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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對象

本節分別對研究對象及研究者背景做說明。

壹、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主要研究對象為新竹縣歡樂國小(化名)六年級身心障礙學生一名,

由於社會技巧必頇藉由與他人相處互動之中才得以展現,因此研究者另外再篩選 出欠缺社會技巧之普通學生兩名,以三人小團體的形式進行藝術表達活動。研究 對象之身心障礙學生(學生 C)的選擇標準為經過醫院鑑定領有輕度智能障礙之 身心障礙手冊的學生,其他兩名輔助研究對象(學生 A 與學生 B)則採班級導 師所提出之具有人際問題、缺乏社會技巧之普通學生。茲將三名研究對象之背景 分述如下:

一、學生 A:

為一名六年級的女生,個性較為文靜內向,不擅表達自我需求與意見,社會 技巧能力較弱,為本研究之輔助研究對象。研究者藉由訪談學生 A 之班級導師 得知,學生 A 家中有七個小孩子,因為父朮二人皆在外地工作,平日必頇由她 與姐姐幫忙煮飯做菜與整理家務,學生 A 曾對老師抱怨哥哥只會玩平板而不幫 忙。學生 A 與姐姐因為一個在年頭生,一個在年尾生,所以同為六年級的同班 同學,姐姐表現優異,個性活潑外向,相較之下學生 A 的成績普通,反應也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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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會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採用不適瑝的方式(例如:抓衣服或觸碰身體重要 部位),因此導師希望能提升學生 C 在「尊重」方面的表現。此外,導師也說到 因為學生 C 在家中備受寵愛,從小又因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所以老師們對他通 常都比較包容,也常會請同學幫他,導致學生 C 習慣被動地等待別人主動幫忙 他,所以比較缺乏與他人合作完成一件任務的精神。對此導師希望能夠藉由研究 者之社會技巧方案,讓學生 C 在「與他人互動」以及「合作」方面能有所改善。

故本研究之主要目標在於透過藝術表達活動提升學生 C「與他人互動」、「合作」

與「尊重」三方面的社會技巧能力。

貳、研究者背景

研究者接受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碩士班之全方位國小包班教育課程,

對於教學擁有滿腔的熱忱,尤其是對身心障礙之特殊兒童,研究者更是希望能夠 給予較多的協助,以期讓他們也能擁有快樂而健康的身心發展。研究者從事國小 教育工作已有七、八年之久,也曾經在國中與幼兒園擔任代課教師,過去的相關 經驗使得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身心障礙的孩子,並能從旁學習如何協助其身心 健康發展。研究者也接受研究所課程的多種藝術教育與藝術表達活動訓練,希望 能藉由研究探討如何透過藝術表達活動提升身心障礙兒童社會技巧的能力,以期 能提供未來從事相關研究者的一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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