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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討論

第三節 :影響本國籍與外籍產婦分娩方式差異之原因探討 92

健康行為的表現往往是許多複雜的因素透過直接或間接影響所 造成的,而這些因素間通常又是彼此有關連而互動的。Panagopoulos

(2005)曾指出,在研究族群與健康相關議題時,不可以單以統計方 式,比較不同族群間健康結果之差異,就驟下種族是影響健康結果的 因素。而必須再深入探討各族群間,各項因子之間的差異情形。本研 究呼應了學者的論述。就本研究中,不同族群間雖有不同剖腹產率,

但經統計發現,國籍別本身卻不是造成剖腹產率不同的原因,而是族 群中各項相關因素的差異所造成的影響。也由於國籍別不是影響剖腹 產率的因素,證明了我國醫療體系中,對外籍產婦分娩方式的處理是 有一致性的標準,而無歧視的偏差情形。

年齡是造成剖腹產率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本研究發現,超過 30 歲後,年紀越大,剖腹產率也越高。年齡往往透過許多因素影響

產婦的生產方式。生理上體力的問題,超過 30 歲潛在一些內科合併 症的問題(Irwin et al.,1996)是醫療方面的因素。此外,高齡產婦 心理上的焦慮感,相對的社經地位,乃至醫師認為高齡產婦有較高的 生產風險,因而傾向採用剖腹產的防禦性醫療心態,都會促成產婦年 齡越高,剖腹產率也越高的結果(Peipert and Bracken,1993)。本研

究的調查中,本國籍產婦在 30 歲以上就佔了 36.38%,較大陸籍之 32.89%及東南亞籍之 8.7%,顯示本國籍產婦年齡層較高,因而也反 映出偏高的剖腹產率。

體重、BMI 值及孕期體重增加過多,是造成剖腹產的危險因子。

生產時較容易發生感染與撕裂傷,同時也容易發生產程遲滯的現象

(Nuthalapaty,2004;Shy et al.,2000)。我國籍產婦的 BMI 值較東 南亞籍為高,懷孕時體重增加數又偏多,自然造成剖腹產率的偏高。

在現代工商業發達的時代中,婦女普遍晚婚、高齡產子,而且容易營 養過剩、運動缺乏,因此體重控制不佳,這正是造成目前剖腹產率不 易控制的重要生理因素。

除了母親生理因素外,過大或過小的胎兒也影響著剖腹產的使 用 。 在 產 科 學 中 , 是 否 可 以 由 陰 道 生 產 有 三 個 關 鍵 : 娩 出 力 量

(Power)、產道寬度(Passage)及產體大小(Passenger)(陳皙堯等,

1981)。新生兒過大、頭圍過大是屬於這三個”P”中的「產體過大」,

因此就不易由陰道自然生產。本研究顯示,大於4000 公克及 33 公分 以上頭圍的新生兒,發生剖腹產的勝算比為 4.033 及 2.856 倍,此結 果與學理和實務上的經驗吻合。而當新生兒體重過小時,則容易合併 如胎位不正、子宮內胎兒窘迫或是母體產生倂發症,因此也顯示了較

高的剖腹產率。本研究在比較時發現,大陸籍新生兒之體重及頭圍均 顯著大於東南亞籍,這可以解釋大陸籍產婦之剖腹產率高於東南亞籍 的部份原因。

許多的產科醫療介入也會影響剖腹產率。其中最顯著的就是有無 先前剖腹產史。臺灣地區的民眾,往往有「一次剖腹產,終生剖腹產」

的錯誤觀念,而醫師也為了要避免醫療糾紛,遂順勢予以剖腹產。因 此,有剖腹產史的經產婦,很少採用「剖腹產後自然生產」的方式分 娩。因此在本國籍婦女晚婚化的情形下,本來就容易採用剖腹產,若 再次生產時,則總體的剖腹產率更容易提高。部分婦女為了家庭計劃 要順便結紮的考量因而剖腹產,此點則有本末倒置之嫌。此外,使用 無痛分娩、多胞胎妊娠也是影響剖腹產率偏高的因素之一。

本研究以羅吉斯回歸統計方式發現,產婦的社會、經濟、教育背 景和是否採用剖腹生產並沒有明顯的關連,此點與一般認為剖腹產率 和產婦的社經地位有關的研究不同(Could et al.,1990)。此外,保險 的有無也並未對剖腹產率發生顯著之影響。本研究認為有幾個可以解 釋的原因。第一,由於我國全民健保的普及率很高,本研究調查產婦 在分娩時有 97.75%的參加率,因而保險給付降低了產婦就醫時的價 格彈性,使得產婦在選擇生產方式時,家庭收入等經濟因素障礙被抵

消了,故在統計時,無法顯示其差異性。這一點與許多歐洲福利國家 的情形類似。第二、本研究取樣的醫療院所為公立醫院和一般基層診 所,其剖腹產之收費約為25000-35000 元,自然產為 16000-20000 元 之間,價格尚稱低廉,且兩者差距僅約一萬餘元,以目前台灣一般的 家庭經濟所得而言,負擔不算太高,因而無法顯示產婦社經背景對剖 腹產的影響程度。

最後在探討剖腹產率差異時,本研究一併分析了採行剖腹生產者 的剖腹產原因。結果與國內主要剖腹產的原因(Lin et al.,2004)大 致吻合,也就是以前胎剖腹產最多,胎位不正及難產次之,胎兒窘迫 則再次之。但若再依國籍別加以比較時,則可以發現本國籍以因「前 胎剖腹產」最多,而大陸籍則有相對較多「胎兒過大」的情形。值得 注意的是,東南亞籍產婦因「胎兒窘迫」而剖腹產佔了 15.63%,較 大陸籍10.53%及本國籍 4.19%為多。因為「胎兒窘迫」的發生率高,

意味著產前檢查或待產中的照護品質可能不足,其原因是否為語言溝 通不良等因素,有待深入研究。至於非醫療必要的選擇性剖腹產,本 國籍與大陸籍占了約 10%,而東南亞籍產婦則無此要求,顯示東南 亞籍產婦是否在生產時沒有主導的地位抑或受經濟狀況限制,則有待 探討。至於為何產婦會採行選擇性剖腹產的原因,則以「害怕產痛」

及「擔心胎兒危險」最多,顯示我國在產時照護仍有加強改善的空間。

此外,因為商業保險給付而採用剖腹產的產婦,也占了選擇性剖腹產 的11.5%,這種社會現象也十分值得關注。

第四節 外籍產婦周產期照護議題之探討

本研究的結果顯示,由於外籍產婦普遍的年齡層較本國籍產婦為 低,因而其整體產婦與新生兒之健康情形並不遜於本國籍產婦。但若 再深究一些相關的細項,則可以發現我國醫療體系對外籍產婦的照 護,仍存有改善的空間。例如大陸籍產婦之新生兒的畸型比率稍高、

東南亞籍產婦則有較多的產科合倂症及早產現象,而且因「胎兒窘迫」

而行剖腹產的機會也較本國籍產婦為高。這些都是代表著目前產科醫 療照護有待加強之所在。因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幾點論述。

一、妊娠初期產前檢查的質量不足

本研究顯示,無論是東南亞籍或大陸籍產婦約有 55﹪在婚後一 年內即受孕。在本次調查中,約有三成的大陸籍產婦及近四分之一的 東南亞籍產婦是在來台後一年內即分娩。此與鄧秀珍(2004)指出四 成左右的外籍產婦在婚後四個月內就懷孕的研究結果類似。國外關於 婦女產前預防保健利用情形的研究曾指出,若是孕婦在新僑居地區居 住的時間少於一年者,其發生早產的機會,將比移民較久的孕婦為高

(Aurelius and Ryde-Blomqvist,1978)。也因為外籍產婦缺乏早期 產檢,無法及早發現一些胎兒的先天異常,因而造成新生兒畸型比例

有稍高的現象(Rizzo et al.,2004)。目前我國健保制度規定要有 四個月的保險等待期,因此造成許多外籍產婦在早期妊娠時,因為沒 有保險而未接受產前檢查。一般而言,在妊娠第 16 週時,產婦應接 受超音波檢查、唐氏症母血篩檢、地中海型貧血及相關傳染病之檢 驗,但許多外籍產婦極可能因為沒有健保給付或資訊不足,錯失了應 該的檢查時機,而這種情形尤以大陸籍產婦為甚。於是就反映出大陸 籍產婦其新生兒畸型比率稍多的結果。雖然內政部於 94 年 3 月 8 日 已公告「外籍配偶照護輔導基金醫療補助作業要點」,給付 5 次以下 的產檢檢查費用,每次產檢給付六百元,但由於宣導不足,且作業流 程繁複,顯然尚未收到成效。

二、外籍產婦的健康資訊來源不足

由於語言、文化及對環境的適應問題,外籍產婦對健康資訊的接 受程度顯然是不夠的。內政部 92 年的調查也指出,外籍產婦對醫療 衛生的需求,前三位分別是提供幼兒健康檢查、提供育嬰之事及協助 就醫時溝通。本研究發現,即使醫療院所提供了媽媽教室等許多衛教 課程,但許多外籍產婦仍然沒有參加。因為語言的障礙、認知的不同、

資訊的不足與教育程度的差異,極可能是使外籍產婦缺乏參與動機的 因素。Gavin(2004)指出,即使提供完全公平的經濟因素,種族差

異仍然會造成對周產期照護利用率的不同。本研究也發現,產前檢查 少於 6 次的本國籍產婦僅佔 3.4﹪,而大陸及東南亞籍卻佔了 6.6﹪

及 6.1﹪。可見如何提供足夠的健康訊息與觀念,並對醫療利用缺乏 之外籍產婦,建卡管理,以提供足夠的輔導是迫切而需要的。

三、加強醫護人員與外籍產婦的溝通

東南亞籍產婦由於普遍較為年輕,理論上應較少有產科合併症的 發生,但本研究之結論卻正好相反。因此認為東南亞籍產婦的產前檢 查與產時照護在品質上可能有所不足。缺乏足夠的疾病史、文化與語 言的障礙,往往使得醫師無法充分瞭解病情,以致無法決定採取何種 適當的醫療介入程度(Panagopoulos et al.,2005)。此外,醫師可 能因為對社經階層較低的外籍產婦,相對較不畏懼醫療訴訟,而勇於 採用一些產科的處置(Rizzo et al.,2004)。所以反映出剖腹產率 較低的結果,但也是否因為採取了一些冒險的措施,反而造成相對產 科合併症較高的結果,值得關注。

因此,為了提供對日益增多的外籍產婦足夠的照護,翻譯人員的

因此,為了提供對日益增多的外籍產婦足夠的照護,翻譯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