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研究者感於孩子是未來世界的主角,更是我們的希望;重視家長參與的影響結果與 效能高低,我們如此,中國如此,全世界教育更是如此。為二十一世紀,兩岸雙方教育 的競賽中,相互砥勵、相互觀摩;良性互動,彼此競爭;全力以赴,努力勝出。追求卓 越,實現教育工作無限發展的可能,期望開創出教育學術發展的新景象、新契機。身為 教師的一員,肩負教育國家未來主人翁的重責大任,還能藐視家長參與的迫切性,而不 與家長積極的產生互動嗎?
第二節 建議
根據上述結論,提出以下建議,供教育行政機關、家長與民間家長團體、學校教育 人員及後續研究之參考。期望研究建議落實部分,後續者繼續撰文加以探討驗證。
壹、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制定明確的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令
(一)訂定明確的「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施行準則,以俾利學校訂定內部的實施 要點,作為推動與規範各學校家長參與活動之進行。
(二)本研究結論發現,目前學校施行家長參與的現況,教師們普遍抱持著肯定 與正向的態度,但其滿意程度僅到達中等的「教師參與過程」上的滿意 度,最高的「教師心理需求」上的滿意度,並沒有獲得滿意;然此兩種 參與層次,屬於中高等參與層級,所以可見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事務,
知覺上的滿意感偏低,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還需努力加把勁。
(三)又本研究指出,教師對家長參與知覺上,以與教師溝通、了解孩子在校表 現、希望與教師合作教學等方面的想法為最普遍;然其動機皆是班級教 學活動層面,較少思考顧及到學校教育整體方針、行政決策,與行政人 員溝通表達意見方面。可見教師對家長參與的知覺,還是認為家長的參 與動機不高、認同度不夠。由此可知,教師都知道家長參與的重要性,
但苦於對於家長參與程度之拿捏,仍有所顧忌與疑慮;而現階段的家長 參與的層面,亦無法突破傳統模式,使得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狀況,成效 不彰。
二、設立推動家長參與的專責機構
很多國家已經成立專責機構來負責推行家長參與工作。我國各縣市現今皆 已成立「家庭教育中心」,來推動家庭教育相關業務,我們應擴大其功能,結 合政府、民間力量,積極辦理家長參與工作,以利達到學校教育成果。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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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推動家長參與工作,在中央與縣市更應盡速成立相符的專責機構,來 負責推動家長參與的工作。
三、政府推廣彈性上班制,增加家長參與的方便性
在國外已有國家研議推廣彈性上班,以增進親子相聚機會,並發放家長參 與費用的補貼。運用電腦網路,很多工作並非一定要在辦公室才能完成,且上 班時間更不應全然是朝九晚五的固定時間,政府應起帶頭示範作用,研議讓員 工可申請彈性上下班。如此員工可視自己的情況,選擇提前上班、提前下班或 延後上班、延後下班等彈性上 下班方式,增加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機會。
四、重視城鄉差距問題,均衡教育資源分配,協助整體教育發展
依據本研究之結論發現,不同學校規模與學校屬性之教師對家長參與的知 覺滿意程度,呈現大型學校(二十五班以上)的滿意程度高於小型學校(六班 以下)的滿意度,且有顯著之差異;其次在原住民學校的教師對家長參與知覺 的滿意度,竟然高於非原住民地區學校之教師的滿意度;可能的原因是:原住 民其樂天知命的個性與對教師的敬重之心很高,對於家長參與推行的期待與標 準,相對於非原住民學校學區家長,對教師的要求來的低。所以才會讓身處原 住民學校服務的教師,感受到較高的知覺滿意度。然而,原住民學校教育資源 短缺的問題,乃不爭的事實,故教育行政機關在作教育資源分配時,不應只以 學校規模或學生數為考量之重點,更應考量各個學校屬性與家長社經狀況,作 整體有計畫性的規劃,提供缺乏教育資源之學校,溢注更多必要經費,來平衡 城鄉的教育發展。
貳、對家長與民間家長團體的建議:
一、家長本身方面
(一)家長自身多充實學識涵養,才有能力做有系統的、有實質幫助的家長參與。
(二)家長應結合其他家長,組成良善之心的家長團體,發揮教育影響力。
二、家長團體方面
(一)號召有心的家長,主動積極參與學校辦理的各項教育或成長活動。
(二)自辦家長成長團體活動,或提供各類資源,協助學校辦理各項教育性活動。
参、對學校教育人員的建議:
對學校教育人員的建議,學校行政人員與純粹教師,雙方皆存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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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學校行政單位方面
(一)學校辦理活動的時間與地點,應考慮家長的方便性。
(二)辦理各種親職教育與家長成長活動。
(三)提供多樣誘因,如本研究所列之動機,來增進家長參與意願。
(四)有效結合社區資源,幫助教師教學推展,擴大學生學習成果。
(五)主動探詢教師教學所面臨的困境,尋求有效解決之道,無形中減少教師工 作的負擔。
二、在教師方面
(一)改變傳統本位主義觀念,敞開心胸,打開雙手,迎接家長參與。以往,教 師總認為教室是屬於自己的王國,不容其他人來侵犯。尤其,家長們更 不應該假借家長參與為藉口,企圖影響教師的專業與教師的自主。然而,
面對法令的修改、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開放教育精神的落實,這一連 串的教育改革,有許許多多的有關教學上的事務,都須靠親師充分合作,
才能順利完成。因此,教師應該屏除傳統「自立為王」的本位主義,展 開雙臂,迎接家長的參與,共同為教育的理想而打拼。
(二)懂得與家長保持良好溝通方式,多參加有關增進家長參與效能的研習活 動;鼓勵家長能夠主動走入校園,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定時與家長對話,
適時提供家長正確的教育資訊,與指導孩子的方法。
肆、對後續研究者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方面
(一)本研究以台東縣公立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在後續的研究上,可擴大取樣 範圍至其他都會、鄉村皆有的大型縣市,以彌補台東縣人口數少,城鄉 差距不大情形,導致資料不夠全面性的限制,使其結果更能顯著的比較 不同縣市教師的差異,以 便更能了解我國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普遍之情 形,關於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知覺狀況,作為未來教育改革之參 考。
(二)此外亦可擴大研究對象,例如學校教育人員可換成校長或其他職員;調查 場域變成教育行政機關現有的做法、或是民間家長團體的著力情形,以 期對推動家長參與工作有更多的了解與幫助。
二、研究變項方面
(一)加入家長背景變項方面,如新移民子女的家長、家長之社經地位,與家長 是否有參與學校義工或家長委員等組織。持續針對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 事務的知覺情形,做更廣泛、更深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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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教師背景變項方面,建議後續研究可以增加,教師主要授課年段、教師 是否接受過家長參與相關課程研習等變項,以俾利於教師對於家長參與 的知覺做進一步了解之探討。
三、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與問卷調查法,雖對目前學校施行家長參與的活 動情況,以及教師對家長參與的知覺態度、動機及滿意度,均可獲得一定程度 的了解,但由於問卷調查法,無法獲知受試者其內在真正的想法,因此建議應 配合其他研究方法多方求證,如團體觀察法、深入訪談法、個案研究法等,以 求得更完善嚴謹之資料,作更詳實的分析與研究。
四、研究主題方面
本研究探討教師對整體的家長參與知覺的心理感受,後續研究者可考慮就 某一參與角色主題,如學校親職教育的推動、家長會的組織運作、家長成長活 動的辦理、親師間的溝通協調、家長社經地位影響家長參與的情形等,作一番 的探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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