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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故事與說故事

幼兒是具有可塑性的,因為缺乏生活經驗,幼兒會從故事中的情節及角色去習得社 會的規範,努力扮演父母、師長甚至同儕對其所期待的角色,故事可以讓幼兒學習到如 何解決問題,能調整自己面對的問題並對未來懷抱希望(陳思綺,2006)。故事可以把 難懂的道理傳達給別人、可以讓自己茅塞頓開、也可以拉近理論與實際的距離,其不僅 能提升幼兒的想像力,帶來歡樂的童年,使人覺知情節發展,也使人驚訝發展的過程,

在潛移默化中,更能內化進入幼兒的心靈深處,讓幼兒不知不覺中被故事的情節所吸引,

引發學習興趣(王慧勤,2006;常雅珍,2009)。另外,故事應用在教學上,對於語言、

創造力、個人社交技巧以及文化學習等,都有強大的影響(鄒文莉,2003)。

學者提到傳統說故事活動的功能有:傳遞文化、娛樂大眾、建立共識、心靈治療、

思想控制、宗教傳播(吳靖國、魏韶潔,2007)。也有學者提到說故事對幼兒的功能為 引發兒童上課的興趣、消除師生間的距離、激發兒童的想像力、可以發展兒童的語言能 力、促進兒童對社會的適應、矯正兒童的異常行為;父母及師長為幼兒說故事,可以讓 幼兒得到親密和安全感,能幫助他們在成長的路上擁有健康的心理狀態(林文寶,1987;

洪曉菁,2000)。

說故事涵蓋聆聽、閱讀、語用技巧,具語言的基本功能,然而幼兒說故事不僅是語 言的表現,也是自我的表述,更可以培養幼兒閱讀的興趣;幼兒透過「口說」,組織故 事情境脈絡、語言經驗以及思考能力以呈現外在智力運作的功能,是認知、社交、語意 能力發展的指標(洪曉菁,2000;李宛靜,2002;程培儀,2004;李陸芳,2008)。幼 兒說故事內容中的事件、時間、空間及人物的陳述、連貫、和強調之處,是個人經驗的 重組,但是幼兒的經驗有限,故藉由故事,幼兒可以發現除了自己以外的生活世界,從 中學到因應的方式,以及獲得決定的能力;而經由幼兒說故事的內容,有助於大人瞭解 幼兒看世界的觀點以及其對世界的理解(洪曉菁,2000;洪慧娟,2000;王慧勤,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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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成人對幼兒說故事,可以傳遞成人世界所期望幼兒學習的文化價值,也可以滿足 幼兒內心世界的各種需求(程培儀,2004;唐淑華,2004)。綜合學者所述,故事及說 故事都有其重要性。另外,研究者在本節將分別探討故事的結構與元素、故事的特質、

及說故事表現。

一、故事的結構與元素

故事起源於遠古時代,人類因為恐懼和想像以及為了滿足自我需求,將各種現象想 像成故事來解釋周遭環境事件,即使幼兒尚未識字,仍能透過故事認識外面的世界,並 藉由故事啟發想像力、創造力。說故事活動在沒有文字之前已經出現,而在印刷術發明 以後,書籍擴大了說故事的影響力,吸引幼兒的參與,藉由大人的導讀,幼兒更容易親 近書本(吳靖國、魏韶潔,2007;常雅珍,2009)。故事的原始意義為「發生過的事件」, 強調在時間順序排列下,對真實事件的敘述,但故事的內容也可以來自於虛擬的陳述,

取材可來自我們周遭的世界,可以以現實生活事件作為材料(林文寶,1987;林守為,

1992;何三本,1995;洪慧娟,2001;劉宴伶,2003)。

研究者將故事內容分為故事結構以及故事中的元素。典型的故事結構是按照事件、

時間的發展順序以及因果關係加以排列組合,應包含有開頭及衝突、發展及解決過程、

及結尾的完整結構;而故事內容中的元素可包含:角色人物、場景、主題、情節、事件、

及角色行為的選擇等(林文寶,1987;蔡尚志,1989;林守為,1992;洪曉菁,2000;

程培儀,2004;林昆達,2009;吳佩穎,2009;林良,2011;Simmons, 2002),透過故 事可以表達出某些訊息和意義。以下分別對故事結構與元素分別探討:

(一)故事的結構

什麼是結構?結構是由一串事件所組成的作品的骨骼;故事結構多包涵故事背景、

引發事件、內在感受反應、行動目標、主角嘗試解決問題或衝突以及達成目標的經過、

以及結局(Morrow, 1986;吳佩穎,2009)。亦即故事結構是故事內文中呈現因果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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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規則,每一篇故事都是可以用一組能定義故事內在結構的規則述說出來,這些規則就 是故事結構(李宛靜,2002;林秀慧,2008)。

構成故事的主要部分為:首部(頭)、中部(身)、末部(尾)、完成過程四個部分

(何三本,1995);一個完整的故事流程,也就是故事的外在形式架構,是屬於線性的 結構,包含開頭、發展和結束。開頭主要介紹故事的背景、人物、時間和地點;故事的 發展通常包含兩個以上的事件,故事的情節按照時間順序和因果關係環繞在主要的人物 和事件上;故事結尾要交代故事的結局,不管是圓滿的或是哀傷的結局都必須交代清楚 而且要合理及簡潔(蔡尚志,1989;何三本,1995;洪曉菁,2000;林昆達,2009)本 研究參考幾位學者的故事內容結構,將故事結構分為開頭、發展、結束三部分:

1.開頭

故事的開始是主要任務,一開始也要運用懸疑的技巧點出故事的任務,為了要讓故 事可以延續、順利的展開,需要有一種敘述動力,而敘述動力包含兩個因素:內在的人 物願望及觸媒事件(何三本,1995)。觸媒事件即是讓故事一開始有了某種欠缺,讓故 事有繼續發展的延伸性。幼兒的耐性有限,所以故事的開頭越簡單明瞭越好;故事的開 頭也有三大要素要注意,第一要素為運用敘述的方式,直接的切入故事,能夠滿足幼兒 心急的情緒;第二要素為訴諸感覺,從開頭開始讓幼兒產生各種想像,激發幼兒高昂的 情緒迎接情節;第三要素為引起幼兒的注意,開頭若能引起幼兒的注意,故事就算是成 功一半了(蔡尚志,1989;;洪曉菁,2000)。

2.發展

故事的發展,即故事的主體,重心在故事本身,也就是故事情節的發展;故事情節 在故事發展中推波助瀾,往前推的過程中是變化多端的,直到高潮的出現,其發展是一 系列的自由抉擇和有意識的決定,而且在故事情節中,人們可以輕鬆的袒露自我,讓故 事中的主角和情境發展有無限多的可能性。從故事一開始提到的任務中展開一連串的矛 盾、衝突、協商及轉折,而且故事發展除了主要在描述故事開頭所出現的目標和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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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注意事件與事件之間的緊密度;故事發展的部分要注意三個原則(1)保持懸疑;(2)

直線式推進;(3)高潮處突然停止(林文寶,1987;蔡尚志,1989;何三本,1995;洪 曉菁,2000;王慧勤,2006;吳靖國、魏韶潔,2007)。

3.結束

故事要結束,就要使故事動力消失,讓故事動力消失的方法有三種:人類的願望獲 得滿足、徹底破滅、及角色人物退出故事。兒童文學作品的結局,常必須強調是「圓滿 的」、「喜劇的」,善與惡的角色都有適合的安排,才能滿足兒童的同情心、正義感;結 局是故事嶄露主題的部分,結局的原則有三個(1)越意外越好;(2)簡單明瞭;(3)

強調喜悅和圓滿(林守為,1992;蔡尚志,1989;洪曉菁,2000)。

但上述的故事內容結構,其內容大致上皆以大人對幼兒或兒童說故事的角度來論述,

比較缺少以幼兒為敘說者的角度來論述幼兒的說故事內容結構為何。另外,幼教師培生 並非專業的兒童故事創作者,他們敘說的故事,是否也符合這樣的結構,這兩部分正是 本研究想要加以了解的部分。

(二)故事中的元素

學者對故事廣義的解釋是建立在「事件敘述」或「情節」上,故事必須有一個完整 的結構,包含主題、角色、情節、背景、文體風格等要素(林文寶,1987;林守為,1992)。

而且構成故事的元素有「主題」、「角色」、「角色行為特徵」、「情節」四大要素(洪慧娟,

2001;程培儀,2004;蘇美冠,2008;鄭玉青,2008);研究者參考學者的分類,將故 事中的元素分為下列五點敘事之。

1.主題

主題說是作者的中心思想及主要理念,故事作者或插畫者透過書中的角色、場景、

及情節來告知讀者某些觀念或道理,也是作者寫者故事的主要目的(蔡尚志,1992;廖 卓成,2002;程培儀,2004;林文韵、施沛好譯,2009)。主題是故事的整體或基本內 容,也是作者在故事中包含的抽象概念,在一本書中可以有一個或多個主題的存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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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需引起幼兒注意並傳遞給幼兒一個事實(墨高君譯,1996;鄭玉青,2008 林文韵、施 沛好譯,2009)。

2.角色

角色是貫穿整個故事情節的重要元素,也是故事的靈魂,會使故事產生很大的轉機

(程培儀,2004;陳思綺,2006;蘇美冠,2008)。圖畫故事裡的角色可以是動物、真 實人物、物體或是想像的東西;一個好的故事,作者所形塑的動物角色往往是真實的動 物屬性和人類行為的巧妙結合,因此動物的角色行為、情緒、及面對的情境都是擬人化 的。故事中擬人化的動物雖然具有人類的性格,但是還是保持他們動物的本性,幼兒也 比較喜歡擬人化的動物角色,這樣的方式可以讓讀者多一些想像空間,也能與自己的生 活相呼應,幼兒也會常常受到故事中角色的影響而漸漸成長;學者提到正面的人物角色 可以是幼兒的朋友、楷模、也可以是幼兒暫時性的父母,幼兒也可以從故事中的角色瞭 解自己、瞭解別人、及瞭解世界(程培儀,2004;陳思綺,2006;鄭玉青,2008;林文 韵、施沛好譯,2009)。

故事中通常有一些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在故事中追求某種目的的角色稱為「主角」, 其是一位具有完整描繪與複雜性的個體,就像真實人物一樣有好與壞的特徵;而次要人 物則稱為配角,會以比較不完整或局部的方式來描寫,有可能是主角的助手或是對頭,

也就是幫助主角或是阻撓主角的角色(陳思綺,2006;林文韵、施沛妤譯,2009)。

也就是幫助主角或是阻撓主角的角色(陳思綺,2006;林文韵、施沛妤譯,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