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避難據點最適區位模式建構
第一節 避難據點之定義與規劃指標
本計畫針對避難據點的層級、功能、服務範圍及軟硬體設施等特 性,回顧國內相關研究歸納如下:
一、依據避難據點之機能與服務範圍做分類,將都市避難據點區分 為緊急避難據點、臨時避難據點、臨時收容場所及中、長期收容場 所等四種不同機能或服務範圍之避難據點。其中緊急避難據點指的 是鄰近住家之道路、空地或其他開放空間,為震災發生後第一時間 內,居民自主性地離開住家,至最近的避難據點進行避難行為;臨 時避難據點則是指如鄰里公園、大型公園及國小等避難據點,為當 居民因震災發生而自行至緊急避難場所集合後,再理性地依平時之 防災演練,或政府之防災宣導,而前往避難據點;臨時收容場所與 中、長期收容場所,差別只在於收容災民之規模與期限(李威儀等 人,1997、何明錦等人,2005)。都市中之各種避難據點,應包含 鄰里公園及國小等,其劃設之標準如下:
(一)周邊具有防火安全植栽。
(二)至少鄰接一條輸送、救援道路(15m 以上)。
(三)平均每人 2m2的安全面積。
(四)至少需具備兩個方向以上之出入口。
避難據點除了應確保開放空間規模外,其他軟硬體設施具有下列之 功能:
(一)緊急水電、衛生及盥洗設施。
(二)消防用水。
(三)廣播設備與緊急發電設備。
(四)接受災區外救援資訊,瞭解救援進度與救援政策之收音機、
電視、通訊用之公用電話、傳真及網際網路等。
二、以都市防災生活圈為基礎觀念,並以當地居民步行至避難據點 之距離(該據點之服務範圍)與鄰里單元之概念為劃設基準,歸納 出全市防災生活圈(服務範圍以全市為單位)、地區防災生活圈(居 民至該據點之步行距離約 1500~1800m,服務範圍約三個鄰里單元)
及鄰里防災生活圈(居民至該據點之步行距離約 500~700 m,服務 範圍約一個鄰里單元)等三種不同等級之都市防災生活圈。其中,
都市之鄰里防災生活圈內其主要的緊急避難據點應以國小與鄰里 公園為主,距住家之步行距離應為 500~700m,約為一個鄰里單元 大小,並應具備居民進行災害因應活動所需之空間與器材,及區域 內居民間情報聯絡與對外聯絡之設備(張益三,1999)。
三、利用居民參與的概念,依據問卷調查結果,發現(一)居民對 於避難據點的優先需求選擇類型,以學校型避難設施為主;(二)
避難據點服務範圍以 500m 以內為理想服務範圍;(三)避難據點 選擇求以容易取得生活物資的地方為主。可以發現居民大都希望以 學校型避難設施為主,因為學校的位置居民認知最高,並且學校設 有大量廁所、教室、廚房為較容易取得生活物資的地方,並且在合
理服務範圍 500m 以內,居民可以在 5~15 分鐘內步行至緊急避難 據點進行避難行為(何明錦等人,2005)。
綜合上述文獻,本計畫依避難時間長短將避難據點層級分成三層 級,說明如下:
一、緊急避難據點:震災發生第一時間至半日內,居民因察覺到災 害而自主性地離開住家,至最近的任何開放空間中進行避難行為。
由於此階段中的居民避難行為屬遭遇地震後的即時反應,因此該階 段之避難行為應為慌張、混亂且不理智的。故本計畫將該階段之避 難行為定義為:居民將理性地依平時之防災演練,或政府之防災宣 導,結伴前往具有安全設施,可使居民安心進行緊急避難行為之避 難據點,該類型避難據點即為緊急避難據點。此階段之避難據點類 型為住家鄰近道路或住家鄰近之任何開放空間,如鄰里公園與國小 為主。
二、臨時收容場所:為震災發生後半日至二週時間內,當居民因住 家直接遭受地震損壞或因地震所引起之二次災害(例如火災延燒或 餘震)而損壞,因而自緊急避難據點遷移至臨時收容場所進行避難 行為。該類型據點以國中與社區公園等為主。
三、中長期收容場所:為震災發生後二週時間以上,當居民住家因 受地震影響全毀而確實無法於短期內修復時,則由政府出面搭建組 合屋,以提供災民作長時間生活安置。該階段據點類型包含全市性 公園、國中以上學校、大型體育場(或棒球場)及軍方若干營區等。
本計畫有關避難據點區位評估,主要係以緊急避難據點為評估目 標,至於有關臨時收容所與中長期收容所可就第一層級所提出之避難據 點進一步選擇適當場所建立之。
貳、避難據點規劃指標
避難據點規劃通常都要考慮時效性的問題,為能有效地照顧到服務
範圍內的需求點,避難據點的合理服務範圍必須涵蓋到所有需求點,茲 說明避難據點區位配置效率性與公平性規劃指標如下:
一、效率性:使固定數目的設施,在特定服務範圍(距離或時間)內,
能獲得的效益最大,或是系統的總成本最少。本計畫係以最短路徑
(時間)來衡量。
二、公平性:指所有需求點均能獲得避難據點合理程度(指特定的 距離或時間內)的服務,其目標為合理服務範圍內,需求量為最大,
並提供均等的服務。本計畫以需求點距離最近避難據點的服務範圍 來衡量。
有關避難據點效率性與公平性之規劃指標,其評估準則如下:
一、效率性
(一)距離避難據點之道路距離(愈短愈好)。
(二)合理服務範圍內之服務人數(愈多愈好),效率性=(避難據 點服務人口數/研究範圍避難人口數)*100。
二、公平性
(一)避難據點覆蓋率(愈高愈好),服務範圍覆蓋率=(避難據點 服務範圍/研究範圍總面積)*100。
(二)避難據點的容量(愈大愈好)。
配合效率性與公平性之驗證,可針對實證地區之現有避難據點進行 最適區位配置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