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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傳習錄》與《壇經》的心學要旨

第二節、 心性本體的證會

王陽明與慧能都依於生命經驗,證悟到內在超越的主體之自由,與自覺活動。

於此,王陽明的「體用一源」與慧能的「定慧一體」,都旨在扣緊作為人之主宰的

「心」,本自具有「覺」與「知」的特性。如是,成聖、成佛的準則與依據,乃是 為人生而具有,本自具足的。悟此本體,即是人成聖、成佛工夫之所以可能的依 據與起點。此處,茲就王陽明的「體用一源」與慧能的「定慧一體」論述如下。

一、「體用一源」

「體用一源」214正是王陽明所主張的「心即理」。肯定作為人身之主宰的「心」, 本自具足天理虛靈明覺的「良知」為體,以虛靈明覺之良知,應感而動者的「意」

為用。215王陽明說道:「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 之所在便是物。」216由此說來,王陽明「心即理」的主張,實即點出其歷經百死 千難,於貴陽龍場所悟。門人錢德洪記載:

214 原文「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參見[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北京:中 華書局,1981),頁 439。「體用論」成為宋代理學重要的思考方式,一般認為起源於程伊川的「體 用一源,顯微無間。」預設著在現實的世界底層有一根源性的統一原理。承此路直貫而下,朱熹將 體用論闡發淋漓盡致,不單指現實世界的事體事用,更將此概念運用到性理世界上去。參見林維杰:

〈朱子體用論衡定〉《東亞朱子學的同調與異趣》,(臺北:臺灣大學,2011),頁 61-102。日本學 者岡田武彥,梳理陽明後學「歸寂派」時說道:「在良知中有根本和枝葉即體用之分,而在體上做 工夫便自然能達於用,這是陽明所謂培養根本之生意而使之達於枝葉的思想。」參見[日]岡田武 彥著,吳光等譯:《王陽明與明末儒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頁 117。

215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王陽明全集》,頁 39、53、95。

216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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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嘗曰:「吾『良知』二字,自龍場已後,便已不出此意,只是點此二字 不出,於學者言,費卻多少辭說。今幸見出此意,一語之下,洞見全體,

真是痛快,不覺手舞足蹈。學者聞之,亦省卻多少尋討功夫。學問頭腦,

至此已是說得十分下落,但恐學者不肯直下承當耳。」又曰:「某於『良知』

之說,從百死千難中得來,非是容易見得到此。此本是學者究竟話頭,可 惜此體淪埋已久。學者苦於聞見障蔽,無入頭處。不得已與人一口說盡。

但恐學者得之容易,只把作一種光景玩弄,孤負此知耳!」217

「良知」二字,乃是為天理自然明覺發動處,其本來無知、無覺,遂常因世 人過與不及而淪埋。218就其本體來說,確實為無知、無覺的,但是順應天理而流 行便無知而無不知。219然而,道之全體,聖人亦難以與人,須是學者自修自悟。220 其嘗與學人說道:

性無定體,論亦無定體,有自本體上說者,有自發用上說者,有自源頭上 說者,有自流弊處說者。總而言之,只是一個性,但所見有淺深爾。若執 定一邊,便不是了。221

性無定體,論亦無定體。經由《傳習錄》對於「心之本體」所記載,約可為:

一、以「天理」為本體。222二、以「性」為本體。223三、以「定」為本體,或以

217 錢德洪撰:〈刻文錄敘說〉,收錄於《王陽明全集》下,頁 1747。

218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06

219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王陽明全集》,頁 84、124

220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27

221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30

222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王陽明全集》,頁 30、65

223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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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然不動,感而遂通」來陳述。224四、以「良知」、「知」、「誠」、「樂」為本體。

225然而,不論心之本體是為「天理」、「性」、「良知」、「誠」……,都與人身之主 宰的心,不即不離、體用一源。更是至善無對,判斷意念之善、惡的主宰。王陽 明便說道:

爾那一點良知,是爾自家底準則。爾意念著處,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

更瞞他一些不得。爾只不要欺他,實實落落依著他做去,善便存,惡便去。

他這裏何等穩當快樂。此便是格物的真訣,致知的實功。若不靠這些真機,

如何去格物?我亦近年體貼出來如此分明,初猶疑只依他恐有不足,精細 看無些小欠闕。226

「良知」是為爾自家底準則,是「格物」的真訣,「致知」的實功,更是試金 石、指南針。227倘若人能知此「良知」的訣竅,不管多少的邪私忘念,只要良知 一覺醒,便都各自消融,是為靈丹妙藥,點鐵成金,眾生的明師。228然而,「良知」

之學,實為王陽明歷經百死千難而得,其對吾人又應當如何指點教化,其認為:

諸君要實見此道,須從自己心上體認,不假外求始得。229若解向裏尋求,見得自 己心體,即無時無處不是此道。230自己的良知原與聖人一般,若體認的自己良知 明白,即聖人氣象不在聖人,而在我矣。231所以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

不但聖賢,雖常人亦無不如此。232學人若要證會得此「良知」正如同啞子喫苦瓜,

224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王陽明全集》,頁 19、139

225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王陽明全集》,頁 69、7、40、127。

226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05。

227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05。

228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06、120。

229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24。

230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24。

231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中〉,《王陽明全集》,頁 66。

232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中〉,《王陽明全集》,頁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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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說不得;你要知此苦,還須你自喫。233

「良知」自是人生而具有,其「知」與「覺」更是生而具有,不假外求。學 人只要於自家識得心體,便與聖人無異,更是無一處不是此道。但是世人都把自 身的生命看得過重,而不問當死不當死,只是宛轉委曲保全,便將天理給丟卻。234 然而,世間知學的人,更是好高不能忘己;患了人生之大病--「傲」。若照王陽 明所說,古先聖人只是無我,無我自能自謙,謙者眾善之基。235所以王陽明的「良 知」之學、聖人之教。實即只是要學人,識得自家良知本體明白,只要成就自家 心體,則用在其中,便猶如同有源之井水,生意不窮。236但是世人總是執著於功 名利祿,難以割捨好高驕傲之心,更罔論忘卻自家性命。縱然希慕「良知」聖學,

但仍終不免認賊作子。王陽明便曾對其門人蕭惠說道:

汝若真為那個軀殼的真己,必須用著這個真己,便須嘗嘗保守著這個真己 的本體,戒慎不賭,恐懼不聞,惟恐虧損了他一些,才有一毫非禮萌動,

便如刀割,如針刺,忍耐不過,必須去了刀,拔了針,這才是有為己之心,

方能克己。汝今正是認賊作子,緣何卻說有為己之心,不能克己?237

又嘗於講學處說道:

人之心神只在有睹有聞上馳騖,不在不睹不聞上著實用功。蓋不睹不聞是良 知本體。戒慎恐懼是致良知的功夫。學者時時刻刻常睹其所不睹,常聞其所 不聞,工夫方有個落實處。238

233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42。

234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17。

235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30、142。

236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24。

237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41。

238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3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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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此處所要表達的觀念,乃是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 視、聽、言、動?心欲視、聽、言、動,無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無 心則無身,無身則無心。239如此說來,「良知」作為人身之主宰的「心」之本體,

人的意念,與軀殼都是根源於「良知」的發用。240縱使為人身之七情,亦俱是人 心所合有的。王陽明說道:

喜、怒、哀、懼、愛、惡、欲,謂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但是要 認得良知明白。比如日光,亦不可指著方所;一隙通明,皆是日光所在;

雖雲霧四塞,太虛中色象可辨,亦是日光不滅處;不可以雲能蔽日,教天 不要生雲。七情順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別善惡;但不可 有所著;七情有著,俱謂之欲,俱為良知之蔽;然纔有著時,良知亦自會 覺,覺即蔽去,復其體矣!此處能勘得破,方是簡易透徹功夫。241

「喜、怒、哀、懼、愛、惡、欲」七情,亦是為人心所具有的,關鍵之處只 在於「良知」認得明白。王陽明譬喻「良知」正如同日光所不滅之處,儘管雲朵 會遮蔽日光,但是只要有一隙通明之處,日光自然要照耀過去。如此,並非要叫 天不要生雲朵,而是要認得自家「良知」明白。所以七情只要順應自然流行,不 要有所執著、染著,便都是為良知所用;當有所執著、染著,只依良知之覺便能 勘得破、解得去。畢竟王陽明亦說道:「念如何可息?實無無念時,只是要正」。242

綜上所述,天理明覺自然發見處的「良知」,是為人身之主宰的「心」之本體;

並且以其虛靈明覺,應感而動者的「意」為用。所以說:

良知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發用。若是良知發

239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03。

240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中〉,《王陽明全集》,頁 81。

241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26。

242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下〉,《王陽明全集》,頁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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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思,則所思莫非天理矣。良知發用之思,自然明白簡易,良知亦自能知 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紛紜勞擾,良知亦自會分別得。蓋思之是非邪 正,良知無有不自知者。243

如此說來,內在超越的無限心,是以天理良知為「體」,人心之思惟為「用」; 然則「體」與「用」的關係,雖可分,但仍不二。對此「體」、「用」的關係,王 陽明便曾經說道:

「未發之中」即良知也,無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者也。[…]未發在已發之

「未發之中」即良知也,無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者也。[…]未發在已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