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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三節 放寬管制前後新聞地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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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放寬管制前後新聞地域分析

2009 年 10 月 27 日,中華民國政府放寬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採訪新聞的地域管 制措施,將自由採訪區域自台北市擴大為全台灣地區,透過分析放寬管制前後中 國在台駐點記者撰發新聞事件的發生地域、新聞類別、新聞內容及新聞消息來 源,以了解放寬管制措施的影響。

壹、放寬管制前後新聞地域比重分析

本研究將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撰發新聞的新聞事件發生地域,分為「台北市」

與「台北市以外地區」二類,分析新聞事件發生地域為「台北市」的樣本,在放 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51.9%,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48.0%,減少 3.8%;至 於新聞事件發生地域為「台北市以外地區」的樣本,則出現顯著變化,在放寬管 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42.9%,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57.1%,增加 14.2%,可見中 國在台駐點記者於放寬採訪新聞地域管制措施後,呈現增加報導「台北市以外地 地區」新聞的能量(詳見表 4-3-1)。

表 4-3-1 放寬管制前後新聞事件地域分析(%,N=378)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新聞事件地域

日期

台北市

(N=308)

台北市以外地區

(N=70)

2009 年 10 月 27 日前

一年 51.9 42.9

2009 年 10 月 27 日後

一年 48.0 57.1

總計 100 100

增減 -3.8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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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尌發生在「台北市以外地區」的新聞進行分析,放寬管制前一年,「台海 兩岸交流」新聞的比重為 43.3%,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62.5%,顯著增加 19.2%,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於放寬採訪地域管制後,撰發「台北市以外地區」

的「台海兩岸交流」新聞,具有大幅增加的趨勢;而「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比 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33.3%比重,顯著減少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12.5%,

大幅減少 20.8%,則是最明顯的變化,足見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對於發生在「台北 市以外地區」的新聞,關注「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比重顯著降低;至於「民生 教育影藝」新聞,在放寬管制前一年所占比例為 10.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例 也是 10.0%,並未出現變化;另「休閒風土人情」新聞,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 重為 13.3%,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15.0%,微有增加 1.7%;顯示中國在台駐 點記者對於發生在「台北市以外地區」的「政經社會司法」新聞,同樣有減少報 導的趨勢,且幅度更為顯著,另可看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對於發生在「台北市以 外地區」的新聞事件,仍以「台海兩岸交流」新聞為主軸,且有大幅增加的趨勢

(詳見表 4-3-3)。

肆、放寬管制前後新聞發生地域消息來源分析

發生在「台北市」新聞中,以「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為消息來源的 比重,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為 40.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 24.3%,減少 15.7%;

而「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的消息來源,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 重為 26.9%,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27.7%,增加 0.8%;至於「無法明確指認 姓名之消息來源」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24.4%,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26.4%,增加 2.0%;另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他」新聞消息來源,

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8.8%,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21.6%,增加 12.8%;

顯示發生在「台北市」新聞中,不再以「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為最主要 的消息來源,且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他」新聞消息來源有大幅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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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5.8%;可以看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在報導「台北市以外地區」新聞時,同 樣不再以「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為最主要的消息來源,轉而 以「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為最主要消息來源,同時減少選擇 匿名的「無法明確指認姓名之消息來源」(詳見表 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