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泰國對華人的全面同化政策的歷史變遷
第一節 1910 年民族主義興起後暹羅的同化政策
1855 年英國炮艦直闖湄南河,兵臨曼谷城下,迫使泰國政府締結 不平等條約「鮑林條約」,這個條約嚴重損害了泰國的獨立主權,結 束了王室貿易的壟斷。在條約簽訂後,歐洲其他列強也先後跟進,與 泰國簽訂各種不平等條約。1867 年至 1907 年間,在法、英兩國的武 力逼迫下,泰國被迫向法國和英國割讓領土多達 46 萬平方公里,成 為泰國統治階級難忘的民族恥辱。拉瑪五世在 1907 年曾明白表示,
對於在暹羅的華人應與泰國人民一樣享有就業和謀利的機會,並把暹 羅華人當成是暹羅王國的一部分。在 1909 年,結束了從 1828 年開始 華人每三年納一次人頭稅的規定,華人必須和其他居民一樣繳納正常 的人頭稅。華人為此出現了長期激烈的反應,並在 1909 年 6 月 1 日 發起了大規模的罷工行動,雖然到第五天被完全平息,也沒有發生任
何嚴重的騷動,但是這次的華人罷工行動讓泰國體會到對華人的貿易 和商業的依賴程度足以影響泰國。再加上中國政府在 1909 年公布的
〈國籍法〉是以血緣主義為主,將海外出生的華人子女全都歸入中國 籍,這些更加深了拉瑪六世對泰國華人的不安感。拉瑪六世曾在英國 留學,是第一位接受西方教育的國王,也是泰國歷史上最出名的民族 主義活動家之一。他曾指出:「」「民族主義哺育愛國主義,愛國主 義激發尚武熱情,尚武熱情將成為保家衛國的力量源泉」。
1為了凝聚民心,在登基後便開始了以「忠誠和愛國」為主題的大 泰民族主義運動,大力宣揚「民族、君主、宗教」三位一體的思想。
要求國民熱愛民族、忠於君主且崇敬宗教,團結一致。這裡的民族指 泰族,君主即國王,宗教則是小乘佛教,並下令以紅、白、藍三色旗 為新國旗,紅色代表民族,白色代表宗教,藍色代表君主,教導人民 要每日向國旗致敬,到現在泰國仍維持早晚向國旗致敬的習慣。
1910 年對暹羅華人來說是一個重大的轉折點。拉瑪六世登基前,
正好是清朝取消移民禁令,且在 1909 年公佈了《中國國籍法》,滿 清被推翻後中華民國政府乃制訂《中華民國國籍法》,堅持血統主義。
1918-1932 年華人移民大量進入泰國,泰國各處的華人社會比以前更 大,這時候華人婦女移民大量增加,使得華人減少和泰族人通婚,純 華人的家庭快速增加。隨著大規模中國移民移入,漸漸有華人社團的 成立,這些華人社團的領導大多會管理及處理華人的事物,為改善華 人的處境會直接與政府交涉,以維護華商的正當權利,因此華人社團 領導人在華人社會中是非常有威望。此時也是中國辛亥革命的準備 期,孫中山先生曾 3 次到泰國曼谷向當地華人宣揚「三民主義」思想,
並成立同盟會暹羅分會,創辦了中華會所、書報社等,除了間接促進 泰國華校的發展外,也刺激了華人民族主義思想,不少華人籌款幫 忙,更有直接回中國參加革命;同一時期,宣傳三民主義思想的泰國 華文報紙紛紛誕生,這些報紙大都帶有明顯革命傾向的報導,直接促 進了民主革命思想在泰國的傳播,再加上華人民族主義熱潮,在這些 力量共同運作下使得泰國華人建立起一個相對封閉的華人社會。辛亥
1 黃瑞真,〈拉瑪六世的民族主義與排華思想及其影響〉。《南洋問題研究》,2008:
2,頁 72-80。
革命成功後,對泰國境內那些留學歸國的青年,更如同打了一劑強心 針,為了想讓泰國成為一個民主的國家,便策動了「羅梭 130 事件」,
雖然此次活動沒成功,但拉瑪六世認為這是華人煽動所造成的。華人 罷工及羅梭 130 事件,讓瑪拉六世對華人在社會及經濟的影響力感到 非常擔憂。
在拉瑪六世登基後,泰國政府在 1913 年頒布了第一個《國籍法》, 當中除了血緣主義外,還規定凡出生於泰國皆為泰國人,因此在泰國 出生的華人都成為雙重國籍的國民。為了保持泰民族的純潔性,拉瑪 六世反對泰人與外國人通婚,並規定國外留學「蒙昭「級以上的王室 成員、公務員及青年學生,若要與外國人結婚需先向他請示,違規者 將遭受不同的處罰。2除此之外還透過報紙及小冊子來宣揚民族主 義,對針對當地華人進行嚴苛的批判,首先華人被認為是不能同化,
他們到泰國的唯一目的就是賺錢;其次,華人被認為是機會主義者及 兩面人,一切友好態度都是為了從中謀利;第三,華人缺乏公民道德,
只想得到公民一切權利卻不願意承擔義務;第四,華人所崇拜的只是 財神,為了錢可以不講道德及仁慈;最後,華人被斥責為泰國經濟的 寄生蟲,因為大多將所賺得以匯款方式回到中國,使泰國財富漸漸枯 竭。3這些作品在泰國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負面影響,泰人對 華人的態度也有所改變。
一、 移民及國籍政策方面
從 1911 年的《歸化條例》,1912 年的《驅逐出境法》,到 1913 年《國籍法》、《社團管理條例》,可看出泰國政府想積極地同化華 人。泰國的同化政策主要是以同化國籍為其主要目標,這使華人得以 快速融入當地社會。1917 年泰國政府起草了限制華人移民的《出入境 管理辦法》,希望透過法令管制華人移民數量,但受到不少反對,使
2 黃瑞真,〈拉瑪六世的民族主義與排華思想及其影響〉,《南洋問題研究》,2008:
2,頁 72-80。
3 施堅雅著;許華等譯,《泰國華人社會:歷史的分析》,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
頁 175。
得草案未順利通過。雖然草案未通過,但卻也成為之後政府的排華綱 領性文件,民黨和鑾披汶.頌堪沿用了《出入境管理辦法》,但在具 體內容上有所增補。
二、 文化教育政策方面
華文教育及華文報刊為主要宣導民族思想的媒介,因此頒布了一 系列的政策,在 1919 年頒了限制華文教育的法律《民校管理條例》,
這是對當地華文教育產生影響的第一個法律,法令中規定學校校長須 按教育部規定具有中學二年級的教育程度;所有外僑教師必須學習泰 文,且在執教六個月或一年後考試及格;每週最少教授泰文三小時。
事實上這條法律並未只針對華人,但仍引起華人的抗議,由於沒有嚴 格的監督,也就漸漸冷淡。到了 1921 年公布《強制教育條例》,規 定所有年滿 7 歲至 14 歲的兒童,需在初級學校求學至少四年,而且 只能進入政府學校,或按照正規泰校課程進行教學,並採用教育部批 准課本的私立學校。這法律只在提供免費教育的內地實行,在曼谷和 某些華人中心行並未實行,在 1932 年之前只限制內地一些特定地區 的華文教育,並未真正影響到華文教育。41927 年至 1938 年更多的中 國移民湧入泰國,這時間的移民比以前更注重子女的教育,因此有更 多的華校在此時成立。5
辛亥革命後,因對中國政治的關心,使得泰國華文報紙如雨後春 筍般出現。到 1918 年時,曼谷前前後後曾有過六、七份的華文報紙。
其中有三家報紙《俠報》、《華暹日報》、《中華民報》,都發表社 論支持孫中山的國民黨革命運動。隨著泰國華人的民族主義興起,自 然與中國的聯繫加強。20 年代末華人社會在政治上的發展,引起泰國 政界的恐慌,1927 年 8 月和 9 月間,華人計畫在泰國某些地方進行暴 動的謠言不斷,使得泰國政府更嚴格執行教育法令,並通過移民條例 不准許會危害泰國社會安全的人入境。此外,除了鎮壓謀反法和鎮壓 暴動法擴大範圍外,更頒布了更嚴厲的出版法。規定原先非在泰國定
4 施堅雅著;許華等譯,《泰國華人社會:歷史的分析》,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
2010,頁 236-237。
5 寸雪濤,〈從泰國政府政策的變化剖析當地華文教育的發展歷程〉,《東南亞之窗》,
2006:1,頁 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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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經濟政策方面
在經濟方面更是以立法手段來扶植泰人經濟,企圖為華人培養一 個強而有力的競爭對手。主要的內容是鼓勵王公大臣和公務員為主的 泰人經商辦廠,政府除了提供資金及政策上的優惠待遇,更增設商業 部和商業推廣協會,每年舉辦一次全國商品展銷會;並增設職業技術 學校,增加商業課程,鼓勵泰人學習相關知識。6
1932 年前的暹羅是君主集權,因此王室對華人的立場便會直接影 響到同化政策的走向。自古以來泰國對華人皆採取通婚、封官賜爵等 自然同化,拉瑪六世在位時,訂定新的政策來規範華人,希望能將華 人同化成泰人,因此針對華人移民訂定了不少法律,表明了泰國的統 治階層改變了以往善待華人的策略,以強迫同化的政策來強迫華人同 化,但因為拉瑪六世並不刻意強制去推行,所以當時的華人就沒受到 太大的影響。當時所訂定的《民校管理條例》、《強制教育條例》、
《報刊與文件管理條例》及《出入境管理法》成為泰國統治階級排華 的綱領性文件,之後的民黨及鑾披汶政府都沿用了這幾部法律,成為 泰國對華人全面同化政策的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