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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教學應用

第三節 教學建議

總結學習者在轉換動詞、及物動詞、非對格動詞與非作格動詞的學習難 點可知,雖然這四類動詞的論元結構皆跨語言相同,學習者對於這四類動詞 及物性的掌握尚有不足,特別是環境中聽不到的語言輸入;而跨語言相異的 構詞表現,可以透過環境的語言輸入建立語言表徵,但若該知識是無法由語

言環境中得到,學習者的表現將始終與母語者有差異。

此外語言教材擔負指引學習者的重要責任,應當提供學習者有系統且一 致的語言規則說明,然而台灣現行教材分析尚未能提供學習者該方面的說明。

為協助學習者克服在習得動詞論元結構與構詞差異的障礙,本論文認為在進 行教學時,應當注意以下兩點:其一、明確說明目標語的語言規則,包括正 確用法與錯誤用法;其二、增加學習者語言輸入的質量,加速建立正確的語 言表徵。

一、 列出動詞的語言規則

在進行教學前,教師應當根據動詞的類別列出該範疇的語言規則,讓學 生可掌握不同類別動詞的論元結構,包括該類動詞的事件結構、論元數目以 及語義角色。論元數目可以透過詞類標記說明,將及物動詞標記為 Vt,而 不及物動詞標記為 Vi;另外再根據動詞語義的不同,標記為 ACT、STATE,

提示學習者該動詞語義特徵,以下分別介紹本論文對各類動詞的教學說明:

一、及物動詞應標記為 Vt,動詞語義為 ACT,表示致使結構,並且需 要進行動作的人物與接受動作的事物,例如「這個班的學生都讀完了這些書」

需要「學生」與「書」的出現。

二、轉換動詞應標記為 Vi/Vt,必須向學生說明在漢語中有兩種用法,

當該動詞為 Vi 時,動詞語義為 STATE,表示某事物發生的狀態改變,例如

「教室的燈開了」該句中「教室的燈」發生狀態改變,狀態由「沒開」轉變 為「開」;當該動詞為 Vt 時,動詞語義則包含 ACT 與 STATE,為先有致使 事件、再有狀態事件的發生,句子中需要從事該動作的人物與接受動作發生 狀態改變的事物,例如「老師開了教室的燈」,是「老師」進行某動作,使 得「教室的燈」發生狀態改變。

三、非對格動詞應標記為 Vi,動詞語義為 STATE,必須向學生說明該 動詞在漢語中只可當表示狀態改變的不及物當動詞,例如「我家的洗衣機壞 了」,是「洗衣機」發生狀態改變,由「沒壞」轉變為「壞」;然亦可向學生

說明,這類動詞可經由與輕動詞複合產生致使事件,帶出從事動作的人物,

此時複合動詞組為 Vt,動詞語義包含 ACT 與 STATE,先有致使事件、再有 狀態事件的發生,句子中需要從事該動作的人物與接受動作發生狀態改變的 事物,例如「隔壁的貓咪弄壞了我家的洗衣機」,因此是「貓咪」進行某動 作,使得「洗衣機」發生狀態改變。必須提醒學生的是,雖然這類動詞在學 生的母語或許可以直接轉換,但在漢語中若無輕動詞將為病句,例如「*隔 壁的貓咪壞了我家的洗衣機」。

四、非作格動詞應該標記為 Vi,動詞語義為 ACT,表示某人物從事某 動作,必須向學生說明該動詞在漢語中為不及物動詞,例如「我每天走三百 公里的路」。

透過詞類標記動詞及物性與動詞語義,可以讓學生了解目標語中動詞的 論元結構,建立學習者該類動詞正確的語言表徵;並且可以提高學習者的語 言意識,重視語言系統的規則性。認知碼教學法十分仰賴教材或教師給予學 生明確的語言規則,以建立學生對目標語言系統的了解,故教師必須確實在 課前以教學材料或在課中以版書將該語言規則告訴學生。另外,在課堂教師 亦應該輔以語言實例說明語言規則,包括合法與不合法的語言現象。

二、 增加語言輸入的質量

認知碼教學法認為學習者的語言知識可以透過大量練習內化為隱性知 識,因此當學生已經具備該動詞語法知識,老師應該設計許多練習活動,讓 學生輸出使用該語言,穩固學習者的語言表徵。這部分教師可以設計提問,

進行反覆的提問操練。

此外,認知碼教學法亦著重於學生的語言表現,因此學生應當具備語言 使用情境的知識,並且能夠自發地產出目標結構。這部分教師可以設計溝通 式的任務活動,如圖片故事、角色扮演等活動,使學生能夠在自然溝通中使 用語言。

最後,在課堂進行中教師必須隨時注意自身的語言產出是否正確,並且

盡可能使用教學目標的詞彙,增加語言輸入的曝光量。而教師亦需隨時注意 學生的語言產出是否正確,若有錯誤句子的產出,應該適時向學生提供語言 反例,加強語言反例的教學;若錯誤可能源自於母語遷移,必要時可對比兩 者語言系統的規則差異,重設學習者的二語系統參數。