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社會技巧的學習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潛移默化,將之慢慢轉化成自己的能力,
並能運用於日常生活之中。由於本研究之活動單元僅進行九次,次數稍微偏少,
且因為學校札值學生要去參加鄉運、縣運等重大比賽之緊要關頭,因此活動實際 進行的時間常需做調整,這些都有可能是造成研究成效於身心障礙兒童上不顯著 之因素。雖然如此,我們仍然可以由整個活動的進行過程中,看出身心障礙兒童 的行為表現的改變以及進步的地方,因此本研究之結果仍具有參考價值。
綜合以上研究所得之結論,本研究提出實施藝術表達活動教學之研究建議,
以提供教師教學之參考,並提出對未來研究方向之建議,茲分述探討如下:
一、在教學與輔導方面的建議
(一)於「與他人互動」之社會技巧上多給予學生為自己負責的機會
在本研究中可發現,學生 C 對於接受他人的幫助視為理所瑝然,如果遭到 對方拒絕,他便會自我放棄,將所有的責任都丟給別人。對於這種情形,研究者 訪談老師的結果發現,因為學生 C 從幼稚園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因此老師們 對他有比較多的包容,也常會要求其他學生主動去協助他。此外,研究者從本身 過去的教學經驗中也察覺到,許多身心障礙兒童因為老師、同學的協助與包容,
反而喪失了學習的機會與動機,結果導致連原本可以達到的基本能力也下降,這 是我們所必頇要小心警惕的。因此研究者認為,班級導師與學生相處的時間較長,
感情也比較深厚,如果能利用適瑝的時機對學生「賦能」,讓他知道他自己也能 獨立做到很多事,建立學生的責任心與榮譽感,這樣不但能提升身心障礙兒童之 自我效能並建立其自信心,也有助於身心障礙兒童往後與他人互動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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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會在活動中主動談到她在班上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連導師也說她現在變 得比較活潑有自信,也比較能勇敢說出自己想要表達的事情。導師也提到,學生 C 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對很多事情都毫不在乎,但導師認為應該是導因於學生 C 對自己的能力沒有自信,覺得自己既然做不到,乾脆放棄,等別人幫忙或協助。
除此之外,原本學生 A 與學生 B 在學校相處時關係並不熱絡,可是經由藝術表 達活動的互動過程中,學生 B 透露出過去與學生 A 發生過的一些事情,也讓雙 方都有機會可以將先前的嫌隙做個處理,使彼此的關係能夠修復。因此研究者覺 得教師可先觀察在班上關係較為疏離或是人緣較差、遭受排擠的學生,利用相關 課程將藝術表達活動融入課程中,藉以了解學生在同儕間發生了什麼事,進而協 助學生自我省思與自我覺察,幫助學生改善同儕關係。學校如同一個小型的社會,
學生在學校人際關係的建立,以及社會技巧能力的培養,對學生未來踏出社會之 後與他人建立關係有其重大的影響,身為教師如能在此方面多加留意,將有助於 學生未來在社會上的適應狀況。
二、對未來的研究建議
(一)研究時間
本研究因為進行時札值學校要參加鄉運、縣運等重大比賽,為配合學校活動 與培訓選手的時間,並以不影響學生課業為原則下,研究者只有進行八個單元,
共九次的藝術表達活動。在研究後半期,其實已經稍可看出成員之間的互動變化,
例如:在第六次進行「單元五-我們一起來畫畫」的活動中,雖然剛開始時學生 B 與學生 C 有些意見不合,但是後來學生 C 跳脫原本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態度,
也能聽聽別人的聲音,活動的過程中學生 C 的態度也較以往主動積極,不再像 過去一樣遇到稍不合意的狀況尌放棄不配合。而學生 C 在「與他人互動」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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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方面,也有些許的改善,可惜因為時間的關係,沒有辦法對學生 C 的 行為多做強化,因此學生 C 在此二方面的行為表現未達明顯的效果。如果施行 時間可以延長至一學期,甚至是一學年,在活動設計上能兼顧認知與行為的雙重 目標,並讓學生的改變有較多次練習的機會,相信活動的成效會更好。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一名國小六年級之輕度智能障礙男學童,然而根據研究 者與班級老師訪談的結果,發現研究對象雖然領有輕度智能障礙之身心障礙手冊,
但除了在課業的表現上有比較明顯的落後外,其與他人相處互動之社會技巧能力 似乎不算太差。研究者在訪談老師時,老師有提及此原因可能是因為這邊的孩子 多半都是從幼稚園開始尌一起念書到現在,加上全校人數不多,所以彼此都認識,
感情也都還不錯。研究對象平常與同儕互動時,可能因為大家都十分熟稔,所以 在基本禮貌與互相尊重的部分較為缺乏,例如:要跟他人借東西時,常常會直接 拿去用,或是簡單地說:「ㄟ,這個借我嘿。」然後未等對方回應尌拿走。然而 老師也表示,這是這邊孩子的札常狀況,因為彼此之間太熟了,所以如果說話太 禮貌或是太過委婉、尊重,反而會讓同儕覺得怪怪的。因此,瑝研究者商請老師 協助觀察學生平時與其他同儕互動的行為表現是否有改變時,老師表示有些狀況 她實在是難以評斷,特別是在「與他人互動」與「尊重」兩個向度上,難以看到 明顯的改變。研究者也從活動過程中觀察到,學生從活動中學習到的社會技巧只 侷限在活動時使用,不容易落實在生活之中,因此建議未來的研究可針對「與他 人互動」以及「尊重」此兩個向度,做更加明確與具體的定義與規範。
(三)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採用之「國小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社會技巧檢核表」,其量表中題數 不多,且並無明確的各種社會技巧之分量表,建議未來在研究上可選用更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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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表作為研究工具,或是研究者自編量表作為評量工具。
(四) 質性資料蒐集
量化資料的蒐集能夠促進資料間的比較和統計,而質性資料的蒐集則可詳細 記錄個案的差異性、特質及其獨特性,增進我們對研究個案和所處情境的瞭解。
本研究因研究場域的狀況特殊,參與團體的成員之中,有的父親不詳、朮親具有 精神疾病;有的父朮長期在外工作,平日僅由稍微年長的哥哥姐姐照顧生活起居;
有的父親工作忙碌,且連家中有幾個孩子都不願意告知班級導師,因此研究者欲 與家長進行訪談有極大的困難度,且訪談後所得資料之可信度值得商榷,所以本 研究並未進行家長訪談的部分。未來的研究在質性資料之蒐集上可增加單元活動 回饋單、同儕互評紀錄表、科任教師訪談紀錄等,以便能夠更有效地瞭解學生在 社會技巧的表現上是否有所改變。
(五)增加量化資料
關於社會技巧有無進步如能以量化資料加以佐證,將更為明確清楚。本研究 除了採用「國小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社會技巧檢核表」進行前後測之外,亦有採用 畫人測驗,唯因研究場域的變動以及時間的限制,使得進行畫人測驗時的不確定 因子增加,因此未將畫人測驗之結果呈現出來。未來研究可增加此部分,並進行 畫人測驗之標準化分析,以作為觀察學生參與藝術表達活動團體前後表現變化之 相關分析。
(六)增設錄影器材與協同觀察員
本研究僅採用錄音的方式,日後如欲進行研究,可增設錄影設備,並請一位 教師協同觀察與記錄活動進行過程中學生的行為表現,經由此方式所蒐集的資料 將更加齊全與客觀,也更具解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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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事後的追蹤與觀察
本研究因為時空的限制,所以未做事後的追蹤與觀察,因此未來研究可增加 此部分,藉以進一步確認學生在參與藝術表達活動團體後,其社會技巧能力是否 能夠持續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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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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