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壹、 對政策制定與執行部門之建議
產業園區的開發,雖然是經濟發展的基礎建設,但也因為是土地開發而與地 方發展密切相關。產業園區要能順利開發,才有後續的營建、經營、維護管理,
也才有後續的各種正面外部性影響,如:提供就業機會、增加所得、改善地方基 礎設施與環境等等。因此,針對產業園區之開發回饋調整,本研究有下列幾點建 議:
(一) 中央政府提供開發貢獻獎勵
本研究分析產業園區之開發貢獻與回饋時間關係後,認為若產業園區開發經 營成功,中央政府的政績效果與財稅收入相對受益最多,加上促進產業園區投資 開發與中央政策目標一致,可進一步由中央政府以提供貢獻獎勵的方式回饋與產 業園區開發投資者。
(二) 地方政府配合開放回饋時機調整彈性
產業園區開發回饋制度類型包含都市土地開發、非都市土地開發以及產業創 新條例產業園區開發,但相同的是,開發回饋均由地方政府收取並主管基金。因 此,若想透過回饋時機調整改善產業園區投資開發環境,除了制度上的調整,尚 需地方政府於實務執行上的配合。
-85-
(三) 加強中央與地方在產業園區等可創造競爭力之投資開發上的溝通協調 產業園區開發回饋的問題產生,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行政責任與稅 收項目劃分方式密切相關,然而在現行狀況下,因為涉及到複雜的行政體系,於 行政成本考量、問題與解決方法的比重關係衡量,直接調整政治結構與租稅制度 來改善回饋問題,是不合理也不可行的。因此,當中央政策目標與地方土地管理 發生衝突時,更需要雙方的溝通協調與合作。
貳、 對後續學術研究之建議
(一) 產業園區土地使用變更審議制度的改善方法研究
開發回饋制度只是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管理系統中的一部分,屬於接近土地 開發實務的細部規定;雖然改善開發回饋制度,能夠多少改善產業園區投資開發 之環境與誘因,但在現行制度下,土地使用變更審議耗時過長,結果不確定性過 高,更是嚴重影響產業園區開發意願的原因。因此建議後續研究可以再深入探討,
在促進產業園區投資開發、提升經濟競爭力的觀點下,我國土地變更審議機制問 題何在、可以如何調整。
(二) 產業園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影響之研究
在現行的產業園區開發審議過程中,環境影響評估和開發計畫審議是平行的 關係,即兩者分開評審,但單一的結果皆可影響開發案的成敗。然而,國內現行 的環評制度,在評審標準、審議時間、要求事項等各方面的制度設計均不成熟,
也嚴重影響產業園區開發的投資意願。因此建議後續研究,可以從推動產業園區 開發的角度,重新討論環評制度所扮演的角色。
-86- (三) 工業生產用地系統之研究
理埨上,產業園區是形成經濟競爭力的基礎建設,然而國內目前工業區土地 供給過多的爭議甚囂塵上,產業界卻頻頻出現建廠土地供不應求的問題;這樣的 現象不只是產業園區開發的問題,還關係到土地資源的管理、規劃與開發計畫。
故建議後續研究可以就國內工業生產用地的供給系統進行分析與檢討,並討論產 業園區開發回饋制度,與其他國家、地方發展政策的競合關係。
(四) 產業園區開發環境與產業投資經營環境之研究
產業園區開發不等於有廠商進入設廠,更不代表就會有實際的生產行為,然 而沒有生產,產業園區就與一般的閒置土地沒有不同,對地方不但沒有貢獻,還 需消耗更多的維護成本。因此建議後續研究,從招商經營面切入,探討現行產業 政策與相關規定,對產業園區招商經營與持續營運的影響。並可進一步針對產業 園區開發經營的個別特性,進行回饋制度調整;如:位在大眾交通節點的開發案,
從鼓勵低碳運輸的角度,以協助大眾運輸相關建設做為回饋內容的可能性。
-87-
參考文獻
中文文獻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1991,「土地使用變更制度之研究」,行政院經濟建設委 員會都市及住宅發展處。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2011,「研訂都市開發回饋標準及後續管理機制案」總 結報告書,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委託研究。
內政部,1999,「建立土地開發義務制度方案(核定本)」。
王健全,2010,「“產業創新條例”之內涵及其未來發展分析」,經濟前瞻 128 期:
26-29。
王雲東,2007,「社會研究方法:量化與質性取向及其應用」,威仕曼文化事業(股) 公司。
王穆衡、陳其華、張世龍、陳一平,2011,「產業創新條例相關議題之研析」,交 通部運輸研究所。
何昇融,2011,「租稅增額融資(TIF)機制之探討」,財務規劃研究彙編 97~99 年,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務處。
吳東憶、賴宗裕、陳立夫,2011,「國土計畫法公布實施後之開發許可審議制度 研擬」,開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內政部營建署委託研究。
吳桂芬,2001,「課徵土地開發影響費之研究」,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吳清輝,2006,「國土空間願景及政策落實執行機制之建立—現行土地變更開發 回饋制度之檢討研究」,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研究。
-88-
周佳音,1994,「台灣地區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及其分配模式之研究」,政治大學地 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水波、陳志瑋,2001,「彈性化政府的設計與評估」,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 12 卷,第 2 期,頁 237-280。
林建元,1992,「工業區開發整體規劃之研究」,台北:經濟部工業局委託研究計 畫。
林建元、簡文彥,2013,「土地開發義務與回饋案計畫書(未出版) 」,經建會委託 研究。
姚宏聲,2003,「土地使用變更回饋負擔制度之研究:以農業用地變更開發住宅 社區為例」,中華大學建築與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李淑容、劉小蘭,2010,「我國地方財政制度對地方經濟成長之影響分析」,台 灣土地研究第十三卷第一期:69-94。
張效通,1999,「土地變更使用開發利得之界定分析」,中國行政評論,第 8 卷,
第 4 期,第 107-137 頁。
許慈美,2004,「都市成長與產業發展關係之研究—以台灣地區為例」,國立政治 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建勳,1994,「中國大陸外商直接投資區位選擇之實證分析」,中華經濟研究院 經濟專論,150:23-38。
陳聖怡,1982,「工業區的開發」,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印行。
陳蒼浩,2012,「兩岸企業所得稅租稅優惠之政治經濟分析」,中原大學會計研究 所碩士論文。
-89-
陳麗紅,1994,「英國規畫許可制中的規劃(義務)理念應用在台灣土地使用變更公 平問題之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曾繁廣,1993,「英國規劃許可制中的規劃利益理念應用在台灣土地使用變更公 平問題之研究」,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建龍,2001,「現行臺灣地區土地使用變更回饋制度與課題之探討」,國立中山 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薰輝,2002,「台灣工業區政策的經濟分析」,國立中正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碩 士論文。
經濟部工業局,2007,「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將授權地方政府核定部分設置 並提供低利融資協助」,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資訊服務處: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461,引用 日期:2014/5/17
葉靜宜,2004,「我國土地使用變更回饋制度變遷之探討」,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 究所碩士論文。
趙碧華、朱美珍,2000,「研究方法--社會工作暨人文科學領域的運用」,台北:
雙葉書廊。
審計部,2013,「民國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及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擇要」,審計 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audit.gov.tw/ezfiles/0/1000/attach/75/pta_1313_6671168_33740.pdf,引 用日期:2014/5/2。
賴宗裕,1997,「土地使用變更回饋方式之研究」,台北:中華民國建築投資商業 同業工會全國聯合會。
-90-
賴宗裕,2000,「開發影響費課徵額度比例關係之研究」,內政部營建署。
賴宗裕,2000,「跨世紀國土規劃願景之芻議—以成長管理及永續發展之觀點論 述」,經社法制論叢,第 25 期:257-285。
簡岳暘,2000,「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變更回饋比例之設算研究—以工業區變更為 住宅區或商業區為例」,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
簡誠福,2005,「中央政府主導工業區開發對地方政府之財政衝及分析~以台南市 科技工業區為例」,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
邊泰明,1993,「都巿土地使用變更利益回饋之經濟分析」,經社法制論叢,第 11 期,第 135-151 頁。
-91-
英文文獻
Asiedu, E. (2002) “On The Determinants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to Developing Countries: Is Africa Different?”, World Development, Vol. 30, No. 1, pp.
107-119.
Dunn, William N. (2008) “Public Policy Analysis: An Introduction— 4th edition”, Pearson Education, Inc., Upper Saddle River, New Jersey.
Hicks, Donald A. (1985) “Advance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Lincoln Institute of Land Policy.
Jowell, J. (1977) “Bargaining in Development Control”, J. P. L., 414: 419-427.
Lawtom, T. (1999) “European Industrial Policy and Competitiveness- Concepts and Instruments”, Macmillan Press LTD, London.
Lin, Chien Yuan (1992) “Policy Analysis of Industrial Park Development in Taiwan”, Asian Geography, Vol.11, Nos. 1&2, pp. 41-57.
Local Government Association (LGA) & DETR (1999) “Planning Concordat”, London: LGA.
Macfarlane, Richard (2000) “Local jobs from local development: The use of Planning Agreements to target training and employment outcomes”, 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
Munnell, A. H. (1990) “Why Has Productivity Growth Declined? Productivity and Public Investment”, New England Economic Review January/February: 4-22.
Mydral, G. (1957) “Economic Theory and Underdeveloped Regions”, London:
-92- University Paperbacks, Methuen, pp.12-13.
Patton, M. Q. (1986) “Utilization-Focused Evaluation”, SAGE Publication, Newbury Park, California.
Paulsen, Christine A. and Dailey, Don (2002) “A Guide for Education Personnel Evaluating a Program or Intervention”, Elementary and Middle School Technical Assistance Center (EMSTAC).
Ratcliffe, J. (1981) “Planning gain- an overview”, Estates Gazette, vol. 258, pp.
407-408.
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Sekkat, Khalid and Veganzones-Varoudakis, Marie-Ange (2007) “Openness,
Investment Climate, and FDI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11(4): 607-620.
Snyder, T. P. & Stegman, M. A. (1987) “Paying for Growth: Using Developments Fees to Finance Infrastructure”, Urban Land Institute, Washington D.C.
Stone, Deborah (1997) “Policy Paradox: The Art of Political Decision Making”,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UN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UNCED) (1992) “Agenda 21”,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World Economic Forum (WEF) (1998)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日文文獻
山田良治,1992,增補開発利益の經濟學,日本經濟評論社。
-93-
-94-
-95-
-96-
-97-
(二) 回饋時機:至於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分配方式,中央部分可以沿用 現行的一次性回饋方式,地方政府則採上述分期回饋、持續收取 的模式。
P1-4 (一) 回饋項目:
開發許可制的擬定通過,當初在時間壓力與制度設計的壓迫下,
開發許可制的擬定通過,當初在時間壓力與制度設計的壓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