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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處理廠之相關設備選用及設置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57-61)

第三章 廚餘堆肥廠之功能需求與建置

3.3 廚餘處理廠之相關設備選用及設置

廚餘處理廠相關設備包括廚餘暫存設備、破碎機、脫水機、原料攪拌設備、密 閉室堆肥處理設備、翻堆設備、污防設施、液肥製造設備、鼓風機及配管、整廠水 電及控制設施,規劃工作內容如下所示。各項設備之規格係初步規劃建議。

3.3.1 廚餘卸貨及暫存平台

功能需求

1.以混凝土或不鏽鋼所製之操作平台,其高度將配合未來廚餘車車斗之高度及 破碎機進料斗高度而設計,以利於將廚餘桶直接卸下以利於進一步處。其空 間可作為2 天以上廚餘暫存量,頂部應至少有一組抽氣裝置,將此範圍臭氣 送至水洗塔處理。

2.暫存區應有適當欄杆等設施,應為不鏽鋼材質,以防止操作人員跌落。

3.3.2 廚餘破碎及脫水機

功能需求

1.回收之廚餘因內容及尺寸不一,若原料成品過大如西瓜皮等,不利於醱酵處 理及最終成品之直接施用,因此須加以破碎減少其粒徑。廚餘因含水率約 85-90% 左右,不適於直接固態醱酵處理,因此須經脫水處理,以降低含水 率及減少副資材(如木屑、稻穀等)應用量。

2.廚餘破碎機之切刀為 SKD 材質。

3.脫水機含水率為 70%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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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翻堆機械單元

功能需求

1.每小時處理 20 公噸以上之自走機械翻堆設備。

2.單槽、單機式機械翻堆機組。

3.可往復式操控之程序設計(具微動式安全系統),回程可揚升攪拌機構至物料面 以上。

4.翻堆機械總寬度為 4.5m ;翻堆深度可達 1m 。

5.總動力包含攪拌、上下擺動以及往覆動力等,以不超過 25hp 為原則。攪拌遇 超載須有自動停止前進,俟馬達安培降下,才可再行啟動之安全措施。

6.翻堆速度介於 25~50 rpm;往覆移走速度介於 150~300mm/mim 。

7.攪拌翼佈置之空間密度以不超過 20 cm 即裝設一支攪拌翼,或具特定翻堆原 理之機構,其分怖程度可涵蓋攪拌區域。

8.翻堆機可於控制室以 PLC 全自動控制,系統亦可直接手動模式操作。

9.翻堆機材質與攪拌軸葉均需採用耐鏽蝕材料或加強防鏽處理。

10.本設備可採用長或短臂鐮刀、鼓輪、耙狀或螺帶型構造,設計成能有效粗切 物料,且避免塑膠袋絞死之翻堆設備。

11.所有機械翻堆機構能密切配合醱酵槽體運作。

12.設備材質:機械翻堆機之翻堆攪拌翼、主軸均為 SS41,前者鍍鋅處理;粉 塵阻擋覆蓋為SUS304 + 噴漆。

3.3.4 醱酵槽體與通風單元

醱酵槽功能需求

1.醱酵槽高度需考量配合翻堆機與除臭單元。

2.RC 槽體頂部具有工字型軌道,可支撐翻堆機具之重量與平順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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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風管路功能需求

1.曝氣管路與槽內曝氣頭設計,鼓風機出口主管為 3 英吋,出口主管插 1.5 英吋分支管路,於管上每間隔25 公分鑽 6mm 之細孔,角度向下 45°吹出,

管線上U 型螺栓固定進行保護。曝氣管每 30 公分設置一根,以碎石平均分 怖於曝氣管上,達分散氣體目的,供風區曝氣管數將配合鼓風機平均分配。

2.鼓風機靜壓可達 30cm 水柱壓以上,供風管路需平均分佈於醱酵中,每台 送風機須將配線外覆 PVC 管加強絕緣,依現場位置配線至控制室,每台送

風機操作可以時間控制,具有獨立線路供單台控制。

3.3.5 液肥及污水處理系統

液肥處理系統

1.總容積量應為 10 噸以上,具有曝氣或攪拌裝置。

2.材質為強化玻璃纖維(FRP)或不鏽鋼材質(SUS304)。

3.具有取樣及進出口管路等設計。

污水處理設施

1.廚餘破碎機及脫水操作,所產生之污水將經由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後再重新 使用或作為綠化澆水使用,將無排污水。

2.主要處理流程為油脂分離、厭氧/好氧、沉澱分離等處理過程,處理後水質再 應用或作為廠區綠化用水。

3.污水處理設施為強化玻璃纖維(FRP)或現場構築式。

3.3.6 醱酵槽除臭單元

功能需求

1.設置水洗除臭塔,將醱酵區及暫存區氣體以水洗操作,處理後水經污水處

理設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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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配合醱酵槽至少設置 8 吋(5mm)抽引管兩處,及暫存區一處,裝配 3 馬力 之風車2 台,進行浮溢臭味氣體抽引至洗滌氣塔,並完善規劃洗滌氣與循環 水流之管路。

3.對醱酵區氣體具有大於 20 秒之停留滌氣需求時間,設計循環換氣率約 50 分/

次。

4.水洗除臭方式需設立均勻曝氣,水膜形成之散水機制,散水介質比表面積大 於100m/m;充填率高於 50 %。

5.具有循環水流及置換洗滌水之管路設計;至少設 3 馬力以上之循環水帮浦 1 部,洗滌水量可達每分鐘300L。

6.設備材質:滌氣塔槽體可使用 PP(聚丙烯)、HDPE(高密度聚乙烯)或 FRP(強化 玻璃纖維)材質建造;內部支撐網與拉西環為 PP(聚丙烯)材質,管線與 閥 類材質為PVC,噴頭材質應為 PP(聚丙烯)或 SUS304。

7.排放氣體需符合環保管制臭味標準。

8.處理後產生之污水將定期抽送至污水處理系統處理。

3.3.7 處理廠房土木工程單元

功能需求與規格

1.對於區域整地、鋪設 2500 磅 20 公分厚以上之平整 PC 地面(應考量地質與 承重加以排筋以防龜裂),場地依需要具有斜置引導雨水自然疏濬之功能,

並針對破碎預處理設計污水收集溝與污水儲坑,以利污水收集及暫存。

2.現場如暫存區、醱酵區、副資材(如木屑、稻穀等)堆積區及戶外污水處理區等 將設置有照明設施。

3.車道與平台設計需配合廚餘收集車之重量進行基礎強化與設計,平台周圍需 有防護欄杆以防人員跌落,平台與車道路面需有防滑處理與動線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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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廠房設計鋼構單元

1.

架設10 米寬 H 型鋼架廠房,主鋼樑、副樑、橫樑等型鋼柱,厚度需 2.3mm 以上。

2.所有鋼構需經除鏽完成,再經一底兩面之油漆保護。

3.廠房採用完全密閉設計以利臭氣抽引。材料採用 1.5mm 強化鍍鋅鋼板及防鏽處 理,考慮破碎翻堆機之維修,設活動式進入口二處,並於醱酵槽兩側平均設置 90 公分以上之透明觀景窗於 2 側各 4 處,可觀察內部操作情況,所有鋼板接合 處以不鏽鋼錨釘固定,屋頂具有50 %採光浪板之設計,屋緣需有天溝及 PVC 排 水管(含固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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