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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電視收視行為與注意力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幼兒電視收視行為與注意力之相關研究

經由上述文獻可以得知,收視行為如今已經佔據大多數全球孩童的日常生活休閒時 間,然而過長時間的收視時間會對兒童產生那些影響,過多聲光效果的刺激,是否將影 響孩童在學習能力、注意力方面的發展?根據研究者在 2014 年 8 月查詢台灣博碩士論 文加值系統的結果發現,有關注意力的文獻有 632 篇,其中與學齡前孩童有關的論文共 有 84 篇,顯示注意力對於學齡前孩童的重要性,多數論文的結果指出,缺乏注意力將 會影響兒童未來在辨識、擷取與記憶相關的能力。然而,這些能力方面的不足,則將造 成孩童在學習之路上處處受到阻礙,其重要性不容小覷。

經搜尋後得知台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中有關電視收視行為的論文共有 59 篇,在 研究者交叉比對之後,發現直至 2014 年 8 月,國內尚未有學齡前兒童收視行為以及注 意力之相關或類似研究,但是在搜尋 EBSCOhost ERIC、ProQuest Education Journals 等 外文資料庫之後卻意外發現,早在十年之前,國外已有多篇有關學前幼兒之實證研究,

故萌生研究之動機。

一份 2004 年針對美國兒童的研究指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已經成為美國最常見的兒童行為障礙,比例高達全國兒 童總數的 4%到 12%。該研究的對象為 1278 位平均年齡為一歲的幼兒,以及 1345 位平 均年齡為三歲的幼兒,幼兒人數男女各半,且 57%為白種人。在電視收視行為方面,一 歲的幼兒平均每一天花 2.2 小時看電視,而三歲的幼兒則是每一天平均花 3.6 小時在看 電視,三歲幼兒收視的時間比一歲幼兒多出 1.4 小時(Christakis, Zimmerman, DiGiuseppe

& McCarty, 2004),這些數據遠高過於英國心理協會所顯示之數據。

在 TechAdvisor(2014)的報導當中提到,英國心理學協會建議三歲以下兒童根本 不該看電視,而年紀稍大一點的孩子每天看電視的時間也應該有所限制,同時家長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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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在他們的臥室中擺放電視。該協會極力督促英國政府各部門大臣應施行更多措施,對 兒童每日看電視的時間進行限制,以遏制肥胖、近視、早熟等一系列健康問題。英國心 理學協會希格曼博士在其講座「螢幕管理時間與螢幕依賴」(Managing Screen Time and Screen Dependency)當中表示,無論是臉書、互聯網或者是電腦遊戲,孩子們在螢幕上 所花的時間已經不再僅僅是一個閒暇時間的文化問題,也不應該只是侷限於關注在教育 價值或節目的不當內容,這儼然已經是一個醫學問題。以下是英國科學家給予不同年齡 孩子看電視的時間建議(TechAdvisor, 2014):

一、 3 歲以下兒童不該看電視;

二、 3 歲至 7 歲的兒童每日看電視的時間應限制在 30 分鐘至 1 小時;

三、 7 歲至 12 歲的兒童每日看電視應限制在一個小時;

四、 12 歲至 15 歲兒童每日看電視應限制在一個半小時;

五、 16 歲以上的青少年每日看電視應限制在兩小時。

Christakis 及其團隊(2004)在美國的研究追蹤發現,在一歲及三歲收看過多電視 的幼兒當中,有高達 10%的家長表示,當他們的孩子成長到七歲之後,已經產生與注意 力相關的行為問題。此研究中提到,由於誘發 ADHD 的原因甚多,其中也涉及遺傳及 精神病理學方面的領域,因而不能直指幼年時期的收視行為即是造成日後學童罹患 ADHD 的直接原因,但在其最終研究結論中,仍然認為長時間的電視收視行為會影響孩 童的注意力,因而建議家長們讓孩童暴露在螢光幕前的時間,盡量縮減到越短越好。

Christakis 等人的研究造成當時學術界的一陣廣泛討論,後期的研究也以更為精緻 的研究設計,針對數量較少的幼兒,進行主題同樣為 ADHD 以及電視收視行為之研究

(Miller, Marks, Miller, Berwid, Kera, Santra, A, & Halperin, 2007)。這次的研究對象只有 170 位學齡前兒童,其中有 105 位男孩以及 65 位女孩,研究方法不單單只是採用來自家 長的回答,而是同時參考來自於老師方面的資料。由於使用更小、更易於管理的樣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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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夠聚焦於孩童類似於 ADHD 的行為表現,然而他們發現即使採用不同的研究方法,

所得之結論仍然近似於 Christakis 的研究成果,認為長時間收看電視與注意力不集中是 有相互關連的(Miller et al., 2007)。

另一項發表在美國兒科學會的研究,來自於英國布魯斯托爾大學(The University of Bristol),研究人員以問卷調查來測量 1000 多名平均年齡為 10 歲的兒童,在 20 題問卷 的內容中,總共分為五個項目,其中涵蓋了情緒問題、行為問題、多動症或注意力不集 中,友伴關係以及與同儕團體所產生的問題。此研究結果發現,每一天花超過兩個小時 看電視的孩子們,比較容易產生心理情緒方面的問題,即使仍然給予孩子們適度的體能 活動時間,花太多時間在看電視的孩子們依舊會表現出過動行為或注意力不集中的情況。

DR. Page 指出:「並非所有的螢幕收視行為都是不好的,但是對於明智的父母而言,限 制孩子每日收看低於兩個小時的電視,才是最好的決定」(BBC News,2010)。

從本章的探討中,我們可以發現注意力在兒童的學習過程中擔任極其重要的角色,

以及目前大多數台灣兒童花費許多時間在收看電視節目的實際現況,然而兩者之間的關 係是否如同國外研究的發現一般,在台灣也同樣具有顯著的相關性呢?這正是本研究欲 探討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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