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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服務人員視覺藝術教學實務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教保服務人員視覺藝術教學實務

視覺藝術教學實務,在幼兒園中受到重視是因為它能連結整個幼兒教學課程,且幼兒期 是「具有豐富創造力的黃金歲月」的階段(Gardner,1983)。很自然地視覺藝術、音樂、表演 藝術是幼兒得以直接做為創造性表達的媒介,以表達其個人的情感和想法。所以教保服務人 員的視覺藝術教學實務落實與否是非常重要的,本節就幼兒視覺藝術教學的定義、、視覺藝 術教學目標和內涵、幼兒藝術欣賞教學、幼兒視覺藝術課程評量與親師溝通及幼兒視覺藝術 教學實務之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一、幼兒視覺藝術教學的定義

視覺藝術翻自英文(visual art)。顧名思義,幼兒視覺藝術教學乃是與幼兒視覺藝術相關 的教學。黃壬來(2006)對視覺藝術的定義是透過各式各樣的視覺影像,形式與結構表達意 念與情感的藝術,是藝術的一環。教育部(2012)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也將視覺藝 術歸類在美感教育。

幼兒視覺藝術教學的定義,許信雄(1986)明確指出,「工作」就是美勞,是在幼兒還無 法流暢的使用語言前所運用的視覺語言,藉由造型的具體形象傳達個人想法。教育部(1987)

於幼稚園課程標準以「工作」代表美術方面的課程領域,稱為工作領域。而在教育部1996公 布實施的國小課程標準,將美勞課程設為廣義的視覺藝術(黃佩莉,2008)。楊玉蘭(2004)

指出幼兒運用造型材料、工具及表現方式,在平面或立體空間進行審美或創作,是一種表達 幼兒個人內在想法、思考、情感和想像的表現活動其為工作領域的意涵。許信雄(1978)也 指出,幼兒「工作」就是一種藝術活動,由有經驗的成人,在有目標和計畫的安排下,提供 幼兒適當使用操作的美勞材料、美勞用具和美勞場所,以遊戲的型態進行創造性的遊戲和藝 術活動。

由以上的說明,可以推論幼稚園課程標準的「工作」領域,就是視覺藝術教育,也是幼 兒視覺藝術教學,也呼應了國小課程,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的「藝術與人文」中的視覺藝 術範疇,以全世界的藝術教育思潮來思考,如果繼續沿用「工作」這個名稱,可能帶來美術 教學內涵及領域上的偏失(蘇振明、鄒品梅、鄭明進、方朱憲、陳明華,2000),故教育部(2012)

幼兒園教保課程活動暫行大綱也提到美感領域裡包含了,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和音樂藝術,

在視覺藝術裡說明了,幼兒的視覺藝術即是美術或工作,在進行視覺藝術時需藉由藝術媒材 來創作。視覺藝術在文化部(2014)的定義是為:當前藝術範疇除傳統已涵蓋的繪畫、雕塑、

建築之外,更包括藝術與科技結合之媒體藝術等各類新興的創作型態。所以研究者將以「幼 兒視覺藝術教學」名稱,來反映社會與教育潮流趨勢,期望能夠透過研究提升幼兒園教師進 一步對幼兒視覺藝術教學的瞭解與認識,並實踐之。

二、視覺藝術教學目標和內涵

視覺藝術起源於生活,視覺藝術活動對於在幼兒成長期和小學階段的重要性是眾所皆知 的,在兒童早期階段,視覺藝術對他們而言是一種「遊戲」和「工作」,是他們成長生活中的 大部份。無可否認,視覺藝術在幼兒教育中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教育部(1987)修訂的 幼稚園課程標準中,「工作」領域代表美術方面的課程領域,以「工作」來稱呼的用意在於,

希望幼兒園中的造型操作之學習活動是藉著美術媒材而引起學習動機,延伸為一種實際操作 的探索行為,是一種認知及思考的活動,也讓幼兒透過具體實際動手操作、手腦並用、利用 各種媒材工具來完成藝術造型等創作。

文化部(2014)將藝術發展分為表演藝術和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結合音樂、舞蹈、戲劇、

文學、視覺等多元豐富的形式。視覺藝術在整個表演藝術裡有貫穿統整的意思,表演者展現 了美學創意與人文意涵,表演者會讓自己及欣賞者產生愉快的感覺,這種愉快的感覺形之於 外即是一種美感。美感的培養是透過欣賞與參與深化以及人與人間的互動,是故,教育部

(2012)暫行版的「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中,將視覺藝術併入「美感領域」並與

「身體動作領域」、「認知領域」、「語文領域」、「社會領域」、「情緒領域」並列規劃,視覺藝 術之於幼兒課程的重要性可見一般。關於視覺藝術的教學目標和內涵,研究者將從近幾年學 者論述的幼兒視覺藝術的課程目標和活動內涵整理如下:

(一) 1987 年所修訂「幼稚園課程標準」

在1987年所修訂「幼稚園課程標準」的內容中所提及的六大領域健康、遊戲、音樂、工 作、語文、常識。在幼稚教育領域中沒有幼兒藝術教育這個領域名目,而是以工作、音樂等 活動內容為主。當初新修訂幼稚園課程標準(1987)中,「工作」領域代表美術方面的課程領 域,以「工作」來稱呼的用意在於希望幼稚園造型操作的學習活動是藉著媒材而引起學習的 動機,而延伸為一種實際操作的探索行為,是一種認知或思考,讓孩子在透過具體實際動手 操作、手腦並用、使用各種媒材工具來完成造型作品。工作領域的課程內容包含:繪畫、紙 工、雕塑、工藝四大項。工作領域的課程目標為:1.滿足幼兒對工作的自然需求;2.培養幼兒 良好工作習慣與態度;3.促使幼兒認識工作材料與工具的使用方法;4.擴充幼兒生活經驗並培 養工作的興趣;5.增進幼兒欣賞、審美、發表及創造的能力。

幼兒工作課程的範圍,在繪畫課程包含了自由畫、合作畫、故事畫、混合畫、圖案畫、

顏色遊戲畫及版畫等七項內容;紙工課程包含了剪貼工、撕紙工、摺紙工、紙條工、紙漿工、

造型設計與廢紙工等七項內容;雕塑課程包含了泥工、沙箱、積木與雕塑四項內容;工藝課 程則包含了木工、縫紉、通草工及廢物工等四項內容。總共四種課程二十二項內容皆有詳細 說明實施方法及教學方法(教育部,1987)。

(二)1997年施行的藝術教育法

依照1992年三月十二日正式公佈施行之「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的類別中,以視覺來欣 賞的皆屬視覺藝術教育,為「藝術教育」裡的一部分,而幼兒工作課程之內容皆可包含於視 覺藝術的範圍中。

(三)1999年全美藝術教育協會

全美藝術教育協會(NAEA,1999)也對視覺藝術的範疇做了說明,包括繪畫、油漆、

雕塑、陶藝、版畫、纖維藝術、攝影、影像編輯、表演藝術、環境設計及製圖等皆屬視覺藝 術。

(四)2000 年教育部幼稚園六大領域課程綱要之草案

國教司延請教育學者探討著符合時代趨勢的幼稚教育新方向,於是研擬了出一份幼稚園 六大領域課程綱要之草案。相關於藝術領域的基本理念及課程目標的內容是「創作者藉由視 覺圖像、音韻節奏、肢體動作、戲劇扮演等方式表達內在之思想感情,其作品具有美感價值,

能引發觀賞者的認同與共鳴者,稱之為藝術。」教育部委託研究案—幼稚園課程綱要研訂報 告(教育部,2000)。

所以幼兒教育階段的藝術課程,主要包含著美勞、音樂、戲劇、律動等領域的學習。草 案中所訂定的幼兒藝術課程綱要是將美勞音樂戲劇等藝術領域之共同教育目標(教育部,

2000)。如下:

1.發現與探索

幼兒發現周遭環境中存在藝術的現象而感到好奇與興趣,並嘗試運用聲音語言、肢體動 作與感官能力探索藝術媒材及試驗創作方式,在過程中感受遊戲與創作的樂趣。

2.表現與創作

幼兒習得運用各類媒材之基本技巧,能以自我獨特的表現方式進行藝術表演或創作,並 完成具有個人特色之演出或作品。

3.審美與分析

幼兒具有美的感知與判斷能力,了解自己的藝術品味與偏好,能分辨欣賞不同藝術作品 的特色,從中享受樂趣並獲致美的感動。

(五)2001 年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通知

漸漸的,藝術教育已逐漸被重視,且為國內教育政策上為一主要議題,教育部於2001年7 月2日印發了有關「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的通知」,其中在藝術方面的敘述如下:

1.目標

(1)能初步感受並喜愛環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

(2)喜歡參加藝術活動,並能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

(3)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活動。

2.內容和要求

(1)引導孩子接觸周圍環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豐富他們感性經驗和審美情趣,激 發他們表現美,創造美的情趣。

(2)在藝術活動中面向全體幼兒,要針對他們的不同特點和需要,讓每個幼兒都得到美的熏 陶和培養,對有藝術天賦的幼兒要注意發展他們的藝術潛能。

(3)提供自由表現的機會,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

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和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 造的快樂。

(4)在支援、鼓勵幼兒積極參加各種藝術活動並大膽表現的同時,幫助他們提高表現的技能 和能力。

(5)指導幼兒利用身邊的物品或廢舊材料製作玩具、手工藝等來美化自己的生活或開展其他 活動。

(6)幼兒創設展示自己作品的條件,引導幼兒相互交流、相互欣賞、共同提高幼兒賞析能力。

(六)2012 年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

教育部因應幼托整合及幼兒照顧法的施行,緊接著也公布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 綱,並且將視覺藝術歸類於美感領域,其領域的目標與內容(教育部,2012)如下:

1.目標

(1)喜歡探索事物的美;(2)感受美感經驗與藝術創作;(3)表現豐富的想像力;(4)對藝 術創作的感受與喜好

2.內容和要求

(1)提供幼兒運用感官探索的媒材與經驗,鼓勵並引導幼兒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