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幼兒生命教育課程之實施
說故事、聽故事一直都是受到人們喜愛的活動,說者與聽者之間有了真實的互 動機會,同時激發兒童的想像空間。繪本在目前國內文學界及教育界佔有一席之 地,為何繪本在實施幼兒教學時是如此的重要?與幼兒發展有何關係,以下就其意 義、對幼兒教學之價值功能、選取繪本之原則等分別論述。
壹、繪本的定義
「繪本」一詞源自於日本,也稱為圖畫書或故事書,英文為「picture
books」(林敏宜,2000;蘇振明,1987)。在本研究中,Glazer (1991)認為 有插畫的書其插畫只是用來豐富正文的說明性,讀者無法藉由圖畫瞭解故事內 容,繪本是圖畫和敘述性故事的結合,此兩者融合成一完整的作品。國外兒童文 學教科書的作者 Donna Norton 更有效的區辨插畫書(illustrated book)和繪本
(picture book)的特性,他認為大部分的童書都有插畫,但不是所有有插的童書 都是繪本,因為在繪本作品中,需提供圖畫與正文之間的一種平衡,缺一不可
(引自葉嘉青譯,2008)。針對圖文對應的論述,Linder(2007)指出「繪本」
是由文字與圖畫相輔相成來述說故事或呈現內容,透過作者之文字與繪者之圖畫 的交互作用,才能產生書本完整的意義。而邱琡雅(1996)也認為圖畫書是一種 以優美的、富創意的圖畫搭配淺顯易懂之文字為主體的兒童讀物,亦是一種以圖 畫符號來傳達思想、知識、文化、習俗、好玩的書,因而有三歲到一百歲的人都 愛看的書;可見繪本的通俗與魅力影響之大。Huck & Hickman 進一步指出,圖畫 書最高的價值呈現,在於透過圖畫和文字所傳達的意念符號來產生藝術經驗,而 這樣的藝術經驗活生生的為讀者重建、延伸過去的經驗,並創造一個全新的經驗 與感受(引自郭恩惠,1999),也就是繪本所傳達的內容是以貼近的舊經驗為基 礎,讓讀者能感同身受,蘇振明(2002)則將圖畫書簡略歸納成兩種說法:一、
廣義的圖畫書-有圖畫的書,凡以圖畫為主體,用來說明或介紹某種事物的書,皆 可視為圖書書。二、狹義的圖畫書-給兒童看的畫本,指的是專為兒童閱讀設計精 美畫本,這種圖畫書裡頭,每一頁或每一版本,以大幅的圖畫和一些簡單的文字 相互配合,以便引發兒童觀賞的樂趣。
從上述歸納整理,繪本的意義價值是以透過文字與圖畫的組合呈現來詮釋其 內涵,賞讀的年齡可說是老少咸宜。Perry Nodelman(1988)提出,圖畫書是透
過一系列的圖畫與少許相關文字或者完全沒有文字的結合,來傳遞訊息或說故 事。徐素霞(2002)進一步說明,一本全都是圖畫而沒有文字存在的書,可以稱 為「無字圖畫書」,但一本沒有圖畫的書,我們卻不能稱它為「圖畫書」。由上 述學者論述可知,繪本最大的特色在於它的「圖畫角色」,它可說是一種以圖畫 為主,文字為輔的書籍,其中包含了完全沒有文字、全是圖畫的部分,是一種
「畫出來」並以圖畫說故事的兒童書(林敏宜,2000;Glazer,1991)。由此可 知,圖畫呈現的必要性是構成繪本的重要因素。
根據林良(1996)對好的繪本最基本的看法是,文字和圖畫必須一唱一和,
可見圖文需搭配得宜。而 Huck(1979)指出一聽完故事內容並看插畫之後,孩 子可否只看圖畫,就可講述故事內容?如果可以,那它就是一本繪本了。由上述 可知,繪本中圖畫所呈現的訊息,不是陪襯的輔助角色功能,而是主導故事發展 脈絡的關鍵,換言之,圖畫所表現的藝術性與結構性是評價繪本良窳的重要指 標。
綜合國內外學者對繪本的定義,繪本是以圖畫形式呈現的書籍,主要以豐富 的視覺訊息表現故事內涵的文學作品,可以說是一種圖像和文學語言結合的綜合 藝術。
貮、繪本的特質
繪本是一種視覺的藝術形式,是兒童對文學、藝術及語言的最初體驗(郭 麗玲,1991)。透過美妙的繪本牽引,小朋友可以進入一個新世界,擴大他的生 活知覺領域(徐素霞,2001)。林良(1996)對好的繪本最基本的看法是,文字 和圖畫必須一唱一和。林真美(1999)則認為一本好的繪本,其「文字」的呈
現,乃大過了我們的肉眼所見,徐素霞(2002)認為好的圖畫書需具有兒童發展 性、想像創造性、傳達教育性與藝術表現性的特點。適合兒童閱讀的繪本,具有 以下的特質(林敏宜,2000;張湘君,1994):
一、趣味性:圖畫書的趣味性展現在文字間的幽默感、插畫的遊戲性、音樂 性,以及整體的設計與安排。大多數孩子的注意力短暫,因此內容必須講求趣味 性,使孩子有參與感,得到互動的樂趣。
二、兒童性:是指圖畫書必須專為三到八歲的孩子所設計,在文字方面,必 須淺顯易懂,具有口語感與韻律感,並符合孩子的發展與興趣,以適合孩子的理 解程度;在心理和語文層面上,符合兒童的年齡發展情況,才能算是好的兒童讀 物。
三、教育性:教育性是指兒童藉由閱讀圖畫書而使其個人在認知方面,獲得 豐富的知識,增進生活的閱歷;在人格方面,得人生意義與方向的啟迪,學會自 我接納、自我認同及自我實現;在生活方面,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及正當的生活 態度。好的兒童圖書都儘可能不違背教育原則,但教育並不意味著教訓孩子,而 是用迂迴、隱藏的手法,將正確觀念傳送到讀者內心。
四、文學性:好的兒童讀物也需要注意文章的結構、用字遣詞與教導孩子審 美的藝術。
五、藝術性:圖畫書的藝術性乃經由文字與插畫兩者來表現,在文字方面,
有作者所欲傳達的意義,應重視文字表現的技巧,以想像、譬喻、描繪、敘述等 方式,利用優美而適合孩子程度的文字、語言進行創作;在插畫方面,應考慮孩 子視覺心理的適應,運用創意的構想、趣味的情境、新穎的技法、和諧的版面、
美感的造型、獨特的風格等要素,以吸引他們的興趣及注意力。
六、傳達性:在圖文並茂的圖畫書中,透過文字的解說敘述,再配合圖像的 描繪,使其整體感、連續性、節奏感與動態感得以產生,達到傳達的功效。
綜合上述繪本的特質發現,適合幼兒的繪本應以發展能力為考量,其圖畫所 表現的視覺藝術,要先能吸引幼兒專注的目光及勾起幼兒一探究竟的好奇心;文 字所表現的內涵,以言簡意賅的呈現方式,傳遞出畫面與情境蘊含的深層意義。
倘若繪本是一座文學殿堂,圖畫所代表的就是進入殿堂的門檻,牽引幼兒心 領神會文字與圖畫結合所傳遞的文學之美;換言之,幼兒繪本的特質應先以博得 幼兒視覺的注意,才能從中體驗繪本的美好與感受。此外,繪本不僅是畫面表現 的訊息回饋,也蘊藏心智的內涵與省思。
參、繪本的功能
Diana Mitchell 認為「繪本」這個名詞使人聯想到有亮麗的色彩、美麗插圖 的書本,以致令人忍不住想閱讀…(引自葉嘉青譯,2008)。繪本其具備的功能 以彙整諸位學者(祝士媛,1989;陳娟娟,1997;陳珮琦,2000;張清榮,
1991;鍾玉鳳,1996)的立論分述如下:
一、娛樂功能:能使兒童化身成故事中的不同角色,神遊其間,充實其心靈 生活,加上其版面新穎精美,能取代傳統課本的呆板與枯燥,使讀者充分享受閱 讀樂趣並提高學習動機。
二、知識功能:指的是語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天文、人際方面知識的 成長,而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成為十全十美的個體而預作準備。藉由圖畫和文字協 助,可訓練兒童推理、聯想、理解及組織能力。同時因為兒童讀物能把多種不同 時空的事物,濃縮在一本書或一個畫面中,故可幫助兒童在短時間內習得一些基
礎概念,做為日後學習的起點。
三、想像功能:想像、幻想是創造力的來源,每個故事都具有某種程度的想 像性,使得愛聽、愛看故事的孩子思路靈活、自由奔放,尤其是在遇到挫折或情 緒困擾時,能夠扭轉自己的想法,積極樂觀。透過想像可以在心中勾勒出一幅設 計的藍圖,使得文學、音樂、藝術家完成作品,科學家發明新事物。因此,以童 話或幻想為題材的兒童讀物,除了可以促進兒童的想像力及創造力,更可激發其 解決問題、創造發明的潛能。
四、品德敦化功能:品德是立身之本,兒童具有良好的品德,便能表現良好 的行為。透過兒童讀物的陶冶,能將優良德行與遠大理想,於無形中引納至兒童 的潛意識之下,習而化焉。同時,文學作品也可以增強幼兒的道德感。優良的兒 童讀物能透過生動形象的人物和情節,巧妙地讓兒童掌握道德的標準,把他們學 到的好品德,付諸於行動中。
五、社會化功能:從兒童文學的社會功能層次分析,社會化是兒童心態和人 格成長的最重要的功能,亦即是一種兒童由「自然人」發展為「社會人」的過 程, 透過兒童文學內容逐漸形成兒童與人相處,與社會互動的價值體系和行為 模式。一個好的作者可將讀者帶到不同的空間、時間,不僅可以使讀者經歷不同 的人生經驗,也可以讓讀者站在別人的情境中,體驗別人的感受。因此,在兒童 由「自然人」發展到「社會人」的社會化過程中,兒童讀物是重要的媒介之一。
黃迺毓等(1994)所陳述的童書,本研究則以繪本一詞替代,她認為繪本具 有以下功能:
一、提供孩子豐富的知識,不但使孩子認識周遭熟悉的事物,甚至可以擴展 到他的生活經驗以外。
二、可以讓孩子認識文字,文字是一種符號,孩子一開始看到字時,只是將 它當做是一個符號,但看熟了,加上旁人的引導,逐漸知道字的意義而吸引他去
二、可以讓孩子認識文字,文字是一種符號,孩子一開始看到字時,只是將 它當做是一個符號,但看熟了,加上旁人的引導,逐漸知道字的意義而吸引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