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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二節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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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建議

壹、政府近程可行政策

中華民國政府開放中國記者來台駐點採訪,加強中國民眾對台灣的了解自是 主要出發點,並因應此一宗旨逐步放寬對駐點記者的管制措施,因應台灣積極推 展觀光,目前外來觀光客又以中國大陸民眾占最大比例,金門、馬祖也鎖定中國 大陸民眾為最主要觀光客來源,提供便利優惠觀光條件,致力透過小三通管道打 開金門、馬祖與中國大陸的觀光大門,伴隨陸客自由行措施即將開放,政府可以 檢討開放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前往金門、馬祖採訪,不僅更契合新聞自由理念,也 有利推展金門、馬祖觀光產業的發展。

中國在台駐點記者申請台灣入境許可,在目前電腦化建檔管理機制已臻成熟 條件下,政府可以檢討針對經常性來台駐點記者發給多年效期入境許可證,並允 許駐台期間可以多次出入台灣,只要在核發許可證時加註但書,遇有特殊情況即 取消彈性入境措施,即可達到既有管制措施的目的。

政府仍然限制政府單位接受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採訪,自有其政策考量,本研 究針對駐點記者對政府官員消息來源的運用進行探討,發現駐點記者選擇政府官 員為新聞消息來源的比重,呈現顯著下降,此一現象反映出政府官員透過駐點媒 體向中國民眾發言的管道,出現日益窄化現象,政府應該檢討放寬政府機構及政 府官員接受駐點記者採訪的限制,由政府官員對駐點記者傳達更正確、完整的新 聞資訊。

因應台灣全力推動觀光產業,政府應透過分析 10 家駐點媒體記者的發稿取 向,針對不同媒體的需求,分別安排駐點記者前往台灣各地進行深入採訪,藉此 向中國民眾強力宣導台灣特殊的觀光資源,配合陸客自由行政策,吸引更多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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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來台觀光。

政府針對重大新聞議題,例如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食品起雲劑摻入塑化劑 事件、高雄亞運、台北聽奧、台北花博、八八風災、蘇花公路嚴重坍方、美國帶 骨牛肉進口事件、重要選舉等議題,應該適時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提供新聞背景 說明,以免駐點記者因為對新聞背景不了解,或對台灣特殊專有名詞的不解,而 導致發稿失焦甚或排斥報導,使中國民眾可以更深入了解台灣發生的重大事件。

政府部門對中國在台駐點記者行蹤仍密切掌握,可藉以觀察駐點記者經常接 觸的民意代表、專家學者或意見領袖,由相關部門適時接觸被中國在台駐點記者 視為重要新聞消息來源的對象,伺機溝通,藉以建立為台灣發聲的共識,將更有 助於中國民眾對台灣的認識,不致於因一家言而失之偏頗。

貳、政府中長程可行政策

基於台海兩岸開放媒體記者駐點的對等互惠考量,政府可與中國有關部門協 商兩岸媒體駐點人力配置,在獲得擴大開放駐點人力名額共識後,可視中國媒體 來台駐點人力的實際需求,檢討齊頭式的每家媒體駐點記者 5 人名額上限,考慮 採取務實思維,讓有需要的媒體獲得更充分的駐點記者名額,以強化中國在台駐 點記者對台灣的各種形式報導。

在媒體要求記者專業化的趨勢下,政府可與中國協商開放媒體記者常駐措 施,俾使駐點記者得以在 2 至 3 年的常駐期間,有充分的時間與意願,完全投入 了解台灣事務並掌握各類新聞議題的發展,改善輪流駐點的蜻蜓點水式出差採訪 缺點,得以更專業的角度報導台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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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開放中國媒體常駐台灣措施若實施,在兩岸對等條件下,政府可與中國 協商開放中國媒體在台灣設立分支機構,允許中國媒體在台設置完整的採訪組 織,電子媒體亦可設置健全的攝影棚,則有意願的媒體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後,

基於市場競爭考量,必然發揮最大效益,以更大能量報導台灣新聞。

中國派遣來台駐點記者,經過內部考核,結束駐點任務返回中國後,其未來 發展也可能進入中國政府部門擔任重要職務,例如 2001 年首批來台駐點的新華 社記者范麗青,進入國務院擔任發言人,以其對台灣事務的了解,進行相關決策 或發言時,更能掌握台灣的實務面,對於兩岸關係的發展,具有正面價值,政府 相關部門除例行性針對中國在台駐點記者進行新聞發布外,亦可建立更密切的溝 通與互動管道,強化彼此的認知與了解。

中國在台駐點記者除撰發例行性新聞外,部分媒體仍存在所謂內參消息的機 制,其撰發的新聞內容,並不對公開,而是提供媒體內部,甚至政府部門參考,

其內容可能是較敏感不適合媒體發表,或是採訪過程得知的未經證實訊息,基於 時效性,搶先發回提供內部參考。政府相關部門因應此一作業模式,遇有重大新 聞事件,也可以對中國在台駐點記者發布參考消息,提供最即時、詳實、正確的 訊息,避免各種小道消息干擾。

參、媒體新聞實務方面

目前中國媒體記者來台駐點,依規定仍頇透過台灣的媒體邀請來台採訪,本 研究希望經由探討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報導新聞的內容,提供台灣媒體邀請中國媒 體來台採訪時,容有更深一層的考量參考,透過邀請採訪的溝通過程,應該尌駐 點記者報導內容偏離事實或斷章取義部分,明確向中國媒體表達新聞專業上的建 議,而非僅扮演例行性邀請中國媒體派員來台駐點的白手套角色,俾能促使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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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導內容更貼近台灣真實。

中華民國政府放寬採訪地域管制措施,提供中國駐點記者自由的採訪空間,

伴隨大量中國民眾來台觀光的熱潮,駐點記者若能更深入台北市以外地區,採訪 報導台灣其他地區的人、事、物,向中國民眾傳播,並且應該致力擺脫既有新聞 框架的束縛,報導時儘量呈現新聞事件的全貌,反映台灣完整的多元意見與文 化,避免刻意漠視台灣在野黨力主住民自決的聲音,也不該忽視台灣爭取國際空 間與主權的作為,如此,在媒體競爭無所不在、無時不有的傳播市場中,將更有 效提升媒體的能見度及影響力。

中國媒體對來台駐點記者的內部管理,在開放常駐前,應建立更符合人性化 管理的制度,確保駐點記者在台灣期間的新聞表現,仍可列入年度考核項目,讓 駐點記者不致因為來台 3 個月,反而影響個人的考績與升遷,致力避免連帶造成 來台駐點工作被記者視為變相處罰,讓來台駐點成為令記者充滿好奇、興趣,且 願意挑戰的任務,如此,更可促使駐點記者報導台灣新聞質量的提升。

新聞記者以言論自由為出發點,要求消息來源提供資訊以報導新聞,但中國 在台駐點記者面對學術性訪談的邀約,除非獲得上級長官的核准,或是本身即為 主管層級,幾乎全數拒絕讓自己的發言內容成為可公開的訊息,此一現象反映中 國在台駐點記者本身即未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中國媒體應該基於新聞業奉為圭 臬的言論自由,開放旗下記者以個人身分發言的言論自由,只要表明其發言立場 不代表所屬媒體,而其發言內容不涉及洩密或違法,則駐點記者亦應享有充分的 言論自由。

媒體在兩岸交流過程中,扮演重要的先行者及溝通者角色,兩岸媒體若能透 過共同企畫新聞、聯合採訪,針對例如台商赴中國投資、台灣農產品外銷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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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在國際間扮演角色等議題,進行跨媒體專題報導,將更助於增進兩岸民眾的 彼此了解與交流,也擴充了媒體本身的新聞產製能量及傳播效能。

肆、學術研究方面

中華民國政府促進兩岸新聞交流,開放中國媒體記者來台駐點採訪已逾 10 年,學術界逐漸累積對駐點記者報導新聞內容的研究,但在新聞內容的類目建構 上,少有將「台海兩岸交流」單獨歸類者。本研究從中國在台駐點記者角色出發,

在分析其報導新聞內容時,將「台海兩岸交流」列為獨立新聞內容類別,使研究 結果更契合中國在台駐點記者的角色功能,也提供學術界研究兩岸新聞交流的另 類思考,未來的研究也可以詴圖將「中國官員來台交流」單獨分類,探討駐點記 者對中國官員來台交流新聞的處理實務。

針對未來的學術研究,在研究方法上,除了蒐集文本進行分析、對駐點記者 進行深度訪談,也可以採取問卷調查,或採用參與觀察法,更廣泛取得各類媒體 駐點記者的意見,同時近身了解駐點記者採訪新聞的實務操作,則可以更明確印 證內容分析的結果,提升研究發現的學術價值。

另有關研究對象,可擴大選擇包含報紙、電視及廣播等不同性質媒體的駐點 記者,研究不同性質媒體駐點記者報導內容或選擇新聞消息來源的差異。至於研 究範圍,除了從大範圍的時間序切入,也可選擇以特定新聞事件,如台灣五都選 舉、莫拉克風災等議題進行研究,或自駐點記者報導特定人物,如總統馬英九、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物新聞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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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

王石番(1992)。《傳播內容分析法:理論與實證》。台北:帅獅文化事業公司。

王 求(1992)。〈歷盡周折叩門開〉。《首批大陸記者台灣紀行》。卲林:卲林出 版社。

王洪鈞(2008)。《開放大陸記者來台採訪之可行性及其影響研究》。台北:行政 院研考會。

王毓莉(1997)。《中共改革開放政策對電視事業影響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東

王毓莉(1997)。《中共改革開放政策對電視事業影響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