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心學」義理系統的異同
第一節、 王陽明對儒、佛的判釋
《傳習錄》多處記載王陽明與其門人,對於儒學與佛教思想的討論。由其門 人延平向王陽明問到:「『當理而無私心?』」然而,釋氏對於世間的一切情欲之私 皆能不染著,是否已經能算是沒有私心了呢?」,以及薛侃於花叢間除草時,對於
113
天地間「善」與「惡」的詢問,並從中引申出儒學與佛教思惟的差異。還有當面 對門人蕭惠喜好仙、釋,王陽明於對他告誡的同時,一語道盡「聖人之學」。358
王陽明對於儒學與佛教的判釋,實已由過往外在的社會、倫理、歷史……形 跡上,轉而向義理內部的毫釐之別、基本觀念,作出清楚的論述。359然而,從王 陽明與其門人的言談之中,對於儒學的佛教的分判有諸多的層面。但實即不離王 陽明「心即理」一貫地主張。經由其與延平的對話,便可知道「當理」與否的重 要性。儘管於佛教的最高境界,已經能不染著世俗的一切情欲之私,但是如果不 能與天理相應,在王陽明看來,仍就是帶有私心的。更明顯的是其與薛侃的對話:
侃去花間草,因曰:「天地間何善難培,惡難去?」先生曰:「未培未去耳。」
少間,曰:「此等看善惡,皆從軀殼起念,便會錯。」侃未達。曰:「天地 生意,花草一般,何曾有善惡之分?子欲觀花,則以花為善,以草為惡;
如欲用草時,復以草為善矣。此等善惡,皆由汝心好惡所生,故知是錯。」
曰:「然則無善無惡乎?曰:「無善無惡者理之靜,有善有惡者氣之動。不 動於氣,即無善無惡,是謂至善」。曰:「佛氏亦無善無惡,何以異?」曰:
「佛氏著在無善無惡上,便一切都不管,不可以治天下。聖人無善無惡,
只是『無有作好』,『無有作惡』,不動於氣。然『遵王之道』,『會其有極』, 便自『一循天理』,便有個『裁成輔相』。」曰:「草既非惡,即草不宜去矣。」
曰:「如此卻是佛、老意見。草若有礙,何妨汝去?」曰:「如此又是作好 作惡。」曰:「不作好惡,非是全無好惡,卻是無知覺的人。謂之不作者,
只是好惡一循於理,不去,又著一分意思。如此,即是不曾好惡一般。」
曰:「去草如何是一循於理,不著意思?」曰:「草有妨礙,理亦宜去,去 之而已。偶未即去,亦不累心。若著了一分意思,即心體便有貽累,便有
358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30、33、42。
359 陳榮捷:《王陽明與禪》,頁 79。
114
許多動氣處。」曰:「然則善惡全不在物?」曰:「只在汝心。循理便是善,
動氣便是惡。」360
薛侃此處的對話,是於花叢間除草的時候有感而發,所以向其老師王陽明請 教說:「為何在這個天地之間,善難以培養,惡又難以去除呢?」然而,王陽明當 時並未就「善」與「惡」的問題來分解立說,而是轉而向薛侃說道:「天地間並沒 有培養善,與去除惡的問題。你這樣看待善與惡的問題,是從軀殼上起念,如此 來作思考便會有過失。」面對老師這樣的回答,薛侃於當時自然是無法瞭解的。
所以王陽明解釋說:「在這個天地之間,花草樹木生生不息著,又曾幾何時有著善 與惡的分別呢?當你欣賞花時,便認為花是美好的,草是沒有價值的;但是當你 有一天需要用到草時,便又認為草是好的。所以花與草本來是沒有善與惡的分別,
會有善與惡的分別,都是由你自己心中好惡所生出來的。」當王陽明講完之後,
於薛侃心中的疑問也更加清楚,因此又接連著追問王陽明幾個問題。361
接下來,薛侃與王陽明的答辯又更為精彩。薛侃問說:「所以一切皆是無有善 惡的嗎?如果是這樣,那與佛教有什麼差別呢?」王陽明向其解釋說:「於理上來 說,一切皆是為無善無惡的,但落於氣上則有善與惡的分別。所以一切如果皆能 循理而為,不動於氣,便沒有所謂的善與惡。如果此處以王陽明的「理」與「氣」
來說,當佛教回歸到無善無惡的理之後呢?便對於氣上的一切都不管,所以「不 可以治天下。」至此,薛侃與王陽明的對談,已經點出王陽明「心即理」的要點,
以及儒學,與佛教毫釐之別的核心要旨。
依照王陽明此處的說法,聖人只是個「心即理」,將此心此理明明白白地彰顯 出來。於一切處所、時中、動靜,都依循著天理良知,「無有作好」,「無有作惡」,
如此萬事萬物便會順應著天理良知,自然地運行著。就此來說,儒學與佛教都到
360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頁 33-34。
361 此段話「善」與「惡」的問題,蔡仁厚細分為五點來解說。參見蔡仁厚:《王陽明哲學》,135-142。
115
達至「理」的層面,這是不容懷疑的,但是對於「氣」的層面,則略有不同。於 此處薛侃於花間除草的具體案例來說,儒學體證到「理」時,又能夠正視現實的 世間,所以說:「理者氣之條理,氣者理之運用。」362能夠於「理」境之中,提撕 出「仁、義、禮、智」四端,賦予人的本心道德內容,進而作用到社會,開出人 文化成的文化、文明、思想。佛教到達至「理」時,則視「理」為清淨解脫的彼 岸,現實世界虛妄束縛的此岸,所以視現實世界為因緣和合無有自性,故曰:「空」。 又說:「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因此眾生需要依著般若智勘破世間,直入諸 法實相,證得本自清淨的真如自性。
如此說來,儒家的「仁、義、禮、智」,與孟子的「本心」、「仁義內在」,既 是為「氣之條理」,實質上更是「理」之本身。因此先秦儒家方會說:「百姓日用 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363而王陽明也曾自嘆道:「錯用三十年氣力。」王陽 明之所以會如此感嘆,主要是因為自幼便篤志仙、釋,而認為儒家不足為學;但 在居夷三載之後,方明瞭二氏之學與聖人之道只在毫釐之間,始見得聖人之學即 是「心即理」如此的簡易廣大。364
儒學與佛教對於「理」都是採取「無善無惡」、「清淨解脫」的觀點。「氣」的 層面則有善有惡,等諸多差別。所以人只要一動於氣便有善有惡,善與惡雖然是 屬於氣的層面,可是人能夠藉由復性、本體工夫,使自身循「理」而不動於「氣」。 畢竟無善無惡的理,乃是先於人的軀殼而存在,並且是為「氣之條理」。因此惡之 所由出,乃是因為人的心性主體受到障蔽,未能循理而任由軀殼來起念。熊十力 便曾說道:「人生愛護其本來清淨的生命,必發起大雄無畏力量,以與本身隱伏之 無量強敵鬥爭。」365所謂的力量,正是那先天地生,處於自家內在仁義之心、清 淨本源。
362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中〉,《王陽明全集》,頁 70。
363 [魏]王弼注:〈繫辭上〉,《周易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頁 317。
364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傳習錄上〉《王陽明全集》,頁 42。
365 熊十力:《明心篇》,(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76),頁 29。
116
如此說來,王陽明已經由外在「治世」的層面往前發展,以「理」、「氣」這組 概念,來闡述儒、釋的毫釐之別。儒學與佛教都重視「理」之靜定、清淨的境界,
但是對於「氣」有不同的看法,儒家是順應天則自然,佛教是盡絕事物。其門人 便曾說:
或問:「釋氏亦務養心,然要之不可以治天下,何也?」先生曰:「吾儒養 心,未嘗離卻事物,只順其天則自然,就是功夫。釋氏卻要盡絕事物,把 心看做幻相,漸入虛寂去了。與世間若無些子交涉,所以不可治天下。」366
儒學與佛教都重視心性的修養,但為何佛教卻無法治理天下呢?王陽明此處 的回答,亦如同方才於薛侃「花間除草」處所作的闡述。直截地說,儒學「順其 天則自然」,此正是王陽明談論儒學與佛教的問題時,保持的「心即理」一貫的立 場。心就是理,能夠使自身的心性本體合乎於天理,並將其作用到人倫日用間,
便自然無有一處不與天理相應和。當釋氏回歸到「理」此一清淨的彼岸時,便有 盡絕事物、漸入虛寂,所以不可以治理天下。此中的關鍵在於,佛教對於世間採 取遮撥的態度,是以勘破世間萬法,透悟諸法實相的方式,來掌握清淨的「理」。
佛教作為東方實踐形態的思想,是為解脫實踐的思想。對此王陽明也說道,
佛教本是由出離苦海來說,因此便是要盡絕事物、漸入虛極。但也因為要掃除一 切,擺脫所有的執著,所以便於本體上加個「無」。但此在王陽明看來,便是於本 體上有所障礙,不再是本體虛無的本色。367回到王陽明「心即理」的說法,其認 為天理良知自就是天理良知,並不需要再額外添加個「無」或「虛」來表示本體。
一切日、月、風、雷、山、川、民、物,凡有貌象形色,皆於天理無形中發用流 行。聖人只是順其天理良知來發用,便將天地萬物收攝俱在良知的發用流行中。
366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頁 121。
367 王守仁撰,吳光等編校:《王陽明全集》,頁 121。
117
所以王陽明更具體地說:
先生嘗言:「佛氏不著相,其實著了相。吾儒著相,其實不著相。」請問。
曰:「佛怕父子累,卻逃了父子;怕君臣累,卻逃了君臣;怕夫婦累,卻 逃了夫婦;都是為個君臣、父子、夫婦著了相,便須逃避。如吾儒有個父 子,還他以仁;有個君臣,還他以義;有個夫婦,還他以別:何曾著有父 子、君臣、夫婦的相?」368
依照王陽明的「理」與「氣」的觀點,儒家不著相的論點是可以肯定的。但 對於釋氏是否著了相,本文於此自是不敢斷言的。依著禪宗的論點而言,亦應是 以般若智觀照世間萬法,掃一切相、破一切執,透顯內在的如來藏自性清淨心,
使其如其所如地顯現出來。因此,不僅要不著於世間萬法,一切相、一切執,更 是於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亦也要不著、不捨、不取。釋氏盡絕事物、漸入虛寂,
亦是要使學人回歸於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當體其自體。369王陽明則是要本著「心 即理」的說法,於面對父子、君臣、夫婦、朋友、兄長…,所發用出來的仁(親)、 義、別、信、序…,都一同收歸於天理良知。所以「孝之理」、「忠之理」…,都 是因為於人的內在心性,本自具有「孝親之心」、「忠君之心」…,所以才能於事
亦是要使學人回歸於如來藏自性清淨心,當體其自體。369王陽明則是要本著「心 即理」的說法,於面對父子、君臣、夫婦、朋友、兄長…,所發用出來的仁(親)、 義、別、信、序…,都一同收歸於天理良知。所以「孝之理」、「忠之理」…,都 是因為於人的內在心性,本自具有「孝親之心」、「忠君之心」…,所以才能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