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政府與民間對小林國小校園易地重建之協助過程
壹、政府機關協助小林國小校園易地重建的具體作為
為完善校園災害管理機制,教育部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於民國 90 年成立 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簡稱校安中心),統籌指揮各級教育行 政單位與學校,遂行各項防災作為,並明令各縣市政府依據「校園安全及災 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如附錄十三),要求各級學校落實校園安全確實通 報,以利政府能夠即時掌握災害情況,在第一時間給予受災地區與人員協助 與支援。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當研究者確知小林社區及小林國小遭受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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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研究者隨即向上級主管單位通報學校慘重的災情,並上校安中心填報學 校受災情形,以利政府機關瞭解災情,對小林社區及學校提供救援。災後,
小林社區及小林國小有賴中央政府、當時高雄縣政府及學校教育方面給予全 力協助,讓小林社區家長能夠得到救援與補助,學校能夠在最快的時間安置 與復課,小林國小也能夠在大家的期盼下重建完成,讓小林孩子能在自家附 近學校就讀,整個小林村因此重生,這都歸功於政府機關的協助與促成,本 校黃主任及潘姓家長這麼說:
黃主任(時任總務主任):「很感謝政府在災後給小林國小很多協助,讓我們學校師 生都能在最快的時間重新站起來,政府對我們的幫助大約有以下方面:1.提供學生及教師 就學安置經費及協助。2.學生心理輔導。3.復校重建經費及協助。」(T1D420130501H)
潘姓家長:「很感謝政府及民間善心人士對學校的幫助,出了很多錢來買土地、蓋新 學校,也買許多學生上課要用的設備,尤其學校蓋得很漂亮。學校是我們孩子及社區學習 的中心,而且學校就建在我們自家的附近,小孩上學方便,又可減輕我們家長接送孩子的 負擔,所以看到學校建設完成,我們家長都感到無比興奮,非常感謝政府的幫忙。」
(P2D8120130504H)
以下就中央政府、原高雄縣政府及學校教育三方面協助小林國小校園重 建的具體作為分別說明。
一、中央政府方面
莫拉克風災是人力無法抗拒的天災,政府也從來未曾料到會發生這麼巨 大的災害,一直到災情逐漸的傳出,政府才驚覺災害這麼龐大,損失如此嚴 重。中央方面立即成立「災害應變處理中心」,並設立「八八水災救災專線」
及「內政部賑災捐款專戶」,且由內政部消防署全權負責,結合軍方、地方 及民間協力救援工作,希望盡力協助災區,搶救受災民眾,減少災害的損失。
另外,行政院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於莫拉克颱風災後 7 天(民國 98 年 8 月 15 日)成立「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相關機關及災區縣(市)首長、專家、民間代表等聘 (派)任之,專責主導災後重建整體規劃,並明訂之家園重建、基礎建設重建、
產業重建、生活重建、文化重建等計畫,加速災區重建工作,行政院莫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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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組織圖如圖 4-1。
圖 4-1 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組織圖 資料來源: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二、原高雄縣政府方面
因應莫拉克颱風來襲,原高雄縣政府視防災如作戰般,於民國 98 年 8 月 6 日下午立即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與「救援資訊網站」,並依據中央災 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啓動一級開設,府內各單位以及水利 署河川局、交通部公路局、台電、中華電信、自來水公司…等單位輪值人員 24 小時進駐,隨時因應可能發生之災情,指揮官每日召開應變中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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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由副指揮官駐守即時指揮調度,同時建置網站公布最新訊息及搶救進度與 災情,以統一媒體消息來源,讓第一線人員全力投入救災工作;縣內各水利 權責單位完成各抽水站、水門整備工作;消防局並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劃定山 區、海邊、河川等管制警戒區域,颱風期間嚴格禁止民眾進入,以避免危險 發生。
民國 98 年 8 月 7 日下午起,農委會對原高雄縣 38 條土石流潛勢溪流陸 續發布黃色警戒及紅色警戒,災害應變中心隨即多次連繫警戒鄉鎮之公所災 害應變中心勸導民眾提高警覺,並利用白天視線較佳時進行疏散與撤離;8 月 8 日原高雄縣雨勢持續加劇,因此封閉 21 座橋樑,並再度通知警戒鄉鎮 之災害應變中心及村長,儘速勸導民眾疏散到安全地帶。無奈悲劇仍然發 生,大量的降雨造成山區土石崩塌,堰塞湖瞬間潰堤,洪水夾帶大量的土石,
造成山區鄉鎮嚴重的災情,搶救受困於危險區域的民眾成為當務之急。另外 原高雄縣府也督責水利權責單位、農業及消防局全權掌握狀況,作好疏散或 撤離,並結合國軍與中央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同時在 8 月 18 日成立「災後 重建推動委員會」,統籌災後重建綱要計畫之研議及協調,以推動各項重建 之工作,其成員包含中央機關、府內局處首長、各領域之專業人士與重災區 之鄉鎮長,使各方之重建意見,得以獲得充分討論與考量,其委員會組織如 圖 4-2。
在救災期間,原高雄縣政府各局處首長等相關單位、教育處及災區學校 幾乎天天都是忙得昏頭轉向,會議及報告也天天不定時的召開,同時災後的 每一天,原高雄縣政府除了要求災區學校毎日作災情回報外,教育處相關同 仁依指示,忙碌於蒐集各方傳來的訊息,並做資料的整理與建立。教育處長 除了坐鎮於縣府指揮外,也穿梭於災區及旗山國中,並不定時召集災區校長 召開會議,以掌握災情及瞭解各校處理狀況,對於各校所提出的困難與問 題,也都一一的提供資源並協助解決,所以,災後各局處首長、教育處長官 及研究者為了救災工作,都常常要忙到深夜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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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 高雄縣莫拉克災後重建工作運作機制圖 資料來源:高雄縣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資訊網 三、學校教育方面
災害發生當時,因應災區學校道路及通訊中斷,原高雄縣政府責成教育 處統一指揮,利用旗山國中操場接應由直升機載送到的學生及災民,並於鼓 山國小成立臨時行政辦公中心,以匯集各校校長之災情報告,另一方面亦可 立即回應需求,掌握學生情形,以及後續災區學童的安置問題。縣府提供學 校不同的安置方案,並協助引介學童各項就學援助與心理輔導,務必使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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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害的影響降至最低,同時訂定「災區學校教職員生專案安置計畫」,讓 學生的學習不因災害而中斷,縣府也針對受災學校協助就學安置措施,相關 安置措施如表 4-4。
表 4-4 高雄縣受災學校安置地點與預估人數統計表
校名 上課地點 住宿地點 預估學生人數 桃源國中
桃源國小 興中國小 建山國小 樟山國小
和春技術學院 旗山校區
和春技術學院
旗山校區 431 人
寶山國小 六龜國小 學校附近租屋 14 人 三民國中 新普門中學校區 普中旁民宅 120 人 民族國小 旗山國小 大樹仁美營區 55 人 民權國小 觀亭國小 大樹仁美營區 100 人 民生國小 鼓山國小 高雄農場 157 人 甲仙國中 甲仙國中 學校附近租屋 30 人 小林國小 甲仙國小 學校附近租屋 32 人
寶來國中 天台山 天台山 123 人
新發國小 原校就學 教師宿舍 8 人 茂林國中 原校就讀 鳳山農會茂林會員中心 32 人 龍興國小 原校就讀 大津學生作息調整(8 人)
總 計 1246 人 資料來源:民國 98 年 9 月 2 日縣府莫拉克颱風災情與災後重建專案報告紀
錄
另外,災後教育局也積極協助學校,提撥相關安置經費,引介議員募得 款項等,作為學校購買辦公設施及設備,成立臨時辦公室,選擇並安排學生 未來安置及就學地點,並定期召開行政及災情處理報告,並於民國98年9月 開學後,由原高雄縣學生心理諮商中心針對災區學生做診斷、分析、輔導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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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重建,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在安置告一段落後,教育處於民國98年9 月下旬指示本校協同民間認養單位,籌劃學校校舍重建相關工作,並進行校 務運作與校園規劃,務必做到校園重建、學校行政、學生學習與生活不受災 害而中斷,務必讓學校正常運作,學生持續學習。
貳、民間單位對小林國小校園重建的協助
在小林國小校舍重建認養,有其複雜有趣的過程,記得民國98年暑假過 後開學沒多久,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樊雯曾到甲仙拜訪本校(當時小 林國小安置在甲仙國小),表達想瞭解本校相關災後訊息,隔了數週再度來 訪,說明要認養甲仙及那瑪夏鄉這幾所災區學校,並談及未來合作的模式。
後來經教育部及認養單位多次的連繫下,那瑪夏鄉災區學校仍由台達文教基 會認養,小林國小改由TVBS文教基金會認養,這也是在民國98年9月28日於 教育部部長的見證儀式下確定完成的,當下並簽訂認養同意書,分別交由校 方及認養單位收執,過程可謂園滿,並為日後重建開啓新的里程碑。
小林國小在災後也不定期的接收來自各個慈善團體、企業機構或個人的 協助,捐贈學校教學設備、獎助學金、午餐費、學用品、學生制服、圖書等 物資,這些資助部分直接發送給學生或家長代收,部分直接滙入學校教育儲 蓄戶,作為日後添購教學用品,購買設備以及發放學生的教育生活費,是故 災後四年來,多少也減輕家長教育經濟負擔,學生的各項教育活動與生活開 支,均由民間所捐助積存的教育儲蓄戶提領支應,讓學童的學習與生活得到
小林國小在災後也不定期的接收來自各個慈善團體、企業機構或個人的 協助,捐贈學校教學設備、獎助學金、午餐費、學用品、學生制服、圖書等 物資,這些資助部分直接發送給學生或家長代收,部分直接滙入學校教育儲 蓄戶,作為日後添購教學用品,購買設備以及發放學生的教育生活費,是故 災後四年來,多少也減輕家長教育經濟負擔,學生的各項教育活動與生活開 支,均由民間所捐助積存的教育儲蓄戶提領支應,讓學童的學習與生活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