,依照避難據點容量限制,將居民採地區 分配的方式進行避難。
五、狀況避難型:一般避難類型,先確認災情狀況,在進行避難。
六、大火避難型:地震後發生嚴重火災,此時因路徑的危險而無法 進行遠距離的避難。
七、滯留避難型:以居住地附近的避難據點為選擇,必須對災區之 受災狀況與安全性做充份的考量,且必須顧及避難行為相對弱勢群
(12 歲以下與 65 歲以上的居民)的需求。
八、階段避難型:一般較常見的避難類型,初期是因應狀況至緊急 避難據點進行避難,待災情穩定後,在前往臨時收容所或中長期收 容所進行避難。
貳、地震災害居民避難行為與避難所1選擇之特性 一、阪神、淡路大震災居民避難所選擇及避難行動
都市型地震的特徵是由於生活維生管線停止中斷所造成的生活 障礙,避難所收容的居民不僅為房屋倒塌及受火災延燒採取避難行 動的受災者,亦包括因生活維生管線停止而無法生活的受災者,因 此在考量避難所的功能上,藉由柏原士郎等人(1998)所作問卷調 查,結果分析如下:
(一)避難所選擇的型態
受訪者避難所的選擇,並不限於地方政府所指定災害時的避 難所,如國小、國中及高中等學校,反而公共設施、公園、停車
1避難所(shelter)為室內場所。
場、空地及旅館等類似未被指定的避難場所2,也成為此次震災大
2避難場所(evacuation site)為開放空間。
(2)離住家較近的地方。
(3)指定為避難所的地方。
(4)公共設施。
(5)附近的人都往該處避難。
6.決定避難方向之原因
(1)預先考慮的避難所之路徑(安全性)。
(2)平時最容易通往的道路(日常動線性)。 二、921 大地震居民避難行為及避難據點選擇之特性
(一)921 大地震居民避難行為特性
921 大地震發生於 1999 年 9 月 21 日凌晨 1 時 47 分,後續大規 模餘震不斷,根據陳建忠(2000)所作調查發現,一般居民多數於 地震發生後 3 分鐘內逃離自家,但是大樓居民則花費 10 分鐘以上逃 離自家。因為沒有發生大火,居民逃離自家後,以住家附近空地或 面前道路作為第一階段避難地,76%居民等待家人集合後再一起就 近尋找大型空地或廣場等地作為第二階段避難地(臨時收容場所)。
(二)避難據點選擇之特性
1.靠近自宅,可以就近救援及處理賠償事宜。
2.地勢空曠,有安全感。
3.環境熟悉,有歸屬感,互相認識互相照應。
4.有人管理,相關設施尚可,治安良好。
(三)避難據點區位、規模與服務範圍
依據陳建忠(2000)所作調查發現,就避難據點規模而言,學 校是屬於較大型的避難據點,平均 2~3 公頃,大約可以容納兩個里 的居民避難(6,000~8,000 人)。整體而言,大多數的避難據點均位 在災區居民步行可及範圍內,約為 500~600 公尺。且竹山災區避難 據點調查,避難據點服務半徑最大為 1,000 公尺,最小為 200 公尺,
其中服務範圍在 500 公尺的避難據點佔所有據點的 55%,500 公尺 以上的避難據點有 39%。由此可以發現多數人之避難行為仍以 500 公尺距離為範圍,在未來規劃避難據點之服務半徑上,可作為重要 參考依據。
由上述相關文獻可以發現:
1.居民對避難據點的選擇會因教育程度、避難經驗及是否擁有 住宅的不同而具有顯著差異。
2.地震災害發生時,居民選擇的避難據點大都以學校型避難場 所為主。
3.從台灣與日本避難行為比較,可以發現台灣:(1)第一階段 避難是以住家附近空地或面前道路為避難據點;(2)第二階 段避難則就近尋找大型空地或廣場等地作為臨時安置地點;
日本則是:(1)第一階段地震後馬上避難,避難所的選擇,
並不限於政府所指定災害時的避難所,反而公共設施也成為 此次震災大多受災者自主性避難所;(2)第二階段則在地震 後數小時開始避難,選擇避難所則以認為安全的場所為第一 考量。由台日間之避難行為差異發現,大地震後可能引發的 火災影響因建築物構造型態而有不同,台灣以鋼筋混泥土構 造為主,因此,較不易造成震災後的大火延燒情形;反之日 本地區的建築物以木構造為主,震災後的大火延燒可能性較 高,也致使日本居民第一階段避難先逃離大火到安全避難 所,第二階段才移動到可防止都市大火延燒的大型避難所。
貳、避難行為相關文獻
面對災害發生時,剛開始的避難行為,必須要考慮前往鄰里、全市 或區域的避難據點。錯誤的選擇或未經事前統籌規劃的目的地,將使避 難據點的服務能力大打折扣;訊息的不充份與瞬間個別的不同決策都可
能導致原先的規劃與避難者選擇不搭配的現象。然而在真實的世界,若 遭遇緊急避難需要時,最重要指導原則,就是如何快速地掌握避難的人 群,透過簡單而直覺的方式,將人群引導到避難據點。Carpenter et al.
(2007)發展出一套簡易的工具與技術,藉以協助災害指揮中心確實掌 握與分享現地的情況,做出正確的指示,協助避難人群正確且有效的回 應指揮中心的指引,順利完成避難。參見圖 2-2-2,表示鄰里地區所產 生的避難需求,分別以 group 及避難人數表示,同時在鄰里範圍中,也 同時表示規劃的避難據點(designate shelter),以及其他可充當暫時性避 難(Temporary shelter)。由此觀察,如何能正確而有效的將所需要分派 的人口數,以全區最佳(globally optimal)的方式分派到所有各據點。
換言之,各據點間不會出現過度分派的擁擠現象,或者浪費了醫療或物 資的資源。
就未來的輔助系統發展而言,在模型的演算法係考量分散式限制最 佳化(distributed constraint optimization),同時必須結合無線網路功能
(例如:3G)。系統功能的目標如下:1.持續保持現況資料的更新通知,
例如避難據點、人群及分布位置;2.分享最新現況消息,包括所需注意 的人群數量與需求,以即時滿足或不能使用的避難據點;3.協助使用者 的最佳決策,係將與其他群體同時考量選擇下的最佳選擇;4.協助使用 者執行及管控所有的決策。藉此,最終若能發展出一套緊急的導航系統
(Emergency Navigation System, ENS),才能完美落實目標。
避難需求點與避難據點分布 分派避難據點
圖 2-2-2 居民分派到最近避難據點境況模擬圖
資料來源:Carpenter et al.,(2007)
由於大地震發生後,可能造成建築物倒塌、橋樑斷裂及道路破壞,
使居民無法快速移動至緊急避難據點,無形中提高居民在避難過程中的 危險性。Kates(1971)發現災害的類型、規模、頻率、空間分布及發 生時間,配合個人遭受災害經驗、次數及損失情況,會影響個人的災害 調整行為。並認為個人的受災經驗愈多,愈相信災害事件會再次發生。
Løvås(1998)則提出 9 種避難路徑選擇模式,分別為正確的選擇、習 慣左轉、隨意選擇、跟著指標路徑、方向的選擇、最短路徑、常用路徑、
模式參數及群眾的選擇。許明禎與林晏州(2001)以環境心理學與社會 學的角度,探討居民對公園綠地防災機能認知與避難行為傾向,透過實 地調查,包括台北市大同區、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大安區、中正 區及萬華區等七個行政區,結果發現居民對避難據點的選擇會因教育程 度、避難經驗及是否擁有住宅等因素具有顯著影響差異。Kimura et al.
(2004)針對都市震災避難據點的避難人數進行各種方法的推估比較,
發現於地震規模 6.7 以上時,約有 30%的人會到避難據點進行避難。
許銘顯等人(2004)依據 921 大地震時,避難者數量的推移與避難 的行動特性,從實際調查結果中推演因受災區之特性影響避難者的行動 特性等要因,在城、鎮、鄉、村等為單位的範圍地域,分析避難圈與中、
長期避難所所呈現範圍與距離的關係,以建立大規模地震後居民避難逃 生可及性的地方性資料,並依據避難逃生可及性的資料來建構於該地方
的避難範圍。Ayis et al.(2006)則針對 999 位 65 歲以上的老年人進行 行動力減少之研究,發現老年人行動力大幅減弱,對於健康狀況的察覺 能力較差,並指出其行動力大幅減弱與年齡大於 70 歲這兩項因素有強 烈的相關。
Song(2006)認為避難行為在日常生活中是重要的,但是現有的避 難模型計算大都無效率,且避難人群大都有從眾性,因此運用細胞自動 機模型與社會力模型針對逃生避難時所產生的擁擠、碰撞、跌倒等妨礙 避難逃生行為進行比較,結果顯示細胞自動機運算法則簡單速度較快,
Song(2006)認為避難行為在日常生活中是重要的,但是現有的避 難模型計算大都無效率,且避難人群大都有從眾性,因此運用細胞自動 機模型與社會力模型針對逃生避難時所產生的擁擠、碰撞、跌倒等妨礙 避難逃生行為進行比較,結果顯示細胞自動機運算法則簡單速度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