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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滿足感之訪談結果分析

第一節 從組織本身論女性在查緝隊之工作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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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作滿足感之訪談結果分析

本研究主要從女性在海巡署查緝隊陽剛職場內之處境,探討女性工作滿足感 及其工作壓力,並依據Vroom(1964)所提出的組織本身、工作環境、工作內容三個 構面進行深入探討與分析。

第一節 從組織本身論女性在查緝隊之工作滿足感

首先,追朔至95年起「海巡特考」即未再依性別分定男女錄取名額,原本係 屬於陽剛職場亦以大多數男性為主的組織,由於落實考試性別平等而取消性別的 錄取限制,以至於越來越多女性進入海巡單位,本節從組織本身探討進入陽剛職 場之女性查緝員的現況及處境為何。再者,透過深度訪談進行政策目標發展結果 之探討,再從Vroom的角度下分析制度運作下所造成的影響及原因。參考架構面 強調「構面」因素的重要性,工作滿足感的程度高低亦取決於對這些構面的滿足 感受,如下圖:

圖 10 工作滿足感之構面圖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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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海岸巡防署之組織制度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的編制及人員運用是「軍、警、文並用」的機關,海洋巡 防總局係屬警、文並用機關,海岸巡防總局及各地區巡防局乃係屬軍、文並用機 關。是以,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於進用軍、警、文不同身分人員時,係分別依各該 人員適用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 員任用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組織深受此制度影響,機動查緝隊亦不例外,

不僅造成軍人、警察、文職人員之間的矛盾,甚至在組織氣氛下查緝員也受到相 當大的影響,亦造成女性查緝員於工作上有其困難之處。

貳、深度訪談成果分析

探討組織本身的制度對於女性查緝員於陽剛職場之影響,以及在工作時所產 生的困境,在此專業領域上,女性所要面對的實質障礙,包括明顯或隱約的性別 歧視、差別待遇等。茲就受訪者之訪談內容及分析整理如下:

一、單位主官領導風格

查緝隊之長官大多係以軍職為主,然而,文職與軍職之人員由不同的方式進 入、不同的受訓方式,造成主官的領導風格南轅北側。再者,軍警文職不同類別 的主官對於女性在陽剛職場有不同的意義詮釋,造成領導風格的差異,也使得女 性查緝員在組織內的角色定位難以捉摸。

「目前工作上遇到的困境是,查緝隊的長官,有軍職有文職,對我們女生來說 不同的要求不同的領導方式,有時會讓自己無所適從。」(A-6)

組織文化是一共享價值,此共享價值為組織成員所信奉一套的價值,並具有 支配性及連貫性,也是組織成員的共同感受,以符號、意識形態、語言、信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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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方式所表現而來,隨著時間經過而逐漸累積而成。以查緝隊個案為 例,軍職、文職彼此之間在處理事情上時常易有摩擦,乃源自於背景之不同以及 相異的組織文化。訪談中受訪者A認為,主官累積的背景不同,對於女性要求的 標準並不一致,主官的領導方式有些對於女性係非常嚴格及嚴苛,甚至刻意刁 難,主要是來自於其認為女性並非適合於陽剛組織;相對的,亦有主官認為女性 查緝員在陽剛組織中有其適用之角色,並發揮其效用。

「在海巡裡面,目前的生活中有軍職,彼此累積的背景並不相同,之間在處理 事情上面很難產生共鳴,尤其是長官。」(B-10)

由以上訪談可以得知,於組織中不僅須面對不同組織文化的軍職人員,在女 性的觀點上,更要去面對不同的主官對於女性人員於組織內不同的詮釋意義,然 而,面對軍職主官則會間接的影響工作壓力及滿足感知程度。女性查緝員表示,

即便是工作壓力大,但若是被主官所信任,工作滿足感則會相對的提升。職此之 故,主官的領導風格能基於實質彈性公平的處理方式,女性查緝員之工作滿足感 則會越高,查緝隊係為一團隊合作辦理查緝、走私之案件,其需要來自各方面的 資源,不論是單位內部又或者是對外的情報諮詢。

「…您的長官可能是軍職人員,對女生的想法及角度或其他事情的切入點與 文職人員有時總會相異,這些都會間接的影響工作壓力及滿足感的程度,

因為即便工作壓力大,但我被信任的,工作就會比較有滿足感。」(C-12)

相反的,訪談過程中亦有一位女性查緝員認為主官的領導風格無關於其為軍 警文職不同的文化背景,乃係組織內長官、同事一起努力,發揮團隊合作、共同 創造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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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我蠻抗拒的,慢慢磨練的轉變到我現在對這份工作變成覺得跟對的 長官、同事、對的人一起努力,一起發揮團隊合作創造績效其實很有趣。

覺得是心態上,以及你遇見的人的因素關係會佔比較大的影響因素。」

(F-12)

綜合上述,主官的領導風格是影響力及權力的結合,係足以改變他人心理及 行為的能力。以訪談資料可以得知,主官的領導風格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女性查緝 員之工作滿足及工作壓力。領導力就像一把雙刃刀,主官的領導力一方面賦予其 強制性的權力,另一方面亦需對於性別擁有實質彈性公平的對待方式。經過訪談 最後得知,主官的領導風格對於人員的工作滿足程度具有正面的影響,工作滿足 程度較不受個人本身或內在因素影響,大多的女性查緝人員認為假使主官能多點 信任、少點先入為主之觀念,給予相對等同於男性查緝員之資源,必定會大大提 升女性查緝員之工作滿足感。無論是運用權力還是影響力,最終領導的目的都是 為了實現某種目標。然而,實現某種目標的手段及方法乃係所欲探討的事項。

二、特有的組織文化

海巡署為許多組織所合併,相關組織有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 署水上警察局、財政部關稅總局。海洋巡防總局有水上警察局及關稅總局,海岸 巡防總局為海岸巡防司令部的前身、警備總部以及憲兵隊,係軍職、警職、文職 所構成,在海巡署內部經常有這三種不同組織文化所混合,此種組織文化亦衝擊 著組織內部。

「我處的單位比較複雜,又加上軍警文混合,同事會以黑函互相攻擊、以不 實的八卦傷害,尤其我又是女生才會覺得在查緝隊裡能低調就低調,人的 相處問題比私公司更嚴重,組織文化是我嚴重不適應的原因之一。」(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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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的大型組織具有一個「主流文化」(dominant culture)及許多的「次文 化」(subcultures),主流文化的組織核心價值觀(core value)愈強烈,對內部人員的 影響就愈大。以海巡署查緝隊為例,軍職文化係組織當中的主流文化,制度上標 準是一致的,但組織文化卻大大影響著人員彼此的相處,最直接的影響為升遷過 程及結果。再加上女性查緝員時常認為自己「身為女性」,更顯示「身為女性」

的消極態度。

「雖然男女升遷標準一樣,但是升遷過程及結果存著不公平的現象,因為長 官可決定對誰提拔或加分。這些枱面下人治的原因,造成許多表現、績效 不佳的人升遷的比其他人還快。所以我認為標準是一樣的,但過程中存在 著太多影響因素是結果卻是不盡然的。」(C-11)。

透過訪談發現,組織文化影響的除了為對性別的刻板印象之外,另一點乃係 升遷問題,軍職延續國防部原有的升遷文化,當軍、警、文職不同身分彼此競爭 同一個缺額時,對象的要素為「文職」又是「女性人員」則會相對較為弱勢,雖 然男女升遷標準是一致的,但過程及結果卻因為組織文化等其他影響因素而存在 著許多不公平的現象,亦影響人員的工作滿足感程度。

三、以「性別」為先入為主之觀念

在社會及一般職場上,與過去相比性別平等的制度,諸如:性別平等法、性 別平等教育法以及女權意識極為進步,但在性別上仍然存有許多不平等的地方,

隱藏在看似平等外衣下的女性歧視,例如:開放考試錄取的性別限制,但其仍存 許多對於性別的不平等或先入為主觀念之處,這些變得更難以辨識,甚至在組織 內造成更多的複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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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轉離情報體系,在查緝單位時同事都是男生,也蠻多軍人,軍人處事 和一般人不同,思維也比較不容易改變,但對工作很認真,他們對我有時會 表露出我不懂、我的想法太單純等負面態度。」(B-10)

在組織中「性別」仍會產生許多的主觀刻板印象,許多受訪者指出查緝隊單 位裡的同事大多是男性,對女性的主觀印象亦較不容易改變。因此,於勤務屬於 陽剛職場之中對於女性的態度常常會表現出不友善及不信任的態度。性別的限制 常常被予以討論的是男性、女性在體能上的差異,男女性於生理的構造上著實有 著先天上的差異,造成大多數人存在著先入為主的觀念,必然的認為女性一定不 適用於陽剛組織。然而,於第三章文獻探討中有著相同的討論,此說法犯了一種 錯誤,如同彭渰雯老師於〈女性在陽剛職場內的樣板處境:以海巡與消防單位為 例〉一文中所提及,此錯誤就是以「平均的女性體能」與「平均的男性體能」來 進行比較。即使一般女性的平均體能相對於男性的平均體能為低,但不應當因此 推論每一位女性人員皆在平均體能之下。

「我在工作上很想要以辦案件為主,但是許多長官或單位內男性學長已存在 既定的刻板觀念,認為女生就應該待在辦公室處理大家的行政作業就好,也 認為女性不太能獨立承辦案件。」(C-8)

由於性別先入為主的既定刻板印象,造成對於想以「辦案」為主的女性查緝

由於性別先入為主的既定刻板印象,造成對於想以「辦案」為主的女性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