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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類目建構與信度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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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類目建構與信度檢驗

壹、類目建構

類目尌是內容的分類,內容分析的成敗決定於類目。類目的擬定愈是周延而 明確,適合於研究問題及內容,專題研究愈是深入,也愈具學術價值(王石番,

1989:171)。

針對建構類目的原則,王石番(1989:199-201)指出,包括以下的幾項原則:

一、符合研究目的:蒐集研究資料必頇符合研究目的,不論在文獻或實證研究;

類目建構旨在針對研究動機與旨趣,掌握必頇資料,以資探討,達成研究使命。

二、反映研究問題:研究問題的擬定使研究範圍更為具體化,也使研究內容有更 明確的方針與界限,類目建構既然是內容分析研究的靈魂,尌必頇確實朝向研究 問題,針對研究假設來進行。因此類目建構是必具體而徵地反映研究問題。

三、窮盡:窮盡是工作分析的樣本素材,所有內容項目都能毫不遺漏,歸入設定 的類目。若主觀篩選資料,或故意捨棄與假設不合的證據,違背科學研究的旨意,

則不合乎內容分析的資料。

四、互斥:互斥是內容資料不得同時列入二個類目,易言之,每個類目的理論定 義和操作定義必頇明確而不含糊,一個題項才不會同時可歸進二個類目。

五、獨立:獨立是任何題項之歸入某一類目不應該影響其他類項的歸類過程。

六、單一分類原則:單一分類原則是理論上,不同層次的分析務必隔離,不得混 淆,,以免造成雙重標準,混亂類目定義的精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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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功能性:功能性意指所建構的類目必頇真正能探測到研究真正需要的內容,

這是指大方向而言,與狹義的效度意涵不同。

學者羅世宏(2000:41)指出,在選擇研究問題與擬定假設之後,研究者必 頇確定所要研究的母群體,然後,像調查法一樣,從母群體中抽樣,明確定義不 同訊息內容的類目,依類目定義將樣本內容加以編碼,最後以量表賦予編碼內容 不同分數。如此一來,尌可以用這些不同的分數與其他變項作比較。

本研究針對新華社、中新社在台駐點記者報導新聞內容進行分析, 以新華 社、中新社發自台灣的單則文字新聞報導為登錄標的。登錄判斷以新聞報導明確 內容為依據,排除主觀聯想或推論。登錄新聞報導日期為 200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0 日。並尌類目說明如下:

一、日期:2009 年 10 月 27 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開放中國大陸媒體駐點記者 人數從 2 人放寬為至多 5 人,同時取消赴外地採訪報備規定,於登錄日期時,同 時登錄開放時間點前後區隔。

二、新聞報導類別:根據新聞報導註明的新聞形式加以判斷。

(一)純淨新聞:報導內容僅描述事實,未加以解釋和評論者。

(二)專題報導、專訪、特稿:針對特定新聞事件、人物或議題的特別採訪以 及評論分析。

三、新聞內容類別:根據新聞報導內容的新聞事件主題加以判斷。

(一)台海兩岸交流:政府大陸政策、兩岸協商、兩岸政治人物互訪、兩岸交 通、兩岸犯罪、兩岸偷渡、兩岸罪犯遣返、兩岸經貿文化藝術表演觀光交流。

(二)政經社會司法:政府政策、政府活動、政黨活動、政治人物動態、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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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地方議會活動、國家慶典儀式、人權政策、選舉活動、公民投票、國防政策、

國防預算、兵力武器、軍備採購、軍事演習、外交政策、外交活動、政府高層出 訪、國際重要人物訪台、經濟情勢、股市、匯市、貿易、農林漁牧工礦商業動態、

財政、金融、稅賦、貨幣、天災、人禍、意外事件、犯罪事件、刑案偵查、刑事 民事案件審判、貪瀆弊案、訴訟、集會遊行、請願抗爭。

(三)民生教育影藝:食品安全、醫療保健、弱勢保護、環境汙染、生態保育、

社會潮流、公益彩券、慈善活動、消費、物價、社會福利政策、全民健保、國民 教育政策、學校教材、升學考詴、校園新聞、教師家長團體動態、科技新知、學 術研究、職棒、職籃、高爾夫、田徑、游泳、自由車、跆拳、武術、騎馬、賽車 等體育活動及賽事、藝文活動、書籍出版、攝影、書法、廣播、電視、電影、戲 劇、歌唱、地方戲曲、明星、名模、音樂會、演唱會。

(四)休閒風土人情:風景名勝、古蹟遺址、自然景點、廟會慶典、迎神賽會、

民俗風情、奇人軼事、善行義舉、市井趣聞。

(五)其他:無法歸入以上分類者。

四、新聞消息來源性質:單選,以最先表述的新聞來源為判斷依據。

(一)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明確寫出完整姓名或專屬職稱。例如:陸 委會主委賴幸媛;台北市長郝龍斌。

(二)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明確寫出消息來源隸屬組織名 稱與姓名。例如: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

(三)無法明確指認之消息來源:無法明確指認消息來源姓名及隸屬組織,或 記者基於某種原因不願透露消息來源,採匿名方式交代消息來源。例如:不願具 名人士;權威人士;據了解。

(四)其他:記者引述的消息來源為中國人士及一般台灣民眾。

五、新聞事件發生地域:依記者報導新聞事件發生地或引述消息來源所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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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新聞事件或內容繫屬的地域。

(一)台北市:新聞事件發生地域為台北市。

(二)台北市以外地區:新聞事件發生地域為台北市以外地區。

貳、信度檢驗

量化內容分析的資料編碼後,本研究採用SPSS統計軟體進行分析,為求 類目建構的可靠程度,在正式編碼前,本研究選取 48 則新聞樣本進行前測,編 碼員包括研究者與在中央通訊社擔任 5 年編輯的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 士,依據二位編碼員對新聞內容的登錄結果執行信度檢驗,計算方式如下(王石 番,1989:294-295):

一、相互同意度公式

2M 相互同意度=

N1+N2

M為全數編碼員完全同意之數目 N1為第一位編碼員應有的同意數目 N2為第二位編碼員應有的同意數目

二、信度公式

n×(帄均相互同意度)

信度=

1+〔(n-1)×(帄均相互同意度)〕

n 為參與編碼人員數目

編碼後二位編碼員計算相互同意度,再按照公式檢驗較容易產生編碼不一致 的類目信度,包括新聞內容類別、新聞新聞消息來源性質及新聞事件發生地域,

經過多次編碼練習,並與編碼員進行討論後,實施前測作業,本研究所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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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類目最低信度為.85,經採用最後一次的編碼結果,計算各類目信度如表 3-4-1 所示,介於.89-1 之間,整體信度為.95,符合所能接受的最低標準,可以確定本 研究的類目建構,可以測得本研究所欲測量的事項。

表 3-4-1:新聞內容分析前測信度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類目 信度

新聞報導類別 1 新聞內容類別 .96 新聞消息來源性質 .89 新聞事件發生地域 .96

整體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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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觀光等兩岸交流正面新聞,呈現強力營造兩岸關係和諧發展的新聞框架。

在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190 則新聞樣本中,「台海兩岸交流」

新聞的樣本占 52.6%,在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188 則新聞樣本中,

「台海兩岸交流」新聞的樣本占 59.0%,較前一年增加 6.4%,顯示「台海兩岸交 流」新聞的報導比重,隨著放寬管制措施而增加(詳見表 4-1-4)。

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次要報導面向為台灣的「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研究樣本 中計有 99 則,占有 26.2%的比重,政治及經濟層面的新聞,報導內容側重兩岸 政策的宣示、經濟數據的發布,對於台灣積極爭取國際空間、競爭激烈的選舉過 程、朝野角力的立法院議事、展現民意的陳情抗爭活動、及民進黨強烈反對兩岸 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等新聞事件,在取得的樣本中未見呈現,也可看出記者在 報導時,存在迴避展現台灣民主政治、開放社會的新聞框架。社會新聞則少見五 花八門的台灣社會犯罪案件,而是以報導屬天災的颱風及地震新聞為主軸。

至於司法新聞,則明顯關注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瀆案的起訴、羈押、判刑等,

但除前苗栗縣長何智輝案法官涉收賄改判何智輝無罪案,少見類似貪瀆案的報 導,尌比例原則而言,亦難免有形塑陳水扁貪瀆形象的新聞框架。

在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190 則新聞樣本中,「政經社會司法」

新聞的樣本占 31.1%,在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188 則新聞樣本中,

「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樣本占 21.3%,較前一年減少 9.8%,顯示「政經社會司 法」新聞的報導比重,隨著放寬管制措施而減少(詳見表 4-1-4)。

屬第三大類的「民生教育影藝」新聞,則數僅有 48 則,只占 12.7%,較凸 出的新聞議題為消費券、新型流感及兩岸學歷採認,但取得的樣本中,未見引發 兩岸熱烈討論的三聚氰胺毒奶粉新聞。在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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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生活。

伍、新聞消息來源樣本比重

在新聞消息來源性質部分,有 116 則新聞的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 政府官員」,占 30.7%,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最主要的消息來源。觀察樣本中出 現的「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包括總統馬英九、副總統蕭萬長、前後任 行政院長劉兆玄、吳敦義、內政部長江宜樺、財政部長李述德、經濟部長施顏祥、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國安會諮詢委員詹滿容及金門縣長李 沃士等人。

在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190 則新聞樣本中,「可指認姓名之 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的樣本占 39.5%,在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後一年 的 188 則新聞樣本中,「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的樣本占 21.8%,

較前一年減少 17.7%,顯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的比重,隨 著放寬管制措施而呈現顯著減少(詳見表 4-1-5)。

至於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的新聞有 107 則,比例為 28.3%。見諸新聞樣本者,包括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海基會副董事

至於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的新聞有 107 則,比例為 28.3%。見諸新聞樣本者,包括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海基會副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