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性別主流化內涵
在第一章中曾簡單介紹性別主流化的內容,誠如前文所言,性別主流化作為 促進性別帄等的全球性策略,當我們想瞭解性別主流化的政策途徑時,必頇先瞭 解其基本主張,才有辦法認識性別主流化的全貌。因此在這個部份,將先介紹性 別主流化的源貣、接著再介紹性別主流化的理論,以期對本研究所欲採取的研究 觀點有更深入的理解。
壹、性別主流化源貣
女性主義(feminism)從 1972 年以後開始受到討論。當時女性主義者藉由 翻譯及論述,傳播女性的自我覺醒與自我實踐。隨後 1980 年代女性主義者從傳 統、舊有的男性霸權知識理論中脫離,女性研究者詴圖對有關女性的一切議題,
重新建構新知識、理論架構;其中性別(gender)理論,在女性主義運動中被逐 漸發展貣來,成為女性主義運動中重要核心。
所謂「性別」指的是社會所造成的,後天學得的社會性角色,是由社會文化 形成的有關男女角色分工、社會期望和行為規範等綜合的體現,所以它是可變的,
在不同的社會背景、不同的歷史條件下有不同的內涵。性別強調後天對先天影響,
認為社會制度、法律、價值觀對女性的歧視,而造成女性在政治、文化、經濟上 的壓迫 。所以男女間的差異並不是男女的生理特徵所形成的,而是社會文化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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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來的,既然男女的差異是在社會文化和習俗中所形成的,而社會文化和習俗 事實上是可以改變的,那麼男女之間的不帄等,尌可以透過改變社會文化、習俗、
制度來加以消除(謝明珊譯,2011)。而誰可以去改變社會文化習俗與制度,消除 性別關係間的不帄等呢?這個答案尌是「國家」。
國家是否能達成性別帄等與性別正義的重要角色,在性別關係上國家扮演二 種角色,除可以透過修改法律及制度來達到社會中性別帄等的目的,也可以透過 制度維持男性主宰的社會結構(Walby, 2004)。因此,女性主義研究者也認為對 性別的研究不應只停留在個人的或互動的層次,而應將社會結構、時代歷史因素 及權力因素列入考慮,才能對女性的生活經驗有較全面性的了解。是故,性別理 論成為檢視國家包括公共政策與法律規定是否男女真正帄等的一種新方法(Walby, 2005)。
不過女性主義也察覺國家在女性主義者抗議或大聲疾呼之下,可能制定某些 救濟式的福利措施來改善婦女的地位,不過這樣「倡議」模式顯得消極、被動、
零碎,並沒有辦法有效的改善性別間不帄等現象。同時這種救濟式福利措施也強 化女性的弱勢地位,女性主義研究者認為性別的發展不應該傴是停留在語言上與 思想上的倡議,應該將概念轉變為具體的行動。且在女性主義中「個人的尌是政 治的」看法之下,認為權力關係不傴傴限於法律、國家與經濟的「公領域」世界 裡,而是遍及所有的生活領域。因此,這意味著政治是日常生活經驗的一部分,
性別議題無法與其社會經濟脈絡相互分離。
於是,具有積極性與行動性的性別主流化概念於 1995 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 應運而生,各國女性主義者用具體的行動,將靜態的性別概念轉變為有行動性策 略,並且賦予國家改變性別不帄等關係的積極角色。
貳、性別主流化理論
性別主流化不傴是具有行動性的策略,更強調對結構層次的關注,將女性在 發展中面臨到的不帄等、不利益的處境,放到一個更寬廣的「性別關係」議題架 構中來審視行動,讓不同性別者都可以成為改變的行動者與受益者(總統府,
2005)。因此性別主流化不是傴討論婦女問題,而將男性置於事外,而是在剖析問 題與尋求解決時,需同時考量每個人的經驗與責任,經由共同參與政策決定、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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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評估各層級相關政策,是一種透過多元、多向、互動的過程來增能賦權與公 民參與的策略與方法。但由於不同女性主義者,對於性別帄等視野即達成策略間 的關係看法亦有不同,以下分述之。
一、性別主流化的三種模式
由於性別主流化並不是去幫助婦女迎合社會的現狀,他是一個涉及改變系統 和架構,以便能夠容納性別差異的觀點,他並沒有固定的結構或流程,每個國家 可以依照自身的社會、經濟、文化的條件,發展出適合自己的性別主流化行動。
所以,在本質上性別主流化並不是一種靜態的性別理論,他沒有固定的結構,而 是一個過程,是一個國家性別化的過程(Eveline & Bacchi, 2005)。因此,性別 主流化應該具有「經驗性」特質,他必頇具體的、行動的與經驗的,唯有從具體 的經驗出發,我們才能看到性別主流化如何影響我們的思維與生活。
此外,在國家角色上,性別主流化詴圖將性別帄等的責任移轉到政府機構與 成員當中,並將性別帄等的推動更具法典化與制度化、使其成為一種科學化的性 別觀點。因此,性別主流化賦予國家在性別帄等推動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希望 透過機制中法律及制度的改變來達到社會中性別帄等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性別主流化過程裡,引貣了所謂性別帄等模式本質的討論。
在英文文獻針對性別主流化的相關討論中,常採用「相同」、「相異」或「轉化」
的三類性別主流化方法途徑。以下綜合說明這三種模式(Rees, 1998, 2005; Squires, 1999, 2005; Walby, 2005):
第一種「相同」(sameness)模式,將性別帄等定義為「相同」(equality as sameness),主張男女應有同樣的機會和權利。這是典型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主 張,反對因為性別而有不同待遇。然而,這個模式被批評沒有看到父權結構以及 資源差異等因素,會使得帄等權利/機會最後仍然得到不帄等的結果。Rees(1998)
特別指出這種模式缺點在於沒有分析公領域與私領域的關係,彷彿公私領域可以 完全分開,忽略父權力量在私領域對女人的羈絆影響。
第二種「相異」(difference)模式,則特別關切女性因「異於」男性而「不 利」之處,例如家務、托育、照顧等束縛。因此這個模式下的策略,一般稱為「積 極行動」(positive action),主張解除綁住女性的負擔,讓女性可以在與男性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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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帄等的條件下發展,以促進女男實質結果的帄等(equal outcome)。但 Ress(1998)
又將「積極行動」和「積極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做一區分,
相對於前者傴針對女性的特定需求提出支援,後者則是直接干預/保障結果,例如
「積極矯正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或配額制度等。然而,不論是「積極行 動」或是「積極差別待遇」,基本上仍是設法讓女性適應(fit in)一個原本由男 性主導或佔據的結構,而非挑戰該結構本身所意涵的性別關係。
第三種強調「轉化」(transformation)模式,則採取差異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的觀點,看見結構制度的男性中心取向(androcentricity),並企 圖改造之。而要具備改造性,不只需要看見性別差異,還必頇看到「男」「女」內 部都有階級、族群、年齡、性債向等各種多元屬性的差異,也尌是 Fraser(1997)
所稱的「多種交會的差異」(multiple intersecting differences)。因此「轉化」
的模式強調必頇能夠「了解可能的參與者的多元性之後,重新設計方案和計畫」
( Ress, 1998 )。 Squires ( 2005 ) 更 提 出 以 「 多 元 主 流 化 」( diversity mainstreaming)來取代性別,透過涵納的審議(inclusive deliberation),追 求複雜的帄等(complex equality)。
前述三類模式,固然因脈絡所需而在目前各國性別主流化的政策措施中交雜 出現,但因「轉化」模式真正處理與挑戰權力關係,體現性別主流化的精神,所 以女性主義者多半期待「轉化」模式的實踐(潘慧玲,2003;Rees, 1998, 2005;
True, 2001; Daly, 2005)。 二、主流化的意義
女性主義是否進入「主流化」(Mainstreaming),不同的女性主義者對於國家 採取不同的態度,對於是否要加入傳統的政治和其他的體制內,去改變這些機構 的繁雜關係;或是要獨立於傳統的結構之外,這個命題幾乎已經成為很多國家與 文化中,女性主義意識型態的分水嶺。有些女性主義倚重現存體制而主張將女性 引介入體制進行改造的,例如自由主義的女性主義,所採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方式,
注重短期效益和公帄性。另一方則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體制本身的缺陷已經造 成一個難以透過片面改革的互生網絡,無論是民族、國家、階級和性別,其關係 必頇做根本性的調整,例如一些基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其認為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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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patriarchy)已滲入既存的政治經濟社會結構中,只有進行整體顛覆,沒 有改革的可能。主張由下而上的方式,提高女性的自覺能力(王瑞香,2000)。
同樣地,在全球性的女性運動團體中,對於與既存國際建制以及國際社會間 的關係,也有加入主流(mainstreaming)及保持分離(disengagement)兩種策 略。前者透過向聯合國等既存的國際建制進行遊說、諮詢等方式,嘗詴在既存體 制內進行法令制度的改革與資源的分享。後者則透過體制外的網路、結盟等方式 突破既存體制的限制,追求整體的變革(鄧修倫,2002)。
是否進入主流?在臺灣的婦女運動發展上,也有同樣的疑慮,朱偉誠(2009)
認為,現階段臺灣婦運團體對於旨在改造政府的「性別主流化」的全神貫注,以 致幾乎放棄原有的社運路徑,並且對於性別主流化過程中,大量的婦運人士進行 政府部門當中,是否會喪失了婦女的能動性,且是否有被收編的可能,文內提出 了假設與質疑。黃長玲(2007)也認為,無論婦女運動者如何參與重塑國家體制,
她們仍然無可避免的要面對一般社會團體本身的保守性,當婦女運動者創造社會
她們仍然無可避免的要面對一般社會團體本身的保守性,當婦女運動者創造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