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排灣家名與生活空間上的聯繫

第二節 排灣家名與生活空間上的聯繫

排灣族人的家名於大鳥地區這個生活空間上透露了怎樣的訊息?排灣族的 相關性學術論文皆指稱一個家屋就是一個家名,筆者在第五章的內容裡,將從日 據時期大鳥地區及其鄰近部落的戶口調查簿所記載的家名、通婚事由等事項,試 著瞭解家名的分佈所傳達出在地排灣族人與週遭部落間的親屬關係脈絡。東排灣 族方面的相關文獻記載,皆傳述著大鳥地區排灣族人組成上的複雜性與異質性,

筆者認為除了可以從歷史過程及當代記憶裡看到生活空間上所建構的知識體 系,也可從家名分佈的脈絡中,看到這般知識體系的構成。關於排灣家名方面的 文獻,筆者將在以下做探討:

一 排灣族人的家譜或系譜、族譜

蔣斌、李靜怡(1995:171、172)提到,排灣族人對於系譜的記憶以歷代頭目 家族的長嗣為主且較久遠,旁系若非重要的人物,通常就有斷層的現象;但是以 家名為主的關係仍有非常清楚的記憶。高金豪(2004:40、54)闡述,可以從系譜 觀察到家系間因婚姻所建立的人際網絡,以及對於婚姻方向的原則。筆者認為單 就婚姻方向這點,就有可能影響到大鳥地區排灣族人於生活空間上的記憶及知識 體系。關於系譜的瞭解為什麼有其重要性?移川子之藏 等(2011)曾提到:

系譜是不可或缺的利器,可以判明族中每一個人屬於同一個母體,大者可以明示 分脈和母體間的關係;更大者,明示部族(社群)與種族成立的經緯。也就是說,

能夠讓各族系統所屬關係明晰,而有脈絡可循。(2011:3)

大鳥地區的排灣族人和異族互動的狀況,相較於中央山脈南段深處的排灣族

人而言,是頻繁且易受影響的。張曉玲身為大鳥地區北方甘那壁社的排灣族後 裔,也認同甘那壁社以及整個大武地區族群間的互動相當頻繁的看法,因而在 ( 2005:1)《台東縣大武鄉南興村 Pasasuwan 家族史》中提出家族史、家族譜的重

要性,從中可以看到社群間通婚、文化轉化等現象。從作者所記錄耆老們對於家 族譜、家族史的回憶過程,我們可以看到最基本的單位就是家名。張曉玲( 2005:

22)引述吳燕和(1993) 一定族所享有的家名就可以推算其社會階級的高低與宗支 距離的遠近。並說明排灣族家名的取法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取新的家名、另一種 方式是繼承祖先原有的家名。繼承祖先原有的家名,較有利於傳述親屬關係或溯 源,也可以看到因為家名所造就的婚姻流動以及在部落所處的地位,並進而成為 是否可以向外擴展家族生活空間範圍的要件之一。

二 排灣家名法則與生活空間上的變動

(一) 部落、家屋與家名

蔣斌(1983 b:5)提到家屋 uma、家名 ngadan na uma 以及家族的成員,為排灣 族人家族構成的三個主要原素。其中,家名所指稱的對象是以該家屋內所有成員 之共同姓氏,所以稱呼人要連帶家名以供辨識。蔣斌(1983 b:5)以大社為例,提 到家名可以做為地理空間上或建築物的標誌,指稱某一地點時,常以家名為標 的。衛惠林(1960:72-73)、蔣斌(1983 b:5)家屋與家名為家系繼承的主要標的物 之一,除非居住在家屋中的家系絕嗣,否則家屋與家名總是由承家者繼承下去

關於家名的使用法則,張曉玲( 2005:21)指出南興一代的族人習慣把「la」

置於家名之前或和家名放在一起,南興村一代相關的例子有:「La-pasasuwan」、

「La-usketja」、「laima」等…。(葉神保 2002;張曉玲:21)提到長嗣原則上是繼承 家屋、原家名的人;餘嗣結婚後成立的新家屋,不能使用原來的家名,必須請族 人賜予新的家名。(張金生 2002;張曉玲:21、138)說明關於家名使用上,有個原 則是分出的家名不重複,家名於部落內也不能重複,且為了記憶彼此間的關係,

以取過去曾擁有的家名為主,非自己家族的家名是不可以亂用的。因此,筆者認 為,排灣族人對於家名的使用法則,可以幫助我們瞭解社會關係於生活空間上的 流動,家名對於家族的延續或拓展,也有很重要的意義。

(二) 婚姻與家名

排灣族家族的建立賴於婚姻的成立,無婚姻即無家族(石磊 1971:47;蔣斌 1983 b:5)。排灣族人的婚姻法則,松澤員子 (2005:459)分為長嗣與非長嗣間的婚姻、

非長嗣間的婚姻,但頭目間常可見到長嗣間的婚姻,彼此往來兩家間,這種婚姻

於平民家系並不常見。松澤員子 (2005:460)頭目家族間的婚姻,是否為長嗣即 因此決定門第。長嗣間的婚姻(石磊 1971:113)稱為雙繼婚 mutsivung talausam,

並舉筏灣頭目間的婚姻為例,聘禮包含了整個領土內的山林、河流、獵場等…,

蔣斌(1992a:34)也引述(移川等 1935:313-320):

系譜也可以呈現排灣族社會組織動態運作的基本原則,例如由東部排灣大谷部落 (Tja1i1ik)頭目家系譜中的婚姻關係,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權力擴張與合併的過 程,以及權力鬥爭中的原則。

筆者則認為,家名不但是系譜、口述傳說的構成要素的最基本單位,也是表 徵對於土地所有權的印記。筆者曾參與過排灣族 Piuma 部落、Lalipa 部落、Taliliq 部落、Pukjungan 部落、Paqaqeljadan 部落、Kaumaqan 部落等…尋根之旅活動,族 人們通常首先是以家名指稱某人的家屋所在地,其次才開始述說此家屋曾住哪些

詹素娟(民 87:31-32)曾在探討 Sanasai 於海岸地帶的傳說圈自然領域中,因述了 馬淵東一將原住民的地理知識細分為「生活圈」、「見聞圈」、「傳說圈」的觀點。

「生活圈」是日常生活中直接碰觸的範圍所形成的地理知識體系;「見聞圈」則 較不實際,因為認知來源有時是來自一種假想上的地理知識;「傳說圈」的地理 知識是遙不可及的。32但,「傳說」能夠持續並非空穴來風而得,必然是過去歷史 曾經驗過,再經由人們記憶的洗濯篩選,才能夠流傳至今,例如大鳥地區耆老們 仍流傳的大蟒蛇自海中來、milingan 的神力止住土石流、Puti 之地的 palisi 為何很 強等傳說。因而,筆者認為馬淵東一所指涉的「傳說圈」對於排灣族人而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