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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此次實施運動教育模式,是想解決研究者在教育現場所面對的櫻木班學生體育課堂 參與動機過低、運動成就感較少滿足及缺乏課後運動的習慣,而實施之後亦已解決研究 者所面臨的問題。但行動研究就是要做不斷的迴圈及修正,而此次運動教育模式在實施 過程中仍有需要改善之處,本節將針對課程活動及裁判工作提出具體的建議:

壹、課程活動

一、投籃比賽:在課程實施第四節時,研究者本來以為對於投籃比賽時間安排上是足夠 的,因為已經將 Pilot Study 原本的投十球的規則改變為投五球,這樣在時間上應 該會減少許多,且鬥牛賽應該不會全班參加,又加上已經提早請學生在下課時間就 做完熱身操,但是想不到還是因太緊湊至連第二個活動鬥牛賽都還未能進行完。因 此研究者認為應該要將投籃比賽進行的時間,從原本設計的 15 分鐘增加到 20 至 25 分鐘。

二、一對一鬥牛賽:研究者本來認為一對一鬥牛賽會因為學生程度有所差異,所以並非 每個人都會下場較技。但是在實施時,幾乎全班學生都下場比賽了,如此使得原本 預定的 5 分鐘時間,嚴重不足。因此建議在下次課程設計時,應該要將一對一鬥牛 賽的時間規劃 20 分鐘到 25 分鐘較為適宜。

三、熱身賽

研究者本將熱身賽依聯盟分兩球場進行,但是在實施時發現要兩球場同時進行實有 其困難度,且教學效果將會降低。所以研究者就調整熱身賽的比賽方式,讓 A、B 兩聯 盟的球隊一起比賽,不分兩個球場,全部七隊採一隊種子球隊,其他六隊單淘汰至第二 輪,再單淘汰至熱身賽決賽,而且得分從先得八分勝修改為先得四分者勝。這樣的修改 讓比賽進行流暢許多,不過在教案設計上若將熱身賽與投籃比賽和鬥牛賽分開,時間較 為充裕的話,先得八分者勝將能讓學生有更多練習及學習的機會。

四、活動的增加

籃球運動對於大部分女生而言是比男生還陌生的,也因此要增加女生在課堂上的參 與就應該要將課程活動簡化或增加更適合女生的活動,如此不僅將能使女生更積極參與 課堂活動,還能讓女生從中獲得運動成就感的滿足。

貳、裁判工作

裁判是影響比賽進行最關鍵的人物,因此身任裁判之前都將習得內容或受過訓練。

此次實施運動教育模式講解裁判規則時,研究者覺得所講解的裁判規則太過艱深或不貼 近學生的習慣用語,這或許是研究者認為「規則」就應該要將細節解釋清楚,如此當裁 判在執法的時候,其他同學才不會有爭議。但是要讓學生在這麼短的時間之中就吸收這 麼多,真的有些為難。因此研究者建議在下次實施運動教育模式講解到規則的時候,能

去繁從簡,這樣雖然不能全面地細說規則,但是在掌握重要規則之下以更簡單的方式來 敘說或許學生的學習效果會更好。

此外,在實施課程時,雖然裁判組的表現已進步相當多,但是為使下次實施時仍能 先注意到這些問題而避免之,所以將遇到的問題整理如下:

一、學生的判決不夠明確:學生第一次當裁判,對於判決缺乏信心,所以哨音不夠響亮,

且進攻的方向手勢會比得有些彆扭。

二、對於裁判的規則還不夠熟悉,所以在判決上會很猶豫,有時甚至會誤判。

三、因為裁判是自己的同學,所以當有爭議球的時候,裁判雖然做了判決,但是常會受 到質疑,而須由研究者來做判定。不過因研究者對學生一再強調要尊重裁判的判決 及權威,所以多會將判斷的權力再交回到擔任裁判的學生的手上。

四、球場上有「很多裁判」:對籃球運動較擅長的學生,可能會對裁判的判決有意見,

尤其是當他是比賽中的一員的時候。不管這犯規或違例是否明顯或確定,學生都會 為自己的這一隊的球權而努力向裁判申訴,即使有時候犯規或違例已相當明顯,他 們仍然會「據理力爭」。不僅如此,場外的學生也會對自己的好朋友發出「正義之 聲」,這將造成擔任裁判的學生的困擾。

不過因為學生對於裁判工作的嚮往,所以雖然擔任裁判時會受到質疑,但是仍願意 繼續擔任,這也是研究者認為心理較為掙扎的地方。因為親身去執行裁判工作才會有所

體悟的收穫,但是卻怕會超出學生的能力,所以就如同前面所敘述的一樣,老師必須要 多與指導和協助裁判工作,這樣就能讓學生在判決上較沒有壓力,也才能讓比賽更順利 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