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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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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生產或研發,反而因為需要擔任技術輸出的角色,業者在台灣這個根據地反 而更應對技術之研發與應用持續地深化,更加奠定技術輸出之能力,同時在台灣 的生產,其目的也可能脫離了原來以「終端產品銷售」的目的,而可能改以做為 原型(prototype)之研發與試驗、技術應用之展示、或是區分為高階技術產品之生 產,以與其他技術輸入方有所區別

第二節、 建議

新興市場的興起對台灣的農業科技發展來說,是一個相當有利的機會,一則 因為食物之提供為必要,這些國家或地區都需要糧食的提供,連帶地也代表需要 農業科技在背後做為支援,因此代表農業科技需求的市場是存在的,且更可能是 在逐漸擴大中,二則為台灣農業科技技術精良,技術水準高,具已建立起台灣農 業的品牌,代表一定的品質,故能削減終端消費者對於終端產品栽種後或養成之 後對安全及品質低落的疑慮,因此從農業科技的供給面來看,台灣也有占有優勢 之處,是很適合的,台灣應該有機會成為這些新興市場農業科技的技術輸出者角 色,甚至也可能把握這樣的時機,透過整廠輸出的經營模式,做為農業科技的提 供者以及指導顧問,更進一步成為新興市場或新興國家的農業科技輸出平台或是 農業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與顧問中心66

然而,面對著這樣的機會,究竟應該要如何才能真正掌握及達成呢?經過前 述各章節之討論,本研究認為農業科技確實有採用整廠輸出經營模式之可能,也 嘗試提出一套評估的流程,提供欲採用此模式之業者做為參考,從所擁有的技術、

能力、市場、外在環境等各面向進行了解。同時,已有中華海洋生技這家公司做 為印證,說明整廠輸出這樣的經營模式在實際操作上的確是可行的,能做為農業 科技的市場需求方與技術供給方連結的橋梁。因此,建議其他的農業科技領域參 與者,挾著在農業科技技術發展上既有之優勢,面對著正在興起潛在市場,應該 要善用這樣的機會與能力,進行相關的準備。面對前述所提到可能會遭遇的困境 或是正在發生的機會,針對台灣的農業科技採用整廠輸出之交易模式分別提出以 下建議:

       

66 徐小波(2004),台灣有許多獨一無二農業科技,第二次:徐小波二次經濟奇蹟總構思,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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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企業面

對於農業科技採用整廠輸出做為交易模式,對於採用此方式的企業來說,其 成功的重要關鍵在於能否「創造與維持自己的不可取代性」。因此欲做為技術輸出 的一方,建議必需具備以下幾項能力與要件

一、 通盤性了解所擁有的技術以及產業概況

身為技術的擁有者,必須全面性地、徹底地了解自己所擁有的技術及產品,

了解其特性及各項目彼此之間的交互關係,對於自己擁有多少戰力與商品選擇詳 加確認,並確認需要累積豐富的知識與經驗,以彰顯自身對技術的掌控與環境調 整能力,如此方可以考慮整廠輸出這種包裏式交易,以獲取更高的附加價值;了 解技術及產業概況除了能夠確認自己所累積的實力與經驗是否足夠之外,技術擁 有者也應該借此更進一步分析及評估該技術所能夠創造的價值。因為整廠輸出是 一個龐大而複雜的交易,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及資源的投入,因此在事前必需對於 投入成本及未來回收進行仔細評估,並非所有的農業科技都適合採用整廠輸出的 方式。在此同時,整廠輸出之中輸出方還必需對整體產業概況及合作方式有相當 程度之了解與網絡關係,擁有相當重要的整合的能力,才能進行各環節的串連與 各項不同工作項目、不同業者之間的協調與整合。

二、 找出最佳商品組合及技術關鍵

因為對所擁有的技術及產業已經有所了解,因此技術擁有者能夠進一步的將 技術實施以及終端產品產出過程之中可能之各種商品加以組合,形成一個適當的 交易包裹,確認能提供的交易項目內容,如是「技術+know how+設備+半成品」

還是「技術+know how+設備+資材」;同時對技術擁有者來說,另一項更重要的任 務就是確認整個技術實施過程中的關鍵所在,如肥料之於種植、生物製劑之於室 內養殖,以利能夠進一步掌握整個技術實施的關鍵,技術擁有者才能繼續維持競 爭力,避免在交易結束之後就被一腳踢開。

對於產品的組合選擇,以及關鍵技術是否掌握,將會影響到整個整廠輸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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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成效以及技術擁有者的競爭力是否會流失,尤其是關鍵技術的掌握更是能否 讓此種整廠輸出經營模式持續存在、能否維持細水長流的合作關係的重點所在。

三、 建立農業科技的保護

當企業確認了該項整廠輸出之過程中的關鍵所在,以及所欲納入整廠輸出交 易之中的各個產品項目後,就要依此建立適當的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方式以及後續 的管理方法。此時,除了考慮各種法規上的規定、取得適當的法律保護外,企業 更需要依據其所擁有的技術特性以及產業特性,仔細去斟酌每一項技術及產品在

「目前」以及在「未來」的保護與外流的風險,因為對農業科技來說,其技術或 產品可能是具有繁殖力或衍生性,更需要針對可能發生之問題及風險一一討論,

以透過適當的管理方式保護自身的權益。

四、 審慎思考與處理各種可能風險

由於整廠輸出過程漫長,而且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工作項目與責任,當然也 面對著不同的風險,過程複雜,比起單獨的終端產品交易難度高了許多,所涉及 的時間與空間也都更為廣泛,同時在資金的募集與調度上也需要更精準的預估與 靈活的調度能力,因此欲採用此方式之業者更需要經過審慎的考量,每個環節都 要仔細處理,對於可能會遭遇到的各種風險都需要加以評估與準備,以避免因為 錯估情勢而讓龐大而冗長的交易過程影響甚至是壓跨了原有的企業活動。

五、 市場之了解與品牌之創造

站在技術提供者的立場來看,要如何選擇適當的經營模式,除了對於自己技 術與各項能力的了解之外,也應該要從市場面的需求來了解,對終端消費市場、

品牌、通路等問題進行觀察與分析,以確定自己所提供的輸出內容是具有市場性、

符合市場需求,而又能夠實際在市場中創造價值的;或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若所擁有的技術與產品是市場所未知或是陌生的,則可能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向市 場介紹自己的技術與產品,創造市場的需求,進而建立自己的品牌故事,如若交 易內容是「栽種茶葉」的整廠輸出,則對於本來對茶葉較為陌生的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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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輸入時則要更加強調茶葉的口感、味道、甚至是功效或是對健康的幫助,借此 創造市場的需求,才能更有助於技術整廠輸出的成功。提供符合市場需求與喜好 的產品才是所謂的好產品,不然產品推出後只會叫好而不好座,很快就會被市場 所淘汰,如以紐西蘭的ZESPRITM奇異果為例,一開始只有綠色的奇異果,但因為 亞洲地區的口味較喜好偏甜,因此後來ZESPRITM研發出黃金奇異果,推出後尤其 在日本受到好評;又如對於蘭花的喜好,歐洲市場較偏好桌上型的小型桌花,因 此若是一意要將大型蘭花盆花的技術輸入,那麼在行銷時四處碰壁就是很有可能 會發生的情形。

擔任台灣農業科技的輸出者,除了在「台灣」農業精良的這塊招牌之下進行 行銷之外,業者也應該更視自己本身所擁有之能力及特色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品 牌,以做為與其他同業之區隔,才能夠透過「品牌」更為自己的整廠輸出事業的 行銷更為發揮加值的功效,也更能避免技術被模仿或是出現山寨版產品。同時,

對於品牌的創造與經營,除了形成一個特殊的符號或是商標之外,還需要有持續 地、足夠的故事與內容做為品牌支撐,賦予品牌真正的生命力,這樣的品牌才能 跳脫平面,真正發揮加值之效。

六、 熟悉商業活動,積極引入各種人才

因為整廠輸出的交易,所涉及的層面很廣,從初期的投標、簽釣、建廠以至 於移交後的技術指導或其他合作,都需要不同專業涉入,如財務管理、融資、法 規、溝通協調、技術、管理等等都需要相當資深的專業能力,因此若欲採用這樣 的方式做為企業的營運模式則更需要各種人才的參與,才能支撐整個漫長過程中 各種不同的狀況與要求,提供企業擁有更全面也更彈性的態度與身段去面對整廠 輸出的執行。

同時,由於台灣農業發展的歷史因素導致過去在農業領域之中的人士對於商 業的運作較為陌生,因此建議台灣農業領域裡的各企業也應更加強化對於市場及 消費者的認識與及與學習商業化的語言,透過跨領域能力的建立,更能有效拓展 業務範圍並縮減不必要的誤會與時間浪費。

七、 強化企業經營及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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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廠輸出的交易方式,本來就是諸多經營模式中一種,只是它透過更完整的 環境創造與技術顧問的方式促使技術之實施結果更能發揮應有之功效,避免因為 技術輸入方因為對技術的不了解或誤用而降低其成果,甚至是影響到技術輸出方 之聲譽。然而,也因為提供了更完整的內容,擔任輸出方的業者與買方達成交易

整廠輸出的交易方式,本來就是諸多經營模式中一種,只是它透過更完整的 環境創造與技術顧問的方式促使技術之實施結果更能發揮應有之功效,避免因為 技術輸入方因為對技術的不了解或誤用而降低其成果,甚至是影響到技術輸出方 之聲譽。然而,也因為提供了更完整的內容,擔任輸出方的業者與買方達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