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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提升學習成就政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英國提升學習成就政策

此節先簡述英國教育行政制度與義務教育,後分就影響英國教育改革因素、

提升學習成就之相關政策和其改革的脈絡與特色三部份分開討論。

壹、英國教育行政制度與義務教育

英國教育行政制度分為中央與地方兩個層級。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為教育與技 能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 DfES), 其於 2007 年 6 月分為「兒童學 校和家庭部門」(the Department for Children, Schools and Families, DCSF)和「創新 大學和技術部門」(the Department for Innovation, Universities and Skills,DIUS), 前者 著重於改善中小學的教育環境,後者則負責高等教育及之後的教育。地方教育層 級為地方教育局( Local Authority, LA),其主要職責為提供地方教育經費、監督和 執行教育預算和學校教職員的聘用解雇(詹盛如、盧思妤,2009)。地方教育局下 每所學校擁有一學校管理委員會(school governing body),其由地方教育局指派的委 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社區成員共同組成,主要負責監督經費運用與教職員 晉用相關事項(王如哲,2001)。

另外,為加強教育標準的維持和監控,英國依 1992 年教育法設立教育標準局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Ofsted),其獨立於教育與技能部外,主要職責為綜 理教育視導工作,實施經常性的視察並提出視導報告書和建言(方德隆,2003)。

英國義務教育,始於學童 5 歲到 16 歲共 11 年,分為四個關鍵階段(key stage)。

關鍵階段一為 1 到 2 年級(5 到 7 歲);關鍵階段二為 3 到 6 年級(7 到 11 歲);

關鍵階段三指 7 到 9 年級(11 到 14 歲);關鍵階段四則為 10 到 11 年級(14 到 16 歲)。第一和第二關鍵階段為小學階段,第三和四關鍵階段則為中學階段。

本文主要探討各國於義務教育階段之提升學習成就相關政策,故法案觸及對 象年齡若無完全在此區間者,本文並不加予討論。例如,《14 至 19 歲的教育與技 能》(14-19 Education and Skills)白皮書,並不列入本節之研究內容。此外,因英國 與提升學習成就之相關政策方案繁多,本節僅就 1988 年之後重要之「法案」(Act)、

「綠皮書」(Green Paper)、「白皮書」(White Paper)和「策略書」(Strategic Paper)簡

略探討其內涵、目的和實施方法。

以下,就影響英國教育改革因素、提升學習成就之相關政策和其改革的脈絡 與特色三部份分開討論。

貳、影響英國教育改革因素

翁福元(2008a, 2008b)為文指出二十一世紀初期影響英國教育改革的主要因 素有三︰

1. 社會背景因素

在人口結構上,英國雖為老人化社會,然而其中小學學生人數仍是呈現增加 趨勢,此促成了教師年齡年輕化,加上社會族群日益多元化、知識經濟發展和社 會不均現象依舊存在,皆促使英國政府投注更多的資金於教育改革上。此外,隨 著科學技藝的發展、經濟與生活水平的提升和對環境生態的關注,亦導致教育的 變遷和改變(翁福元 2008b)。

2. 歷史傳統的影響

主要包括英國貴族和紳士文化和自由主義的影響,前者導致教育不平等的現 象仍舊存在,後者則使英國教育體系相對法德等國為晚,另外,重視人文輕科技

和重理論輕實踐技藝的傳統,亦使其科技教育落後於德法二國(翁福元,2008a)。

3. 意識型態與社會思潮

主要為市場化(marketization)和第三路線(the third way),前者主要表現在學校 績效的提升、學校本位管理的實踐和家長選擇權與校務參與權的擴充。後者表現 於提高基礎教育的標準、推行「教育行動區」(education action zone, EAZ)、重視教 育培訓和終身學習和重視高等教育在知識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易紅郡,轉引自翁 福元,2008a)。目前「教育行動區」已停辦。

參、英國提升學習成就相關政策

英國政府於 1988 年後頒布了許多與教育相關之法案、白皮書、綠皮書與策略 書,其中與提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成就有直接相關之政策,包括︰〈教育改

革法〉(Education Reform Act,1988)、〈卓越與樂趣︰小學的改革策略〉(Excellence and enjoyment: A strategy for primary schools,2004)、〈與學校形塑新關係〉(Building a new relationship with schools,2004)、〈學童與學習者的五年策略〉(Five Year Strategy for Children and Learners,2004)、〈更高標準與更好的學校︰給家長與學生 更多的選擇〉(Higher Standards, Better Schools for all,2005)、〈教育及視導法〉

(Education ans Inspections Act,2006)、〈願景 2020〉(2020 Vision,2007)(參考表 2-6)。玆就以上政策,分列陳述於下。

1988 年〈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 Reform Act)確立了英國「國家課程標準」, 且為英國教育政策帶來不同以往的巨幅改變。該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國定課 程(National Curriculum)、明確的學習標準、標準化的評量,及推動教育市場化機 制、學校本位經營和績效責任制、設立城市技術中學院(City Technology Colleges)、

家長自由選擇及學校開放入學等 (林天祐,2004;王世英等,2007) 。 國定課程規定中等學校必須教授英文、數學、科學此三門核心科目(Core

Subjects) 並輔以歷史、地理、技術、音樂、藝術、物理和外國語等七門基礎科目 ( foundation subjects),共 10 個科目。此外,國定課程對每個學科皆設有成就目標 ( attainment targets, AT )、學習方案( programmes of study )和 10 個成就水準。學生 在各關鍵階段結束後,即 7、11、14 和 16 歲時需參加全國性的測驗,更同時引進 成績名次表,發布考試成績,以確保學生能達到各階段規定的教育目標(沈珊珊,

2000;莊明貞,2006)。其主要之目的,在於︰確保受教權、確立標準、強調課程 的銜接與連貫及促進社會大眾對學校的了解(方德隆,2003)。

同年實施〈全國讀寫與算術改革策略〉引進在小學階段每日一小時讀寫和數 學,加強學童讀寫與算術。將 1998 至 1999 年定為閱讀年,小學每天至少要有 1 小時語文素養課程(literacy hour),以提升學生讀寫能力(戴維揚,2005)。

1990 年公布「二十一世紀的教育與訓練」(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 the 21st Century)。1992 年〈選擇與多樣化〉白皮書、設立國家教育標準局(Ofsted),旨 在定期考核、評鑑及視導學校,不合格之學校應提出限期改善計劃,若再不合格 則可勒令該學校停辦或改由教育協會(Education Association)經營(戴維揚,

2005)。

1993 年「中小學課程評量局」(School Curriculum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 SCAA),其主要職責在於對中小學課程實施大規模評鑑(溫明麗,2006)。

二、卓越與樂趣︰小學的改革策略

〈卓越與樂趣︰小學的改革策略〉( Excellence and enjoyment: A strategy for primary schools )文中指出,小學教育是影響孩童發展的關鍵階段,因其型塑兒童 未來的生活,同時也是提供其學習基本工具、經驗發現的樂趣、學習解決問題、

表現創意(在寫作、藝術及音樂活動上)、發展自信及堷養人格成熟性的重要時期。

為持續精進小學階段教育,教育技能部期待學校在關注提高教學標準的同時能兼 顧學童學習的樂趣。基於上述想法,此改革策略的目的在於將小學教學的卓越和 學生學習的樂趣相結合( DfES, 2003 )。其推動事項則有以下方面( DfES, 2003;劉 慶仁,2007 )︰

(一)發展學校特色和革新

由於教育標準局(Ofsted)的報告中顯示︰最好的小學能將高標準和廣博的課程 結合在一起。因此教育技能部期望所有小學皆有此等願景並發展學校特色,例如 發展體育、音樂、持殊教育、社區合作的專長。此外亦希望學校能︰自訂課程,

使教師有比以前更多的教學自由;有創新的教學和治校方案;利用全國性測驗、

成就目標和學校表現排行(test, targets ans tables),幫助每個小孩發展潛能,協助學校 改善績效,給予家長和大眾更多了解學生在校表現的機會。

政府方面則有下列措拖︰

1. 支持革新並提供學校更多的自主空間。

2. 持續關注標準,維持小學階段所有學生在關鍵階段二( 7-11 歲)時皆能達到第四 級( Level 4 )的成就目標。

3. 成就目標由地方教育局設定,改為先由學校針對每一小孩設定,之後再由地方 教育局設定。

4. 提供較佳表現學校資訊,並鼓勵背景相同之學校與之看齊。

5. 維持關鍵階段一的全國高標準,但 7 歲時的國定測驗成績將不對外公開,僅用 來補充教師評量,統合為單一完整的教師評量報告。

6. 確定所有學生和擁有多元種族學生的學校,皆能獲得肯定。其主要做法為促進 附加價值(value-added)的評量,以讓學校能因學生課業外的傑出表現獲得肯定。

7. 將學校特色和其表現排行納入學校整體性的評量內。

(二)促進卓越的教學

卓越教學和學習樂趣是此政策的改革重心。讀寫和數學依舊占有重要的地 位,但是政府希望所有的學校皆能提供學生豐富和有趣的課程,且在每一學科上 都能有傑出的教學。基於此,中央將在〈全國讀寫與算術改革策略〉的成功基礎 上,幫助老師對此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並且協助其在聽說、自然發音(phonics)和數 學技能的教學。此外,除將上述協助擴展到其他的基礎學科外,政府亦將加強學 校教師的專業成長,對於相對表現不如相同條件學校的學校提出質疑。

(三)著重個別孩童的學習

此策略協助發展與學習有關的評量;支持地方教育局、學校、教師和教室助 理提供適合不同學生的服務,例如有特別教育需要的小孩、資優學生和少數族裔 的學生;確保學生在轉學和升級時能得到協助,特別是在升小學或中學時。

(四)建立教室外的夥伴關係

好的國小學校都明暸和家長和社區合作對於學生學習有正向效果。因此政府 將協助學校與家長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主要做法為每年提供家長學童在校學習 情形的資訊。此外,政府將持續推動延伸學校(extended schools)以支援學生學習,

同時融入當地社區,提供課外的活動助長兒童學習樂趣和支持高標準。最後,兒 童的行為亦是重要事項,政府將協助學校教導學生正向行為,並給最需要的學生 額外的支持。

(五)加強學校領導和合作

若學好的學校領導此改革策略無法成功,故政府採取以下措施︰

1. 政府與國家學校領導學院( National College for School Leadership, NCSL )合作發 展小學改革策略領導培訓計劃( Primary Strategy’s Leadership Programme ),聘請 顧問領導者(consultant leaders)以協助校長治學。

2. 所有學校將有可能成為廣大學校網絡中的一員,此將使得學校領導者和教師可 以學習不同的做事方法,同時透過網絡交易和合作可促進學校領導和革新。

3. 「領先實務」(Leading Practice)計劃將取代「燈塔示範學校」(Beacon School)計 劃,以肯定學校優點和特色,而地方教育局也將協助學校在網絡上跟其他學校 分享自校之領先實務;

4. 每個地方教育局將設有一名小學改革策略經理,提供和學校溝通的窗口。

(六)改革人力

人力上的改革給予學校更多的彃性去關注學生、教師教學上擁有更多的自由 並且善用有特殊技能的人士,進而提高教育標準。其實施後,教師和協助教學者

人力上的改革給予學校更多的彃性去關注學生、教師教學上擁有更多的自由 並且善用有特殊技能的人士,進而提高教育標準。其實施後,教師和協助教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