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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廣告效果

廣告除了是廣告主與消費者溝通的重要行銷工具,同時也是一種大眾傳播的 方式,廣告可以有效的在短時間內呈現訊息,且接觸的目標族群不受地域限制。

Ducoffe(1996)將廣告效果定義為廣告主與消費者對於廣告訊息從事一種潛在溝 通交易(communications exchanges)。而廣告效果的測定通常可分為廣告銷售效果

(Sales Effect)和廣告溝通效果(Communication Effect)兩大類。廣告銷售效果 是以銷售量是否增加為衡量尺度,而廣告溝通效果則是以訊息被接受及造成態 度、行為改變的程度為衡量標準(Lavidge 和 Steiner,1961)。就廣告銷售效果而 言,是直接以銷售額的多寡為衡量標準而未考慮其他環境或人為等因素,相較於 廣告溝通效果是較不完善的衡量指標,故本研究以衡量廣告的溝通效果為主。

一、態度的定義

廣告溝通過程中,態度是相當重要的因素(Shimp,1981)。心理學者 Allport

(1935)將態度定義為:「經過學習的準備狀態,以對某一對象或某種對象,一 貫採取好意的反應或不好意的反應」,一個人態度的形成是透過學習而來,並非 天生的,因此,態度的形成與改變是屬於社會學習的歷程,即個人態度的形成與 改變均受其他事物的影響。換言之,所謂態度就是爲反應而做的準備狀態,而廣 告則可解釋為形成善意反應的一種手段。以下是本研究整理各學者對於態度的定 義與看法(見表 2-5-1):

表 2-5-1 態度的定義

學者 定義

David Krech,Richard S. , Crutchifield 和 Engerton L. ,Ballachey (1962)

態度是人們對於事物或觀念所持的較長期性的認知評價、情感體 會及行動傾向。

Makeachie,W.J 和 Charlotle C. ,Doyle(1968)

態度是與特定目標相關的觀念、信念、習慣、動機等。

Rokeach(1973) 態度是一個人對事物或情況相當持久的一個信念結構,能在背後 影響他依什麼順序來反應。

Fishbein 和 Ajzen(1975) 態度是由學習得來的對有關特定對象的一種有持續性、有利或不 利反應舉止之預存立場。

張春興(1986) 態度是指個體對人、事與週遭所持的一種具有持久性與一致性的 傾向。此種傾向可由個體的外顯行為推測。

Berwoitz、Kerin 和 Miniard

(1987)

態度是消費者對某種或某事件學習而來的一致傾向。

Engel、Blackwell 和 Miniard

(1990)

態度是對人、事物整體的評估,其範圍可從極正向的接受到極負 向的排斥。

Philip Kotler(1991) 態度是個人對某件事物或觀念,存有一種持續性的喜歡會不喜歡 的認知評價、情緒感覺及行動傾向。 義為認知(Cognitive)、情感(Affective)和意欲(Conative)三個部分。在 Ajzen

和 Fishbein(1980)的研究中提到,態度會直接影響購買意願,並再透過其他人 的意見與外在環境兩因素,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態度可以說是消費者對此一 商品具有需求,便產生需求變數,透過他形成購買意圖,如果此時無任何外在情 境因素阻礙,消費者對商品的購買行為便會產生。

從廣告的觀點,消費者態度可以分為對廣告的態度和對品牌的態度。所謂廣 告態度是指消費者對廣告本身的偏好程度,而品牌態度指的則是消費者對品牌的 偏好程度(童曉君,1999)。Lutz(1977)將廣告態度定義為在特定展露情況下,

對於特定的廣告刺激所反映的喜好與否的傾向。此外,MacKenzie 和 Lutz(1989)

說明廣告態度為消費者在特定的時間觀看特廣告後,對其刺激所反映出的喜好或 厭惡的傾向。Fishbein 和 Ajzen(1975)則將品牌態度定義為「消費者對特定品牌 持續性的偏好或討厭的傾向」。Gorn(1982)的研究指出,廣告態度會影響其品 牌的購買意願,而廣告態度與品牌態度兩者之間成正向的線性關係。Mitchell 和 Olson(1981)認為廣告態度是廣告效果中的一項中介因素,會影響消費者對於 廣告本身的感覺,進而影響品牌態度與購買意願。另有文獻指出,廣告態度、品 牌態度及購買意願之間形成階層式(Hierarchy of effects)的效果,變數間具有正 向關係(Brown 和 Stayman,1992;Burner,1998、2000)。此階層效果主張購買 決策是由許多階段組成,分別是認知與學習(Cognitive/Learning)、情感與態度

(Affective/Attitude)、意欲與行動(Conative/Acting),消費者在接觸訊息之後,

由注意、了解、記憶、接受而後學習和認知該訊息內容,進而發生喜歡的態度,

最後透過對廣告及產品態度的確定,而決定購買意願和行為。由上述可知,廣告 效果不只包含單一變數,且各變數存在顯著影響,因此本研究以廣告態度、品牌 態度及購買意願來作為廣告效果的因變數。

三、廣告效果的測量

學者 Lutz、Mackenie 和 Belch(1986)認為廣告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advertisement)是一種對廣告整體評估的喜好與否之傾向,透過廣告態度的衡量,

應可了解消費者對廣告刺激的情感與對廣告的評價反應,並建議應分別以認知面 與情感面來衡量廣告態度。其中,認知面是指對廣告的了解與評價程度,情感面 則是只對廣告的喜好程度,經由這兩個因素來衡量將比直接測量態度為佳。

Lutz(1985)指出,廣告態度的前置變數有廣告認知,並且將廣告認知視為一種因 果變數,廣告認知會直接影響到廣告態度, Larvidge(1961)更進一步說明在認 知面所指陳的是影響消費者對廣告刺激反映的一連串心理變化,亦即廣告效果會 呈現出層級效果的不同階段反應程度,此模式假設購買者之購買決策是由很多階 段所組成,由低層次的認知到高層次的購買;而廣告的目的即在激勵購買者由低 層次向高層次邁進,而達到購買之終極目的。因此本研究將同時衡量廣告態度的 認知和情感面。

品牌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rand)為消費者在廣告刺激下,對於某特定品 牌的好惡程度。Shimp(1981)認為消費者對品牌的偏好程度,將會影響其對廣 告的信任度與評價。Howard 和 Sheth(1995)則利用品牌傾向的概念來解釋品牌 態度,品牌傾向是消費者對其喚起集合中品牌的偏好,此偏好是基於消費者對該 品牌的評價與信任,信任程度越高,明確且穩定的品牌偏好越容易產生,品牌傾 向會直接影響到品牌態度,進而影響購買決策。

購買意願(purchase intention)為某特定時間內,計畫購買某特定產品若干數 量單位(Howard,1994),而廣告的最終目的是引發觀看者的購買行為,因此,

購買意願為一重要衡量指標。

上述各指標間息息相關。Mitchell 和 Olson(1981)認為廣告態度會影響消費 者對於廣告本身的感覺,進而影響品牌態度與購買意願。而由於態度是一種內在 的歷程,必須透過外顯的行為而推知,態度的衡量即是推知態度與態度性質的工 具。通常衡量方法可分為:1.自陳式的方法,指問卷調查的方式,內容為信念、

感受及行為的調查。2.非直接式的測驗及主觀的測驗,如投射測驗和圖形測驗。

3.直接觀察法。4.生理反映的測驗,膚電反應及瞳孔反應用以了解心理反應認知

變化過程。其中以自陳式的方法最為普遍(劉倉賓,1997),因此本研究也採取 自陳式的問卷調查法,來衡量廣告態度(包括認知面和情感面)、品牌態度及購 買意願。

第三章  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