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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弱勢學生國語文學習現況之探討

基於弱勢學生的家庭環境背景等不利因素形成學習成就低落,尤其在國語文 學習更為明顯。因此,本節首先釐清弱勢學生定義,進一步針對相關文獻中探討 弱勢學生國語文學習現況,最後釐清弱勢學生在國語文學習所面臨的困難,提供 本研究之理論依據,有助於補救教學方案之規劃。

壹、弱勢學生之意涵

在當前全球化的浪潮下,臺灣的社會結構急速變遷,已喚起社會、教育學者 的高度關注。事實上,這種因經濟快速成長下所形成之 M 型社會結構,以及貧 富懸殊造成的弱勢學生已是全球各國國家教育政策關注的重要議題。弱勢學生的

形成,絕大多數是迫於所處的外在環境因素所造成(鄭寬亮,2006),因此針對 弱勢學生的研究脈絡需從其意涵予以釐清。

所謂「弱勢學生」(disadvantaged student),廣義而言泛指缺乏社會競爭力的群 體,弱勢學生因為本身具有家庭、社經、文化等不利的背景,故在教育機會及資 源的取得上,也較一般學生居劣勢,因此在學習時常處於較不利的處境(譚以敬、

吳清山,2009)。美國 1960 年代民權運動中,因為種族之間的教育機會不均等問 題中,美國 Ball State University 學者 John Ambrosio 提出新住民的教育從多元文化 教育扎根,過程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研讀與行動,包含其智力、心理上情感道德和 教育上的改變等,進行文化融合教育。因此面對新住民子女的文化融合,我們必 須保有的觀念為,肯定不同文化的差異性及獨特性,重視公平與自由(黃道遠,

2010)。此觀念深深影響著社會整體的發展。

因此國內教育問題除了少子化外,臺灣社會正面臨著人口轉型的階段;而相 較原住民學生數卻逐年減少,形成社會另一值得探討的議題。而新住民的逐年提 升,形成教育政策不可輕忽的教學對象。同時許多研究也發現部分新住民子女家 庭因素多變與社經地位的低落,已成為教育上的新弱勢群體。比較新住民與原住 民學童之國語文學習狀況,一般生與新住民子女的語文表現有優於原住民學童之 情形(陳滄鉦,2007;黃立婷,2006);另有研究進一步發現,原住民子女比新住 民學童在文化不利因素比新住民子女更需加以關注(莊文連,2008)。尤其在貧窮、

分裂家庭和單親家庭等環境因素導致低收入學生歷經「文化剝奪」以及「無法變 更的認知不足」(irreversible cognitive deficits)(Banks, 1993)。

弱勢學生已經成為全球性重要議題,為實現公平正義,教育機會均等原則,

各國針對弱勢學生教育的紛紛制訂政策。學者研究指出,美國自 1868 年在《憲法》

中增訂條文「提供少數族裔與弱勢團體平等的教育機會」,更於 1994 年即公布(Goal 2000 Educate America Act);接著在 2001 年布希總統上任後提出《沒有孩子落後法》

(No Child Left Behind, NCLB)教改藍圖(劉世閔,2008)。美國積極對弱勢學生教

育提出政策與社會資源予以全面性、積極性、補償性及績效責任等教育法案,顯 見弱勢學生的教育是政府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

我國教育針對弱勢學生的政策在《2001 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教 育部,2001)改善弱勢者教育中明白訂定出弱勢學生的分類:身心障礙學生、原 住民學生,社會弱勢,本研究主要依據社會、家庭、個人三方面區分,分述如下:

1. 社會方面:因為社會環境因素導致的學習不利,包括:教育機會缺乏區域

(例如:偏遠地區、離島、災區)、社區環境不利者(例如:高犯罪率地區、學齡 人口快速流失區、嚴重失業區)。

2. 家庭方面:因為家庭經濟、結構、語言文化等因素導致的學習不利,包括:

經濟能力(例如:中低收入戶、失業家庭)、家庭型態(例如:祖孫二代家庭、

暴力家庭、父母雙亡者、流動家庭、遊民)、社會適應(例如:移民家庭、少數 民族、外籍父母含新住民子女)。

3. 個人方面:因為個人特質或經驗導致的學習不利,但不包括身心障礙者,

包括:特質特異者(例如:性別認同與眾不同者、宗教信仰與眾不同者)、特殊 經驗者(例如:中輟學生、服刑返校學生)。

自2001年以來,國內學者針對弱勢學生的研究多所著墨,以國內學者丁志權 與洪儷瑜,將弱勢學生依其背景分類為主要參考依據(丁志權,2004;洪儷瑜,

2001)。以圖2-1-1將弱勢學生分類說明,本研究將針對弱勢學生之社會弱勢所形 成背景深入探討。

圖 2-1-1 弱勢學生分類 資料來源:(丁志權,2004)

依照前述將「弱勢學生」定位為環境不利因素所致的弱勢,包括單親、隔代 教養、貧戶、沒有戶籍、僑生、原住民、駐外返國、大陸來臺、父母之一為外國 人、受虐兒等十類其中以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等環境不利的弱勢學生為最多。

綜觀上述教育部政策中已明訂身心障礙學生需要個別的、單一的、特殊教育 介入經由IEP個別化的診斷計畫,而本研究只針對弱勢學生進行探討,因此身心 障礙學生因素形成複雜,且非普通班教師能力所能指導,因此特殊學生之弱勢學 生不在本研究之討論範圍。是故,本研究茲將弱勢學生類型分為三類:

(一)經濟不利:中低收入戶、失業家庭、家庭突遭變故等,因為經濟因素造成 學生無法得到妥善照顧,導致影響學習成就,需要社會外界暨教育單位加以關懷 之弱勢兒童,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開始,只能透過學校教育給予正常午餐,進而 加強其課業能力。

(二)家庭不利:單親家庭、隔代(寄)教養家庭,父母因為工作或其他不可抗 弱勢學生

身心障礙

原住民

社會弱勢

社會不利

家庭不利

個人因素

教育機會缺乏區域

社區環境不利

經濟能力(中低收入、失業

社會適應(新移民、少數民族)

家庭型態(隔代、暴力、單親、遊民)

經驗特殊者(中輟、服刑)

特質特異者(性別認同宗教信仰)

力之因素形成家庭功能失調,造成學生價值觀混淆需透過學校教育予以導正之弱 勢兒童,經濟不是弱勢兒童最大問題,父母忙於事業無法撥空關心學習狀況及提 供學習閱讀環境等因素導致無法按時完成學校功課,造成學習表現低落,這些現 象普遍存在於中產階級家庭,因為父母工時過長導致心有餘而力不足,衍生出弱 勢學生學業表現低落,惡性循環之下變成行為偏差之高危險份子,此類學生更需 教師更多關注與提攜。

(三)文化不利:所謂文化不利源自於 1960 年代的英、美等國,當時的研究指 出:某些種族、地區、家庭的兒童文化刺激較少,在人格特質、社會行為與學業 成就等方面的表現普遍低於一般兒童,顯然處於不利的地位,必須額外加以補足

(吳清山、林天佑,2002)。因為所處環境不利於學習,對於學童的學習環境造 成背景知識不足。而文化不利的根本問題在於家庭,而家庭的經濟影響學童的心 理發展、生理健康、學習效能與生活適應(蔡依真,2008)。因此大陸及外籍配 偶子女、原住民等,家長因文化背景或價值觀差異,無法輔導子女課業,往往伴 隨著經濟不利因素,造成惡性循環而形成之弱勢學生,除了在生活方面的關注之 外,更需有正向的價值觀予以導正,亟待學校教育協助之弱勢兒童。

在弱勢學生面臨之學習困境探究其原因發現,弱勢學生共同的問題反映在其 學習適應、生活適應和行為適應困難等,導致其在認知、情意、行為技能等教育 表現上均處於相當不利的氛圍以致衍生成社會邊緣危險份子。因其背景因素造成 的弱勢亦有所不同,家庭不利因素學生而言,大致以生活適應困難為主;文化不 利學生多以學習適應困難佔多數,其中原住民與新住民的弱勢學生多以學業適應 困難最多,其次為學習動機低落、無法跟上學習速度與學習態度不佳等問題。

再進一步釐析國內學者對新住民子女議題之研究內容,可發現新住民學童以 適應欠佳問題為主(林璣萍,2003;盧秀芳,2004)。歸納其原因包括下列三方 面:語言溝通障礙、家庭經濟弱勢、文化認同混淆等,形成新住民子女學習課業

泰雅族學童家庭環境經濟狀況普遍不佳,衍生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投資力不從心;

而且泰雅族學童缺乏自動自發的讀書習慣,因而閱讀能力上的表現不佳(曾靜 瑛,2001)。另一方面泰雅族學童對教材中所出現的漢文化不甚了解,因為抽象、

陌生,無法引起學習動機和聯想,因而也影響到他們的學習表現。因此,原住民 學童除了家庭經濟因素外,普遍存在著文化認同差異,導致閱讀學習方面的成效 不彰是最大問題。弱勢學生在家庭文化經濟等適應困難,惡性循環結果造成的成 年後容易變成社會邊緣人,巴西教育學家 Paulo Freire 在批判教育理論中提出弱 勢者存在著「緘默文化」(culture of silence),因為對環境的冷漠演變成緘默,甚 至不願對所處世界有所回應而表現出無奈與冷漠,形成社會上更需要關懷的一群 人(Webb, 2010)。

是故,教育是促進社會流動和向上提升的重要力量,亦是弱勢學生脫離貧窮 的唯一契機。希望藉由教育資源提供介入性的幫助,改善環境對弱勢學生在教育 學習的不利影響,彌補其在起點學習的落差。為能有效改善弱勢學生學習成效,

唯有透過學校教師角色的投入與付出,發揮史懷哲精神播下希望的種子,奠定每 位弱勢學生之國語文能力,改善學習環境,提升競爭力,藉此脫離貧窮困境。

貳、弱勢學生國語文學習現況之相關研究

弱勢學生學習動機影響學習意願與成就,而學習環境又關係著學習動機。學

弱勢學生學習動機影響學習意願與成就,而學習環境又關係著學習動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