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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參與世界?──兒童參與權利相關圖畫書討論 筆者調查目前台灣出版的兒童參與權利及表意權利相關圖畫書發現,目前此

第五章 兒童參與權利

第二節 我如何參與世界?──兒童參與權利相關圖畫書討論 筆者調查目前台灣出版的兒童參與權利及表意權利相關圖畫書發現,目前此

類型圖畫書以翻譯書籍為主,出版的類型包含三類,兒童表意權,例如:《不可以》

253、《街道是大家的》254 及《遊戲場發生什麼事?》255;兒童政治參與,例如:《我 是美國女總統》256;兒童網路參與,例如:數位世界的孩子系列《為什麼我要認

       

252家扶基金會,《台灣兒少權益白皮書》,台中:家扶基金會,2017,頁 150。

253David McPhail 文圖,《不可以》,林真美譯,台北:遠流,2013。

254庫路撒(Kurusa)文,墨尼卡.多朋圖(Monika Doppert),《街道是大家的》(The Streets Are Free),楊清芬譯,台北:遠流,2002。

255超級可愛月亮班文圖,《遊戲場發生什麼事?》,台北:遠流,2018。

256藍.史密斯文圖,《我是美國女總統》,林盈蕙譯,台北:小魯,2017。

識網路人權?》257、《為什麼我要重視網路安全?》258、《為什麼我要注意網路健 康?》259、《為什麼我要善用社群媒體?》260共四冊。以下將針對上述圖畫書主題 及內容進行討論。

一、兒童表意權

兒童表意權的圖畫書包含:《不可以》、《街道是大家的》及《遊戲場發生什麼 事?》,這三本圖畫書的內容皆包含《兒童權利公約》中第 12、13 條兒童表達意 見及表達意見的方式。《不可以》書中文字僅出現三次的「不可以」,其他的故事 情節皆以圖像呈現。書中透過呈現國家目前面臨戰爭及衝突的大環境現況,與兒 童遭遇到的霸凌狀況,但在小男孩投下那封給總統的後,當小男孩依循原路回家 時,前述的戰爭與霸凌,轉變成態度友善的世界,以此表達兒童適時表達自己的 意見後,便能帶來改變。 

《街道是大家的》及《遊戲場發生什麼事?》二本圖畫書,內容與兒童表意 權及兒童遊戲權相關。《街道是大家的》為南美洲委內瑞拉的真實故事,因為都市 開發,使得兒童居住區域沒有足夠的遊戲空間,於是他們決定向市長請願,但市 長在遊戲場剪綵後,並未如期動工,因此這群兒童發起在社區中自己建造遊戲場,

讓建造遊戲場變成所有社區居民的事情;《遊戲場發生什麼事?》描述台灣幼兒園 學生參與幼兒園內建設遊戲場的過程,為了讓更多人了解遊戲場對兒童的重要性,

及兒童喜歡的遊戲場的樣貌,他們透過台北及新北市遊戲場的實地訪查,及小組

       

257班.赫柏德文,迪亞哥.瓦斯柏格圖,《為什麼我要認識網路人權?》,洪翠薇譯,台北:遠 流,2019。

258班.赫柏德文,迪亞哥.瓦斯柏格圖,《為什麼我要重視網路安全?》,洪翠薇譯,台北:遠 流,2019。

259班.赫柏德文,迪亞哥.瓦斯柏格圖,《為什麼我要注意網路健康?》,洪翠薇譯,台北:遠 流,2019。

260班.赫柏德文,迪亞哥.瓦斯柏格圖,《為什麼我要善用社群媒體?》,洪翠薇譯,台北:遠 流,2019。

討論與創作等方式,設計出兒童心目中的遊戲場。這二本圖畫書在故事情節中兒 童皆展現表意權,並實際參與社區中的行動,因此本研究在下節將進行二本圖畫 書的分析,了解故事情節與圖畫是如何呈現兒童表意權利。 

《學校沒有教的公民課》261 雖未以兒童參與權利主題貫穿,但書中內容讓兒 童了解不同的權力,以及爭取權力的方式,例如書中最後一部分「你的權力」向 兒童說明表意的重要性,以及不要因為自己年齡小而受限制,每個人都能運用自 己的方式表達意見。

《葛莉塔的故事》262為小說雖非本研究的研究文類,故事內容講述的是瑞典 女孩葛莉塔(Greta Thunberg),她在 2018 年開始為了氣候而罷課。一開始只有她 自己一個人行動,她在瑞典國會大廈前拿著標語,開啟了這場運動,逐漸地這場 運動席捲瑞典、歐洲以及全球,世界各地開始響應「未來星期五」(Fridays for Future)

行動,她喚醒全球的環保意識,也讓兒童及青少年開始關注氣候變遷。葛莉塔不 只出席歐盟總部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會議,也擔任聯合國氣候行動高峰會青年代表,

也為諾貝爾和平獎被提名人。她展現了兒童的參與權利,讓更多人了解到氣候變 遷與關心環境保護的重要性。

二、兒童政治參與

兒童政治參與圖畫書《我是美國女總統》,主角凱蒂展現《兒童權利公約》第 12 條表意權,故事中她幻想自己是總統可以下達行政命令、協助吵架的貓狗談合 約、組織玩具國務院成員、召開記者會、接見外國使節等事務,一整天她做了好 多事,她覺得好累,因此最後也表現出她擁有拒絕的權利。本書透過凱蒂的口吻 讓兒童了解總統的生活型態、職務及責任,以此讓兒童了解擁有權利也需要盡自

       

261克萊兒.宋德斯、海瑟.桑赫茲、喬治亞.梅森.布萊德蕭、明娜.撒拉米、米克.史卡利 文,裘莉.艾弗利諾、大衛.布德班圖,《學校沒有教的公民課》,鄭榮珍譯,台北:維京,2019。

262瓦倫提娜.卡美利尼(Valentina Camerini),《葛莉塔的故事》,吳愉萱譯,台北:三采,2020。

己的義務。《去投票吧》263、《動物選總統》264 二書雖未提及兒童參與權利,但兒

263馬克.舒爾曼(Mark Shulman)文,沙基.布勒奇(Serge Bloch)圖,《去投票吧》,劉清彥 譯,台北:親子天下,2019。

264安德烈.何德里格斯(André Rodrigues)、拉瑞莎.希貝羅(Larissa Ribeiro)、寶拉.德斯奎 多(Paula Desgualdo)、佩德羅.馬昆(Pedro Markun)文圖,《動物選總統》,曾瀚慧譯,台北:

上誼,2019。

265雅努什.柯札克(Janusz Korczak),《麥提國王執政記》,林蔚昀譯,台北:心靈工坊,2018。

266雅努什.柯札克(Janusz Korczak),《麥提國王在無人島》,林蔚昀譯,台北:心靈工坊,2019。

267重要度=「最主要項目填答比率*1+次要項目填答比率*2/3+再次要項目填答比率*1/3」

268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07 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少年篇》,台北:衛生福利部,

2019,頁 15。

片(51.8%)、聽音樂(36.4%)、搜尋資料(33.6%)及拍照(25.4%)。269

兒童與媒體之間的議題並不只是一個地區性的問題,這個議題深入當代關於 文化傳播的討論,這是牽涉到媒體視讀能力、道德、公民權、文化與商業之間的 關係。270 兒童福利聯盟於 2018 年進行的《兒少直播現象與影響調查》發現, 78.3%

的學生曾使用過直播及觀看直播,其中有 9.4%兒童曾當過直播主;有 40.3%學生 表示同學也有在開直播。目前直播已成兒童的熱門話題,因此衍伸出的相關問題 包含:提升與陌生成年網友接觸機會、個資遭到揭露、過度沉迷而影響生活作息、

接觸不當內容與價值觀。家長如何在兒童的直播世界中扮演的角色,只有14.3%的 家長會與兒少討論使用的軟體,85.7%的家長是不清楚或不與兒童討論網路軟體的 使用狀況的。271

從前述可得知,隨著科技媒體的發達,3C 產品已離不開我們的生活,如何培 養兒童媒體視讀及媒體素養能力,使閱聽人能避免被媒體的錯誤報導誤導,是值 得關切的議題。使用手機、平板及上網對少年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或 缺的一部分,網路雖然使生活更便利,但對於不熟悉網路安全的兒童來說是具有 潛藏危機的。

兒童網路參與的圖畫書,數位世界的孩子系列共四冊,包含:《為什麼我要認 識網路人權?》、《為什麼我要重視網路安全?》、《為什麼我要注意網路健康?》、

《為什麼我要善用社群媒體?》,透過這系列圖畫書,可讓兒童了解雖然目前科技 的便利性,但在網路使用上具有風險,透過這四冊書,讓兒童了解雖然在數位世 界中能獲取知識與參與社會,但也需要避開數位世界潛在的危險。這四本圖畫書,

能展現出《兒童權利公約》第 17 條:「締約國體認大眾傳播媒體之重要功能,故 應確保兒童可自國內與國際各種不同來源獲得資訊及資料,尤其是為提升兒童之        

269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07 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兒童篇》,台北:衛生福利部,

2019,頁 39-40。 

270David Buckingham,《童年之死》,楊雅婷譯,台北:巨流,2003,頁 57。

271兒童福利聯盟,《2018 年兒少直播現象與影響調查報告》,發布日期2018.2.26,擷取日期 2019.3.30,

https://www.children.org.tw/research/detail/68/1332。

社會、精神與道德福祉及其身心健康之資訊與資料。272」,書中內容能讓兒童在使 用網路參與社會時,也讓兒童了解網路安全的概念。

《神啊,你在嗎?》273 及《小偵探愛彌兒》274 二本小說雖未在研究文類中,

但也展現出兒童參與宗教選擇及結社自由的權利。《神啊,你在嗎?》展現《兒童 權利公約》第 14 條「尊重兒童思想、自我意識與宗教自由之權利。275」,書中主 角瑪格麗特的爸爸是猶太人,媽媽信基督教,瑪格麗特沒有自己的信仰,他認為 自己還沒有理解這二個宗教,因此無法選擇,他透過實際參與這二個宗教的活動,

思考自己要選擇哪一個,瑪格麗特的爸爸、媽媽及奶奶也給予她自由選擇宗教的 支持與空間,展現出尊重兒童思想與宗教自由的權利。《小偵探愛彌兒》展現《兒 童權利公約》第 15 條「兒童享有結社自由及和平集會自由之權利。276」,書中主 角愛彌兒獨自搭火車要把錢送給外婆,但錢卻在搭火車途中被偷走了,愛彌兒在 街道上遇到古斯塔夫,他聽說愛彌兒的遭遇後,找來一群朋友組成偵探團,協助 愛彌兒找到小偷,並拿回遺失的錢。愛彌兒抵達柏林後並未先到阿姨,他透過偵 探團的夥伴傳送信件給外婆,表達自己有事情無法先到阿姨家,書中的成人外婆、

阿姨及姨丈,給予愛彌兒信任與空間,給予他處理事情的時間。偵探團在追捕小 偷時,遇到的銀行行員及警察並未因偵探團的年紀較小,而懷疑他們表述事件的 真實性。這本書表現出兒童透過結社及集會,展現出的組織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也表現出成人給予兒童的信任與空間。

綜合上述,筆者將目前台灣出版的兒童參與權利圖畫書分為三類,包含:兒 童表意權、兒童政治參與及兒童網路參與,這三類圖畫書涵蓋《兒童權利公約》

第 12、13 及 17 條的內涵。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將兒童權利分為三個面向,其中參

第 12、13 及 17 條的內涵。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將兒童權利分為三個面向,其中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