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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進行兒童權利相關圖畫書為分析文類,探討其中包含的兒童權利概念。

本章共分為二節,分別為研究結論及研究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出版品能反映當時的社會情況社會與文化發展脈絡,從台灣兒童權利相關圖 畫書的出版時間,及主題便可以反映出,台灣是在2010 年後才開始逐漸出版此類 書籍。本研究發現,1989-2019 年於台灣出版的兒童權利相關圖畫書,已涵蓋《兒 童權利公約》四個權利面向,出版的圖畫書以翻譯書居多,涵蓋的條文廣泛,兒 童權利相關圖畫書在2014 年後,依據出版數量以發展權利及保護權利最多,參與 權利為最少,且出版的時間也最晚。本研究主要分析的八本兒童權利相關圖畫書,

敘事結構皆為順序故事,情節皆能扣緊《兒童權利公約》相對應的內涵,各自具 有欲向社會大眾及政府倡議的主題,圖畫書的主題鮮明,在閱讀後讀者皆可以對 該主題有更多的認識。

兒童的生存權利,會受到主要照顧者擁有的社會資源多寡而產生影響,當兒 童面對貧窮、疾病、醫療資源不足等情況時,將他們影響其生存權利。本研究針 對《兒童權利公約》中第7 及 27 條兒童出生登記、姓名及國籍,以及兒童生活水 準的圖畫書,進行兒童生存權利圖畫書的討論。目前台灣出版的兒童生存權利相 關圖畫書分為四類,主題包含:戰爭、難民、納粹政權及國際間的兒童生存議題,

其中以難民及戰爭的圖畫書為多數,此主題雖已呈現生存權利的範疇,也貼近目 前國際脈動,但較不貼近台灣目前的生活樣態,因此台灣無此主題的原創圖畫書。

目前台灣出版兒童生存權利圖畫書,已涵蓋《兒童權利公約》第7(出生登記、姓 名及國籍)、22(難民兒童)、24(健康照護)、26(社會安全保障)、27(適合的 生活水準)、32(童工)及 38(武裝衝突)條的內涵。

此面向深入分析的二本圖畫書《黑孩子》及《透明的小孩:無國籍移工兒童 的故事》為社會福利機構服務個案的故事。《黑孩子》目前討論台灣貧窮狀況的第 一本圖畫書,故事內容描述偏鄉兒童的生活樣貌與其生存權利,此書主題與《兒 童權利公約》第 27 條讓兒童在適合的生活水準中生活相關。《透明的小孩:無國 籍移工兒童的故事》則討論台灣無國籍兒童的生活樣態,與《兒童權利公約》第7 條兒童身分權相關。

兒童發展權利面向,本研究針對《兒童權利公約》第23、28 條兒童教育權及 身心障礙兒童權利進行討論。台灣的教育普及率及就學率皆高,已達成公約第 28 條兒童教育的保障。《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雖明訂身心障礙 者的保障,但台灣目前身心障礙兒童相關的政策及事項,通常是由成年的身心障 礙者或其他成人所擬定,未能反映身心障礙兒童的想法。目前台灣出版的兒童發 展權利圖畫書分為三類,主題包含:身心障礙兒童、性別平等及爭取教育權利,

這三類圖畫書已涵蓋《兒童權利公約》第 14(思想、自我意識與宗教自由)、23

(身心障礙兒童權利)、28(兒童教育權)及 29(教育的目標)條的內涵,此類的 圖畫書主題除展現兒童教育權利之外,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中的一般性原則 第2 條所揭示,不因兒童的性別及身心障礙而剝奪其權利。

此面向深入分析的二本圖畫書《受傷的天使》及《馬拉拉的魔法鉛筆》故事 內容主軸與《兒童權利公約》第 23 及 28 條相關,討論身心障礙兒童及兒童的受 教權,《馬拉拉的魔法鉛筆》故事情節亦與第 12(兒童表意權)及 13(表達意見 的管道)條相關。《受傷的天使》使用的明度及彩度較暗,也較少描繪人物的表情,

以此表現心智障礙者在生活中面臨的困境。《馬拉拉的魔法鉛筆》為馬拉拉創作的 第一本圖畫書,故事以正向的筆法呈現,藉此強調馬拉拉爭取女童教育權的使命。

兒童保護權利面向,針對《兒童權利公約》第19、20 條,兒童不受任何形式 的不當對待,及喪失家庭環境兒童權利進行討論。目前台灣兒童虐待以女童遭受 性虐待為最多數,兒虐加害人以兒童的父母及同居人佔多數。針對台灣家庭結構

的問題,政府已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將透過結合政府各部門的力量,建構 安全防護網改善家庭問題。目前台灣出版的兒童保護權利圖畫書,依據圖文關係 可分為二類,包含:知識性圖畫書及圖畫故事書,此二類圖畫書可以搭配閱讀,

以了解性侵害的情境與可以解決的方式。依據書籍主題分類,主題聚焦於身體自 主權、性侵害防治及霸凌三種主題,少數圖畫書的主題討論到寄養家庭,上述四 類主題僅包含《兒童權利公約》第 19 及 20 條,對於其他兒童保護權利的公約內 容主題討論甚少,期待未來圖畫書的出版能涵蓋更多兒童保護權利的主題。

此面向深入分析的二本圖畫書《蝴蝶朵朵》及《小寶熊你好棒》故事內容主 軸與《兒童權利公約》第 19 及 20 條相關,這二本圖畫書都具倡議性質,期待讓 兒童、家長及社會大眾了解兒童性侵害及寄養家庭。《蝴蝶朵朵》關注於第 19 條 兒童不受任何形式不當對待的權利;《小寶熊你好棒》則關注 20 條當兒童原生家 庭無法提供良好成長環境時,政府應為其安排適合的替代性照顧。

兒童表意權是《兒童權利公約》中一般性原則之一,也是兒童參與權利的基 礎。雖然《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的表意權,但研究發現台灣兒童參與權利的 現況與公約中的規範是有落差的,兒童參與社會及表達意見的方式雖然多元,但 缺乏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目前台灣出版的兒童參與權利圖畫書分為三類,包含:

兒童表意權、兒童政治參與及兒童網路參與,這三類圖畫書涵蓋《兒童權利公約》

第12(兒童表意權)、13(表達意見的管道)及 17(資訊的獲取)條的內涵。

此面向深入分析的二本圖畫書《街道是大家的》及《遊戲場發生什麼事?》, 涵蓋《兒童權利公約》第12(兒童表意權)、13(表達意見的管道)及 31 條(遊 戲權),內容皆呈現兒童參與、表意及遊戲權利。從這二本書情節可以了解,兒童 在參與的行動過程中,因自身能力有限,如果透過成人的陪伴與引導,就能帶領 兒童實踐兒童參與權利。

第二節 研究建議

依據本研究的發現及結論,提供之研究建議分為二項,對於未來圖畫書出版 之建議,以及對未來研究主題之建議。

一、未來圖畫書出版之建議

誠如馬拉拉所說:「一個孩子,一個老師,一本書,一枝筆,就能夠改變世界。

316」,台灣擁有多少兒童權利相關的出版品,也是改變世界重要的一環。檢視 1989-2019 年於台灣出版的圖畫書以翻譯書為主,缺乏台灣本土脈絡的兒童權利圖 畫書,參與權利主題的圖畫書為最少,且出版的時間也最晚。如依據《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規範,其中規定領域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議題,檢 視目前台灣兒童人權教育相關的出版品,仍有待增加兒童參與權利出版品的數量,

使兒童能透過閱讀了解更多兒童權利的概念。

檢視四項兒童權利發現,兒童保護權利的出版品,主題多聚焦於「身體自主 權」、「性侵害防治」及「霸凌」三種主題,少數圖畫書的主題討論到寄養家庭,

但上述主題僅包含在《兒童權利公約》第19(不受任何形式的不當對待)及 20(喪 失家庭環境)條,其他兒童保護權利公約內容主題討論甚少。兒童參與權利涵蓋 的條文為《兒童權利公約》第12-17 條,檢視目前的出版品,則尚缺乏《兒童權利 公約》14(思想、自我意識與宗教自由)、15(結社及和平集會自由)及 16(隱私 權)條的內涵。

Perry Nodelman、Mavis Reimer《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指出,成人普遍假定 兒童是脆弱的,基於保護兒童的立場,認為兒童讀物不應該包含可怕的事物,擔 心兒童閱讀時可能會被嚇到,也不應該描寫暴力、無禮等行為,擔心兒童可能會

       

316馬拉拉.優薩福扎伊(Malala Yousafzai)文,Kerascoët 圖,《馬拉拉的魔法鉛筆》(Malala’s Magic Pencil),莊靜君譯,台北:愛米粒,2018,第 18 跨頁。

模仿這些行為,兒童的生性是天真、無邪及善良的317。檢視目前出版兒童權利相 關書籍的主題發現,多數的故事情節是描寫正向光明的一面,描寫社會現況的黑 暗面為少數,因此揭露社會中的貧窮、家庭暴力、性侵害事件及精神疾患的書籍 為少數,筆者認為透過兒童可以透過閱讀兒童文學作品,對社會現象有更多的認 識,透過了解這些現象,更能為自己的權利發聲,為自己爭取屬於自己的兒童權 利。

二、未來研究主題之建議

2019 年開始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其中規定領域課程 設計應適切融入議題,包含:性別平等、人權、環境、家庭教育、多元文化、國 際教育、原住民族教育等議題,這些議題皆與《兒童權利公約》第29 條「教育的 目標」相關的議題。然而,在兒童文學出版品方面,有多少作品可以與現階段教 育政策作為結合,是後續可以持續探究的議題。

       

317Perry Nodelman、Mavis Reimer,《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劉鳳芯、吳宜潔譯,台北:天衛文 化,2009,頁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