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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提升學習成就政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德國提升學習成就政策

此節先簡述德國教育行政制度與義務教育,後分就影響德國教育改革因素、

提升學習成就之相關政策和其改革的脈絡與特色三部份分開討論。

壹、德國教育行政制度與義務教育

德國教育行政制度基本上分為三級︰聯邦、邦與地方縣市。為教育地方分權 的國家,全國共有十六個邦。聯邦政府主要職責為制定全國教育目標和原則,並 掌控立法和財政權;各邦擁有其教育事業之立法與行政管理權(謝斐敦、張源泉,

2009),邦之內皆設文化部主要責任在負責中小學的運作,主要包含(余曉雯,

2007)︰

1. 課程時間安排之規定︰包括課程種類、目標與內容的訂定、授課時數和教科書;

2. 學生學習歷程之行政規定︰指的是學生作業、評分、升級、考試及進入下一階 段教育的相關事項;

4. 有關課程與教學組織之規定︰此部分包含教學計劃、教師基本薪資之訂定、教 師薪資來源及分配、教師之培育、派任與升遷等事項;

地方縣市教育局的職權依各邦政策不同而有差異,其主要負責教育視導任 務,依視導層面分為專業視導、法律視導和服務視導。其他則依各邦規定,負責 地方學校事務的管理,包括、設備、建築、非教師人員薪資等經費之分配(余曉 雯,2007)。為協調各邦之教育問題,設置有「各邦文教部長會議」(簡稱 KMK)

和「聯邦與各邦教育計畫與研究促進委員會」(簡稱 BLK)。此外,各邦下、縣市之 上設有地方行政公署,負責教師之派任與調動,同時設有督學定期訪視學校及督 導實習教師(沈珊珊,2000)。

德國為世界上第一個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其教育年限為 10 年,從 6 歲到 15 歲,包括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第一階段。初等教育階段學校名稱為「基礎學校」, 兒童 6 歲進入基礎學校接受教育,除 Berlin 邦與 Brandenburg 邦的修業年限為 6 年,

其他均為 4 年,之後進入中等教育前階段先進行為期二年的「定向階段」即觀察 指導階段,其目的在給予學校、家長多一些時間認識學生能力,以利之後的分化。

隨後分為主幹學校、實科學校、高級中學和綜合制學校。主幹學校為 5 年制,主 要對學生進行基礎教育,為未來的就業作準備,畢業後可進入職業學校或職業專 門學校繼續學習;實科學校為六年制,畢業後升學職業教育學校或就職中級幹部 者所讀的實科學校;文科中學為 9 年制,畢業生可獲得直接升入高等學校的資格;

綜合中學,學制 6 年,其乃綜合上列三種學校而成(教育部,2008f;沈珊珊,2000;

謝斐敦、張源泉,2009)。

貳、影響德國教育改革因素

德國學生的學習成就向來是學校教育者和教育當局所關切的重點。1997 年 10 月 24 日在康士坦次( Konstanz )舉行的「各邦文化部長會議」決議︰為了達到確保 教育品質的目的,將會對學校某些年紀的學生,進行超越各邦的學生學習成就測 驗,並對測驗結果加以比較(朱啟華,2003)。其亦決定此後德國將績極參與國際 學生學習調查,其中包括了著名的國際學生評量計劃( PISA )和國際學生閱讀調查

(Progress in International Reading Literacy Study,PIRLS)。

然而,在 2000 年「國際學生評量測驗」中,德國在施測的三項素養上表現均 不佳;在 43 個參與國中,閱讀、數學和科學素養成績分別排名第 21、19 和 20,

並且其平均分數皆低於 OECD 國家的平均分數。更甚者,德國學生的社會背景與 學業成就間的關係,在所有國家中還是最緊密相關的(OECD, 2001)。其顯示德國 義務教育階段所培養的學生能力,在許多方面不僅無法超越一些先進國家,甚至 落後世界國家的平均。故當年成績公佈後,引發德國國內對學校教育的批評和檢 討聲浪,也促使了一波新的教育改革運動。

參、德國提升學習成就相關政策

德國 PISA2000 後之改革聲浪與提升學生學習成就有關之政策主要包括︰七個 行動領域、建立教育標準、中央統一考試、引進教育監控和全日制學校,茲對其 分開說明如下︰

一、建議七個行動領域

因應國內的改革聲浪,各邦文教部長會議,在 2001 年的決議中提出未來需要 努力從事的七個行動領域建議(KMK,2002,引自余曉雯,2009)︰

1. 在學前階段就改善語言能力。

2. 以提早入學方式,使得學前領域與小學間有較好的銜接。

3. 改善小學教育,改善閱讀、數學及自然科學能力。

4. 支持忽視的孩子,特別是具有移民背景的兒童與青少年。

5. 在既定的標準及結果取向的評鑑前提,持續發展和保障課程與學校品質。

6. 改善教學活動的專業性,特別著眼於教師在學習診斷與教學方法的能力。

7. 增建學校內及校外的全日照護,其目的在於擴展教育及支持的可能性,特別是 針對那些具有特殊能力及教育不足的學生。

於此七個行動領域脈絡下,德國初等教育方面的重要改革措施有以下五項(余 曉雯,2007)︰

1. 提早入學,並將入學決定日(Stichtag)彈性地訂在 6 月 30 日到 9 月 30 日間,以 降低延遲入學的比例。

2. 強化具有移民背景學生之學習成就。

3. 設置全日制學校。

4. 教育標準的設定。

5. 教育監控。

二、設立教育標準

德國於 2000 年前並無確立全國性的教育目標、針對學生學習成就進行的長期 系統性評比與監控,亦不曾定期參與國際性的學生學習成就測驗,因此對於國內 學生學習成效與學校辦學品質,缺乏足夠的資訊和探究。鑑於德國於 PISA 測驗中 出乎意外的低落表現,促使德國教育體系開始關注設立教育標準的重要。又因 PISA 施測對象是各國將近完成義務教育的 15 歲學生,教育標準主要在初等與中等學校 施行。

根據張炳煌(2007)之研究,2003 年各邦文教部長會議(KMK)通過引進第 一批全國性的教育標準;訂定十年級(15 歲)時取得中級學校畢業證書的教育標 準。該會議將教育標準定義為一種與畢業資格有關的平均教育標準,並且規範教 育標準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掌握個別學科為原則。

2. 描述學生在特定年級時,所應獲得的學科能力。

3. 係指向系統性與連貫性學習,並依循累積能力獲得的原則。

4. 在先前已決定的能力範圍架構上,說明學生期望的成就。

5. 僅指涉到個別學科的核心範圍,留給學校寬廣的空間以從事其教育活動。

6. 訂定出一個平均要求的水準。

7. 透過例題說明教育標準的內涵。

此一致性的教育標準發表後,全國各邦均同意自 2004 年起採用之,同年六 月各邦文教部長會議亦共同簽署成立了「教育系統品質發展研究所」(簡稱 IQB),以檢驗教育標準的實施情形,且評估學生學習成就是否達到教育標準的 要求(張炳煌,2005)。

三、引進教育監控

於七個行動領域提供未來教育方向和建立全國性的標準後,如何進行進一步 的教育監控,以確保教育實施過程及其成效,成為新的關注重點。基於此種需要,

各邦文教部長會議於 2006 年提出結合全國性教育標準和評量計畫之教育監控系 統,其包含 4 項決議內容(林聰敏、陳國瑤,2008;余曉雯,2007;張炳煌,2007)︰

1. 參與國際性學生學習成就測驗之研究;

2. 進行各邦集中畢業會考之邦際比較,檢視教育標準的達成情況;

3. 在教育標準的基礎下,檢測各邦之個別學校的學習成效;

4. 聯邦與邦共同提出教育報告書。

此外,邦際間的比較是採從各邦抽取代表性樣本,施予相同的測驗再進行比 較,教育標準檢測的時間於基礎學校時為三年級(9 歲);主幹學校為八年級(14 歲);中等教育證書階段為相當學生 15 歲的九年級(張炳煌,2007)。

四、中央統一考試

各邦文教部長會議在「國際學生評量計劃」2000 年成績結果公佈後,決定繼 續參與國際性學生學習成就測驗,並將其擴大為下列數個全國性學生學力測驗(張 炳煌,2005)︰

1. 國際學生評量計劃(PISA)。

2. PISA-E︰其擴充原來 PISA 測驗的內容,使課程發展和德國學校課程有更緊密 的相關,同時擴大受測樣本的選取。

3. PIRLS 測驗︰施測對象為各國國小四年級的學生,測驗的目的在了解學童的閱 讀理解能力。

4. 學生德文英文成就測驗(DESI)︰主要目的,在了解德國九年級學生在德文與 英文方面的能力。

另外,亦於中等教育階段進行全國性的統一考試,評量科目分為兩組︰1.德 文、英文與法文;2.數學、物理、化學與生物。其配合國際學生評量計畫( PISA) 每三年實施一次的週期,2009 年進行德文、英文與法文的全國統一考試,2012 年 進行數學、物理、化學及生物的施測,2015 年則由回到第一組的評量科目(張炳 煌,2007)。

五、推行全日制學校

為提供教育品質,七個行動領域在初等及中等階段的教育,以推動全日制學 校為主,且投注經費最多。主要原因為,相較於其他國家學校多為全日制,德國 的學校大部份為半日制,聯邦政府期待透過延長學生在校時間,給予學生更多的 學習機會,以彌補家庭教育的不足,並且在老師充裕時間的指導下,學生能習得 更多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基於此,2003 年中 5 月 12 日,中央 與地方協議簽署「投資計劃︰未來教育與看顧」( Zukunft Bildung und Betreuung),

其中計劃從 2003 年到 2007 年投資 40 億歐元改建或新建全日制學校,讓全國一至 十年級的學生全能夠整天在學校學習。其目標乃在讓全日制學校普及以符合家長 和學生的需求,增加學生在校學習的時間,以提升學生學習成就(BMBF,2009;

張淑媚、朱啟華,2008;戴維揚,2005)。

全日制學校的增設,主要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即初等與中等教育前階段內設 立。其類型依學生的參與型態分為三種︰

1. 全體參與型︰該校所有學生必須參與每週至少 3 天 7 小時的學習。

2. 部分參與型︰該校某一年級或某一班級的學生必須參與。

3. 開放式︰由各別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SKMK,2007,引自謝斐敦、張源泉,2009)。

肆、德國教育改革的特色

經由探討德國教育改革之背景因素及 2000 年後德國於提升學習成就相關之教

經由探討德國教育改革之背景因素及 2000 年後德國於提升學習成就相關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