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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堆肥製作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64-67)

第三章 廚餘堆肥廠之功能需求與建置

3.5 廚餘堆肥廠操作規範

3.5.1 廚餘堆肥製作

˙醱酵區雖能排除部份積水,但若水份滲入醱酵區底部則成泥濘狀,對通風 等效果不良,故請仍以副資材(如木屑、稻穀等)調配為原則。

2. 廚餘特性檢討 (1) 標準:

禽畜堆肥原料之最佳 C/N 比為 30(亦有要求為 20),最佳含水量理論 為60~70 %,以往本中心之經驗值可為 65 %,為避免添加過多副資材及 果菜有許多為細胞內之水份,反應初期需細胞破壞才會產生,因此初始含 水量可調整至70 %,在初步醱酵完畢時約為 40 %以下,可以主資材(如廚 餘)和副資材(如木屑、稻穀等)之不同種類和配比以達成之。另為達成堆肥 之標準,亦應注意各營養素之含量。

(2) 廚餘資材之檢討:

˙普通廚餘

C/N 比約在 15~22 左右,含水率約 75~90,其特性變化大。因含 水率高,一般需以木屑調配之,用量約為25%。

˙素類廚餘

若以生菜葉或果皮等素類廚餘為原料,因其組成變化甚大,C/N 比可能在20~30 之間,故以木屑可能 N 素不足,需搭配豆渣或牛、

羊等草食類之排糞。

3. 副資材(如木屑、稻穀等)配合副資材之目的為:

(1)調整原料之 C/N 比

廚餘原料之 C/N 比值大時,醱酵時之微生物雖有足夠的 C 化合物 為活動能源,但是 N 之相對含量小,C/N 比值下降之速度緩慢,堆肥

過程所需要的時間較長,往往要三、四個月甚至半年以上的時間,如 樹葉、枝之類堆肥即屬此一型態。故需視原料的特性加以副資材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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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C/N 達 30 左右之標準。

˙普通廚餘

C/N 比約在 15~22 左右,可以 C/N 比較大的木屑調整之,若為 提高堆肥之成分品質,則搭配稻穀或米糠類更好(氮、磷、鉀成分高)。

˙素類廚餘

其C/N 比可能在 20~35 之間,而各種木屑的 C/N 比更高達 7~298 間,故若以木屑調配則可能N 素更加不足,最好能搭配迴流堆肥、

豆渣、牛、羊等草食類之排糞。

堆肥半成品亦可為副資材,故在試車初期使用木屑、豆渣與有 機堆肥,以標準進料廚餘量 2~3 噸而言,則副資材與木屑用量等約 1.5~2M。操作經一個月後因醱酵區已有堆肥成品產出,則可搭配此 堆肥作為副資材。其用量分別約為廚餘進料量的25 %及 15 %,可視 實際狀況調整,或減少木屑用量。

(2)調整廚餘之水份

廚餘中的水份會與空氣隔絕而成厭氧化,首先會水解酸化,產生 腐酸,養分則從水中流失,繼之醱酵產生惡臭。堆肥的厭氧化醱酵速 度極慢,且有惡臭,品質不均,故宜避免之。

良好的好氧堆肥醱酵,需要營養源、溫度、水分、空氣,前二者 為厭氧、好氧共同的要求,水份部份雖也是共同需要,但其量則有不 同,好氧醱酵的含水率一般限定在65 %以下,以免導致厭氧現象。

瀝乾的廚餘通常其含水率在 85 %左右,但素類廚餘中的果皮尤其 是西瓜皮等季節性水果,近來所佔廚餘比例極大,西瓜皮中所含的大量 水份,在醱酵區會慢慢釋出,故素類廚餘的含水率經常在90 %以上,

應用破碎脫水機將可降低含水率至70 %以下,但破碎後廢液應以液肥 或污水處理系統處理,以免造成污染及回收有用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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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調整原料的含水率,通常可用木屑,其為良好的吸水材,但其 含水率可能在16~67 %之間,端視保存方式而定。故

˙以木屑為副資材時,應先放在靜堆區廠棚下晾乾。

˙以靜堆區的半成品堆肥為副資材時,亦應慎選其濕度之適當,通常 在靜堆區一週以上的半成品其含水率約為35 %。

˙木屑的使用量:木屑主要用於調整含水量,故木屑之用量依其含水 率之不同而異,以混合料含水率70 %,及廚餘含水率 85 %計算之:

混合材料含水率=(主材料含水率)( 主材料比率)+( 副資料含水 率)( 副資料比率)。

(3)膨鬆度

即提供足夠之空隙以利於質傳(氣體傳輸與水份逸出),木屑固然 可用,但目前所得的鋸屑顆粒甚小,若可能,儘量選用飽屑等顆粒稍 大者,稻穀亦可優良材料,但其矽含量與較慢腐爛為其缺點,且稻穀 顆粒較大,不易碎裂,於堆肥成品之觀瞻較差。堆肥半成品在35 % 含水率下,亦有良好的膨鬆度。目前的素類廚餘由於雜質甚多(果皮、

果核等),故在醱酵區內之膨鬆度甚差,但經翻堆與逐漸腐熟後,膨 鬆度立刻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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