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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智能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情緒智能的理論與相關研究

一、情緒智能的定義與內涵 (一)情緒智能的定義

在現今的社會中,情緒智能(emotional intelligence, EI ,或譯情緒智力、情 緒智慧)是備受討論及矚目的領域,也是一個人在成長過程須具備的重要能力。

然而在探究情緒智能之前,需先瞭解情緒一詞的定義。情緒一詞雖無所不在,但 若探究其真正的定義和內涵卻眾說紛紜,專家學者們並無一定的共識。

情緒一詞在Lazarus(1991)解釋為是一種綜合且多元的反應,不但有不同 的強度,而且每一個體在情緒表達時,本身都有其獨特的反應模式,包括生理上、

環境上、認知上,和行為上的不同層面。尤其在環境方面,例如:若個人失去與 某人的聯繫或失去某個擁有物品,則會出現悲傷的情緒,若是因為受到挫折或傷 害,則會出現生氣或害怕的情緒。Goleman(1995)進一步將情緒定義為「感覺 及其特有的思想、生理與心理的狀態及相關的行為傾向」。

由上可知,學者們對於情緒一詞已有自己的看法,但大多可以歸納情緒為個 人的獨特表現,而此表現會因個人在不同的環境、生理心理背景下,產生出不同 的行為傾向,故情緒為一種複雜的內在心理歷程,但也可以從外在行為觀察,故 影響己身的行為。

但由於情緒的概念較為抽象,且影響因素多,故學者們嘗試以客觀的方式陳 述情緒的穩定性,因此「情緒智力」一詞漸漸衍伸出。Mayer與Salovey(1990)

將「情緒」與「智慧」結合,融合Thorndike的「社會智慧」加上Howard Gardner

「人際智慧」和「內省智慧」的概念,提出「情緒智慧」內涵及理論後,才受到 學術界重視(張富湖,2002;Mayer & Salovey, 1993)。後來,De Beauport與 Diaz(1996)依據腦部結構提出三位一體理論(triune brain throry),認為人類的 心靈和智力包括心智智力、情緒智力和行為智力等三種成份,其中情緒智力是一 種可使我們有適當的感覺和慾望的智力,包括:情感智力、心情智力和激勵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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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種成份。雖學者們對於情緒智能的定義有所不同,但是Mayer與Salovey(1990)

進一步定義情緒智能為:「是一種監控自己與他人的感受與情緒,辨別情緒間的 不同,並運用這些訊息引導個人思考與行動的能力。」,此種說法是將情緒智能 加入自身與他人的互動關係,而非只有個人本身的能力,因此這種解釋將情緒智 力的解釋建構完成,使情緒智力一詞更臻於完整。

綜上所述,研究者定義情緒智能為:「一個人受生理、心理、人際與環境的 互動下,影響其自身情緒的穩定性,且能夠於各式事件發生時,適時控制其內心 感受,成為一個成熟穩定的個體」。

然而「情緒智力」一詞雖被討論,但真正被社會大眾注意且發揚光大是直到 哈佛大學教授Goleman(1995)出版《EQ》一書,指出情緒智力是一種能維持自 我控制、熱誠和堅持,並且自我激勵的能力,並由於當時受到媒體及時代雜誌的 頻繁討論,有關情緒智慧的相關研究、書籍及學術論文才如雨後春筍般蜂擁而出

(陳李綢,2008)。

然而若分開討論「情緒」(Emotion)與「智慧」(Intelligence)的測量方法,

探討文獻研究都可以發現有百年的歷史(張富湖,2002;Pellitteri, 2006),但是

「情緒智慧」(Emotional Intelligence)一詞卻在1985年才在Payne研究情緒的博士 論文中被提出,他認為情緒智慧長久以來一直被忽視,才導致了現代社會出現了 許多問題(王財印,2000;Mayer, Salovey & Caruso, 2000)。

綜合以上學者專家對情緒智能的研究可以發現,關於情緒智力的定義是多元 的,且學者多數認為這是一項可以經由個人學習而提升的能力。但一方面也顯示 情緒智能的測量是近二十年才被重視且研究的議題,是故各學者的說法仍尚未有 一定論。

(二)情緒智能的內涵

國內外有許多對情緒智能的內涵加以定義,茲將介紹學者定義之內涵。國外 研究部份,Goleman(1995)主張情緒智力主要包含五種層面的能力:認識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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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管理情緒、激勵自己、認知他人的情緒以及處理人際關係等能力。

後來,Mayer與Salovey(1997)認為早期對情緒智慧的定義缺少對於感覺的 思考層面,因此強調情緒和認知的互動關係後提出新的修正定義,其中情緒智慧 包含:覺察、評估及情緒表達的能力、促進情緒思考的能力、瞭解、分析及運用 情緒知識的能力、反省、調節及提升情緒的能力。Steiner與Perry(1997)也有相 同見解,認為情緒智慧是一種瞭解和管理自己與他人情緒的能力,包括五項技能:

瞭解自己的情緒、具有同理心、學習管理的情緒、修補情緒傷痛、發展情緒互動 性。

國內研究部份,王春展(1999)將情緒智力分成「自我情緒智力」及「人際 情緒智力」,各包括覺察、瞭解、推理、判斷、表達、調節、激勵及反省八個層 面。自我情緒智力的發展是先於人際情緒智力,但兩者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

陳李綢、蔡順良(2006)認為情緒智慧就是指消極的避免情緒失控,積極的 增強情感能力。個人要能正確的認識自己情緒和察覺他人的情緒狀態,並適度地 去處理自己和他人的情緒,能運用情緒表達能力,將消極情緒轉換為積極的情緒,

使自己和他人身心都能達到和諧的狀態。

縱使國內外學者對情緒智能的看法並不一致,但各有各的理論基礎,也各有 優點。因此本研究將情緒智能定義為一種覺察、瞭解、調節、判斷、控制自身及 他人之情緒,並根據內外在環境,適當顯現於外在表現之能力。由此可見,情緒 智能為一種人際關係及適應社會生活的重要能力。

二、情緒智能的理論

(一)Daniel Goleman的情緒智能模式

Goleman(1995)於其專書《Emotion Intelligence》中以混合模式來解釋情緒 智能。其認為人格特質是與生俱來,而情緒智能是可經由學習而來(O’neil, 1996)。

Goleman進一步結合了Mayer與Salovey等學者對情緒智能的說法,並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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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dner的多元智力理論,將情緒智能擴充為五個大類,其中分別為:1.認識自 己的情緒。2.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緒。3.自我激勵。4.認知他人的情緒。5.人際關 係的管理(張美惠譯,1996)。由此可以看出Goleman提出的情緒智能,前三項能 力為管理自我的能力,後兩項為與他人互動的人際能力,因此好的情緒智能並非 只有管理好自身的情緒,且必須納入與他人的良好互動,才稱得上是完整的情緒 智能。

(二)Mayer與Salovey的情緒智力理論

Mayer與Salovey於1990年提出之情緒智能定義飽受批評,原因為當時僅談到 情緒智力中「知覺」與「調節」的層面,略顯得模糊,且較少觸及「思考與推理」

的層面,於是Mayer與Salovey(1997)修正早期的情緒智慧理論,提出新的情緒 智慧模式。和先前的定義比較起來,1997年提出的情緒智能衍生和產生情緒引發 思考,了解情緒與情緒知識,審慎的調整情緒,以提升情緒及智慧的成長,更為 周全,確定情緒智慧的概念性架構。

Mayer與Salovey(1997)將情緒智力的內涵定義完整包括四個層面,其中發 展的順序是從較低層的感覺、知覺和基本情緒反應處理至較高層的心理統整能力,

而每種能力皆包含自己和他人的情緒由最基本的層次到最高的層次,依序如下:

(1) 覺 察 、 評 估 與 表 達 情 緒 的 能 力 (perception,appraisal, and expression of emotions),詳細說明如下:

a.辨認自己的身體狀態與心理狀態,如:感受、思考情緒的能力。

b.辨認他人與物體中出情緒的能力,如:作品透過語言、聲音、外表等。

c.正確表達情緒,並表達出與這些情緒有關的需求的能力。

d.區辨正確與不正確、誠實與欺瞞之情緒表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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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激發情緒以促進思考的能力(emotional facilitation of thinking),詳細說明如 下:

a.根據與特定物體、事件、及其他人有關之感覺,以重新引導思考與排定思 考優先順序的能力。

b.充沛的情緒,以促進判斷與記憶的能力。

c.運用情緒的變動,以採取多元觀點的能力,及整合這些情緒所引發之觀點 的能力,改變個人樂觀和悲觀的看法。

d.運用情緒狀態以促進歸納演繹、問題解決與創造力的能力。

(3) 具有瞭解與分析情緒訊息,並能運用情緒知識的能力(understanding and analyzingemotional information; employing emotional knowledge),詳細說明如 下:

a.瞭解且能描述不同情緒之間關係的能力,如:瞭解愛和恨的差異。

b.知覺情緒之前因後果的能力,如:恐懼感伴隨著威脅感而來。

c.解釋複雜情緒的能力,如:愛恨交加、相矛盾的情緒狀態。

d.了解並預測情緒之間轉換的能力。如:從生氣到羞愧。

(4)調節情緒的能力以促進情緒和智能的成長(regulation of emotions to promote emotional and intellectual growth),詳細說明如下:

a.同時對愉快情緒與不愉快、正面與負面的情緒開放的能力。

b.檢核、監控與反映自己情緒的能力。

c.依據情緒狀態之價值與效用,以決定是否投入、延長,或與之分離的能力。

d.管理自己負面情緒與增加正向情緒,不壓抑或誇張所傳達的訊息。

由情緒智能理論上的文獻探討可知,雖然Mayer與Salovey(1990)不是第一 個提出情緒智能者,但是他們對情緒智能系統性與架構性的分析,且修正並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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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以前遺漏之情緒智能理論的相關內涵,使情緒智能一詞不再僅限於探討情緒 的產生原因,而整體定義為個體能正確體認自身與他人情緒,適時調整與表達情 緒,並進而體現於外顯行為。

研究者認為Mayer與Salovey(1997)所提的情緒智能理論之內涵較為詳盡,

且其所提出的情緒理論架構能強調各種情緒能力的發展性及階段性,無論是在個 人層次或人際互動層次,都涵蓋在情緒智力的架構中。因此選擇同樣是以Mayer 與Salovey(1997)的情緒智能理論為基礎,由陳李綢、蔡順良(2009)共同編 製,並由心理出版社所出版的「中學生情緒智能量表」作為本研究的研究工具。

且其所提出的情緒理論架構能強調各種情緒能力的發展性及階段性,無論是在個 人層次或人際互動層次,都涵蓋在情緒智力的架構中。因此選擇同樣是以Mayer 與Salovey(1997)的情緒智能理論為基礎,由陳李綢、蔡順良(2009)共同編 製,並由心理出版社所出版的「中學生情緒智能量表」作為本研究的研究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