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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與家庭背景變項在其注意力表現上的差異性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幼兒與家庭背景變項在其注意力表現上的差異性分析

本節旨在探討幼兒及家庭背景變項在注意力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以 t 考驗以及 ANOVA 檢定進行考驗,本研究之幼兒背景變項包含幼兒的性別、年齡等;幼兒家庭背 景變項包含幼兒父親(以及母親)的年齡、教育程度、職業等,共 8 項。研究者以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時,若組間變異數同質,將採用 Scheffe 法;若組間變異數不同質,則採 用 Games-Howell 檢定(吳明隆、涂金堂,2012)。由於本量表之分數愈低代表注意力行 為越為良好(例如:幼兒在從事一項工作時,能夠維持注意力,不容易被其他事物吸引、

當幼兒在正式場合被要求坐在固定位置上時,幼兒能夠遵守規定),因而以下事後分析 之數據,變項中平均數的數值越小,則代表注意力行為越為良好,以下分別予以說明:

一、「幼兒性別」在注意力表現上的差異情形

關於「幼兒性別」不同者在注意力行為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分別以「幼兒對人的 注意力表現」、「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以及「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來探討,並以 t 考驗進行統計,詳細數據如表 4-3-1。

不同性別的幼兒在「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之 t 值為 2.27(p=<.05),在「幼兒對人的 注意力表現量表」之 t 值為 2.99(p<.01),在「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量表」之 t 值為 1.32(p>.05),其中「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以及「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量表」有達顯 著(p<.05),顯示不同性別的幼兒在「注意力表現」以及「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行為上 有差異。

由於本量表之分數愈低代表注意力行為越為良好(例如:幼兒不會逃避需要持續運 用到注意力的活動、幼兒在從事工作時,不容易受到外界的聲音所干擾),由平均數得 知女童的平均數均小於男童,由此可以推論女生幼兒在「注意力表現」以及「幼兒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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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注意力行為方面優於男生幼兒,此結果與陳佩湘(2014)的研究結果相符合,該研究 以中部地區公私立幼兒園之家長共 799 人,調查家長對幼兒學習專注力之認知以及其在 學習專注力表現之相關,該研究同樣顯示女生幼兒在學習專注力之表現明顯優於男生幼 兒。

表 4-3-1

「幼兒性別」不同者在注意力表現上之獨立 t 檢定分析

量表 性別 N M SD t 值 結果分析 幼兒對人的注意力 男 460 20.66 4.99 2.99** 女<男 女 500 19.69 5.00

幼兒對事的注意力 男 460 20.83 5.20 1.32 --- 女 500 20.38 5.33

注意力表現總量表 男 460 41.49 9.60 2.27* 女<男 女 500 40.07 9.66

註:*p<.05 **p<.01 「---」表示未達顯著,不須進行事後比較

二、「幼兒年齡」在注意力表現上的差異情形

研究者在幼兒年齡部分原分為三組,分別為大班、中班及小班,但是因各組樣本數 有所差異,故進行併組,總共分為兩組,分別為大班、中小班,幼兒年齡在注意力表現 上的差異情形。研究者分別以「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以 及「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來探討,並以 t 考驗進行統計,詳細數據如表 4-3-2。

本研究發現不同年齡的幼兒在「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之 t 值為-0.99(p=>.05),在「幼 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量表」之 t 值為-0.91(p=>.05),在「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量表」

之 t 值為-0.94(p=.346>.05),所有量表均未達顯著,顯示在本研究中不同年齡的幼兒注 意力行為上並沒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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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2

「幼兒年齡」不同者在注意力表現上之獨立 t 檢定分析

量表 年齡 N M SD t 值 結果分析 幼兒對人的注意力 大班 490 20.01 4.86 -0.91 --- 中小班 470 20.31 5.17

幼兒對事的注意力 大班 490 20.44 5.17 -0.94 --- 中小班 470 20.76 5.37

注意力表現總量表 大班 490 40.45 9.35 -0.99 --- 中小班 470 41.06 9.97

註:「---」表示未達顯著,不須進行事後比較

三、「父親年齡」在注意力表現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父親年齡」不同之幼兒,在「幼兒對人的注 意力表現」、「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以及「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之間的差異情形,

其中幼兒父親的年齡分為「25 歲(含)以下」、「26-30 歲」、「31-35 歲」、「36-40 歲」以及

「40 歲以上」五組,考量各組樣本數差異過大,因此將「25 歲(含)以下」、「26-30 歲」、

「31-35 歲」合併為「35 歲(含)以下」。

經由變異數同質性 Levene 統計量檢定分析,顯示「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p=<.05)、

「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p<.05)、「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p<.05)達顯著差異,

表示組間具異質性,事後比較採用 Games-Howell 法,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 細數據如表 4-3-3。

如表 4-3-3 所顯示,父親年齡在「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F=11.625,p<.001)、「幼 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F=9.558,p<.001)、「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F=11.854,p<.001)

皆有顯著的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父親年齡越大,對於幼兒在對人或對事的注意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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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母親年齡」在注意力表現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母親年齡」不同之幼兒,在「幼兒對人的注 意力表現」、「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以及「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之間的差異情形,

其中幼兒母親的年齡分為「25 歲(含)以下」、「26-30 歲」、「31-35 歲」、「36-40 歲」以及

「40 歲以上」五組,考量各組樣本數差異過大,因此將「25 歲(含)以下」、「26-30 歲」、

「31-35 歲」合併為「35 歲(含)以下」。

經由變異數同質性 Levene 統計量檢定分析,顯示「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p<.05)

「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p<.05)、「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p<.05)達顯著差異,

表示組間具異質性,事後比較採用 Games-Howell 法,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 細數據如表 4-3-4。

如表 4-3-4 所顯示,母親年齡在「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F=10.128,p<.001)、「幼 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F=9.696,p<.001)、「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F=11.208,p<.001)

以上均有顯著的差異,其中年齡在「40 歲以上」之母親,其幼兒在注意力各量表及總量 表的表現中,均優於年齡在「36-40 歲」以及「35 歲(含)以下」之母親,而在注意力行 為總量表當中,母親年齡為「36-40 歲」者,其教養之幼兒的注意力行為表現又再優於 母親年齡為「35 歲(含)以下」者。經事後比較發現,母親年齡越大,其幼兒的注意力表 現越好(例如:孩子不會搞丟或亂放東西、孩子不會從一項未完成的工作轉到另一項)。 此結果同樣與葉芳瑜(2011)的研究一致,該研究顯示家長的年齡越高,其幼兒之注意 力調節能力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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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親教育程度」在注意力表現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母親教育程度」不同之幼兒,在「幼兒對人 的注意力表現」、「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以及「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之間的差異 情形,其中幼兒父親的教育程度分為「國中(含)以下」、「高中、高職」、「專科、大學」、 以及「研究所(含)以上」四組,考量各組樣本數差異過大,因此將「國中(含)以下」、「高 中、高職」合併為「高中、高職(含)以下」。

經由變異數同質性 Levene 統計量檢定分析,顯示「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p<.05)

「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p<.05)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具異質性,事後比較採用 Games-Howell 法;「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p>.05)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組間具同質 性,事後比較採用 Scheffe 法,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如表 4-3-6。

如表 4-3-6 所顯示,母親教育程度在「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F=24.505,p<.001)、

「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F=17.664,p<.001)、「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F=23.360,

p<.001)以上均有顯著的差異,其中母親教育程度為「研究所(含)以上」者,其幼兒

在注意力表現各量表及總量表中,表現均優於母親教育程度為「專科、大學」、「高中職

(含)以下」者,而其中母親教育程度為「專科、大學」者,又再優於母親教育程度為

「高中職(含)以下」者,經事後比較發現,母親教育程度越高,其幼兒在注意力方面 的表現越良好(例如:在需要排隊等候的場合,孩子會耐心等待、孩子能夠專心聽別人 說話,並且掌握談話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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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管」以及「其他」八組,考量各組樣本數差異過大,因此將「農林漁牧礦」、「服務 業」、「自由業」、「家管」、以及「其他」合併為「其他」。

經由變異數同質性 Levene 統計量檢定分析,顯示「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p>.05)

「幼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p>.05)、「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p>.05)未達顯著差異,

表示組間具同質性,事後比較採用 Scheffe 法,以瞭解組別之間的差異情形,詳細數據 如表 4-3-7。

如表 4-3-7 所顯示,父親職業在「幼兒對人的注意力表現」(F=13.509,p<.001)、「幼 兒對事的注意力表現」(F=13.787,p<.001)、「幼兒注意力表現總量表」(F=15.095,p<.001)

有顯著的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父親職業為「軍公教」者,其幼兒的注意力表現越良 好(例如:當幼兒需要坐著完成某種活動時,並不會出現不耐煩的情緒、幼兒能夠專心 完成他人所交代的事情),且顯著優於父親職業為「工、商以及其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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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幼兒與家庭背景變項」在注意力表現量表之差異一覽表 將 4-3-1 至 4-3-8 之結果,綜合整理如表 4-3-9,並說明如下:

表 4-3-9

「幼兒與家庭背景變項」在注意力表現量表之差異一覽表

變項 項目 對人 對事 注意力表現 量表 量表 總量表

(續下頁)

幼兒性別 ① 男 女<男 ___ 女<男

② 女

幼兒年齡 ① 大班 ___ ___ ___

② 中小班

父親年齡 ① 35 歲(含)以下 ③<① b ③<① b ③<① b

② 36-40 歲 ③<② b ③<② b ③<② b

③ 40 歲以上

母親年齡 ① 35 歲(含)以下 ③<① b ③<① b ③<① b

② 36-40 歲 ③<② b ③<② b ③<② b

③ 40 歲以上 ②<① b

父親教育程度 ① 高中職(含)以下 ③<① a ③<① a ③<① a

② 專科、大學 ②<① a ②<① a ②<① a

③ 研究所(含)以上 ③<② a ③<② a 母親教育程度 ① 高中職(含)以下 ③<① b ③<① a ③<① b

② 專科、大學 ③<② b ③<② a ③<② b

③ 研究所(含)以上 ②<① b ②<① a ②<①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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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9

「幼兒與家庭背景變項」在注意力表現量表之差異一覽表(續 1)

變項 項目 對人 對事 注意力表現 量表 量表 總量表 父親職業 ① 軍公教 ①<② a ①<② a ①<② a

② 工 ①<④ a ①<③ a ①<③ a

③ 商 ①<④ a ①<④ a

④ 其他

母親職業 ① 軍公教 ①<② a ①<② b ①<② a

② 服務業 ①<③ a ①<③ b ①<③ a

③ 家管 ①<④ a ①<④ b ①<④ a

④ 其他

註:「a」- Scheffe;「b」- Games-Howell;「---」表示未達顯著,不須進行事後比較

總結上述各背景變項在幼兒注意力行為的差異性,得知學齡前幼兒的年齡並不會影 響其對人或對事的注意力。然而幼兒性別、家長(包含父親以及母親)之「年齡、教育 背景、職業」等背景變項,對於幼兒注意力表現卻有顯著影響,意即對大班或中小班的 孩子而言,注意力表現是否良好與其年齡關係不大,反而是幼兒的性別以及家長的背景

總結上述各背景變項在幼兒注意力行為的差異性,得知學齡前幼兒的年齡並不會影 響其對人或對事的注意力。然而幼兒性別、家長(包含父親以及母親)之「年齡、教育 背景、職業」等背景變項,對於幼兒注意力表現卻有顯著影響,意即對大班或中小班的 孩子而言,注意力表現是否良好與其年齡關係不大,反而是幼兒的性別以及家長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