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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維修機廠功能與設計準則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捷運維修機廠功能與設計準則

台北市捷運局(捷運機廠設備實務)依整體路網規劃設計考量以設定機廠之 建造等級、規模需求,但配合基地之取得及實際面積與線形進行圖面放樣佈 設及調整;最後再確定機廠應具備之功能,以下考量:

(一) 提供電聯車、各類軌道及維修用車輛、維修設備、備品及材料之儲 存。

(二) 執行電聯車、道旁設備、維修用車輛以及其相關子系統與支援捷運 系統相關設備之定期檢查、預防維修、故障排除、組件調校、大修 或翻修工作。

(三) 提供電聯車之卸載接收、儲放、調派之場所。

(四) 執行電聯車內部清潔及外部清洗。

(五) 機廠內需提供有關人員、車輛、機具和設備等暢通的到路網,包括 主要出入通道、緊急通道和維修用通道。

(六) 提供維修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足夠的停車空間。

(七) 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防火設施、包括大門警衛、適量的照明和安 全圍籬等完善的逃生設計。

(八) 需有一燃料儲存區和燃料泵送設備以供應設備所需之汽柴油燃料。

(九) 需有牽引動力變電站以作為機廠路軌牽引動力之來源

(十) 需有設施動力變電站以作為廠區內設備、控制、運作所需之動力來 源。

(十一) 需有機廠控制中心以作為機廠內車輛調度或區域性車輛調度之控

制。

其他支援設備,如污水處理廠、行政中心、訓練中心、及電聯車測試軌的設 置等,也需要依照機廠等級或路網需求列入考慮。

台北市捷運局定義各級機廠所需設備如下(民 87):

表 2-1 各型機廠所需設備

所需設備 第五級 第四級 第三級 第二級 第一級

1 電聯車內部清潔工具(移動式檢修工具) ˇ ˇ ˇ ˇ ˇ

2 電聯車外部清洗系統 ˇ ˇ ˇ ˇ

3 附有潤滑油輸送系統,廢油回收系統和壓縮空氣系統之維修坑 ˇ ˇ ˇ ˇ

4 滑動是供電系統 ˇ ˇ ˇ ˇ

5 天車、懸臂吊車,底盤升降台 ˇ ˇ ˇ

6 油壓式運料升降梯 ˇ ˇ ˇ

7 轉向架迴轉台,車體及底盤頂升設備 ˇ ˇ ˇ

8 地下車床,切削屑運送設備和車輛推進系統 ˇ ˇ ˇ

9 電聯車底盤清洗系統 ˇ ˇ ˇ

10 (轉向架)高壓清洗設備 ˇ ˇ

11 電聯車各類基本保養用工具機,工作台以及零組件清洗設備,焊接設備,堆 高機,各類電池衝電器和零組件及備品存放所需之倉庫設備

ˇ ˇ

12 鐵公路兩用車和車輛覆軌設備以及鐵道車輛調度車 ˇ ˇ

13 各類電子測試設備 ˇ ˇ

14 車輪輪組維修用特種工具機 ˇ

15 移動是頂車設備 ˇ

16 磁粉探傷機 ˇ

17 噴漆廠 ˇ

18 輪軸清洗槽 ˇ

註 1:各級機廠設備資料中,以一至五級來分類 註 2:本表為台北捷運公司各機廠實際擁有之設備。

黃漢榮(民 94)認為機廠的功能:

2.2.1 捷運機廠規劃設計

李萬億,蘇培坤(民 95)認為捷運機廠之規劃設計應依整體路網規設考量 以設定機廠之建造等級規模需求,配合基地之取得及實際面積與線形進行圖 面之放樣佈設及調整,最後再確定該座機廠應具備之功能為何。

(一) 機廠規設考量要點

(1) 提供電聯車、各類軌道及維修用車輛、維修設備、備品及材料 之儲存。

(2) 執行電聯車、道旁設備、維修用車輛以及其相關子系統與支援 捷運系統相關設備之定期檢查、預防維修、故障排除、組件校 調、大修或翻修工作。

(3) 提供電聯車之卸載接收、儲放、調派之場所。

(4) 提供列車卸載組合之場所。

(5) 執行電聯車之內部清潔和外部清洗。

(6) 機廠內需提供有關人員、車輛、機具和設備等通暢的道路網,

包括主要出入通道、緊急通道和維修用通道。

(7) 提供維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足夠的停車空間。

(8) 需有足夠的安全防護、防火設施,其中包括大門警衛、適量的 照明和安全圍籬等完善之逃生設計。

(9) 需有一處有圍籬和通行道路之戶外材料儲存場所以提供大件或 軌道及零配件之組件的儲放。

(10) 需有一燃料儲存區和燃料泵送設備以供應設備所需之汽柴油燃 料。

(11) 需有牽引動力變電站以作為機廠路軌牽引動力之來源。

(12) 需有設施動力變電站以作為廠區內設備、控制、運作所需之動 力之來源。

(13) 需有一中央控制塔台以作為機廠內車輛調度或區域性車輛調度 之控制。

其他支援設備,如污水處理廠、行政中心、訓練中心、實驗室以及電聯車測 試軌的設置等也需依機廠等級或路網需求列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