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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依據前述研究結論,提出以下相關建議。

一、特教實務工作者可運用「IEP 評鑑檢核表」於 IEP 設計及自我評鑑 由本研究結果顯示所編製之「IEP 評鑑檢核表」信效度均佳,因此未 來 IEP 團隊成員可參考本評鑑檢核表中之各題項內容,除了可作為 IEP 會議討論之要項,且擬定過程中可隨時檢視 IEP 中各項內容能否充分掌 握各項設計原則,全面性思考學生之各項需求;同時完成後亦可透過自 我評鑑或特教夥伴間互評等方式瞭解 IEP 之品質及可行性,進而提供符 合學生能力和需求之特教服務與相關服務。

二、教育行政單位或人員可將「IEP 評鑑檢核表」作為特教服務績效的 評鑑工具

「IEP 評鑑檢核表」檢核的項目含括 IEP 中各項重要內容,而此些內 容實與學生能否獲得適性且高品質之特殊教育服務息息相關。因此教育 行政單位或人員可運用「IEP 評鑑檢核表」作為評鑑特教服務績效的工 具之一,藉由評鑑歷程發掘各項服務與學生需求的適配性、行政管理與 支援、課程設計與執行成效等,進而修正調整相關政策及達到督導的功 能。

三、宜加強臺北市特教實務工作者有關教育目標、行為功能介入及轉銜 服務設計與執行能力

由本研究研究結果顯示臺北市資源班或特教班學生 IEP 中,品質檢核 結果「不符合」比例偏高者多與「轉銜輔導與服務」有關之題項,其次 為「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等,建議未來臺北市 特教相關行政單位可運用本研究所編製之「IEP 評鑑檢核表」中有關學 年與學期教育目標設計、轉銜服務、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等檢核項目,同 時辦理如「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設計與撰寫」、「行為功能介入方案擬定」

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研習、工作坊或於各校培訓 IEP 種子教師,以 協助特教工作者適切擬定符合學生能力和需求的目標及各項服務,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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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IEP 品質。

四、特教師資培育單位於教學過程中可多提供師資生「做中學」的機會,

以逐步建立 IEP 設計與執行能力

由本研究結果發現實務現場之 IEP 在各項法定內容的品質上仍有需 加強之處,尤其是轉銜輔導與服務、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及行為功能介 入方案部分,建議未來師資培育單位在規劃「個別化教育計畫理念與實 施」之課程內涵時,除了藉由講述方式傳授 IEP 設計理念與精神外,同 時可增加觀摩實務現場優秀 IEP、實作、個案討論等學習機會,協助師 資生由學習過程中,逐步建立 IEP 設計與執行之專業技能,特別是有關 於轉銜輔導與服務、教育目標之擬定,以及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之設計與 執行等部分。

五、可編製「IEP 評鑑檢核表檢核說明手冊」,以協助評定者瞭解評定內 涵與標準

本評鑑檢核表雖具有好的內容效度與評分者信度,但因部分題項在評 鑑時可能會有標準不一或有不知如何評定的情形,故仍建議未來應詳實 且精確編製一份「IEP 評鑑檢核表檢核說明手冊」,以利於使用者能清楚 瞭解各題項之內涵及評定準則。

六、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本研究僅運用「IEP 評鑑檢核表」檢視臺北市一般公立國小資源班和 特教班學生兩年度之 IEP 設計及執行情形,並未包含特殊教育學校、

巡迴輔導等教育安置類型;且基於時間與人力有限,僅蒐集 72 名資 源班與 32 名特教班學生 IEP,建議未來檢核可擴及至各縣市不同教 育安置之國中小學生的 IEP,並增加研究對象數量,除可進一步驗證 本評鑑檢核表之適用性,且能更充分瞭解實務現場 IEP 設計與執行情 形。

(二)本研究主要藉由自編之「IEP 評鑑檢核表」及輔以文件分析方式瞭解 臺北市資源班與特教班 IEP 擬定與執行情形。然因主要研判的資料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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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IEP 書面文件為主,很難精準瞭解該份 IEP 中之教育目標及各項服 務規劃,因此建議未來除了藉由本評鑑檢核表整體評估 IEP 品質外,

同時可進一步採個案研究方式去瞭解與釐清 IEP 設計與執行之歷程,

進而更精確評鑑 IEP 品質。

(三)本研究所編製之「IEP 評鑑檢核表」總題數共 62 題,使用者用以檢 核 IEP 時恐需花費較多的時間與精力。為達到評鑑檢核表快速、簡便 的功能,未來可透過層級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簡稱 AHP) 重新建構 IEP 評鑑檢核表,有系統地找出各題項間相對重要性的權重 值,以做為題項刪減之依據,進而發展簡易版 IEP 評鑑檢核表。

(四)本研究僅邀請 7 名特教實務工作者參與評定工作,雖其中有 6 名目前 均為臺北市 IEP 督導小組成員,且有 1 名身兼臺北市西區特殊教育資 源中心行政工作,然其評定時仍多由特教教師觀點出發。未來宜納入 IEP 團隊成員中的家長、學校行政人員、相關專業人員等,使用本評 鑑檢核表評估,以進一步驗證本評鑑檢核表之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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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王玠、李開敏、陳雪真合譯(1998):個案管理。臺北市:心理。

王保進(2006):英文視窗版 SPSS 與行為科學研究(第三版)。臺北:心理。

王健諭(2010):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評鑑指標之研究-以臺北地區為例。國 立政治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王萬居(2004):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檢核之研究。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 殊教育系碩士論文(未出版)。

王馨怡(2008):台灣北區國民中學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執行個別化教育 計畫現況之研究。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未出 版)。

任慶儀(2013):教學設計理論與實務。臺北市:五南。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2010):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七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112933C 號令訂定發布。

朱陳淑媛(2012):桃竹苗地區學前教育階段個別化教育計畫。國立新竹 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

何美燕(2005):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和行政人員後設評鑑知覺之研 究。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身心障礙教育研究所碩士論問(未出版)。

吳雅萍、陳明聰(2015):發展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問與答。特殊教育季刊,

135,9-16。

李如鵬(2009):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評鑑指標之研究。國立彰化師範 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所博士論文(未出版)。

李坤崇(2006):教學目標、能力指標與評量。臺北:高等教育。

李翠玲(2001):我國個別化教育計畫落實教學之現況分析研究。行政院 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NSC 89-2413-H-134-019)。

李翠玲(2003):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質性分析與可行模式實驗研究。行

188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NSC91-2413-H134-016)。

李翠玲(2006):啟智班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偵錯與修正分析研究。發表於 九十五年度東台灣特殊教育學術研討會。臺東: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 育中心。

李翠玲(2007):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理念與實施。臺北:心理。

李翠玲(2014):我國新頒特殊教育法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變革與特殊教 育實務之因應。桃竹區特殊教育,23,18-23。

李燕萍(2005)。國民小學啟智班學生轉銜服務現況調查、方案設計及實 施。國立花蓮師範學院特殊教育教學碩士班碩士論文(未出版)。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日 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20125519B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日 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20125519B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計畫實施辦法(201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八 日內政部台內社字第 1010356945 號令、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20008133B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照字第 1012800120 號令、行 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 102000300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

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201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教 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20139818B 號令修正發布。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201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教 育部臺參字第 1010133145C 號令訂定發布。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2014):103 學年度特殊教育評鑑手冊。宜蘭:編者。

林千惠(1996):國民中小學啟智班實施個別化教育方案內容分析之研究。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 NSC 85-2413-H018-003)。

林坤燦(2004):九年一貫課程、特殊需求與教育調整。載於何英奇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