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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四節 放寬管制前後新聞消息來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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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的樣本,在放寬管制前一年 的比重為 64.7%,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35.3%,大幅減少 29.4%;而消息來源 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的樣本,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 為 44.9%,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55.1%,增加 10.2%;另「無法明確指認姓名 之消息來源」樣本,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50.5%,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 為 49.5%,微有減少 1.0%;可見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於放寬管制措施後,撰發新聞 明顯減少選擇「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詳見表 4-4-1)。

貮、放寬管制前後新聞消息來源之報導類別分析

2009 年 10 月 27 日放寬管制措施後,新聞消息來源之報導類別出現最顯著變 化者為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他」新聞消息,在放寬管制前一年報 導類別為「純淨新聞」的比重為 94.7%,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減少為 78.0%,

縮減 16.7%,而「專題報導、專訪、特稿」的報導類別,自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5.3%

比重,增加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22.0%比重,躍升 16.7%,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 者於放寬管制措施後,對來自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他」新聞消息 來源,選擇以撰發「專題報導、專訪、特稿」模式處理新聞的比例明顯增加(詳 見表 4-4-2)。

至於「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的報導類別,在放寬管制前一 年,「純淨新聞」的比重為 90.7%,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為 100%,增加 9.3%;

而「專題 報導、專訪、特稿」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9.3%比重,減少 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0%,減少 9.3%,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對「可指認姓名之 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在放寬管制後一年,幾乎不引以為撰發「專題報導、

專訪、特稿」的消息來源(詳見表 4-4-2)。

另「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消息來源的報導類別,在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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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放寬管制前後消息來源之新聞內容分析

記者採訪環境改變可能影響對新聞消息來源的選擇,更會改變新聞報導的內 容,在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新聞中,「台海兩岸交流」新 聞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54.7%,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 43.9%,減少 10.8%;而「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34.7%,略減為 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31.7%比重,減少 3.0%;而「民生教育影藝」新聞,在放寬管 制前一年所占比例為 9.3%,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例為 17.1%,增加 7.8%;至於「休 閒風土人情」新聞,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1.3%,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 為 7.3%,增加 6.0%;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對於根據「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 官員」消息來源撰發的新聞內容,「台海兩岸交流」新聞的比例,呈現減少的趨 勢(詳見表 4-4-3)。

至於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的新聞中,「台 海兩岸交流」新聞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58.3%,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重 61.0%,增加 2.7%;而「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18.8%,

減少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11.9%,減少 6.9%;而「民生教育影藝」新聞,在放寬 管制前一年所占比例為 16.7%,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例為 16.9%,僅增加 0.2%;

另「休閒風土人情」新聞的比重,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為 6.3%,放寬管制後一年 為 10.2%,增加 3.9%;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對來自「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 者機構負責人」消息來源,有半數以上均據以處理「台海兩岸交流」新聞內容,

而據以處理「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比例,則呈現減少的趨勢。(詳見表 4-4-3)。

針對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對匿名新聞消息來源的處理,在「無法明確指認姓名 之消息來源」新聞中,「台海兩岸交流」新聞的比重,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為 29.2%,

放寬管制後一年為 40.4%,增加 11.2%;而「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比重,則由 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47.9%,減少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40.4%,減少 7.5%;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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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增加 3.2%;而「政經社會司法」新聞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5.3%,

略減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2.4%比重,減少 2.9%;而「民生教育影藝」新聞,在 放寬管制前一年所占比例為 0%,放寬管制後一年的比例為 2.4%,略增 2.4%;至 於「休閒風土人情」新聞,在放寬管制前一年的比重為 5.3%,放寬管制後一年 的比重為 2.4%,減少 2.9%;顯示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對於來自一般台灣民眾與中 國人士的「其他」消息來源,已經有高達 9 成以上是據以處理「台海兩岸交流」

新聞(詳見表 4-4-3)。

肆、放寬管制前後消息來源之新聞地域分析

在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的新聞中,新聞事件發生地域 在「台北市」的比重,放寬管制前一年期間為 85.3%,放寬管制後一年則增加為 87.8%,增加 2.5%;而發生在「台北市以外地區」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 的 14.7%,減少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12.2%,減少 2.5%,顯現「可指認姓名之台 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的新聞,高達 8 成以上均屬中國在台駐點記者在「台北市」

採訪的新聞,且有增加的趨勢,而中國在台駐點記者採訪「台北市以外地區」的 新聞,依賴「可指認姓名之台灣政府官員」消息來源的比例則漸趨下降(詳見表 4-4-4)。

而消息來源為「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的新聞中,新聞事 件發生地域在放寬管制前後,出現最顯著的變化,其發生在「台北市」的比重,

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89.6%,大幅減少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69.5%,明顯減少 20.1%;至於發生在「台北市以外地區」的比重,則由放寬管制前一年的 10.4%,

明顯增加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30.5%,大幅增加 20.1%,顯現中國在台駐點記者 採訪「台北市以外地區」的新聞,選擇「可指認姓名之台灣專家學者機構負責人」

消息來源的比例,呈現大幅成長趨勢(詳見表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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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前一年的 26.3%,減少為放寬管制後一年的 22.0%,減少 4.3%,顯現中國在台 駐點記者採訪發生在「台北市」的新聞,選擇包括一般台灣民眾與中國人士的「其 他」消息來源新聞的比例,有微幅增加的趨勢(詳見表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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