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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節 國際體系的三種類型

第三節 建構主義在東南亞區域研究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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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而言,國家的互動建構出的新的國家認同與利益,也可以建構出新的國 際體系。國際體系由洛克式國際體系轉向康德式國際體系的關鍵,則在於行為者 之間能否建立利他的集體認同,建構主義認為變數有四種,分別是互賴、共同命 運及同質性等三種客觀事實,以及最重要的主觀自我約束。首先,互賴可以建立 國家間的集體認同,然而互賴的過程中國家不免會產生被欺乍的憂慮,導致形成 利他的集體認同障礙;共同命運在國家面臨外來威脅時,也有可能形成集體認同 並進行合作,但也有不合作的案例;同質性則是指國家政權類型相似的程度,同 質性的增長將使國家重新認定其他國家是同類,並可能因此減少彼此間的衝突,

進而形塑集體認同。但以上三者都有不確定性,因此最關鍵的仍是國家主觀且主 動的自我約束,當國家將自我約束視為一種行為規範,願意在各種情況下都保持 克制、尊重他國的生存與需求,則最有可能形成利他的集體認同。24

第三節 建構主義在東南亞區域研究的應用

建構主義者主張,國際結構的社會規範能透過社會化的機制來影響行為體的 行為。國家會透過社會化的過程,在國際層次上把國家間所共同遵守的國際規範 加以內化;在國內層次上,則把國家內部公民所享有的社會規範加以內化。國際 社會層次上的社會化行為者主要有國家、國際組織和跨國倡議聯盟(transnational advocacy coalitions);國內層次的社會化行為者主要是各種國內組織把適當的行 為預期賦予政治決策者。國際規範主要體現在國際法、國際組織的法律條款和國 際會議的決議之中。社會規範主要從憲法和法律秩序的詮釋、政黨綱領及競選主 張、議會辯論的分析和輿論調查來考察。如果從規範的角度來分析國家的外交政

24 陳欣之,〈國際關係理論:對現實主義的質疑〉,《國際關係總論(初版)》,2003 年,頁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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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則應從國際和國內兩個角度來進行,即跨國層面的建構主義觀點和國內社會 層面的建構主義觀點。25

在後冷戰時期,越來越多區域研究的學者使用建構主義的觀點來解釋這些非 西方中心的國家行為與互動模式。而研究安全之理論發展方向,在研究範圍擴大 以及理論基礎深化之後,分成了傳統安全、非傳統安全及人類安全(human security) 三大學派。非傳統安全學派強烈質疑現實主義者將安全扭曲為純軍事層面,視「主 權國家」與國際政治的無政府狀態為客觀實際的結果。而東南亞區域研究學者 Amitiv Acharya指出,無論是新現實主義或新自由制度主義,都存在著「西方中 心論」的缺失,前者強調權力政治,分析外交政策主要是以「權力」為分析基礎,

聚焦於「國家在國際體系中所處的權力位置」,尋求「權力」與「行為」的因果 關係。新自由制度主義則是在美國霸權的基礎上強調自由貿易所帶來的絕對利益,

能夠影響國家行為。國家的外交政策主要是「國家行為的利益計算共同結果」,

國家會透過利益計算決定對外政策。26

但這忽略了歐美以外的亞非拉國家,特別是開發中國家其本身的文化特殊性,

也忽略了國內政治在結構上的作用,例如:國內利益團體、民意的走向、國內政 治系統的本質,這些都是構成國家對外決策的考量因素,即是建構主義所強調的

「認知」。而建構主義重視一個國家的文化特徵以及國家所處的文化環境對其國 家行為的影響,一方面強調「國際體系結構」(structure)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將外 交政策制定視為是「社會行動者(國家)的選擇」,兩者具有同樣的重要性。27

25 同前註。

26 戴萬平,〈泰國對中國外交政策的演變:建構主義的觀點分析〉,《台灣東南亞學刊》第 8 卷 1 期,2011 年,頁 68。

27 Amitiv Acharya, “Constructivism and the Study of Global IR” (Notes for a presentation to the Workshop on the Future of Constructivist Research,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 Oxford University, Oxford, England, April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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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Amitiv Acharya認為透過建構主義觀點所做的東南亞區域研究,至少 在三點上優於其他兩大國際關係理論:(一)建構主義重視理念的力量,對於不 屬於大國之列、本身就存在權力(power)缺陷的東南亞國家而言,一個重視理念的 理論會比一個獨尊權力的理論更能廣泛地解釋其國家行為。(二)許多建構主義 學者本身就擅長區域研究,這些學者來自數十個國家,並非都是西方學者。(三)

相較於另兩大理論,建構主義重視文化(culture)與身分(identity),不同國家間的文 化特殊性幾乎是每個區域研究的開端。Amitav Acharya認為應重視文化與歷史因 素在東南亞國家外交政策的角色,應理解文化因素對東南亞國家對外行為的影響。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東協。東協五個創始成員國於1976年在峇里(Bali)簽署了

《友好與合作條約》(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 TAC),其 中重點如:(一)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尊重所有國家的領土完整;(二)保護 締成員國存在,不受外部干涉、顛覆和強迫;(三)互不干涉內政;(四)運用 和平手段解決分歧、處理爭端;(五)放棄使用武力威脅。第一次東協峰會之後,

成員國逐漸形成一種共識:將成員國之間的國防合作限制於東協成員外的一種雙 邊合作的層次,並形成一種成員交往的依據。28 換句話說,成員之間不應兩兩結 盟,以避免東協變成一種軍事聯盟。從冷戰到後冷戰時期,東協一直嘗試解決其 安全困境,過程中一方面對內與立場國立個不相同的成員磨合,解決各種問題,

包括國家間的主權與利益糾葛(如菲律賓與馬來西亞對沙巴的主權爭議,新加坡 與馬來西亞長期的飲水爭議),另一方面,東協面對外在國際與區域環境,必須 尋求與區域大國如中國大陸、日本、澳洲、及全球大國如美國、歐盟建立良好的 互動關係。有關於後冷戰時期的東協區域整合研究,有許多學者使用了建構主義

28 戴萬平,〈泰國對中國外交政策的演變:建構主義的觀點分析〉,《台灣東南亞學刊》第 8 卷 1 期,2011 年,頁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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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點,因為東協組織本身就是一個對內與對外,同時與不同行為體互動、進行 社會建構的區域行為者。

東協組織的建構初期就存共享知識,也就是冷戰時期東南亞各國對於外來環 境的安全考量和不確定因素,東協國家進而對國家安全產生了「共享利益」。為 確保自身國家安全,東協初期成員形成了對其外在環境和國家生存利益的共享知 識,東協的創立就是這些國家互動實踐的結果,這個國際組織也對其成員創造了 一個初步的「文化環境」,也創造了共同的行為規範:「東協模式」(ASEAN way) 是東協發展實踐的最清楚範例,以防止組織侵犯其成員的主權,它是一種互動的 方法,也是一種決策制定的過程,尋求透過商議和共識的建立,以達到共同的決 定。當成員對一個問題無法取得共識,它們將同意採取各自不同的方式,組織則 沒有責任達到一項決定,因此沒有任何成員會遭受壓力,而被迫採取可能與它們 國家利益牴觸的決定,換句話說,東協成員面對一個意見分歧的問題時並不會採 取多數決的立場。

而正是這種規範形成了東協的更多妥協與認同,當時間推移,東協成員從剛 成立時為對抗共產主義南侵,但隨著美國在越戰的失利,東協國家認為美國對東 亞事務失去熱情,因此於1970年代起加強與大國之間的交往與合作關係,並促進 東協外交的靈活性,一直到後冷戰時期向自由貿易區發展。此時成員的「共同利 益」認知也有了轉變,東協的組織結構也隨之變化:除了擴大組織規模,也加強 與周邊國家互動。東協希望創造另一個文化環境,向「政治安全共同體」、「經 濟共同體」、「社會文化共同體」邁進,成員國也正式接受了。它對內不斷形成 一種成員間的共享身分,企圖塑造一種團結的身分認同;對外則努力成為一個參 與國際事務、卻不完全與大國站在同一個立場的重要區域行為者。透過建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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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解釋東協區域整的個過程,可以看到建構一種「安全共同體」的共享知識,使 得東協成員雖然意見分歧、利益不一,甚至彼此之間有著深遠的領土主權的歷史 問題,但東協的整合始終沒有真正停擺,反而持續緩慢地進行著,可說是Wendt 所言的不同社會文化的建構與過度,到東協成立至今,可以看到其成員已經從視 彼此為「競爭者」的洛克文化逐漸邁向視彼此為「朋友」的康德文化。29

建構主義強調的理念力量,在東南亞區域研究中顯得相當重要。有關本文要 討論的南海問題,也有建構主義的相關研究,指出東協個成員國都重視南海的利 益,南海除了作為一個重要航行通道,同時蘊含豐富的漁業、天然氣、石油與稀 土資源,水面上更有許多被各國爭相宣稱主權權利的島礁,而東協內部的爭端解 決機制也已經長期應用在南海爭端上,包括東協峰會、東協外長會議、防長會議 以及東協區域論壇等,東協成員在這些場域中嘗試處理南海問題。在理念的作用 下,東協成員若視彼此為「朋友」,則他們就會進行合作;若視彼此為「敵人」,

則他們傾向抗衡,也容易在南海議題上引發爭端。而東協多年來為其成員建構的 文化環境已經包含諸多規範,對於南海問題則有2002年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OC)以及中共在2003 年加入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OC)以及中共在2003 年加入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