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師資培育課程的 IEP 專業知能養成
特殊幼兒經由學前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後,可能被安置於融合班級或學前特教 班,融合班的主要師資為幼兒教師,特教班的主要師資則為學前特教教師,兩類 型教師的師資培育過程和專業養成其實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有必要了解兩者在師 資培育課程的個別化專業知能養成差異。將依據學前特幼師資、一般幼教教師兩 部分的師資培育分述如下,並比對兩者之專業養成異同。
一、學前特幼教師師資培育課程
(一)特教師資培育和個別化教育計畫
我國開始培育特殊教育教師始於短期的研習或訓練,為因應某項特殊教育計 畫之推行,民國 55 年省立臺南師範專科學校設立「臺灣省視覺障礙兒童混合教育 計畫師資訓練班」,培育國民中小學之視障兒童混合教育巡迴輔導員,之後陸續 有一些相關的短期訓練班;而國小特殊教育師資之正式專業教育在師範專科學校 時期:於民國 59 年設盲童教育組,聾童教育組及生理障礙兒童教育組;在師範學 院時期:於民國 76 年 8 月師範專科學校改制為師範學院後,師範學院相繼成立「特 殊教育學系」,臺北市立師範學院及省立臺南師範學院設有特殊教育學系,其他 各師範學院初等教育學系設有特殊教育組供三、四年級學生選修;中學特殊教育 師資於民國 64 年國立臺灣教育學院(彰化師大前身)設立我國第一個特殊教育學 系,民國 73 年成立特殊教育研究所,此為第一個特教研究所(林麗華,1989;洪 榮照,2011)。
學前特殊教育的師資培育起源於民國76年,師範專科學校改制成師範學院時,
有的於幼兒教育學系下增設特殊教育組,或於特殊教育學系在專門課程中開設特 殊幼兒教育科目,供三、四年級學生選修,此為學前階段正式特教師資培育肇端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主編,1999)。
在特教的師資培育課程中,民國 76 年開始將「特殊兒童心理與教育」和「特 殊兒童教育診斷」列為共同必修科目,民國 81 年 7 月 6 日,在臺灣師大特教系第 三次座談會中,建議將「個別化教育計畫」納入特殊教師共同必修科目(李慶良,
1993),然而當時並沒有通過,而後民國 92 年 10 月 2 日確定公佈將個別化教育 計畫列為必修的共同專業課程二學分(教育部全球資訊網,2013),此為個別化 教育計畫納入特教法強制項目後在師資培育課程規畫中的重要變革。
(二)現今特教師資培育課程
●代表必修課程,◎代表選修課程,空白表示該校無開設此課程。
育」、「早期介入」、「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與實施」等三門選修課程與 IEP 較有關聯性,而「遊戲治療」、「音樂治療」、「藝術治療」的課程則較著重於 透過遊戲、音樂、藝術的媒介,去引導和幫助特殊需求幼兒,其與 IEP 的擬定較 無直接關聯。
前面表格整理呈現的學前特幼教師師資培育課程和一般幼教教師的學前特幼 專長課程,清楚了解兩系所必修課程及選修課程,然而在選修課程的部分,因為 無法確認其開課狀態、修課確切人數和其所獲得的學習結果,所以保守的作法是 剖析其必修課程,因這較可以確認所有學生均有修課,當要比較特教和幼教的課 程規劃時,應剖析必修課程帶給特教教師和學前教師的專業知能和素養,並從中 發現專業養成的異同,必修課程呈現如下。
表 2-1-12:特教系必修課程和幼教系必修課程之比較。
課程 系所
教育局規定必修課程
特教系 特殊教育導論
特殊教育學生評量
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與實施 身心障礙學生教材教法
特殊教育教學實習
幼教系 特殊幼兒教育
三、專業養成之比較
為瞭解特教師資和幼教師資在職前教育課程中所受的 IEP 專業養成情形,進 一步比較相關課程之教學綱要,檢核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息息相關的核心內涵,
包含下列核心項目:認識各障礙類別、個別化教育計畫相關課程、各種不同的評 量方式、各種課程設計規劃、特殊幼兒的發展等成分。呈現如表 2-1-13。
表 2-1-13:師培相關課程中 IEP 相關核心能力之內容分析。
者,各校皆在課程名稱和開課時數及開課狀態是穩定的,故比較特教和幼教的課
幼 教 系
A 1 9 0.5 0 1 1 1
B 無 資 料
C 0 7 0 0 0 0 1
D 1 3 0 5 1 0 1
E 0.5 4 0 0 4 1 1
F 0 3 0 0 0 1 1
G 0 9 0 0 1 1 1
H 0 10 0 0 0 1 1 I 0.5 11 0 0 0 0.5 1 資料來源:各師資培育學校幼教系網站公布最新各科目教學綱要。
比對後發現,幼教系「特殊幼兒教育」必修課程中有關個別化教育計畫相關 議題,除了一所學校沒有詳細的每週課程內容無法比對之外,A、D 兩校整學期有 一堂課約三小時的時間談論關於個別化教育計畫,E、I 兩校整學期各有 0.5 堂課 談個別化教育計畫,C、F、G、H 四校在「特殊幼兒教育」課程中沒有規劃介紹 個別化教育計畫,因此幼教師資在職前教育課程中獲得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基本概 念和素養有限。
特教系的課程規劃之「特殊教育導論」、「特殊教育學生評量」、「個別化教育 計畫的理念與實施」三門課的課程綱要中,「特殊教育導論」著重於認識各障礙類 別的特性、心理、如何教育、特教發展或問題和趨勢,「特殊教育學生評量」完整 的介紹各種正式和非正式評量,以及如何正確評量,而「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 和實施」完整認識 IEP 演進、各環節如何述寫、透過實作、討論,讓學生有完整 了解。甚至 A 校在課程綱要中開宗明義提醒特教老師在 IEP 中扮演的角色是主導 和主筆,整合和協調,還要懂得特教行政、學習特質、行為處理、鑑定評量、課 程教材設計、親師溝通、專業合作等。
這樣的比對,看見了特教系的職前師資培育著重於培育出一位專業的特殊教 育教師,至於幼教系,因其原始的培育方針,並不是著重於特教的專業知能,乃 在於培育出一位專業的幼教教師,但回到教學現場,教師所需面對的擬定 IEP 的 工作職責部分,如果我們要讓 IEP 功能彰顯,應該要比照美國讓有專業能力的學 前特幼教師負責撰寫,如果要把工作交給普幼教師,應該思考如何培育普幼教師 有擬定 IEP 的專業知能,然而這又牽涉到普幼教師要面對的是所有不同類型的孩 子,不是只專注於特殊需求幼兒,這是否合宜,需要進一步的辯證,本研究重點 在確認最佳 IEP 撰寫所需的專業知能內涵,透過德懷術做一個明確的確認,以作 為後續師資培育和在職進修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