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我與他者的對話

第一節 我與書本的對話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我與他者的對話

第一節 我與書本的對話

一、社會工作專業的本質

社會工作到底是什麼?這個看似簡單問題的答案,至今卻仍不斷讓我苦苦 探求。多少人笑我書都讀到研究所了,怎麼還不知道社工是什麼?我也很疑惑,

曾經認為研究所能讓自己站在社工知識新高點的位置,但是如何才叫「do 社會 工作」,我卻無法給出一個讓自己滿意的答案。

我想回到自己認識社會工作的源頭,去思索我對於社會工作的想像從何而 來。從灰塵滿布的儲藏室中,我翻出了過去社會工概要的課本,有一句話被我用 螢光筆標記得很醒目:「社會工作是一門專業。(曾華源、高迪里主編,2007: 4) 」 我憶起了對「專業」無比憧憬的自己,曾經在魏劍凜的心目中,專業就如同信仰 中的神祇一樣絢爛而奪目,但也是專業這麼厚重的頭銜,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 好奇,為什麼我總是習慣將社會工作與專業聯想在一起?社會工作的模樣有沒有 新的可能?我們曾告訴學生不專業的社會工作是什麼模樣嗎?我翻閱了教科書,

回想當自己還是甫接觸社會工作的學生的時候,是如何架構社會工作的概念的。

我發現一般人對於社會工作定義描述如下:

NASW(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全美社會工作者協會,

對於社會工作的定義為:「社會工作是一種專業活動(prossional activity),用 以協助個人、團體、社區去強化或恢復能力,以發揮其社會功能,並創造有助於 達成其目標的社會條件 (林勝義,1999:4)。」;

社會工作辭典中,將社會工作界定為:「一種專業的知識體系,包括專業倫 理、知識、方法和技術,是根據現代民主社會哲理和社會組織的原理原則,人類 行為的科學知識,專業診斷和治療的原則和技術,以從事協助他人和改善環境的 功能(葉至誠,2009:7)。

廖榮利(1996:8)在書中也強調社會工作是一門助人的專業(human service profession):「社會工作學是現代社會中一種獨特的專門領域,它運用社會的和 心理的科學原則,以解決社區生活中的特殊問題,並減輕個人的生活逆境或壓 力。

台灣社工師法(1997)第二條:社會工作是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

1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

徐震(2000:6)認為:「社會工作這一門專業,是由政府或專業機構(組織) 透過各種助人活動的提供,以科學的知識為理論基礎,以藝術的運作為實施過程,

所進行的人群服務。」

李增祿(2002:13)將社會工作定義為:「社會工作是一門助人自助的(help people help themselves)的專業,是一項助人的活動,是一種助人的程序,是 一種服務的提供,他在幫助人們解決或預防因人與人或人與社會環境所引起之各 種社會問題。」

這些論述的共通點皆闡明社會工作是門立基於專業理論與技術的專業活動。

學生們在這裡學習到社會工作是一門專業的概念,這份專業讓社會工作與路上阿 貓阿狗的職業不同,有著無可取代的獨特性與排他性。這印證了過去我為什麼理 所當然將社會工作與專業聯想在一塊,因為我們認為社會工作只有接受過教育的 特定人才都能做的。在這份認識下,一個不專業的社工就會被視為害群之馬,因 為他代表社會工作這份專業誰都可以勝任。曾經我也唾棄這樣的害群之馬,我認 為他們拖累整個社會工作族群的專業形象,從沒想過自己也有成為「他們」的一 天。

然而曾經是專業最忠實信徒的我,卻在專業化的道路上迷路的最嚴重,我 發現只是達成人們口中的專業指標並無法讓我做好社會工作。既然如此,那過往 我深信專業究竟是什麼?究竟,專業給社會工作帶來的是什麼?我們一直在不明 瞭事情本質的情況下一味接受別人灌輸給我們的概念,卻沒思考過為什麼社會工 作必須是一個專業?在我們的求學階段,從來沒有人帶領我們思考這個問題,老 師說,專業是重要的,它是為了保障案主的權益、鞏固社會工作在社會上的不可 取代性,讓社工的工作更有效率,卻對專業化帶來的其它結果視若未聞,所以我 們這些學生才會盲目的朝專業邁進,一直在相同的地方絆住了腳、栽了大跟斗。

究竟「專業」是什麼?

(一) 社會學對於專業的思考演變

這個問題讓我回到歷史來探討「專業」這個議題,究竟專業是如何產生的?

而所謂的「專門職業」為什麼讓社會工作趨之若鶩?社會學中對於「專業」提出 有功能論與衝突論兩種論點,各自象徵了不同社會背景對於專業的不同看法。茲 將兩種論點對於專業的詮釋論述如下:

1.功能論闡述的「專業」

1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歷史脈絡

專業的起源,源於二戰後興起的結構功能論。當時美國正轉入為和平建設 服務的國民經濟軌道,一時國內欣欣向榮,社會和諧。在這種繁榮和諧的社會背 景下,以帕森恩(T. Parsons)為首的結構功能論成為主流社會學的主導理論(張偉,

2004)。這份理論提到現代社會是一個高「結構性分化」(structural differentiation)

的社會,包含著不同層次的「次系統」(sub-systems)和各個分擔不同功能責任的 建制(social institutions)。在功能論中,每份職業在系統中皆扮演著各自的角色 與功能,維持著社會的運作與穩定。

這些職業的從業者,其工作皆反映出現代化社會的精神價值,包括「知性 理性(cognitive rationality)」、「功能專責(functional specificity)」、「成就取向

(achievement orientation)」、「一視同仁(universalism)」、「感性中立(affective neutrality)」, 此後,不少社會學家對專業的研究便集中在對專業的特質、不同專業或半專業的 專業化程度、或是不同專業的道德操守與現代社會精神中作比較。這種研究取向 後人稱之為「特質模式(trait approach)」,如同律師專業被視為社會公益之捍衛 者,被用以評斷一個職業稱不稱得上是種專業(佘雲楚、梁志遠、謝柏齊、丘延 亮,2004)。

(2) 專門職業與專業主義的興起

近代較熟悉的專業職業其實較接近於歐洲前工業社會的專門職業。當時被 社會認同的典型專業包括至今仍耳熟能詳的醫學、法律,較獨特的專門職業則有 神學與陸海軍官職務(注意,然而這兩種職業在今日卻鮮少人認為是「專業」)。

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與進步,許多新的職業類別也期待納入專業的範疇。「專業」

之所以成為新興職業或舊行業「晉身」的理想,依據功能學派的理論,專業是由 於其從業人員具備對社會功能重要的知識與技能,而享有社會上優勢的地位,乃 有專業的「定義論」與「特質論」產生,用以界定某種職業是否稱得上專業。這 樣以專業所屬的特性來界定某種職業是否能被稱為專業,在 1950 年代及 1960 年 代最被人廣為採用(沈珊珊,1996)。

2、衝突論闡述的「專業」

六十年代後,西方社會衝突漸趨嚴重,各種社會矛盾日益激化,造成了社 會的動蕩不安。如美國先後爆發了反越戰運動、保障民權運動、肯尼迪被刺事 件。許多社會問題已不是功能學派所能解釋,遂有了衝突學派的出現,解釋困 擾人們的種種嚴重的社會問題。結構功能理論從靜態的角度來分析社會,而傳

1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統衝突學派則聚焦於社會不協調的一面。它認為社會是動態的,無時不在變化。

整個社會體系處於絕對不均衡中,在社會體系的每一個部分都包含著衝突與不 和的因素,是社會變遷的來源。社會在運轉中所保持著的秩序,除了社會成員 對社會價值和權威的認同外,「權力」也起著很重要的維持作用(張偉,2004)。

不少學者對功能學派的特質模式提出批判。Everett(1963)認為,問題並不在 於「這職業是否是一個專業」,而應當是「在什麼情況底下,某行業的從業員 會爭取專業地位使自己成為專業人士」。事實上,所謂的「專業主義」不過是 種獨特的職業控制手段與工具,它並不如人們想像中,是個與別的職業不同的 內在理念,而所謂的「專業化」,則是指某些職業在某一時間內進行的獨特歷 史過程,不是任何職業基於其「本質」會早晚出現的進程(Johnson, 1972);

Becker(1970)指出,任何對「專業」嘗試作科學的和絕對客觀的定義必定失敗,

因為專業並不是一個中性、科學的概念,而是個「民間(folk)」的概念。這麼一 來,最合適的研究方法便是「現象學(phenomenology)」取向,意即不把「專業」

作一絕對清晰、放諸四海皆準之定義(因為這是不可能的),而是要研究社會內不 同群體對「專業」之理解。(佘雲楚等,2004)。

如果「專業」確實是一個民間概念的話,那麼這亦意味著「專業」之所以 是個「專業」,其權力因素遠高於知識程度、服務精神、或其它所謂專業特質。

Larson(1977)指出,「專業化(professionalization)」成功與否,其實往往取決於外 在因素,而不僅是職業內部的發展成熟,特別是它能否取信於現存之社會既得 利益者,以及與政府發展的時間差距,反之則專業化的成功機率便很低。佘雲 楚等人認為,社工、護士、教師之所以被視為半專業,從來就不是他們未臻成 熟、缺乏所謂「真正專業的元素」,而是他們為了保有現在的專業人數與規模,

仍需要處處仰賴政府的「恩賜」所致。故一個「專門職業」其實沒有什麼獨特 的特質,與一般的職業並無不同(佘雲楚等,2004)。這些都是與一般社工員既定 印象中的「專業」相差甚大的地方。

透過這些論述,我們瞭解到所謂的專業其實是功能學派中「結構性分化

(structural differentiation)」的論述所產生之各個分擔不同功能責任的行業,它 的出現有著其歷史脈絡。然而這個專業的定義卻不是客觀不變,透過日後許多 功能論無法解釋的社會事件以及衝突論的產生,我們瞭解到所謂專業特質、屬 性的形成其實都受到特定的歷史情境影響,如同前工業社會時期的歐洲中,神 學與與海陸軍官職務會被視為專業般,現代社會中自然也有與其社會背景相應 的新興專業,如會計師與工程師。並不是一種行業發展成熟後就會自動變成專

(structural differentiation)」的論述所產生之各個分擔不同功能責任的行業,它 的出現有著其歷史脈絡。然而這個專業的定義卻不是客觀不變,透過日後許多 功能論無法解釋的社會事件以及衝突論的產生,我們瞭解到所謂專業特質、屬 性的形成其實都受到特定的歷史情境影響,如同前工業社會時期的歐洲中,神 學與與海陸軍官職務會被視為專業般,現代社會中自然也有與其社會背景相應 的新興專業,如會計師與工程師。並不是一種行業發展成熟後就會自動變成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