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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結果

第二節 廣告訊息內容:說什麼

一、世代別與文化價值的呈現

文化價值可透過六個「文化特性」的資料呈現來了解,由於此六個「文化特 性」又包含各自的「文化特性指標」,因此,本研究首先透過單因子變因數分析

(One-way ANOVA)進行「文化特性」的檢定,並驗證研究假設與問題(參見 表 4-2-1)。其後,再進一步透過卡方考驗(Chi-Square Test)進行其下各「文化 特性指標」之分析(參見表 4-2-2)。

在進行變異數分析時,該樣本除了需滿足常態性分佈外,Leven 統計量需未 達顯著(>.05),即不違反同質性假設(Homogeneity of varience)。而在進行卡 方檢定時,不得超過 20%的細格(cell)樣本小於 5。

1、權力距離

在 H1 的部分,為了瞭解成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權力距離」的表現 上是否較年輕世代強烈,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單尾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權力距離」的表現 上(M=0.61)較年輕世代(M=0.29)高,且達到顯著水準(F(1,473)=13.455, p=.000<.05),因此支持了 H1。

為了進一步瞭解不同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權力距離」各文化特性指標的 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因此以卡方考驗進行分析。

卡方考驗分析結果顯示,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權威」的表現上 比例是 11.1%:25.9%,且達到顯著水準(X2(1)=17.786, p=.000<.05),因此 成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權威」的表現上較年輕世代強烈;另外,年輕與 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傳統」的表現上比例是 3.8%:17.3%,且達到顯著 水準(X2(1)=27.888, p=.000<.05),因此成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傳統」

的表現上較年輕世代強烈;最後,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地位」的表 現上比例是 14.2%:17.8%,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1)=1.141, p=.174>.05),

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地位」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

2、不確定規避

在 Q1 的部分,為了瞭解不同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不確定規避」的表現 上是否呈現差異,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不確定規避」的表 現上(M=1.17)較年輕世代偏好品牌(M=0.88)高,但未達到顯著水準(F(1,473)

=3.807, p=.052>.05),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不確定規避」的表現 上並無顯著差異。

為了進一步瞭解不同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不確定規避」各文化特性指標 的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因此以卡方考驗進行分析。

卡方考驗分析結果顯示,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安全」的表現上 比例是 30.8%:37.8%,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1)=2.509, p=.069>.05),因此 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安全」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而年輕與成熟世代偏 好品牌廣告在「效果」的表現上比例是 20.4%:33.5%,且達到顯著水準(X2= 10.179, p=.001<.05),因此成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效果」的表現上較年 輕世代強烈;另外,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經濟」的表現上比例是 15.9%:25.9%,且達到顯著水準(X2(1)=7.136, p=.006<.05),因此成熟世代 偏好品牌之廣告,在「經濟」的表現上較年輕世代強烈;而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 品牌廣告在「便利」的表現上比例是 5.5%:4.9%,成熟世代偏好品牌略較年輕 世代為多,但由於其中一個細格(cell)數量少於 10,在 2×2 的列聯表檢定中,

可透過耶茲校正(Yate’s correction for continuity)來加以修正(邱皓政,2002),

結果未達顯著(X2(1)=.012, p=.914>.05),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便 利」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最後,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科技」的 表現上比例是 14.9%:15.1%,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1)=.006, p=.519>.05),

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科技」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

3、個人主義

在 H2 的部分,為了瞭解年輕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個人主義」的表現 上是否較成熟世代強烈,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單尾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年輕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個人主義」的表現 上(M=0.47)明顯較成熟世代(M=0.27)高,且達到顯著水準(F(1,473)=5.282, p=.022<.05),因此支持了 H2。

為了進一步瞭解不同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個人主義」各文化特性指標的

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因此以卡方考驗進行分析。

卡方考驗分析結果顯示,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自我」的表現上 比例是 15.9%:11.9%,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1)=1.487, p=.319>.05),因此 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自我」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另外,年輕與成熟世 代偏好品牌廣告在「獨特」的表現上比例是 19.7%:10.8%,且達到顯著水準(X2

(1)=6.585, p=.007<.05),因此年輕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獨特」的表現上 較成熟世代強烈;最後,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享樂」的表現上比例 是 11.6%:4.2%,年輕世代偏好品牌略較成熟世代為高,但由於其中一個細格

(cell)數量少於 10,在 2×2 的列聯表檢定中,可透過耶茲校正(Yate’s correction for continuity)來加以修正(邱皓政,2002),結果未達顯著(X2(1)=6.315, p=.012

<.05),因此年輕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享樂」的表現上較成熟世代強烈。

4、群體主義

在 H3 的部分,為了瞭解成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群體主義」的表現 上是否較年輕世代強烈,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單尾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群體主義」的表現 上(M=0.36)明顯較年輕世代(M=0.23)高,且達到顯著水準(F(1,473)=4.421, p=.036<.05),因此支持了 H3。

為了進一步瞭解不同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群體主義」各文化特性指標的 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因此以卡方考驗進行分析。

卡方考驗分析結果顯示,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群體」的表現上 比例是 12.5%:27.0%,且達到顯著水準(X2(1)=16.123, p=.000<.05),因此 成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群體」的表現上較年輕世代強烈;而年輕與成熟 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普遍」的表現上比例是 10.7%:8.6%,但未達到顯著水 準(X2(1)=.545, p=.283>.05),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普遍」的表現 上並無顯著差異

5、剛性作風

在 H4 的部分,為了瞭解成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剛性作風」的表現 上是否較年輕世代強烈,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單尾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剛性作風」的表現

上(M=.028)略較年輕世代偏好品牌(M=0.22)高,但未達到顯著水準(F(1,473)

=.866, p=.353>.05),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剛性作風」的表現上並 無顯著差異,否決了 H4。

為了進一步瞭解不同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剛性作風」各文化特性指標的 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因此以卡方考驗進行分析。

卡方考驗分析結果顯示,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剛強」的表現上 比例是 9.0%:16.2%,且達到顯著水準(X2(1)=5.643, p=.014<.05),因此成 熟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剛強」的表現上較年輕世代強烈;年輕與成熟世代 偏好品牌廣告在「活力」的表現上比例是 13.1%:11.4%,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

(1)=.344, p=.334>.05),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活力」的表現上並無 顯著差異

6、柔性作風

在 H5 的部分,為了瞭解年輕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柔性作風」的表現 上是否較成熟世代強烈,本研究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單尾檢定。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年輕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柔性作風」的表現 上(M=1.01)較成熟世代(M=0.78)強烈,但未達到顯著水準(F(1,473)=2.109, p=.147>.05),因此否決了 H5。

為了進一步瞭解不同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柔性作風」各文化特性指標的 表現上是否有顯著差異,因此以卡方考驗進行分析。

卡方考驗分析結果顯示,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美麗」的表現上 比例是 30.1%:25.4%,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1)=1.228, p=.158>.05),因此 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美麗」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而年輕與成熟世代偏 好品牌廣告在「青春」的表現上比例是 13.8%:11.4%,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

(1)=.623, p=.260>.05),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青春」的表現上並無 顯著差異;另外,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閒暇」的表現上比例是 19.7

%:22.7%,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1)=.606, p=.253>.05),因此兩世代偏好 品牌之廣告在「閒暇」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而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 在「自然」的表現上比例是 15.2%:12.4%,但未達到顯著水準(X2(1)=.725, p=.238

>.05),因此兩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自然」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最後,

年輕與成熟世代偏好品牌廣告在「性感」的表現上比例是 22.1%:5.9%,且達 到顯著水準(X2(1)=22.223, p=.001<.05),因此年輕世代偏好品牌之廣告,在

「性感」的表現上較成熟世代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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