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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中共領導的武裝鬥爭,特別是青年鬥爭,藉此希望號召更多群眾進行鬥爭。

《無產青年》僅出版5 期,1928 年 1 月即停刊。同年 10 月,改名《列寧青年》

後繼續發行。《列寧青年》介紹國際青年與各地青年運動,刊登共青團中央決議、

文件。號召各地團組織領導和發動青年農民參加游擊戰爭,擴大蘇維埃區域,深 入土地革命。

三、 幹部輸送

中共是在蘇俄與共產國際的幫助下所建立,其組織、運作與政策皆與蘇俄高 度相似,中共仿照蘇聯列寧共產主義青年團,建立青年團組織。1919 年 3 月,

列寧在莫斯科成立「第三國際」,本名「共產國際」。第三國際是由原先第二國際 中的革命派發展為第三國際,號召世界革命,以暴力革命推翻各國的資本主義。

1920 年年初,布爾什維克取得西伯利亞後,建立俄共遠東局,負責在中國及其他 國家建立共產黨。4 月遠東局派遣代表維金斯基(吳廷康)到中國,目標是在中 國傳播共產思想並組建共產黨。經介紹認識李大釗與陳獨秀,籌備中國共產黨過 程中,陳獨秀提出要建立作為中共後備軍與共產主義預備學校的社會主義青年團。

30 因此,1920 年 8 月 22 日,施存統、沈玄廬、陳望道、李漢俊、金家鳳、袁振 英、俞秀松、葉天底等八人在上海成立「上海社會主義青年團」,由俞秀松擔任 團組織書記,金家鳳負責團務工作。31 中共透過共青團與其相關外圍組織傳播馬 克思主義,擴大共青團組織與團員數量,進而從中觀察優秀青年培育其為幹部。

30 李玉琦,中國共產黨是中國青年團組織的締造者,廣州日報,2007 年 5 月 7 日,第 8 版。

31 吳晨潮,「中共早期黨員金家鳳的風雨人生路」,世紀風采,2012 年 12 月,第 12 期,頁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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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建立初期,因共產主義不為社會所接受,許多時候是以團的名義從事 黨的工作,加上沒有團員年齡限制,造成許多人同時具有黨員、團員的雙重身分,

而學生運動引起的社會關注與同情,導致大家只知道共青團不認識中共。1921 年 7 月,俞秀松在青年共產國際二大報告時即指出:「許多團員同時也是中國共產黨 黨員。」32 1922 年 5 月,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 沒有明確說明團與中共的關係。7 月中共二大通過《關於少年運動問題的決議案》, 對於中共與團的關係規定為:「在青年勞動者一切經濟和教育利益奮鬥的方面,

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應是個獨立的團體;關於普通政治運動方面,中國社會主義 青年團則應當約束他與中國共產黨協定之下。為了促進兩團體關係的密切和協謀 各種運動的順利起見,大會認為兩團體在各級組織中有互派代表的必要。」33 9 月,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接受中共闡述黨團關係的基本原則,決定此後兩團體關 係為 :「除了政治上的主張須與中國共產黨協定以外,社會主義青年團有完全自 主之權。兩團體各級執行委員會會議,得互派有表決權之代表一名出席。」34 可 見共青團組織上完全獨立於中共,政治運動中也僅是與中共協定,可見中共與共 青團兩者關係並不具上下隸屬關係,而是平行組織。

雖然1923 年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本團與 中國共產黨之關係的決議案》,使共青團組織上獨立,政策上完全服從中共。然 而黨團關係卻呈現兩種相反的形態,領導層的黨團關係密切,基層黨團關係則疏 遠。35 黨團領導層關係密切,主因各地黨組織領導人大多兼任當地青年團負責人,

32 共青團中央青運史研究室等編,青年共產國際與中國青年運動(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 ,1985 年),頁54。

33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一冊(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2 年),頁 55。

34 中國新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辦公廳,中國青年運動歷史資料(第 1 冊)(內部發行:共青 團中央辦公廳編印,1957 年),頁 192-193。

35 黃金鳳,「從『第二黨』到後備軍:共產黨與青年團早期關係的演變」,近代史研究,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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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黨團各級執行委員會議開始互派代表出席與團中央總書記兼任中共中央候 補委員,因而黨團領導者關係密切。基層黨團關係卻呈現疏遠,早期中共是秘密 政黨,中共因為保密需求,面對共青團也多有保留,導致不具黨員身份的團員對 中共認知甚少,甚至出現誤解與惡意,基層黨團關係出現疏離。為解決共青團「第 二黨」與黨團不分問題,中共對共青團團員年齡與活動範圍做出規定與限制。1924 年中共通過《S.Y.工作與 C.P.關係議決案》,36 明確規定共青團團員年齡限制為 25 歲(1926 年進一步下調至 23 歲),逾齡團員應退團入黨,年齡限制使共青團 發展團員受限,導致中共黨員人數上升,共青團團員人數下降。同時該決議將中 共與共青團的工作與活動分開,規定共青團專注在學生運動,其他工人運動、農 民運動一律由中共負責,共青團只能在工人、農組群眾中從事教育、宣傳等不具 政治性活動。強調共青團應以青年本身運動為中心,參加政治運動次之。中共希 望弱化共青團的政治作用,進而避免「第二黨」傾向。1925 年中共四大發出《對 於青年運動之決議案》針對共青團提出嚴厲批評:「社會主義青年團始終沒有懂 得自己工作是那些」,37 1926 年中共對共青團工作作出更明確規定,學生運動由 黨與團雙方負責指導,學生團體黨團書記由當地黨執行機關指定。38

然而中共一系列政策並不具明顯成效,藉機反對中共「機會主義錯誤」,共 青團被中共打壓不滿的情緒開始爆發。1927 年 11 月在團中央擴大會議上,出現 主張改名為青年共產黨、提高入團年齡等建議。黨團關係高度緊張,中共臨時中 央政治局召開常委會討論共青團問題,會後發出通告糾正共青團「先鋒主義」、

第3 期,頁 125。

36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獻選集第一冊(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 年),頁 240-242。

37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獻選集第一冊(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 年),頁 365。

38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獻選集第二冊(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 年),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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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主義」。共青團第五次代表大會才首次將黨團關係寫入團章,「中共共產青 年團是無產階級青年獨立的組織,在中國共產黨的政治指導下工作,服從他的章 程和綱領」39 抗日戰爭共青團改組前黨團關係仍出現摩擦與緊張,1946 年後中 共重建共青團,第二黨與黨團不分的前車之鑑,使中共不容許青年團為獨立組織,

已完全為中共附屬組織。1949 年改名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 大會通過的團章,寫明共青團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1953 年新民主主義 青年團第二次全國大會將「後備軍」寫入團章。從此黨團關係明確,共青團向中 共輸送黨員與幹部是其組織任務,同時共青團失去獨立自主地位。

第二節 1949-1978 年

1949 年中共建政,面對百廢待興的中國與龐大執政壓力,中共執政初期藉 由多次政治運動控制民眾,肅清潛在政敵與勢力,並藉由群眾組織達到國家滲透 與控制。經過中共改造重建,失去獨立自主的共青團成為黨的助手,中共首次明 確「青年團是黨影響廣大工農勞動青年的橋梁」,青年統戰工作是共青團此時期 最重要任務,協助中共穩固政權與執政。1949 年到 1956 年,中共稱共青團為「中 共的助手和後備軍」,此時期藉由群眾組織向社會基層延伸擴展,共青團團員數 量大幅增加並向中共輸送黨員。1956 年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首次將「共產 主義青年團是黨的助手」寫入黨章,40 雖然中共第九次到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的 黨章沒有專門獨立一章節說明「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但期間共青團團

39 李建一主編,共青團章程匯編-共青團早期臨時章程至共青團十七大章程(江西:江西人民出 版社,2015 年),頁 29。

40 《中國共產黨章程》(1956 年),第八章第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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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皆用「中國共產黨的助手」。41 直到1982 年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恢復稱

「共青團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42 1966 年中國爆發文化大革命,毛澤東在文革 期間推動「整團建團」,文革期間政治鬥爭激化與動蕩使共青團各級組織活動逐 漸停擺,長達12 年時間,共青團近乎名存實亡。

一、 青年利益代表

1949 年 1 月中共中央公佈的《關於建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指 出:「青年團應在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的基礎上,經常地注意和努力為青年 群眾的特殊利益與切身需要而服務。」1949 年 10 月中共建政後,治國理政成為 中共重點,中共藉由群團組織掌握社會基層,並帶動群眾參與建設,共青團也在 其中。1957 年,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三大報告提出:「青年團要善於代表和維 護廣大青年的利益……人民的整體利益就是青年的最大利益和根本利益……青 年又是整個人民當中的一個特殊的部分,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和特殊要求。合理照 顧青年的特殊利益,適當地滿足青年的特殊要求,使青年更積極地參加社會主義 建設,這也完全符合於人民的整體利益。」中共將群眾利益建立於青年利益之上,

青年要優先為人民整體利益努力,在計劃經濟與政社合一的情況下,所謂「人民 的整體利益」,更像是中共黨國利益,包含執政、社會穩定等。此階段的共青團 基本上依照中共政策為主,扮演助手角色,如第一個五年計劃、第二個五年計劃、

大躍進政策等,以下列舉四個共青團活動為例說明。

大躍進政策等,以下列舉四個共青團活動為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