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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執行過程與成效分析

第二節 建議事項

執行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仍須完整配套措施才能順利推行,下面提出幾點建議以 利達到垃圾減量的效果:

壹、資源回收物及廚餘回收物去化管道須暢通

隨袋徵收政策採行「依量計價」的經濟工具,具有鼓勵民眾從事垃圾減量及資源 回收的誘因,而民眾積極分類回收的結果,將導致回收物劇增,以臺北縣土城市為例 實施隨袋徵收政策前即預估資源回收物勢必暴增且民眾在家中對於回收物分類不甚 落實的情形下夾雜大量不可回收的垃圾,勢必造成資源回收分類人力不足的問題,因 此為保持資源回收物去化管道通暢,且為加強督促一般民眾配合落實資源回收物分類 之工作,為避免民眾於配合進行回收工作時因未確實分類,致回收物含雜質的比例過 高,反而須投入較多人力進行分類挑選,使得回收物去化不順,建議可將回收類別接 近的回收物採不分類一併出售的方式,以解決上述問題,在管理措施上應注意之要點 如下:

(一)資源物回收再利用包括前處理、清運作業與分類回收作業等階段。回收價 值之高低取決於分類回收之確實與否,若能在前頭建立良好的管理體系,較易達到後 端良好的分類回收效果。

(二)宜宣導民眾將資源物送交清潔隊回收之前,能儘量依材質之差異性作簡單 分離,容器之內容物先行倒掉,並酌予清洗,以利回收。

(三)回收過程若能先行分類,將有利於後端之處理。回收車粗分類或細分類取 決於清潔隊人力配置,毋須作強制性要求。

(四)資源物回收採人工或機械自動化作業,並無絕對之標準,應取決於回收物 之種類數量後作經濟效益之評估。機械化輸送、分類雖可增加回收速度與回收量,但 人員之管理素質也必須相對提高,並增加設備維護成本。故宜考量回收價值後再決定

141 必要之機械化或自動化程度。

(五)民眾分類資源物成份複雜,且常含有玻璃、金屬等尖銳物品,易割傷肢體。

操作人員應配戴適當防護工具,包括手套、安全鞋、安全帽、護目鏡等。

另應規劃充裕的且遠離民眾聚居處的適當場所作為資源回收物之分類、儲存場 所,以因應實施隨袋徵收後,因民眾積極從事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的結果,所產生大 量的資源回收物。另外為保持資源回收物去化管道通暢,以免因去化不順,堆置過久 而造成污染,亦可考慮以委外經營的方式建置「全分類設施系統」,引進民間資金使 其經營管理,政府則站在監督的角色,如此應可大幅降低政府的財政負擔,並使資源 回收物之回收、分類及去化通路等配套措施更加完整;而家戶垃圾中的廚餘佔家戶垃 圾的比例甚高,垃圾費隨袋徵收後,因市民為節省專用垃圾袋容積,乃擠壓垃圾並長 時間存放垃圾,如此廚餘必將發出臭味反而影響環境衛生,因廚餘屬可回收再利用的 資源垃圾,且為製作堆肥的良好資材,若能分離清運、回收,垃圾量將可有效降低,

因此,為垃圾減量,廚餘分離清運回收為垃圾費隨袋徵收重要的工作,應妥為規劃以 利隨袋徵收政策順利推行並達到垃圾減量的成果。

另一方面在「綠色飲食」概念下,廚餘量大幅上升並非正面效益,仍有賴公所加 強宣導民眾吃多少煮多少,以及廚餘回收先瀝乾再回收的觀念。而且廚餘分類收集作 業之良窳,將影響民眾之配合意願,因此做好廚餘分類收集及清運是廚餘回收之第一 步,廚餘之收集應勸導家戶將分類好的廚餘,配合清潔隊的回收方式排出,同時應先 將廚餘之水分瀝除。家戶如採塑膠袋盛裝廚餘,應避免其將整袋丟入廚餘回收桶內,

否則於養猪及堆肥再利用時仍須另行剔除,增添困擾。

1.垃圾車隨車收集作業

為考量垃圾清運之機具及人力安排,廚餘清運作業時必須配合既有之垃圾清運作 業方式。目前由垃圾車改裝附掛廚餘桶,為最普遍之作業方式。雖然因垃圾車之型式 不同,因此附掛廚餘桶位置亦略有不同,有的放在垃圾車後方,也有的放在垃圾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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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邊,擺放位置不拘,以方便民眾投入為前提,但須考量安全性。此外,以垃圾車隨 車收集作業,須注意下列各點:

(1)準備足夠之廚餘回收桶

因應廚餘回收量暴增,循線垃圾車廚餘回收桶除了要準備充足,建議垃圾車輛可 先進行改裝作業以利裝運,俾利放置充足廚餘回收桶,後續並以專車方式接駁清運。

對於產生量大之非家戶產生源應專案列冊專車清運,避免影響循線家戶垃圾收運工作 執行,而因回收桶不足而被迫將廚餘丟入垃圾車內。若使用有鐵箍固定桶蓋之回收 桶,應檢視鐵箍數量及堪用狀況,以免無法蓋緊而導致廚餘溢出污染路面。

(2)廚餘檢視

為提高廚餘回收率並降低廚餘中雜物,需加強稽查一般垃圾中廚餘之含量,並檢 視廚餘是否含塑膠袋或分類不完全之雜物。

2. 接駁轉運

一般垃圾車能攜帶的空廚餘桶數量有限,因此廚餘桶裝滿後,需即時更換空桶。

同時經由接駁轉運車,於最短時間內運離。廚餘桶接駁轉運作業,應考量下列數項:

(1)接駁地點選擇

依垃圾車回收路線及廚餘回收量,選擇適當接駁地點擺置空桶,供垃圾車換桶並 暫存裝滿之廚餘桶。地點之選擇,應考量交通便利之處,以便於垃圾車及接駁車停車 作業,並須考量附近民眾之感受。此外,也應注意不妨礙交通及路人通行。

(2)預估回收量

廚餘回收量與回收頻率及節慶有關,如週日假期過後,回收量將大增。同時如春 節、民間拜拜等節慶過後,廚餘量亦將暴增。因此須考量假日及節日所增加之回收量,

增加備用之廚餘桶。

(3)立即清運

廚餘暫存容易有異味,長時間擺設將造成民眾厭惡不便。因此於接駁站卸下廚餘

143 桶後,應聯絡接駁車於最短時間內立即運離。

貳、應提前實施垃圾不落地措施並對非法棄置加強查察

針對一般家庭垃圾收運工作所採的垃圾定時、定點收集政策,常會造成家戶垃圾 提早、甚至二十四小時都出現在垃圾收集點的現象,目前提早採行的垃圾不落地政策 應可改善現有的狀況。因此提前實施垃圾不落地措施,使民眾及早養成將垃圾依垃圾 車到達時間直接交給垃圾車或清潔人員的習慣,以減少隨地棄置垃圾包的情事,便於 日後實施隨袋徵收時管制民眾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

對於市區部份地點可能因位於轉角、巷尾或其他因素容易成為民眾棄置垃圾之髒 亂點,針對循線稽查時固定稽查到棄置包位置進行定點站崗稽查,瞭解是否為固定行 為人所為,另加強定點站崗,以防止民眾及遊客隨地亂丟垃圾。若民眾至土城市公所 或北縣環保局檢舉棄置包,會派員至現場稽查。人煙稀少的偏遠地區(如山區、海邊)

較易發生非法棄置、掩埋、焚燒等情事,建議除了加強教育宣導當地民眾外並指派專 人進行道德勸說之外,對於山區觀光景點外來遊客加強宣導勿隨意棄置垃圾或將垃圾 自行攜帶回去妥善處理並責請環保稽查員加強查察,由於道路巡查、定點站崗並非 24 小時監視,實無法有效遏阻隨意丟棄棄置包,故建議公所於各重點道路及山區裝 設監視器,以固定監視器配合機動人力方式解決違規棄置問題,而遇本身稽查人力不 足時,得視情形聘請短期擴大就業人力或民間保全業者之人力加以因應或結合警察機 關、守望相助隊、環保義工等以解決短期人力不足之現象,如此透過綿密的管制與宣 導或處以罰鍰,來確保隨袋徵收的順利施行,是未來可持續觀察的重點。

參、隨袋徵收制度推動過程,部分行政工作以委外方式辦理

由於隨袋徵收制度如何讓專用垃圾袋不缺貨且販售管道順暢,亦是此制度最重要 之處。舉凡專用袋規格樣式研擬、專用袋採購、配銷商甄選、倉儲及配銷、販售點之 招標簽約、調貨換貨退貨制度建立、收費盤點等會計業務等,其行政業務量確實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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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投入大量的行政人員辦理總務及會計工作。以其他縣級政府而言,行政人力不如 臺北市充沛,無法每樣工作都親自執行,因此,建議將上述行政工作以委外發包方式 辦理,以解決人力及經驗不足的問題,因為台北市實施隨袋徵收政策多年,曾經配合 過的民間業者甚多,執行相關上述行政工作經驗豐富,應可協助各執行機關相關業務 之順利推動。此外,對於環境髒亂點及民眾使用專用垃圾袋之稽查等環保稽查工作則 可以考慮聘請短期擴大就業人力或民間保全業者加以因應並結合地方警察機關、村里 守望相助隊、村里環保義工等以彌補人力不足的問題。

肆、依行政層級屬性,規劃專用垃圾袋收入及分配流程

由於縣級政府轄下之縣屬鄉鎮市公所為自治團體,普遍對專用垃圾袋收入及分配 存有疑慮,因此建議由各鄉鎮市分別各自販售、使用不同標示(如鄉鎮別)之專用垃 圾袋,如土城市民使用之專用垃圾袋僅能在土城市的特約商店購買,其他鄉鎮市則未 販售;而不同鄉鎮市的專用垃圾袋亦不能合併使用,如土城市的專用垃圾袋不能在中 和市使用;如此所有販售專用垃圾袋收入除了依法必須提撥部分至各地垃圾焚化廠進 場處理垃圾之回饋金專戶,專款專用作為於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具或設備、設施之

由於縣級政府轄下之縣屬鄉鎮市公所為自治團體,普遍對專用垃圾袋收入及分配 存有疑慮,因此建議由各鄉鎮市分別各自販售、使用不同標示(如鄉鎮別)之專用垃 圾袋,如土城市民使用之專用垃圾袋僅能在土城市的特約商店購買,其他鄉鎮市則未 販售;而不同鄉鎮市的專用垃圾袋亦不能合併使用,如土城市的專用垃圾袋不能在中 和市使用;如此所有販售專用垃圾袋收入除了依法必須提撥部分至各地垃圾焚化廠進 場處理垃圾之回饋金專戶,專款專用作為於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具或設備、設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