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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時間及營運班距

第三章 桃園機場捷運電聯車維修需求

3.2 營運時間及營運班距

本系統每日營運時間需涵蓋 06:00 ~ 24:00。普通車之尖峰時段為上午 07:00~09:00 及下午 17:00~19:00,直達車之尖峰時段為上午 06:00~09:00 及 下午 17:00~19:00。離峰時段則為尖峰時段以外之時段。

依合約提供之系統運量表及尖峰最大站間運量,初期營運階段(A1~ A2 尚 未通車),直達車運轉於 A2~A14 間,採無尖離峰模式運轉,每 20 分鐘 發一班車,普通車運轉於 A2~A21 間,採尖離峰模式運轉,尖峰時段以每 10 分鐘發一班車,離峰時段則視實際運量狀況予以調整發車班距。

在民國 101 年 A1 站通車後,直達車採尖離峰之模式運轉,惟尖峰班距縮 短為每 10 分鐘發一班車,分別由 A1 及 A14 發車。

全線通車後(A1 站加入營運),普通車仍採尖峰與離峰不同之發車班距,

惟初次採購列車數僅能足夠以 10 分鐘發一班車,未來普通車將另增購 11 列車,全車隊數達 28 列車後,可將尖峰縮短為 6 分鐘發一班車。

3.2.1 營運班距

各班次列車間之行駛間距(Headway) 亦為系統服務水準的重要指標之一。

鬆散的班距將會增加乘客在站等車的時間並造成車廂的擁擠;而密集的班 距固然可改善前述之缺失,惟易形成系統能量之浪費。

有關列車班距之擬定,一般於尖峰時段之列車班距必須能夠滿足尖峰運量 之需求,基本的理念是將尖峰小時最大站間運量分攤於具有標準列車承載 率之營運列車車隊上,如此車隊中列車與列車之時間差距即為尖峰班距,

然此班距必須是在可使列車能安全運轉的範圍之內,其計算方式可以下列 公式來說明:

L T

V = H T =

60

V:尖峰小時最大站間運量 L:標準列車承載率

T:尖峰小時運轉列車數

H:尖峰班距(分)

至於非尖峰之列車班距,則多界定於具有尖峰服務能量的 50%~80%,原

空間規劃考量,於列車營運規劃時,仍以每平方公尺 5 人決定列車 載客量。

(二) 依各階段完工通車之時程排定階段性之營運路網 (三) 排定營運型態

(四) 於階段性營運路網上依尖峰小時單向最大站間旅次需求計算通過 該站間所需之列車數

尖峰小時單向最大站間旅次需求數(人次/小時)/列車載客量(人/

列車)=尖峰小時列車班距(分/列車)

(五) 計算滿足需求之尖峰小時列車班距

60 ( 分/小時)/ 尖峰小時通過該站間所需之列車數 ( 列車/小 時 )=尖峰小時列車班距(分/列車)

(六) 計算每一營運型態全程往返時間

路線兩端點間距離 ( 公里 )×2( 趟 ) / 列車平均速度(公里/小 時) × 60(分/小時) + 路線兩端迴車時間(分)= 全程往返時間

(分)

(七) 計算營運所需之列車數

全程往返時間(分)/ 尖峰小時列車班距(分/列車)= 營運所 需列車數

(八) 計算各線最大列車需求數,即營運所需列車數(列車)/ 0.9 = 各線最大列車需求數,其中除以 0.9 反應需空留 10%備用列車以 應為修所需。

(九) 因列車無法分割,考量其基本上為半永久性聯結,故各式列車數 計算,以求得整數(無條件進位)為原則。

3.2.4 直達車所需列車數

根據桃園機場捷運「業主需求(Ⅰ) 工作範圍、服務需求及一般規定」所要 求,直達車之最小營運班距為 6 分鐘;另依目標年之不同,直達車之營運 班距分別為 20 分鐘及 10 分鐘。

本捷運系統之基本行車時間與停靠站時間分別為,下行直達車從 A1車站到

A14車站需 37 分鐘 54 秒,上行直達車從 A14車站到 A1車站需 36 分鐘 06 秒,若加上二端之終端站折返之時間各以 3 分鐘計,來回一周之總行駛時 間為 80 分 00 秒。

依上述條件計算,本路線直達車依不同班距,所需購置之列車數量,如下 表。

表 3-5 不同班距下直達車之需求數

班距 6 分鐘 10 分鐘 20 分鐘

服務所需列車數 14 8 4

再加計 90%妥善率 16 9 5

再加計 85%妥善率 17 10 5

再加計 80%妥善率 17 12 5

(一) 普通車

根據桃園機場捷運「業主需求(Ⅰ) 工作範圍、服務需求及一般規定」

所要求,普通車之最小營運班距為 6 分鐘;另依目標年之營運班距 要求,各目標年普通車尖峰時班距均為 10 分鐘。

本捷運系統之基本行車時間與停靠站時間分別為,下行普通車從 A1 車站到 A21 車站 64 分鐘 20 秒,上行普通車從 A21 車站到 A1 車站需 63 分鐘 44 秒,若加上二端之終端站折返之時間各以 3 分鐘 計,來回一周之總行駛時間為 134 分 04 秒。

依上述條件計算,本路線普通車依班距不同,至少所需購置之列車 數量如下:

表 3-6 不同班距下普通車之需求數

班距 6 分鐘 10 分鐘

服務所需列車數 23 14

再加計 90%妥善率 26 16

再加計 85%妥善率 26 17

再加計 80%妥善率 28 17

3.2.5 列車分年採購計畫

依上述營運車隊之需求,各預測年期的尖峰最大站間運量與列車服務班距 如下:

表 3-7 各年期尖峰運量與班距關係

尖峰最大站間運量 (人次/小時)

尖峰列車服務班距 (分鐘) 年期

直達車 普通車 直達車 普通車

100 1,000 2,440 20 10 101 1,040 3,950 10 10 109 1,600 4,470 10 10 119 2,050 5,420 10 7.5 129 2,490 5,140 10 7.5

配合各年預測所需之班距與列車妥善率,列車配合之採購時程及數量如下 (以 90%之妥善率為基準):

表 3-8 90%妥善率下各年期之列車數量

應有列車數及配合採購之時程與數量 尖峰列車服務班距

(分鐘) 直達車 普通車

年期

直達車 普通車 應有 採購 應有 採購

100 20 10 5 5 16 17

101 10 10 9 6 16 -

109 10 10 9 - 17 -

119 10 10 9 - 17 -

129 10 10 9 - 17 -

前述所需配合預測年之運量所需的班距及採購列車數,若需縮短班距提高 服務品質,則需增購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