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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共育兒與私人育兒之爭

5.1 恩斯特泰勒之爭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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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parenting model

support C2

parent license

國家部分補貼 (私人育兒模式)

public parenting model D parent license

國家部分補貼 (公共育兒模式)

public parenting model

E

public parenting model3

4 指自由至上主義者主張「唯虐待(abuse)及忽視(neglect)發生之時,國家才具正當理由介入人 民養育人類子代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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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Frisch,

Lemieux Lafollette,

Mill9

代表哲學家

Engster

泰勒主張「自由主義在育兒此一問題之中面臨的二律背反」由此可見,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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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焦點著重於「兒童人權」。然而,泰勒並無提出合理理由說明何以「人類 親代生養人類子代」為一個「二律背反問題」。

泰勒認為,自由主義在育兒此一議題「面臨二律背反,此一二律背反必須 藉由駁斥正反命題共同基本前提而獲得解決。而泰勒認為此一共同前提為「自 由正義涉及廣泛的生育自由之信念」。(Taylor, 2010: 567) 筆者將主張「所有 的生育自由皆為『附帶條件的』、『有條件的』」,換言之,泰勒認定的「廣 泛的生育自由」前提概念可疑。

首先,此一「附帶條件的」、「有條件的」,不論於 a.人類生理層面:必 須先得排除「一人類物理層次並無生理繁殖相關基因疾病、與障礙」;或者於 b.人類心理情緒層面:「一人類情緒穩定指數位於合理範圍之內,並無重大情 緒爆衝而施行暴力、乃至於痛下殺手殘害其他人類之行為。」並非全體人類滿 足以上生理層面與心理情緒層面,因此「廣泛生育自由」此一認定本身即不存 在。

另外,泰勒認定之下的「廣泛」其定義即為「多數人類」?此一認定是否 存在問題?泰勒認為「廣泛生育自由」前提可以成立,並且可以透過駁斥此一 前提作為解決「自由主義在育兒此一議題面臨的二律背反問題」,泰勒已經假 定一社會,大多數人類「皆無生理繁殖相關基因疾病、障礙」。且首先不論,1.

外顯:四肢非健全者,或 2.內顯:基因排列異常等問題皆非「廣泛人類面臨的 問題」。

除了泰勒簡略認定之「廣泛生育自由」此一問題之外,泰勒面臨「何謂廣 泛」,「廣泛即指稱統計數字層面『大多數人類』?」等問題,泰勒並無替其 主張進行有效辯護。泰勒認定之「共同前提」是否本身即「不存在」,而由於

「泰勒所認定之正反命題共同前提不存在」,因此本質上並無法「駁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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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提存在,而後駁斥之;與「一個本就不存在的前提,先認定其存在,再駁 斥之」為兩個不同概念。

再者,泰勒何以將「廣泛的生育自由」與「廣泛生育之義務」掛鉤?探討 泰勒主張的此一共同前提「廣泛的生育自由」背後動機,起因於第一步假設錯 誤,泰勒第一步已將「廣泛的生育自由」與「廣泛生育義務」掛鉤。然而「廣 泛生育義務」此一認定前提本身很可疑,基於:泰勒主張「當代人只需將自己 活好即可,後代與整體社會存亡與個體人類無關。」由上可見泰勒自打嘴巴。

再者,檢驗泰勒何以將「當代人只需將自己活好即可,後代與整體社會存 亡與個體人類無關」與「因此人類具有廣泛意義的生育義務」兩者掛鉤:

第一、某一人類 S 的出生物理層次時間順序上先於整體社會,一個人類的 個人領域(呼吸、吃飯、日常作息等生物新陳代謝)必須得存在,換言之,第 一個人類存在時,並無需探討人與人衍生的倫理、道德、義務問題,因為這一 整套討論在世界只存在一個人類之時並不存在。

第二、一理性人類 S 在一自由主義社會,享有「經由自身理性思考判斷之 後,決定生活方式為何」之自由。選擇生養人類子代或選擇不生養人類子代,

可能情形之分析如下:a. 一人類理性判斷選擇之後作出的決定。b. 非理性選擇 情形:一人類本不具計畫生養子代、承擔孕育生命此一人生選項,然事與願違 在某些時間片段之內此一對生理具備生殖能力之人類處於非理性狀態,產生懷 孕之實。基於以上兩項理由,泰勒所認定「自由主義在育兒此議題層面面臨的 二律背反」此一主張無法成立。

綜上所述,泰勒是否事實上只製造偽兩難,然而無法回應「自由主義在人 類親代生養人類子代」此一議題。泰勒在先天上即將問題一分為二:「父母者」

與「非父母者」。這裡可以思考,即便泰勒主張將人類簡略粗暴切割分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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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者」、「非父母者」此一想法成立,泰勒仍無法證明何以「政府補貼人 民生養人類子代」與「人民自身生育意願」掛鉤;更無法證成何以「政府金錢 層次補貼」與「一自由主義社會之下,對於某種生活方式貼上『良善、好的』

價值標籤」掛鉤。

泰勒將人類粗暴切割分類為「父母者」、「非父母者」此一想法本身非常 可疑:泰勒以「違反國家中立原則」作為反駁「國家補貼人民生養人類子代」

之主要理由,假使泰勒的「違反國家中立原則」成立,則不論任何「國家金錢 補貼某一族群」之行為,皆嚴重妨害了其他「非接受補貼群體的自由與利益」。

依據泰勒「國家金錢補貼某一族群或某一行為、某一活動」皆為「違反國家中 立原則」,那麼舉凡鋪路、造橋、興建國家圖書館、健保系統,皆不公不義、

嚴重侵犯「那些不使用道路、不行經橋樑、不使用國家圖書館借還書、身體健 康從不生病從不使用健保系統的人類」之自由。泰勒此項主張於遠古穴居、部 落時代,資本主義建構之前的社會形態才具些許成立之機率。

泰勒不論訴諸「一旦國家補貼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代即自動表示國家違反中 立原則」或訴諸「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代必然面臨二律背反」兩項途徑皆無法 提供合理理由支持何以「國家應補貼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代」或「國家不應補 貼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代」。顯然泰勒欲藉由訴諸(1)一旦國家補貼人類親代生 養人類子代即自動表示國家違反中立原則」以及 (2)訴諸「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 代必然面臨二律背反」兩項途徑證成「人民選擇人生計畫選擇人生興趣喜好從 事活動等自由,包含生養人類子代與否之自由,遠大於人類子代免於虐待、忽 視,生存一切所需最低生存門檻」得出「故國家不應補貼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 代」。

父母證照 公共育兒

(實際措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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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子代之基礎教育 等)

自由至上主義:以泰勒為例 支持 反對

一般自由主義:以恩斯特為例 反對 支持

5.2 恩斯特支持公共育兒模式論述

恩斯特主張由於育兒對社會與國家具有貢獻、能產生利益,而集郵、乘遊 艇、登山等私人活動相較於生養子代提供國家人力資源,則不對社會與國家具 有群體利益,只具有個別從事這些活動獲得人生成就感等價值之人類;國家應 補貼對社會產生利益與貢獻的活動,對社會無益處或無貢獻的活動,國家不應 補貼。恩斯特支持公共育兒模式的論證一:「由於父母『育兒』對社會具貢獻,

然而如『集郵、乘遊艇、登山等』這些私人活動,卻無法對社會產生直接利益 (public good)」,因此政府應補助人民「育兒」。(Engster, 2010: 239) 恩斯特 支持公共育兒模式論證一如下。

1.由於育兒對社會與國家具有貢獻、能產生利益

2.集郵、乘遊艇、登山等私人活動則不對社會與國家具有群體利益

3.國家應補貼對社會產生利益與貢獻的活動,對社會無益處或無貢獻的活動,

國家不應補貼 ---

/ 因此, 國家應補貼人類親代生養子代,集郵、登山等其他私人活動則無合 理理由補貼。

恩斯特主張「社會期望鼓勵雌性人類放棄職場,投入育兒,此一現象在長 期累積的影響之下,致使大眾誤以為育兒乃為『雌性人類自願、並選擇做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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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人類子代之決定』」,由於育兒的重擔大多數落在雌性人類身上,雌性人類 因此自動喪失付出相同時間成本、平等競爭在職場的機會,與不需付出育兒時 間成本,或只需付出極少時間成本育兒的雄性人類相比,育兒對雌性人類造成 不公平,一自由主義社會,應秉持公平公正的中立原則,應盡量消弭不公平的 情形發生,可透過政府或國家補貼人民「育兒」的方式,藉以消弭不公平的現 況,故國家應補貼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代。恩斯特支持公共育兒模式的論證二 如下。

1.社會期望鼓勵雌性人類放棄職場,投入育兒,此一現象在長期累積的影響之 下,讓大眾誤以為育兒乃為「雌性人類自願、並選擇做出生養人類子代之決 定」。

2.由於育兒的重擔大多數落在雌性人類身上,雌性人類因此自動喪失付出相同 時間成本、平等競爭在職場的機會,與不需付出育兒時間成本,或只需付出極 少時間成本育兒的雄性人類相比,育兒對雌性人類造成不公平。

3.一自由主義社會,應秉持公平公正的中立原則,應盡量消弭不公平的情形發 生,可透過政府或國家補貼人民「育兒」的方式,藉以消弭不公平的現況。

---

/ 故國家應補貼人類親代生養人類子代。

恩斯特主張「現存一代人的幸福與生存,事實上仰靠年輕一代提供道路水 源修繕、老年津貼,與軍隊等服務,若國家拒絕補貼人民育兒,那麼人類親代 將拒絕生養人類子代(前提:人類親代皆具有拒絕生養人類子代之意圖,且皆 拒絕成功),則此一社會或此一國家的人力資源將逐漸枯竭凋零。若某一社會 或國家的人力資源(即指:年輕一代)逐漸枯竭凋零,則沒有人力可提供道路 水源修繕、老年津貼,與軍隊等服務,則此一社會或此一國家將面臨國家消失 的危機。故國家應補貼生養子代」。

恩斯特支持公共育兒模式的論證三(筆者稱之為「最後一代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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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存一代人的幸福與生存,事實上仰靠年輕一代提供道路水源修繕、老年津 貼,與軍隊等服務。

1.現存一代人的幸福與生存,事實上仰靠年輕一代提供道路水源修繕、老年津 貼,與軍隊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