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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建議

本節依據前述研究發現和結論,針對教育主管機關、學校機關、教保員和 後續研究提出以下建議,茲分述如下:

一、 對教育主管機關的建議

本研究結果發現,從整體和各層面工作滿意度情形來看,高屏地區公立幼 兒園教保員對於薪資福利方面的工作滿意度最低,尤其是政府規劃的薪資福利 措施方面屬於中低滿意度;在相關情形方面,薪資福利層面和整體工作滿意度 相關係數雖然最低,但仍有中度正相關,顯示薪資福利層面仍對工作滿意度有 所影響;從工作職掌的背景變項差異情形來看,僅負責教保工作者,其工作滿 意度較高,又,在相關情形方面,工作本身層面和整體工作滿意度相關係數最 高,顯示教保員之工作內涵越單純,其整體工作滿意度就越高。

因此針對教育主管機關提出以下三點建議,分別為改善公立幼兒園教保員 薪資條件、健全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福利制度和統一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工作制

度,茲分述如下:

(一) 改善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薪資條件

研究結果顯示高屏地區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認為本身的專業背景、對於工作 方面的付出和得到的報酬回饋並不成正比,加上班級中協同之教保服務人員為 幼兒園主任、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其薪資福利制度皆比教保員為佳,難免引 起教保員同工不同酬之心理狀態。因此建議教育主管機關能夠提撥經費,改善 公立幼兒園教保員之薪資所得,縮短和公立幼兒園教師之間的差距,增加教保 員之工作滿意度。

(二) 健全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福利制度

研究結果顯示高屏地區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對於政府為其規劃之福利制度並 不滿意,其福利措施包含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制定之《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 請假辦法》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高雄市和屏 東縣等地方政府制定之《高雄市績優幼兒園及優良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和

《屏東縣幼兒園及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依據以上辦法可知,公立幼兒園教 保員之福利制度包含請假規定、考核制度、退休、資遣和獎勵制度,並未包含 調動機制。其中以請假規定來說,教保員需服務滿一年才有休假天數,若請假 則無代理人能處理相關職務,反觀幼兒園教師若請公假,則需教保員支援代理 其課務工作,增加教保員之工作內容;以考核制度來說,係包含平時考核和年 終考核,若有重大違失情事,須辦理專業考核,而考核教保員之人員為學校主 管和幼兒園教師共同評分,作為評定教保員年度表現之依據,但在公立幼兒園 之中,幼兒園教師和教保員皆為教保服務人員,彼此為同事關係,但教保員卻 必須由幼兒園教師來進行考核,難免引起教保員有階級不平等的感受;以調動 機制來說,目前尚未有任何相關規定,教保員若希望變動服務之學校,則需辦

理離職並重新參加甄選。因此建議教育主管機關能夠改善公立幼兒園教保員之 請假規定、考核制度和調動機制等福利制度,建立和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統一 的制度,達到公平性對待,提升教保員福利制度方面的滿意度,進而提升整體 工作滿意度。

(三) 統一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工作制度

依據教育部發函之臺國(三)字第 1010094286 號「契約進用教保員之管理 與工作職掌」和《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規定,可知公立幼兒園教 保員工作內容分別為行政工作和教保工作兩大類,教保員需與學校簽訂「公立 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勞動契約」,其工作內容依各校規定,明列於契約之中。但 各校依據不同的需求給予教保員不同的要求和規定,舉凡行政業務、教保工作,

和其他相關工作皆包含在內,如此繁複的工作內容卻無統一規定,難免造成教 保員因勞役不均,影響其工作滿意度。因此建議教育主管機關能透過邀請幼教 專家學者、學校單位和教保員等相關人員,召開協商會議共同討論,建立教保 員統一的工作制度,給予適性的工作內涵,以及彈性調整的空間,避免臨時性 的增加工作量,以維護教保員的工作權益。

二、 對學校機關的建議

(一) 採取公平關懷領導方式

本研究結果發現,在整體工作滿意度和各層面相關情形方面,主管領導層 面為相關係數次高的層面,為高度正相關,顯示主管領導層面的滿意度高度影 響整體工作滿意度。

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的主管包含學校的校長、教務主任和幼兒園主任等,這 些主管人員除了為教保員安排相關工作和考核工作表現之外,對於教保員的接

納、態度、協助、回饋與肯定也相當重要。根據需求層次理論、激勵保健理論 和 ERG 理論,得知個體有尊榮、成就感、受賞識感和自我成長的需求,若這些 需求得到滿足,便能提升整體滿意度。因此建議學校機關主管採取公平對待、

主動關懷每一位教保服務人員的領導方式,使教保員感受到被接納、被肯定以 及一視同仁的氛圍,有助於提升教保員的整體工作滿意度。

(二) 安排教保員固定任教班級

本研究結果發現,任教於大班、中班或小班等分齡班級的教保員,在人際 關係層面的工作滿意度高於任教於不固定之班級、須跑班協助之教保員。研究 結果顯示,教保員任教於固定班級者,其人際關係層面會有較高的工作滿意度。

國小附設幼兒園班級數若為 1 班以上,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大多需同時協助 各班級的級務事項,且因不固定班級,對於各班幼兒及家長亦不熟悉,在溝通 上難免會有困難,加上和各班級教師之間的配合及互動,皆容易造成教保員本 身對於人際關係方面的工作滿意度低下。因此建議學校機關,若園所班級數為 1 班以上,能透過園務會議協商討論,按學年或學期制,安排教保員輪流於固 定班級中進行行政或教保工作,對於教保員本身來說亦較有歸屬感,對於提升 工作滿意度亦有助益。

三、 對教保員的建議

(一) 了解自我期望,訂定改善目標

本研究結果發現未婚和無教師證之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其薪資福利層面滿 意度高於已婚和具備教師證者;代理教保員之整體、工作環境和薪資福利層面 滿意度均高於正式教保員;無任何工作經歷者,其整體和薪資福利層面滿意度 高於曾在公立幼兒園服務者。

研究結果顯示,無家庭負擔、無教師證和無工作經歷之教保員,因無其他 薪資條件較佳的工作可與之比較,因此在此份教保員工作的薪資福利層面有較 高的滿意度;代理教保員則因暫時性的工作性質,在整體、工作環境和薪資福 利層面上有較高的挫折忍受力,因此比正式教保員有較高的工作滿意度。依據 差距理論,工作滿意度取決於工作者對於期望獲得的結果與實際獲得的結果之 間的差距,差距越大,則滿意度越低,因此建議教保員能夠了解自我對工作條 件的期望值,並且透徹理解教保員工作性質與制度條件,釐清其中的差距之 後,訂定改善之目標,例如:進修研究所學位以取得較高薪資、與校方透過良 好的協商溝通以爭取較好的工作環境等,縮短自我期望和實際現況的差距,提 升自我的工作滿意度。

(二) 增進人際互動關係

本研究結果發現,整體面的相關情形中,工作本身層面和整體工作滿意度 相關係數最高;各層面的相關情形中,工作本身層面和人際關係層面的相關係 數最高。研究結果顯示,工作本身滿意度越高,則整體工作滿意度越高;人際 關係滿意度越高,則工作本身滿意度亦越高。因此若能提升教保員之人際關係 層面的工作滿意度,將能間接提升整體工作滿意度。

在國小附設幼兒園的班級中,和教保員有所互動之人員包含幼教師、幼兒 和家長。班級數為 1 班的幼教師編制人數為 2 人,加上教保員則教保人員共有 3 人,若園所班級數為 1 班以上,教保人員數量則依比例增加,而幼兒人數依 規定人數 1 班為 30 人。因此可知教保員在園所中的人際互動關係依人數多寡而 複雜,建議教保員平時和同事、幼兒及家長之間保持良好的溝通,藉由平時的 互動和觀察了解彼此,透過分享和交流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有良好的人際互 動關係便能提升自我的工作滿意度。

四、 對後續研究的建議

(一) 研究範圍

本研究範圍僅包含高雄市和屏東縣兩個縣市,研究結果無法擴及推論至全 國公立幼兒園教保員,建議後續研究者可擴展研究範圍,以提高研究的推論性,

增加研究價值。

(二) 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僅針對國小附設幼兒園教保員,研究樣本數僅 306 位,建議後 續研究者能擴展研究對象至鄉鎮市立幼兒園和私立幼兒園教保員,增加研究樣 本數,使研究樣本更具代表性。

(三) 研究方法

本研究方法採用問卷調查法,收集資料為量化性資料,建議後續研究者可 增加質性研究法,以增加研究的信效度和研究價值。

(四) 研究變項

本研究變項共有 12 項,其中包含 9 項個人背景變項和 3 項學校背景變項,

可知在學校背景變項中涵蓋較少項目,建議後續研究者可增加學校背景變項,

以了解更多不同學校背景影響教保員工作滿意度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