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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敘事能力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文獻探討分成三節,第一節介紹敘事能力;第二節介紹故事與說故事;第三節 介紹故事與說故事相關研究。

第一節 敘事能力

本節將敘事能力分為敘事能力的定義、敘事能力的重要性、以及敘事能力發展的理 論,最後是敘事能力的相關研究,以下就這四點逐一討論之。

一、敘事能力的定義

所謂敘事(narrative)是指個體在溝通情境中藉著「表述」,並且用一句話以上依時間 先後發生順序清楚的表達個人想法或事物的狀態或關係,也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行為(林 麗卿,2000;林文寶,2000;李宛靜,2002;許舜杰,2008;洪淑卿,2009);敘事內 容則是包含由不同事件連接成的起頭、情節發展過程及結尾(錡寶香,1999;林麗卿,

2000)。其重要觀點是「生活即敘事」,亦即不論以任何方式表達出來的內容都算敘事,

例如:可以是每天生活中發生的事,也可以是個人經驗或想像出來的情節、想像的事件、

或是他人口述的故事,並且透過其展現內在的自我及透露自己對事物的感覺與想法。在 此廣意的定義中,幼兒在日常生活中經歷的大大小小事件,幼兒都可以敘事來描述其所 感知的整體脈絡(林麗卿,2000;洪慧娟,2001;張淑松,2004;張菀真、辜玉旻,2008;

郭旭棋,2010)。

也有學者將敘事的範圍縮小至敘說「故事」,因此,敘說的「事件」被狹義的限制 為故事(張淑松,2004;程培儀,2004);在此狹義的定義中,Roth 與 Spekman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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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敘事亦即說故事,是將故事中的人、事、物等種種敘述出來,所關注的是幼兒在日 常敘說事件中,逐漸邁向完整故事的一連串發展過程,其包含熟悉的或有獨創性的故事,

因此故事是包含在敘述的過程中,故事是敘事的主體及內容要素(洪慧娟,2000;李宛 靜,2002;張淑松,2004;引自胡茵音,2011)。

本研究認為幼兒說故事屬於口語敘說的能力形式之一(李宛靜,2002)。故事是敘 事的主要內容要素及架構,敘事是說故事的工具,而且敘事推動了故事的進展(林麗卿,

2000;程培儀,2004;張淑松,2004),因此說故事包含在敘事概念裡面,且大多數幼 兒先有敘事的經驗,然後才學會說故事,故本節一開始先從敘事能力的定義開始談起,

再談到敘事能力的重要性及幼兒敘事能力發展。

二、敘事能力的重要性

在幼兒園階段,幼兒的敘事能力是相當重要的,其主要透過口語敘說與外界進行互 動(張菀真、辜玉旻,2008)。研究者根據文獻結果顯示,將敘事能力的重要性分為敘 事促進心智能力發展、敘事能力促進口語表達能力、以及敘事能力發展社會互動三大功 能,以下就這三大功能逐一探討之。

(一)促進心智發展

敘事是高層次的心智活動,協助幼兒思考、建構自我和生活的世界,幼兒在陳述某 經驗或敘說故事以及理解周遭環境的意義時,藉由敘事找到合理的解釋,常常從中反映 出個人的思考方式、觀點及人格特質,其在幼兒對自我及外界之認知問題處理上均具有 強大的功能(林麗卿,2000;李宛靜,2002;張馥麗,2007;洪淑卿,2009)。幼兒的 敘事是藉由語言表達內在思想及呈現外在智力運作,需要從記憶中提取與敘說相關知識,

然後選擇適當的詞彙及語句表達出來,還需要考慮到敘說內容的組織架構等,而內容包 含真實的經驗和自己想像情節的角色、事件背景以及前因後果,時間則是可以包含過去、

現在、和預期的未來;敘事除了具有描述的功能,還具有幫助幼兒統整經驗之價值,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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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很快能掌握其所需的言行表現,敘事結構的建立會影響一個人對文字的理解,且達 到一般的水平水準,因此敘事能力對幼兒心智發展很重要(林麗卿,2000;許舜杰,2008;

洪淑卿,2009;Reese, Suqqate, Long, & Schaughency, 2009)。

(二)增進口語表達能力

幼兒在敘事時必須維持社會性獨白,且須產生有意義的語言,敘事有助於培養幼兒 有條理且靈敏的思考,幼兒敘事的語言使用與發展和實際生活經驗有交互影響的作用,

不僅僅是用於表達生活經驗,也結合了幼兒的認知、文化獲得、社會化等能力,是適應 社會所需的重要能力,其中幼兒的個人特質和過往經驗影響其敘事表現,從幼兒的敘事 中可以發現,他們不但告訴我們他們的生活經驗以及對所描述事件之情緒反應和價值判 斷,更顯現出他們的口語表達與對複雜的語言結構的了解;而敘事結構組織的完整決定 了敘說表達是否達到溝通理解之目的(林麗卿,2000;李宛靜,2002;張馥麗,2006;

吳怡蒨,2008;張菀真,辜玉旻,2008;洪淑卿,2009)。

(三)發展社會互動

幼兒敘說並非是為了學習語言,因為對幼兒來說敘事的語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幼 兒可以藉敘事能力認識外在世界、與他人溝通、表達自我感受或傳達訊息,敘事協助幼 兒思考與建構,藉以改變自己和外在世界的關係(林麗卿,2000;劉宴伶,2003;張馥 麗,2006;洪淑卿,2009;胡瑞敏,2011)。在幼兒的社會互動中,敘事能力涵蓋社交 的特質,其所反映出幼兒的認知能力在社會化發揮人際及群體的功能,使幼兒知道如何 扮演學校或家庭組織或其他團體中的成員角色、提供認知的發展機會;敘事不是一種表 達,而是一種協助幼兒融入社群文化,讓幼兒互動並建立關係的行動(林麗卿,2000;

李宛靜,2002)。在人際溝通方面,敘事提供幼兒與他人分享、溝通、協商、表達想法、

及建立關係,透過同儕互動加深情感的連結,以發展社會關係(Eder, 1988;張馥麗,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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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研究整理敘事相關文獻後,認為敘事能力可以幫助幼兒的心智發展,也可以 增進口語表達能力,透過口語表達能力可以增進幼兒的社會發展。所以敘事能力的發展 在幼兒成長的過程中也是相當重要的,故本節談到敘事能力的重要性,接下來也會談到 敘事能力的發展。

三、敘事能力發展的理論

從敘事發展的觀點來看,敘事分析應檢驗敘事的鉅結構(macrostructure)與微結構 (microstructure);所謂的鉅結構是指語言組織,如故事結構成分、故事插曲結構的複雜 性、敘事情節的表現;微結構是指語言內部結構,如名詞片語、從屬子句、連接詞、總 字數等(許舜杰,2008;洪淑卿,2009)。

當幼兒開始有想要表達的需求出現時,表示他們開始漸漸發展敘事能力(洪淑卿,

2009)。口語敘事涵蓋語言的基本功能以及認知、社會互動有關的知識,是運用到語言 的複雜認知活動,語言是一種符號的模仿行為,幼兒習得語言以後,就能夠與世界建立 交流溝通的管道,而其也是人類表達情緒、溝通思想、傳遞情感、交換資訊等的媒介工 具;幼兒時期語言的發展奠定幼兒日後思維語表達的基礎,敘事可以規範幼兒在認知、

社會、文化獲得及社會化等各方面的發展,藉由敘事便能反映出個體的語言知識、認知 結構,故語言發展在幼兒時期相當重要,也是認知發展的重要指標(李宛靜,2002;陳 淑鈺,2004;曾怡瑄,2005;林欣穎,2009;林麗卿,2009;洪淑卿,2009;胡瑞敏,

2011;胡茵音,2011)。以下就各認知理論論述幼兒的敘事發展。

(一)認知心理學

認知發展(cognitive development)是指個體自出生後在適應環境的活動中,對事物的 認知及面對問題情境的思維方式與能力表現,隨年齡增長而改變的歷程(林歆宴,

2009)。

1.布魯納(Bruner)的理論(林歆宴,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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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ner將認知發展分為三階段:(1)動作表徵(enactive representation):幼兒靠感覺 動作獲得知識;(2)形象表徵(iconic representation):幼兒以圖片對物體形成認知,並保 留為記憶;(3)符號表徵(symbolic representation):幼兒開始運用符號、語言文字,具有 抽象思考思維模式。

2.皮亞傑(Piaget)認知發展理論(林歆宴,2009;林君玳,2012)

從嬰兒誕生啼哭開始,就開始了這無止盡的訊息符號,嬰兒要先學習從粗略的臉部 表情、肢體動作探索世界,進而發展精細的聲音符號,作為表達溝通的傳遞媒介,以達 到溝通的主要目的(曾進興譯,2006)。學齡前幼兒已經會與同儕分享個人與虛構的敘 事內容,在敘事的過程中,需要同時運作不同層次的認知處理歷程(Reuterskiöld, Ibertsson

& Sahlén, 2010)。

研究顯示,幼兒心智理論的發展是從口語表開始,而非語言理解,語言的表達只是 認知發展的外在表現,幼兒必須對自己及他人的心智狀態有所了解後,才能藉由語言表 達出內在的理解,這樣的結果意味著「認知透過語言展現」,這派研究近似皮亞傑(簡 淑真、周育如,2005)。皮亞傑主張認知是在環境現有互動下的產物,知識的取得與幼 兒主動建構歷程相互有關聯,表示認知能力為引導幼兒語言發展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吳樎椒、郭諭樺、廖又儀、王芳如、丁姿伶,2008)。

根據皮亞傑認知發展階段,幼兒必須等到有可逆性、序列性、保留概念發展出來以 後,才能掌握句子文法結構的時間先後。皮亞傑認知發展四階段為:感覺動作期、前運 思期、具體運思期、形式運思期(陳淑鈺,2004;曾進興譯,2006;林歆宴,2009)。

因為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 5-6 歲幼兒,屬於前運思期階段,故本研究以前運思期階段特 徵內容詳述之。

前運思期(2 歲-7 歲):此時期分為前概念階段(2-4 歲)與直覺階段(4-7 歲)。幼 兒此期並無抽象思考能力,須藉由語言的符號表徵功能之成熟發展,才漸漸發展出抽象 思考的能力,但仍然是沒有邏輯性的,因此皮亞傑相信,要學會詞語之前,一定要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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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實用概念」;而在使用句子結構的能力上,有賴於特定概念結構(內在表徵)的發 展(陳淑鈺,2004;曾進興譯,2006)。前運思期的幼兒具有下列特徵(陳淑鈺,2004):

(1)表象功能

表象功能出現在二到三歲時,其表現的類型有「象徵」、「符號」,其意義為個體能 運用文字、語言等不同形式以代表不存在的事物;幼兒在看圖書說故事的時候,所表現

表象功能出現在二到三歲時,其表現的類型有「象徵」、「符號」,其意義為個體能 運用文字、語言等不同形式以代表不存在的事物;幼兒在看圖書說故事的時候,所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