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桃園機場捷運電聯車之運用計畫

第三章 桃園機場捷運電聯車維修需求

3.3 桃園機場捷運電聯車之運用計畫

機場捷運系統採兩階段模式營運,其主要差異在於停靠車站及是否加掛行 李車,下表為綜整不同階段之營運範圍、停駐站等基本桃園機場捷運電聯 車營運策略彙整表。

直達車營運初期由於 A1 站(台北車站)尚未完工,營運起迄點由 A2 站至 A14 站,然 A14 站預定服務之三期航廈亦尚未啟用,因此 A14 站僅提供列 車折返,不提供營運。故實際載客營運站為 A2 站至 A13 站,停靠 A2、

A3、A8、A12、A13 等站。俟 A1 站完工通車後,直達車則提供 A1 至 A13 站之載客營運,停靠站更改為 A1、A3、A8、A12、A13 等站。本計畫直 達車最終計畫營運區間為 A1 站至 A14 站;當桃園國際機場三期航廈完工營 運後,提供 A1 站至 A14 站(三期航廈)之營運服務,停靠站為 A1、A3、

A8、A12、A13 及 A14 等站。直達車未來將增列一節行包處理車廂,處理 前往桃園國際機場旅客,預辦登機之行李。當 A1 站(台北車站)完工後,

桃園機場捷運系統將於 A1 站及 A3 站,提供市區行李預辦登機服務,屆時 由市區前往桃園國際機場出國之旅客,將可以享有於市區捷運站,預先辦 理登機及托運行李服務。

普通車營運初期由於 A1 站(台北車站)尚未完工,營運起迄點由 A2 至 A21 站,普通車提供每站皆停靠之營運服務,當 A1 站完工通車後,普通 車則提供 A1 至 A21 站之載客營運服務。普通車亦提供由 A18 站(高鐵桃 園青埔站)至 A13 或 A12 站,欲前往桃園國際機場之旅客運送服務。

本計畫預計之端末站列車折返時間將以不少於 3 分鐘為原則,兩端點之營 運需求最低平均速率(含停靠站時間),直達車為 60km/h、普通車為 45km/h。

尖峰營運班距不大於 10 分鐘,號誌設計之單一車種營運班距為 6 分鐘,

例如,直達車每 6 分鐘發一班車,普通車 6 分鐘發一班車。

每日營運時間預定為 06:00-24:00。

表 3-9 桃園機場捷運電聯車運用計畫

初期營運 A2、A3、A8、A12、A13、A14 直達車

全線營運 A1、A3、A8、A12、A13、A14 列車停駐站

普通車 站站停

直達車 A3(2)、A8(1)、A12(1)、A13(1 或 2) 中間站的停車

時間(分) 普通車

A12(1)、A13(1)、A14(1)、A18(1) 其餘 0.5 分鐘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3-1 桃園機場捷運營運及停站圖

3.3.1 桃園機場捷運增車計畫

各預測年期的尖峰營運班距彙整如下:

表 3-10 桃園機場捷運尖峰運量車隊需求數

尖峰最大站間運量 (人次/小時)

尖峰最小班次密度需求 (班次/小時)

尖峰列車服務班距 (分鐘) 年期

直達車 普通車 直達車 普通車 直達車 普通車

100 1,000 2,440 3 3 20 10

101 1,040 3,950 3 5 10 10

109 1,600 4,460 4 5 10 10

119 2,050 5,010 5 6 10 10

129 2,490 4,810 6 6 10 10

上述表格係考量直達車屬於往返桃園國際機場與台北市中心之較高等級 列車,且旅客大多攜帶大小不等之隨身行李,因此直達車之尖峰最小班次 密度需求以滿足 W2 承載率為原則;普通車屬於日常通勤列車,比照台北捷 運模式,其尖峰最小班次密度需求,以滿足 W3 承載率為原則。

桃園機場捷運購車計畫,依據各年期運量預測而定,初期營運計畫採購直 達車 11 列及普通車 17 列,滿足尖峰營運 10 鐘班距之需求。第二階段為 民國 129 年後,當營運班距無法滿足運量需求時,計畫擴充車隊數至直達 車 17 列及普通車 28 列,以滿足未來最大預測運量之需求。

3.4

桃園機場捷運選用之車輛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