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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二節 放寬管制前後新聞內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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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駐點記者降低報導台灣「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趨勢。(詳見表 4-2-1)

始終是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報導主軸的「台海兩岸交流」新聞,放寬管制前一 年的比重為 47.4%,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52.6%,增加 5.2%,顯示報導的能 量,亦隨著台海兩岸交流日益熱絡的趨勢而增強。(詳見表 4-2-1)

至於相對軟性的「民生教育影藝」新聞,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47.9%,

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52.1%,增加 4.2%,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報導新聞的 採訪範疇,略有增加報導「民生教育影藝」新聞的趨勢(詳見表 4-2-1)。

貮、放寬管制前後新聞內容報導類別分析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措施,新聞內容報導類別出現最顯著變化者為「休 閒風土人情」新聞,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純淨新聞」的比重為 37.5%,放寬管 制後一年的比重則躍升為 58.3%,顯著增加 20.8%;而「專題 報導、專訪、特稿」

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62.5%比重,縮減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41.7%比 重,顯著減少 20.8%,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改變以「專題報導、專訪、特稿」

呈現「休閒風土人情」新聞的模式,顯著增加以「純淨新聞」報導「休閒風土人 情」新聞的比例(詳見表 4-2-2)。

至於「政經社會司法」新聞內容的報導類別,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純淨新 聞」的比重為 89.8%,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則躍升為 97.5%,增加 7.7%;而「專 題 報導、專訪、特稿」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10.2%比重,減少為放 寬管制後一年的 2.5%比重,減少 7.7%,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減少以「專題報 導、專訪、特稿」深入探討「政經社會司法」新聞議題(詳見表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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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市」的比重為 83.1%,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則為 87.5%,增加 4.4%;

而發生在「台北市以外地區」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16.9%比重,減少 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12.5%比重,減少 4.4%,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報導「政經 社會司法」新聞,仍以發生在台灣政經司法中心的「台北市」為主(詳見表 4-2-3)。

「民生教育影藝」新聞內容中,發生在「台北市」的比重,在放寬管制前一 年為 87.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則為 84.0%,減少 3.0%;而發生在「台北市 以外地區」的比重,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13.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16.0%,增加 3.0%,雖然並未出現顯著的變化,但仍可看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增 加報導「台北市以外地區」發生的「民生教育影藝」新聞趨勢(詳見表 4-2-3)。

至於「休閒風土人情」新聞內容,發生在「台北市」者,不論是放寬管制前 一年或放寬管制後一年,其比重均為 50.0%,而發生在「台北市以外地區」者,

也是包括放寬管制前一年及放寬管制後一年,其比重均為 50.0%,並未出現任何 變化,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在放寬採訪地域限制後,並未增加報導「台北市以 外地區」的「休閒風土人情」新聞比重(詳見表 4-2-3)。

肆、放寬管制前後新聞內容的消息來源分析

採訪環境的變化,會導致記者報導新聞消息來源的轉變,中華民國政府放寬 管制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採訪限制後,在「台海兩岸交流」新聞內容的消息來源部 分出現最顯著變化,「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在放寬管制前一年,

比重為 41.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16.2%,顯著減少 24.8%;而「可指認姓 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消息來源比重,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28.0%,

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32.4%,增加 4.4%;而「無法明確指認姓名之消息來源」

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14.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17.1%,增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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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的消息來源,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比重為 15.3%,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17.5%,增加 2.2%;而「無法明確指認 姓名之消息來源」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39.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47.5%,增加 8.5%;另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他」新聞消息來源,

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1.7%,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2.5%,僅微幅增加 0.8%;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在報導「政經社會司法」新聞時,減少選擇「可指 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而增加「無法明確指認姓名之消息來源」的 趨勢(詳見表 4-2-4)。

「民生教育影藝」新聞的消息來源部分,「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在 放寬管制前一年,比重為 30.4%,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28.0%,減少 2.4%;

而「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消息來源比重,放寬管制前一年為 34.8%,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40.0%,增加 5.2%;而「無法明確指認姓名之 消息來源」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34.8%,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28.0%,

減少 6.8%;至於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他」新聞消息來源,放寬 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4.0%,增加 4.0%;可以看出 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在報導「民生教育影藝」新聞時,減少選擇匿名的「無法明確 指認姓名之消息來源」,而增加「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消息 來源及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他」新聞消息來源趨勢(詳見表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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