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英、美、法、德及我國在提升學習成就方面的努力充份展現於教育政策和方 向的訂定上。各國實施之方式雖看似大同小異,但其中仍有許多與我國不同之處,

可供我們學習和借鏡。研究者提供以下幾點建議。

壹、善用校外合作夥伴

教育事業非由政府單獨推動或依靠學校教職員即可,欲提升教育品質,培養 學生基本之閱讀、數學和科學素養,需同時藉助學生家長、學校所在社區及他校 的支持及協助。

我國雖已賦予家長許多參與孩童教育的權利和機會,但親師衝突情形時有發 生,建立親師溝通和合作的平台除靠學校單方努力,力量仍嫌薄弱。研究者建議 未來政府應可多加舉辦促進學校和家長溝通之活動、培訓老師與家長溝通之技 巧、鼓勵學校主動提供如英國學校定時提供給大眾之「學校現況表」。使學校不僅 在校園外觀上無圍牆,在實質上也是資訊透明,可供家長、社區人士和社會大眾 檢視,並進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資源。

貳、國中畢業證書資格取代國中基本學力測驗

目前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全國統一之評量測驗僅有國中畢業時之國中基本學 力測驗,然其主要功能在於驗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各學科之學習成就結果在同 期畢業生中之相對表現,其主要功能在台灣被做為是否進入較好後續學校的參照 指標,對於學生是否在義務階段達到一定的標準並無積極性的補助效果。

再者,我國之攜手計劃國中基測提升方案,受輔對象是依前年度基測成績 PR 值低於 10 之人數達到全校應考學生數之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

並非依校內目前學習成就表現低落學生,其對於需受輔學生缺乏適性化的設計,

在很多方面是依學校歷史表現成績做為補助標準。

研究者建議,在十二年國教的推動下,我國或可參考法國和德國之方法,將 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更改為標準參照測驗,用以做為學生國中畢業與否的根據。如 此,一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機關可以確保學生真的具有義務教育階段必須習得之 知識和技能,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國內惡性補習和升學主義蔓延國中小的情形持續 惡化。

參、擴大參與國際性標準化測驗

我國在全球化趨勢下積極推動外語的學習,然國際競爭力並非全部依賴於精 通強勢語言或了解先進國家之文化習俗就已足夠,而應培養閱讀、數學和科學等 素養,才足以因應未來國際社會的需求。

鑑於國內義務教育階段,缺乏全國統一之評量方式,政府或可參考德國模式,

利用我國目前已參與之 PISA 和聯合國「國際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al, UNESCO)下之國際教育成就評比 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valuation of Education Achievement,IEA)

主辦之 TIMSS( Trends in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和 PIRLS(Progress in International Reading Literacy Study)測驗,配合國內全國性的統一考試,在不影響 教學的狀況下,運用最少的經費支出,蒐集各年級學生的學習成就水準,並進而 利用國際性測驗中提出之各國比較研究,深入探討國內現況和未來改善方案的發 展。

肆、訂定各年級能力指標

我國目前九年一貫課程依七大學習領域範圍,下再細分為 3 或 4 個階段,各 階段再依學科細分能力指標作為老師教學時的參考。雖近來七大學習領域的階段 有更動,如數學領域其中有一階段橫跨國中小學課程,目前已調整為國中另成一 個階段。然而領域下再分之階段結束時間不一致,致使發展整年級各科的學習成 就水準目標有其困難和複雜度。此外,各年級教師要使平時之各學習領域形成性 評量配合分段能力指標,有其不便性。

建議將各學習領域階段時間統一,或可依年級劃分能力指標,或參考英國及 法國依年級分階段,各階段銜接處再施予學生全國性的統一測驗。以便於教師和 學校熟知某一年級或年齡學生各學習領域之學習成就。

伍、建立學校自主但中央審核學校辦學績效制度

我國九年一貫課程強調課程鬆綁、鼓勵學校自主管理、和賦予地方更多教育 自治權,和現今強調民主和多元發展之世界潮流一致。然而,強調開放、學校自 行發展特色之政策下,並非任由學校發展。

歸納英、美績效責任制,和比較台灣現行政策和教育行政的限制,建議中央 政府除重視經費的適當配置外,亦可依各公立學校的辦學績效予以監控。雖無法 如美、英國般運用強大市場機制,迫其出場,但仍可給予辦學欠佳學校壓力,促 其改進。

陸、教育優先區補助階段宜提前和排出優先辦理事項

不利地區兒童發展受限,開始的年齡很早。我國對於攜手計劃和課後照顧皆 為學童進入小學後,然許多不利因素已在學前階段產生,以致影響後續小學階段 課程的銜接和理解。

因此建議,可參照英國將義務教育提前至 5 歲、美國提供 4-5 歲文化或經濟不 利家庭子女免費的學前教育,或進而採如法國學童 2 到 6 歲之學前教育皆免費方 式。補助教育優先地區之學庭和學校,將不利地區小孩之障礙情形降至最低。

此外,教育優先區之補助除了依符合指標之學校主動申請外,政府亦可參考美 國模式,依學校之持性排出支持事項的優先順序,由最迫切需要處予以改善。

柒、建立公開透明之學校連繫網絡

近來電腦科技之發達,促成資訊流通加速,此種數位科技化之趨勢或可促成 學校行政和學生學習成就之建檔、校際間連繫管道、學校現狀的公開化,同時在 監控學校辦學成效上將更有效率。

美國「成長模式」運用測量和追蹤學生個別進步情形之系統性資料,及英國

「學校現況表」的施行可成為我國改進資料與資訊系統的參考。希望隨著更多資 訊的提供,學生家長、社區人士和關心教育議題的專業人事,皆可協助學校改革。

此外,建立各學校間連繫網絡,亦可由他校經驗中獲得啟發和鼓舞。

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

丁志權(2004)。弱勢學生教育經費編列的現況與展望。台灣教育,626,2-9。

王世英、張鈿富、葉兆祺、謝雅惠、吳美清、張雲龍(2007)。主要國家教育發展資 料蒐集與分析。國立教育資料館專案研究報告(F0042112)。台北市︰國立教育 資料館。

王如哲(2001)。比較教育。台北市︰五南。

王家通(2003)。比較教育研究。高雄市︰麗文。

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全球資訊網(2009)。教育大事年表。2009年3月20日,取自 http://history.moe.gov.tw/milestone.asp

方德隆(2003)。英國教育制度。載於各國教育制度(初版)(頁317-318)。台北市︰

師大書苑。

朱啟華(2003)。德國的PISA研究。教育研究月刊,112,153-163。

沈珊珊(2000)。國際比較教育學。台北市︰正中。

余嘵雯(2007)。德國初等教育現況及改革。教育資料集刊第三十三輯—初等教育。

211-228。

余嘵雯(2009)。德國整與提升移民背景學生語言能力政策之探討-學前與初等教育 階段。教育資料集刊第四十一輯—2009各國初等教育(含幼兒教育)。185-206。

林天祐(2004)。英國中小學教育品質管理策略尾方案-近十年教育改革的分析。教 育研究月刊,123,49-65。

林貴美、劉賢俊(2006)。法國最的教育改革︰費雍教改。教育資料集刊第三十二 輯—教育變革與發展。157-176。

林貴美、劉賢俊(2007)。法國初等教育現況與改革。教育資料集刊第三十三輯—

初等教育。189-210。

林聰敏、陳國瑤(2008)。德國中等學校評鑑制度之研究—以黑森邦中等教育第一 階段學校為例。教育資料集刊第三十八輯—各國中等教育。223-246。

吳世婕(2003)。布萊爾工黨政府中等教育改革之分析研究。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

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吳清山(2007)。台灣教育改革的檢討與策進︰1994-2006年。教育資料集刊第三十 二輯—教育變革與發展。9-11。

吳清山、林天祐 (2003)。教育小辭書,108-109。台北市︰五南。

吳清山、賴協志(2006)。國民教育政策檢討與策進。教育資料集刊第三十一輯—

教育政策專輯。9-11。

吳清山、賴協志(2007)。台灣初等教育改革的省思︰1994-2007。教育資料集刊第 三十三輯—初等教育。1-27。

吳慧子、張鈿富、吳舒靜(2007)。美國中等教育改革與發展趨勢。教育資料集刊 第三十四輯—中等教育。109-133。

法國教育部(2006a)。法國教育部有關家長責任的最新規定。法國教育部新聞稿

(2006年7月12日)。2009年5月20日,取自http://192.192.169.230/edu_message/d ata_image/BB/2006/0026C.PDF

法國教育部(2006b)。法國義務教育中「七項基本知識能力」之教育行政法規。

法國教育部新聞稿(2006年7月12日)。2009年5月20日,取http://192.192.169.230/

edu_message/ data_ image/BB/2006/0027C.PDF

洪雯柔(2000)。貝瑞岱比較研究方法之探析,59-60。台北市︰揚智。

翁福元(2008a)。二十一世紀初期英國初等教育主要改革分析︰社會學的觀點。

教育資料集刊第三十七輯—各國初等教育。167-190。

翁福元(2008b)。二十一世紀初期英國中等普通與職業教育改革分析。教育資料 集刊第三十八輯—各國中等教育。161-184。

國立教育資料館(2006)。各國教育優先區政策概況。2009年5月10日,取自http://

www.nioerar.edu.tw/Files/priority/priority_all.pdf

教育部(2006)。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2009 年 3 月 29 日,取自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law_regulation_list.

aspx?pages=2&unit_sn=15

教育部(2008a)。PISA 成績放異彩台灣學生受肯定。教育部電子報 294 期,2008 年 2 月 14 日,取自 http://epaper.edu.tw/e9617_epaper/topical.aspx?period_num

=294&topical_sn=157&page=2

教育部(2008b)。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97 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劃。2008 年 8 月 17 日,取自http://www.edu.tw/eje/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8230

教育部(2008c)。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作業要點。2009 年 3 月 29 日,取自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law_regulation_list.

aspx?pages=2&unit_sn=15

教育部(2008d)。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作業要點。2009 年 3 月 31 日,取自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law_regulation_list.aspx?pa ges=5&unit_sn=15

教育部(2008e)。教育部補助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要點。2009 年 3 月 31 日,取 自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edu.tw/law_regulation_list.aspx?pages=5

&unit_sn=15

教育部(2008f)。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2008 年版)。2009 年 5 月 20 日,取自 http://www.edu.tw/statistics/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5858

教育部(2009a)。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2009 年 3

教育部(2009a)。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2009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